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精選15篇)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并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并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并向承租方提供復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于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為: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范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后,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注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注銷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周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范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圍: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后余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于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并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并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并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準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 承租方:(章)
委托經辦人: 委托經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傳真: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地址:
電話:傳真:
經辦人:手機:
承租方:
地址:
郵編:
電話:傳真:
經辦人:手機: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汽車長期租賃(帶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準:租期、押金、支付、行駛里程限制
1、出租方同意將年月日至年(以下簡稱租賃期間)出租給承租方使用,并為該車配備駕駛員。車輛由出租方保管,出租方駕駛員每日在承租方指定時間開至承租方指定地點,并接受承租方指示開往他處,但車輛行駛區域限湖南省境內。
2、承租方以方式 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預計共為人民幣元(含稅帶司機),以實際結算為準。承租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_號前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余款_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剩下的所有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按逾期日數,每日加收租金_______%的滯納金,但不超過逾期租金的_______%。
3、租金增項:
(1)駕駛員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具體休息時間由承租方提出提前通知承租方駕駛員。因此,租賃期間內工作日折算為_______天,租金為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小寫金額)¥_______元/輛/天。若駕駛員休息日內承租方需要安排工作則亦按¥_______元/輛/天計算。
(2)駕駛員每天工作時間為_______小時。承租方承擔司機工作期間_______元/天的餐費補助
(3)出租車輛在租賃期內限行_______公里,超出按¥_______元/公里計算,作為車輛磨損費計入租金中。用車結算明細格式詳見附件,承租方將簽字確認。
(4)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駕駛員去外地(__城市以外)食宿費由承租方承擔,去外地餐費按¥_______元/餐計算、住宿費可按¥_______元/晚結算。
(5)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根據以上實際增發的項目進行結算,由承租方統一支付。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租方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規定不能通行和停車的區域及其它違反交通法規的要求,駕駛員有權拒絕。
2、 車輛只限出租方駕駛員駕駛,駕駛員連續駕車4小時,有權休息1小時。
3、 交通事故出險時,出租方免費負責處理,并提供同等車輛替換。
4、在租賃期內,租賃車輛出租方負責保管。
5、提供車輛設備齊全,車輛及駕駛員有效證件齊全,保持車況良好及車輛的整潔與安全防護。
6、出租方駕駛員在租賃期限內不隨意拖延工作時間,不拒絕乘載客戶,不違章。
7、出租方在車輛租賃時間內,允許承租方在車身兩側粘貼廣告噴畫,廣告由承租方制作安裝。在租賃到期后由承租方負責把車身廣告清除,如造成車輛油漆損壞的則承租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8、車輛全額保險費、養路費、車船稅、車輛保養維護費、司機的工資等費用由出租方自行負擔,承租方僅支付第一條中注明的租金及實際發生的租金增項。
9、若因出租車輛出現事故導致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解決并賠償;若承租方因此承擔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全額補償。
10、出租方應承諾其具備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所有資質資格,否則將視為具有過失。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 租金按合同規定,司機每天早下班,(其中包括小時午餐時間),超時超公里、承租方按合同額外向出租方支付費用。
2、 如需要駕駛員在外加班過夜,承租方按規定承擔駕駛員(食、住宿)等。
3、出租方駕駛員的接待工作需保持熱情的服務態度,如承租方對駕駛員不滿意,承租方有權讓出租方提出調換司機,出租方將盡快給予安排。
四、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車輛出現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協議時,承租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
1、要求出租方立即提供同等檔次代替車輛;
2、解除本合同,租金費用按天結算,多退少補,同時出租方應按租金總額的_______%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賠償損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付款義務超過十五天,出租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如在合同期內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違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賠償對方。
五、全部合同
附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全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 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才有效。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任何一方的注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本協議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一輛 ,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協議首次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賃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約 年,即租賃期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三條 租金
1.雙方協定,租金為 元(人民幣)/月(含稅),一年一付,即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計: (人民幣)(含稅)。
