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禽蛋買賣合同(精選3篇)
個人禽蛋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省合同監督條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訂購的禽蛋名稱、規格及質量要求、價格、數量如下:
第二條禽蛋包裝采用以下第項:
甲方自備包裝箱
甲方向乙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租用費用元。
第三條禽蛋交付時間為。交付地點為。
交付方式為。
運輸及相關費用由方承擔。
第四條乙方自收到禽蛋之時起小時內完成驗收。乙方逾期未驗收的視為禽蛋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應當收取。
第五條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元,結算時,預付款沖抵總價款。
第六條禽蛋價款按月結算,結算方式采取以下第項:
現金結算:乙方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銀行結算:乙方在禽蛋驗收合格后日內,把相應價款匯入甲方開戶銀行,帳號。
第七條甲方每月交付的禽蛋數量可在第一條約定的基礎上超、欠5%。
第八條甲方交付的禽蛋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予以補足、更換或退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其損失。
甲方遲延交付禽蛋的,按“延遲時間×遲延禽蛋價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延遲交付禽蛋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其損失。
乙方遲延支付價款的,按“延遲時間×遲延價款×%”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延遲支付價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其損失。
第九條本合同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工商行政管理局調解也可按照下列第項辦理: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郵編:電話:郵編:電話:
簽訂時間:
個人禽蛋買賣合同 篇2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 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
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摲课萁桓稌r,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177;__________%(不包括177;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嶋H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177;__________%(包括177;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
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竞贤捌涓郊脱a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追剑ê炚拢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禽蛋買賣合同 篇3
一、問題的提出
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作為合同法規定的有名合同,相互之間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貨樣買賣是按貨物樣品確定買賣標的物的買賣。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其中定作合同是指承攬人根據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技能、設備和勞力,用自己的材料為定作人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特別制作成品并給付報酬的合同。
但在司法實踐大量的買賣合同和承攬合同糾紛中,經常發生貨樣買賣合同和定作合同難以甄別的情況。歐豐*具訴武漢NEC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訴稱20__年10月開始,其根據被告提供的貨品種類、規格、數量、式樣等,為被告制作各種柜臺、燈箱等辦公家具產品。但是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來看,原、被告之間簽訂的是一份典型的買賣合同,雙方明確約定買方、賣方,貨物的數量、質量要求和具體貨款等。類似情況在其他買賣合同糾紛中也經常出現,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審理的欣維毛紡織*限公司訴葉繁貿*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20__年8月原、被告簽訂了一份《內銷呢絨供需合同》,由被告根據原告提供的樣品,為原告提供價值42萬元的鋼花呢,原告另派員到被告生產工廠監督產品質量。另外,還有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即一些單位要求生產廠家在出廠商品上注明買方特有標志,因此發生貨物質量或者貨款糾紛,此類案件中同樣存在屬于定作合同糾紛還是買賣合同糾紛的分歧。
二、甄別的意義
其實,區別買賣合同與定作合同的意義不僅在于案件的實體處理,更在于案件審理中的一些程序問題,主要是:
一是確定案件的管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問題的意見》、法函(1995)175號的規定,加工承攬合同糾紛要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承攬人以自己的設備、技術為定作人加工產品的地點,但如合同約定接收加工成果地為合同履行地,則從合同約定,不以加工地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合同約定的履行地法院無管轄權。而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沒有約定合同履行地時,應以當事人約定的交貨地點作為合同履行地。除交貨地外,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試地等均不視為合同履行地。合同沒有約定交貨地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貨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實際履行地與合同約定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只要部分貨物的交付地點與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一致,就要以約定地點為合同履行地,以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確定管轄權。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綜上,承攬合同以加工地為主要管轄地,而買賣合同則主要以交貨地確定管轄地。因此,在很多時候合同的性質直接決定著管轄地的確定和案件是否移送問題。
二是確定當事人舉證的分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不同的合同糾紛對當事人舉證責任的要求是有區別的。承攬合同要求定作人舉證證明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應的技術要求或者材料,并且按照約定時間驗收、接受加工成果,支付一定的報酬或者材料費用;承攬人要舉證證明按照定作人的技術要求保質保量地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了加工成果。買賣合同只要求賣方提供證據證明交付的標的物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在約定的時間內交付相應數量的標的物即可;而買方則要舉證證明按時收貨按時支付貨款。舉證責任包括行為責任和結果責任,在司法實踐中,除了為證明自己主張的事實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承擔相應的行為責任之外,還要承擔因為不能舉證或者舉證不力而要承擔的結果責任。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當事人所要承擔的結果責任也是不一樣的,承攬人沒有按時完成工作成果,負有的是繼續完成并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承擔定作人拒不接受工作成果的結果責任;出賣人如果不能及時供貨,買受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三、甄別方法
甄別方法之一:承攬人身份特定化。在承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注重的是工作成果完成的條件,是承攬人的“合作”。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承攬合同的承攬人必須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工作或者工作的主要部分。如果定作人所需要的標的物能夠從市場上任意買到,定作人就不必通過訂立承攬合同要求承攬人來完成。因此,定作人選定承攬人是基于承攬人的技術、設備和勞力,具有特定要求的。如果承攬人擅自將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將構成根本違約。此時,定作人可以選擇要求承攬人對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或者通知承攬人解除合同、賠償損失。合同未經定作人同意,不能將工作或者工作的主要部分轉交第三人完成。而買賣合同中,賣方的生產過程不需買方制約,賣方可以將工作任務轉交第三人完成,無須征得買方同意。因此,甄別承攬合同和買賣合同,首先要看承攬人或者出賣人是否特定的。如上文提到長寧*院審理的欣維毛紡織*限公司訴葉繁貿*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告是根據原告提供的樣品交付貨物的,但是被告自身作為貿易公司是沒有制作能力的,只能委托工廠加工。因此,按照承攬合同承攬人特定化的要求,該案應該定性為貨樣買賣合同糾紛。
甄別方法之二:承攬合同定作物特定化。承攬合同的標的物是嚴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的,用以滿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且必須以定作人所具有的條件來完成。首先,這種標的物是在合同生效后才開始制作的,從制作開始即為定作人所有,承攬人無權處分,只有在定作人超過兩個月不支付承攬報酬的情況下,承攬人才能作留置處理,否則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因此承攬合同的標的物是承攬人運用自己的技術、設備和勞力在合同生效后制作的特定物,而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種類物。買賣合同標的物的特定性,通常是不改變標的物本質屬性,標的物可能在合同成立時已經存在也可以是在合同成立后生產。這種特定性是相對的,往往是買方在賣方的產品范圍內或者基礎上,做些選擇性的確定,產品本質屬性并不改變。上文提到的一些單位要求生產廠家在出廠商品上注明買方特有標志,如超市要求廠家在供應商品上打上超市標志的行為,不能定性為定作行為,仍屬于買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