個人老宅租賃合同書(精選3篇)
個人老宅租賃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本著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就袁州區靈泉街鼓樓居委會井頭居民小組全部菜地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共識,并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于的全部菜地承包給乙方,承包期為五年至十年,每年承包費為叁仟元人民幣。
二、乙方承包菜地可用于建豬舍、工棚、種植蔬菜、果樹、開挖魚塘等農作物。
三、承包期內如遇上國家征用乙方所承包的菜地,乙方應將菜地的使用權交還給甲方,乙方投資所建房屋、工棚、魚塘等設施的補償歸乙方所有,全部菜地的青苗費補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占用菜地所建設施如果影響青苗費的補償,應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四、現有菜地的`種菜戶由甲方作好工作負責收回交于乙方管理使用,甲方自收到乙方所交納的承包金時,即此菜地租賃協議生效。乙方必須在每年的元月份之內交清當年的承包金,不得無故拖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菜地的使用權。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遇上相鄰周邊菜地的糾紛和邊界爭執問題,應由甲方負責協商解決。
六、除國家征用土地外,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此協議。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所簽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指印):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指印):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元月十一日
個人老宅租賃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今為甲方將自有坐落在地的老宅,經介紹,租與乙方使用,特訂立租賃契約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此老宅共有房屋九間,由甲方租與乙方居住,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言明每月租金人民幣 元,分上下半年付清。每年元旦付上半年6個月的房租 元,7月1日付下半年6個月房租共 元,并由甲方出具收據為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乙方超過約定日期不付清租金,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如期付清應付房租,甲方也不得在約定租期內以任何理由提出收回所租房屋的要求。
二、甲方原來放在此屋中的八仙桌壹只、五斗櫥壹只、條幾壹只,可借給乙方使用,并于租期期滿時與房屋同時歸還給甲方。乙方應負責保護上列家具、設備以及門窗、墻壁,如有損壞,應視其損壞程度,由乙方賠償。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所用水費、電費由乙方按月付清,街道內按戶征收的公共衛生費也需乙方按月交納。
四、老宅庭院中的三棵果樹系甲方前人所種,乙方居住期間不得人為毀壞,如有人為損壞,應視其損壞程度,由乙方賠償。
五、乙方在租賃期滿時,必須如期按原狀老宅歸還甲方。如需延長租賃期,乙方必須在期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繼續租賃;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仍須如期交還房屋,不得借任何理由拖延曰期。
六、此老宅只能由乙方及家人居家使用,不得用來當傲廠房、生產車間等,并不得轉租他人居住或做他用。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所租房屋。
七、本契約壹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紙,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老宅租賃合同書 篇3
(甲方):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體育局
為確保_____市迎春足球賽暨乙級聯賽的比賽順利進行,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愿意將世紀公園一足球場做為該賽比賽場地,就租賃場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時間(或場數)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天租賃一個足球場4小時(每天兩場球:14:00至18:00時或午19:00至21:00時,合計共22場球。具體見比賽安排表)。
第二條管理費
管理費標準為:日場為500元/場,夜場600/場,合計人民幣11800元;管理費支付方式為轉帳,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清100%。由于乙方原因未在約定時間使用場地的,管理費不退,場地不另行補償安排。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管理期間對場地的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方面監督管理。
2、對乙方違反場地使用規定及協議約定的行為進行監督、教育、整頓、情節嚴重的可單方解除協議。
3、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另有明確的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場地活動。
5、如遇省、市政府或城建集團公司要求需要臨時使用場地,甲方有權優先使用場地;同時甲方應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并合理調整安排乙方使用時間。
6、如遇到大雨、暴雨、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等,甲方有權停止場地的使用,另行安排乙方的使用時間。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使用該場地,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
4、應愛護并合理使用球場內的各項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不得將場地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給第三方。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和商業性活動。
8、乙方使用場地期間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由乙方負責。
9、如乙方違反了上述的條款,甲方將扣除乙方的保證金。
第五條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警告后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3、在使用場地期間因乙方不文明行為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方,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5、逾期10日未支付管理費的。
6、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7、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
第六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免責條款及本協議第四條第5、6項約定的情形除外)或因設施故障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而又不及時修復的',應減收相應管理費或另行安排使用時間,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協議。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視為違約甲方將按照租金的2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3、此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一份協議自動終止,此后的一切事宜以此協議為準。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項下放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節決絕,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
第十條
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協議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單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協議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