第四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瑕疵,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由于甲方事前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租賃期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將 [品牌、車型]型,色,生產年份,發動機號,車架號,車牌號的車輛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同意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出租方提供的車輛,租期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體發車日為準。每月車輛租金為人民幣元(含投保下列保險的費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時將上述車輛交承租方使用,則出租方有義務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級別的車輛用于承租方于新車采購期間的替代用車,否則承租方可按元/天相應免于承擔延誤期間的租金。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租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為全新、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等有效證件和繳費、完稅證明,確保所有與本合同履行相關之稅費已繳清,證件齊全有效,在相關證件有效期到期前須及時通知出租方并負責辦理更換并承擔所有費用。
2. 免費提供或負責每行駛公里的常規保養、車輛年檢(指由出租方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年檢并承擔所有年檢費用)和非人為造成故障的維修或保修,承擔市行政區域內全年每天24小時租賃車輛拋錨救助和搶修的責任及費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當(使用不當指在機油燒干、水箱漏水等類似情況下仍然繼續使用)或沒有按規定保養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將不提供免費服務。
3. 協助承租方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條第2款規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車輛在修理期間,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車,出租方將按元/天的標準提供。若是由于非人為因素或承租方無責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將免費提供同等級別的替代用車。
5. 出租方對車輛本身質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損失不承擔責任。
6. 出租方按雙方約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為方便承租方用車,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償上門服務,具體項目和收費標準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車輛鑰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額外鑰匙,需簽訂鑰匙借用/加配承諾書,并支付相應費用.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 交車驗車時須仔細檢查各種隨車證件,在證件有效期到期前須及時要求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規定,在出市境時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 應定期檢查車輛的機油、制動液、冷卻水、電瓶液和輪胎氣壓,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停車和油費等費用。
4. 租賃期內按時參加每行駛公里的保養和每年年檢(年檢時間以出租方的書面通知為準),承擔因延遲參加年檢或保養而引起的一切罰金和法律責任。汽車供應商制定的保養公里數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內可以作為正常范圍予以執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規定公里數參加保養,并超過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數,承租方每超過1000公里需支付元額外費用。
5. 在租賃期內遺失車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證件,由出租方負責補辦,承租方將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和停駛期間的租金。 6. 租賃車輛時,應如實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信息。承租方變更相關信息,應在3個工作日以內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7. 車輛租賃期滿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種證件(以本合同附件《車輛交接單》為準)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輛的車況、工具、隨車證件、附件和設施應處于正常狀態(不包括車輛過度使用造成的磨損,如輪胎、剎車片等損耗件的磨損),車況的確認以本合同附件《車輛交接單》為準;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支付維修或重置和其他相應的費用。
8. 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承擔車輛還回以前因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罰款或費用等全部責任;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9. 車輛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國有效駕證一年以上的`人員駕駛(外籍人士因國際駕照轉國內駕照除外),否則出租方不承擔保險理賠責任。
10. 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11. 不得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12. 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零件、內飾、外觀。承租方違反本條,應賠償出租方損失。
四、押金及費用支付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生效后,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幣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結束,若承租方無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出租方將向承租方不計息一次性退還押金。承租方若確已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出租方有權從押金中抵扣承租方應支付給出租方的款項,并不計息一次性退還余款(如有) 1. 月租車費用已包括:
(1) 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租費、保險費;
(2) 定期保養、年檢的材料及人工費及年間機構可能收取的相關其他費用;
(3) 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征收的與本合同履行相關的有關稅費。
2. 本合同按每個自然月為1個付款周期,先付租車費用后用車輛,月租車費用在每個
自然月的1日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開出相應租金發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逾期金額的1‰作為滯納金。出租方逾期提供當期租金發票的,承租方得相應順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發生車輛違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險費用上升的,出租方將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險費上漲部分的費用。
4. 若由于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租車成本變化,出租方將就成本變動部分與承租方協商租金調整。
五、行駛里程約定
1. 租賃期限內行使里程限額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計費,超公里費在合同結束時結算。
六、車輛保險約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約定車輛已投保了以承租方為受益人的車輛損失險(賠付車輛購車發票價格的80%)第三者責任險(保額50萬元人民幣)和交通事故強制險(保額12萬元人民幣),不計免賠險(保額50萬元人民幣)盜搶險、玻璃險、劃痕險、車上人員險(每人保險金額為10萬元) .保險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前述保險所有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月租金中。 2. 發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在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出租方指定的地點修理;承租方應一次性付清修理費、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計算基準為該次事故車輛維修費總額扣除該次事故更換的配件費用后的余額的10%)和其他與事故相關的處理費用(如施救費、車損評估費、停車費、醫藥費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車輛停駛期間的全額租金。
