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混凝土提供合同書(精選3篇)
工程建設混凝土提供合同書 篇1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廣州市建筑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及交貨地點
第二條 供應總量約3,按雙方實際簽認的供應量。
第三條 供貨期限由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四條 施工單位
第五條 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供方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之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14902《預拌混凝土》、5010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并按委托書所確定的實際澆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應的混凝土技術資料。
第六條 供砼方式:需方預約供砼。普通砼應于24小時前預約,并將供料計劃書面通知供方,以安排生產,非采取書面通知方式的,供方有權視為未收到預約;經雙方確認后,供方應按時、按要求將砼運送至交貨地點。每次泵送之前,如需使用砂漿由需方自行解決。需方應保證工地內的道路順暢、安全,為供方運送車輛的到達提供必要的幫助,因需方原因導致供方運送車輛無法按時到達交貨地點,需方應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供方的混凝土車司機要服從工地有關人員的指揮。每天供應的混凝土尾數至多只能有一車,如超出此車數,需方應按83保底,不足保底方數加收__________元/3的標準向供方補償運費。供砼方應負責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一切安全及經濟損失責任。
第七條 驗收方法及期限:混凝土運抵交貨地點后,需方應派遣具有資格的檢驗人員并在貨物運抵后的20分鐘內按規定完成坍落度和抽樣檢測;需方應配合供方在貨物運抵后的90分鐘內將整車混凝土卸清,若超過時間供方不負任何質量責任。需方應指定被授權人簽認混凝土送貨單,否則供方有權拒絕交付貨物。供應數量應按供方實際供應量計算,需方對供貨量和質量有異議時,應按14902《預拌混凝土》標準中的有關規定進行抽檢解決。砼重量按2350/3±2%計。需方有效簽收人員名單:__________。
第八條 結算方式和期限:發貨后每__________日結數。
第九條 違約責任:供方:所供應的混凝土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的有關要求,供方應負責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供料中斷而導致影響施工質量及進度時,應賠償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需方:由于非貨物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需方負責。逾期付貨款,除應按拖欠款數額每天向供方付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外,供方有權停止供砼。如供需雙方正在協商中止合同時,需方不得與其它供應方就本工程簽訂預拌混凝土供應合同,如有違反,需方按履約未供的貨款總值5%作違約金付給供方。
第十條 本合同如在執行過程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實事求是通過協商或調解的方式解決,如協商和調解無效,可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文件,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任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的,一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文件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其它約定事項:以上單價隨市場原材料價格波動,供方提前三天提出提價通知,雙方協商再確定新單價。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建設混凝土提供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友好協商的原則精神簽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局域網綜合布線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綜合布線。
4、承包方式:包人工、包工期、包安全、包安裝調試。
5、工期: 天
6、合同價款: 元;大寫: (元)。
本合同承包金額已包括國家和地方規定繳納的各種稅金,由甲方按照規定交納。
二、甲方責任:
1、開工前兩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場地等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相關手續。
2、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及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相關事宜。
三、乙方責任:
1、指派工程技術人員進駐工地,負責按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并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其他各項事宜。
2、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保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遵守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及設備管線,使其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衛生清潔等工作,服從甲方管理規定。
4、施工中未經甲方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備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6、負責對所提供設備的維護及使用對甲方人員進行現場技術培訓。
7、信息點的導通率為100%。
四、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付款方式:材料進場支付10%工程款,工程完工時付余款
2、綜合布線增加點數及其他增項結算為據實結算付款。
3 、合同附件工程預算表中的價格為雙方所認定,設備材料單價不再做變動,決算中只對工程量進行核對。
五、關于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放火設計規范。
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有關消防法規、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或規范。
3、如果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法規,導致發生人身、財產、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的,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在辦理驗收手續之前,甲方提前使用機房或擅自動用機放內尚未交工的設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如期完工,每十日向甲方支付甲方工程總額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5、工程施工完畢后,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驗收,如甲方接到通知15日內不去驗收,乙方便視為驗收通過。
6、工程完工后,甲方驗收不合格部分,乙方應在十日內做出整改,無法整改等偏離工程設計方案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附件
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以上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3、其他事項按合同附件要求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混凝土提供合同書 篇3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 份。
發包人:___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號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 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至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第四條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聯系
第五條 發包人應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對工程建設中的一些重大問題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常駐代表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六條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人身、設備或工程事故的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事后應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七條 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承包人應從監理機構取得工程建設的通知、指令、變更等各種工程實施命令。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第十條 在監理期限內,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機構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人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人員的相對 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人備案。
第十一條 監理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