3. 出租方將協助承租方處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險公司索賠。承租方須在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交通事故結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如實提供事故證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修理發票和修理清單等單據。涉及人員傷亡的,在保險公司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相應單據。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規定時間內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單證,則視作為承租方自愿放棄索賠權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責任,承租方須協助出租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由第三方承擔的費用。
5. 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損壞,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支付保險理賠(若有)以外的維修或重置和其他相應的費用。
6. 在承租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被搶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承擔保險理賠(若有)以外的重置車輛的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費用結清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免賠及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8. 本合同所購買保險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險等險種。若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需追加保險險種,由承租方承擔相關費用,出租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七、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賠償損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條項下的付款義務超過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書面催告后超過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違約金。
4. 合同終止時,承租方應返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將到期時,如承租方有需要續簽合同,請提前1個月用書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有效,直到新合同簽署完畢,除非雙方屆時另有書面約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車輛交接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才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復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于租賃車輛由于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后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于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注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并將車輛停放于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于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后,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于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后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1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或恢復通訊后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采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采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范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復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沖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承租方:
授權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日期:日期: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聯系人:聯系人:
手機號碼:手機號碼: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復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于租賃車輛由于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后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于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注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并將車輛停放于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于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后,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于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后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1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或恢復通訊后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采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采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范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復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沖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
授權代表人:
日期:
承租方:
授權代表人:
日期:
地址: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車庫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陽光國際 號樓 號車庫作為儲存貨物使用(以下簡稱“該車庫”),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
第二條 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該車庫的年租金為: ;(¥元/年)以上租金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乙方的租金于每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
第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一次向甲方交付 元保證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第五條該車庫交付使用后所發生的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使用費等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于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并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于 年 月 日將該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車庫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車庫無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后,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及取暖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并正確使用該商服及內部設施。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范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服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布本合同無效,甲
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服,并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車庫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后,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乙方如租期未滿不繼續承租,則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水表數: 電表數: 該數之前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結清,多交的由乙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 補充條款: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0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設備租賃事宜建立長期友好合作關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基本合同
1.合同效力:本合同為甲方向乙方租賃演藝設備的長期基本合同,對雙方商定的基本合作條款進行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發生業務關系起至在雙方保持業務期間持續有效。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已經簽訂的其他合同、協議等繼續有效;本合同簽訂后的約定,除具體合同外,以本合同為準。
2.本合同附件:在雙方業務往來中,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協議、合同、訂單、傳真、圖標、信函等相關文件均為本合同的有限附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具體合同:在合作期內如雙方需簽訂具體合同,則以《設備租賃合同》為準,該具體合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二條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雙方的最后一筆租賃業務交易完成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三條設備的租賃和交付
1.甲方向乙方租賃的設備品種、數量,設備的價格以及租賃期限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并蓋章的對賬單為準。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甲方租賃的設備按時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負責安裝調試,經甲方檢查無誤后,移交甲方投入使用。該指定地點雙方應在訂單上明確。
第四條付款金額及方式
1.付款金額:
1.1、支付時間:合作期間內,在雙方每一筆單獨的設備租賃業務往來中,在將租賃設備投入的項目活動搭建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設備租賃費用總價款的40%,余款在該項目活動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付清。如甲方逾期支付價款,則應向乙方加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計算:應付金額×_______%/日。
2.付款方式:
2.1.甲方應將貨款支付至乙方以下賬戶。
2.2.乙方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行號:____________________
2.3.甲方如將應付款項直接支付至乙方經辦人員或其他賬戶,則該支付行為對乙方不產生任何效力。
2.4.乙方收到全部貨款后給甲方開具發票或收具。
第五條雙方違約責任
在合作期內,甲方每次向乙方租賃設備后,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1.1的約定,不按時支付設備租賃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本次設備租賃費用總金額的_______%違約金。
第六條本合同另附有《附加條款》,該《附加條款》針對甲乙雙方在長期合作期內的每一筆單獨的設備租賃業務往來。該附加條款屬于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需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徐訴訟解決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各自保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1
合同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唐山
甲方:
乙方:
住址:身份證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概況
租賃場地座落于唐山市唐山外環北環路園林綠化處對面,面積約10畝,屬硬化場地。
二、租賃場地的權利擔保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2.場地倉儲經營期間所需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3.場地倉儲經營所需的鏟車等機械設施由甲方自行解決。
4.甲方就承租場地享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
5.本合同終止或租賃期屆滿、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將承租場地及乙方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以當時的現狀移交予乙方。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免費向甲方提供承租場地進行倉儲經營所需的配套設施設備,包括180噸地磅一個、潛水泵、辦公房二間及水電照明設施;本合同簽訂后2日內,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出租場地及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經營管理。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第三方就場地、設施設備主張任何權利、要求或妨礙甲方的經營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解決。
4.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出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原件)供甲方核實。
四、租金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承租場地的租金23萬元(不含稅)/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
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出具承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的,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租金。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如有違約行為的,應賠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六、租賃期間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七、本合同下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車輛屬性
1.乙方將其所有的機動車頭及掛車一輛(以下簡稱該車輛): 牽引車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掛車車號: 車架號:
以 萬元的價款轉讓給甲方;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次月起每月支付購車款 元于乙方, 個月內付清。
2、自乙方將該車輛過戶給甲方之日起,甲方為該車輛辦理相關營運證件,同時,甲方將該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一)租賃期限
合同生效日之規定:甲方在其注冊登記區域進行危險品( )車輛申報,甲方收到車輛新的證件后,并將所有車輛證件交與乙方時,合同方可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金支付方式
1、 如下支付方式適用于合同有效期前四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按照每月( )(含稅金)支付給甲方作為當月車輛租賃費用,甲方每月前五個工作日須將上個月的租賃發票開具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核對無誤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
在此期間,因乙方的生產經營需要,乙方向甲方出具相關說明文件后,乙方有權要求將車輛過戶給乙方并終止本合同,乙方承擔過戶相關的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該車輛在合同生效期間,只能由乙方合理進行生產使用,確保車輛良好、安全行駛,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參加各項安全教育。該車輛不得進行除乙方外的其他活動。
2、不承擔乙方租用該車輛期間引發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運輸貨物損壞所造成的賠償或補償責任,與甲方無關,而均由乙方承擔。
3、按合同約定提供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4、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對乙方的司機進行定期危險品運輸安全培訓,對乙方押運員進行培訓、考核。
5、甲方應負責對乙方貨運車輛的營運服務管理,代辦車輛營運證的年度驗審服務;代辦車輛保險;代辦貨物運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車輛產權完全屬于乙方,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若因甲方主體發生變遷或有其他債務糾紛等,該車所有權仍完全歸乙方所有。
2、自行承擔租賃期內該車輛的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費用、過橋過路費;該車輛的駕駛員及押運員均由乙方聘用,且與甲方無勞動關系。乙方應將其聘用的駕駛員及押運員的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以及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報甲方備案。
3、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協助甲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5、乙方每月須及時支付甲方的租金。
五、保險條款
1、乙方的車輛必須參加甲方指定的三項保險,即“強制險”、“商業險”、“駕駛員人身保險”,(貨物運輸責任險)否則甲方不予接納或有權終止管理。
2、乙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將派專人協助乙方處理。
六、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若有甲方引起的,甲方須將購車剩余款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或無償將車輛過戶給乙方。
七、合同的變更,延續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前,基于雙方協商,可另行簽署延期合同。
2、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倉庫租賃合同范本:
一、租賃庫房情況甲方將位于的倉庫租賃給乙方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本租賃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后如續約乙方有優先權,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價格以本合同價每兩年遞增5%。
三、交付情況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基礎設施的狀況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并可附照片。對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確認。
四、租賃費用
1、庫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庫房的電費按每度電_______元。
2、房租按月交付,乙方應于每月___號之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
3、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并應負責租賃物的維護、保養,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房屋主體的`完整正常,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其他防火規定,積極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5、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地方法規以及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于乙方違反上述規定而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賠償。
五、裝修條款
1、在租賃期內如乙方必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說明、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后,進行合理改建。
六、轉租
1、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處理一切糾紛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轉租內容必須在原有甲、乙雙方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約定執行。
2、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原有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定,并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
七、倉庫租賃合同的解除
1、在租賃期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費用超過天,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
2、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賃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
八、免責條款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日內,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九、合同終止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原價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堅持收回租賃物。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雙方就門面的租賃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門面基本情況
租賃門面座落于____,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門面結構為:磚混,所在層數1層。
第三條租賃門面用途
租賃門面用途為商用,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與出租門面相關配套設施租賃期限與門面出租期限一致。(注:甲方免收一個月房租做為乙方門面裝修期)
第五條租金及租金的結算
1、租金由乙方按先繳租金后租房的原則支付,每年預交一次。
2、該門面租金按每年遞增____ %計算,第一年租金為____元(大寫____元整),第二年租金為____元(大寫____元整),第三年租金____為元(大寫____元整),合同期為5年,門面租金____第三年調整一次,隨行就市,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制定門面基本租價及每年遞增率。
3、租賃門面押金為元(大寫元整),租賃期滿后,甲方驗收門面及相關附屬設施未損壞、乙方無欠繳相關費用,且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無異議后,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4、甲方開戶行帳號:____ 。租金是否支付以甲方帳戶實際顯示為準。
第六條其它費用
1、租賃門面的水、電、暖、氣、管道排污、有線電視、通信通訊、室外環衛、消防、綠化保護、物業管理、門面自身易損部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租賃門面生產經營,應自行辦理生產經營所需各項行政許可等政府批準手續并承擔全部費用。
3、租賃期間,如果政府有關部門征收與門面有關但本條未約定的費用,則由乙方支付。
4、其它費用承擔:____ 。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除本合同其它條款的約定外,雙方還有下列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按約定收取租金
(2)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在租賃期間對合同門面進行裝修、改造、改良、添附所導致的資產增值部分屬甲方所有,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此類增值部分且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2、甲方義務
(1)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向乙方交付門面并制作《門面交接清單》,雙方代表應在交接清單簽字以確認交接事實和門面現狀、附屬設施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有關門面及附屬設施的資料。
(2)本合同簽訂后辦理出租登記手續并承擔費用。
(3)對出租門面及其附著設施定期檢查,檢查、監督乙方使用合同門面情況并提出合理使用意見。
(4)出租門面管理權發生變化,甲方應通知乙方,并有義務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告知接受出租門面管理權人,本合同繼續有效。
(5)該出租門面的正常損壞(包括基礎、梁、柱、墻體和屋頂等門面主體結構)由甲方在合理期限內維修,正常損壞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須在門面發生毀損之日起兩
日內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權利
(1)按約使用門面。
(2)優先續租權。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4、乙方義務
(1)按時交納租金、押金及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2)如需改變門面內部結構或裝修門面或添加對門面結構有影響的設施、設備,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3)積極協助甲方對門面的修繕、管理行為;使用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甲方,按雙方約定對門面進行維修維護。
(4)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門面及其附著設施損壞及甲方承修門面主體結構范圍以外的維護修理的費用。合同期滿,
(5)如需要續租本門面,應于租期屆滿前30日告之甲方,逾期視為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另租賃他人。
(6)合同期內乙方有監督、保護租賃門面不受損害的責任和義務,門面的非正常損壞由乙方或責任人維修,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或責任人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承諾
1、乙方從簽訂本合同或實際接收門面之日起,即承擔涉及本合同項下租賃門面的安全、環境、治安、消防、工商等方面法律責任,因乙方違反安全、環境、治安、消防、工商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而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此致使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全額賠償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
2、甲方有權對租賃門面安全、環境、治安、消防、工商等方面進行檢查,但此項檢查不能成為乙方規避或減輕其安全、環境、治安、消防、工商等法定責任的依據或理由。
第九條門面的出售與轉讓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出售該出租的門面,但須提前30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但甲方關聯交易除外)。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
第十條租賃門面的歸還及其他
1、租賃期滿,乙方不續租的,應于合同期滿當日無條件將門面交還甲方,雙方辦理租賃門面移交手續。乙方交還門面后30日內甲方無息返還乙方繳納的合同履約押金。
2、租賃期間乙方添附的'動產乙方可以拆除,不動產及裝修部分不得拆除,屬甲方所有。
3、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期搬出全部物件,如門面內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4、租賃期滿后,乙方如不按甲方新的定價標準簽訂合同但繼續占用門面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約定平均日租金的
5、門面交付驗收時,乙方如對門面及附屬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未當場提出異議的,視為交付符合合同約定。
第十一條門面質量、產權瑕疵擔保
1、乙方已對本合同約定租賃門面的狀況及合法性有了充分了解。
2、甲方應保障乙方在使用門面時不存在門面質量和產權問題,不會發生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情況。如因門面質量問題、產權問題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構成違約,向對方按下列方式承擔違約金,或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甲方違約責任:
(1)每延遲一日交付門面,承擔合同總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門面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義務,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門面,承擔合同總金額5 %的違約金。
2、乙方違約責任:
(1)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按每延遲一日支付合同總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未經甲方同意,
(3)租賃雙方在合同期內應簽訂《消防安全承諾書》,若乙方違反其中有關規定或造成事故或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每違反其中一項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并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與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2、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相對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以本合同約定之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單方解除事由:
(1)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
①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0日以上。
④乙方裝修前必須把裝修方案告之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出租門面進行裝修、改變門面主體結構或添加對門面結構有影響的設施、設備的;斷電等自救措施。
(2)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
①甲方遲延交付出租門面10日以上的;
②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出租門面。
5、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冰雹、雪災、政府行為、政策行為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應當在3日內通知對方,并在10日內提拱證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賃物的毀損等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的,應就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門面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通訊地址
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雙方的法定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
出租方(甲方)通訊地址:____
聯系人:____
電話:____
承租方(乙方)通訊地址:____
聯系人:____
電話:____
第十六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
2、附件: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包含下列附件:
(1)門面附屬設施及門面配套設施清單。
(2)雙方認為應作為本合同附件的其它資料。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手印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承租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好友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一間門面出租,乙方自愿租一間門面。出租時間為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共計________ 年時間。
二、乙方在租用甲方門面期間、工商、稅務、門前三包,水、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三、乙方租用甲方房屋期間租金一年一交,先交錢后使用;租金第一年________ 元,后期隨市場定價,同時交納 ________元住房保證金。
四、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且扣除乙方的保證金。
五、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租期租金總額的5%計算。
六、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七、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甲方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之日起七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七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搬遷后7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十、對于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十二、租賃期內,因乙方未履行檢修義務造成安全隱患及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簽章:________
住所: ________住所:________
證照號碼: 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