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通用18篇)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同時依據《安全生產法》等相關規定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將甲方分包給乙方的安廣網絡光纜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進行安廣網絡光纜工程施工工作中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乙方在工程建設施工中必須遵循安全管理和技術要求。主要包括安全管理保障架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職業健康安全,以及做好安全生產所必備的技術手段和裝備。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施操作,在施工前必須對施工工作涉及范圍內設施的分布情況進行確切的核實,確保安全后方可開展工作。
四、乙方負責工作范圍內的甲方在用有線電視設備的安全,服從甲方隨工或監理人員管理。若由于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甲方設備損壞的,乙方按價賠償并承擔由于設備損壞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乙方應建立安全責任制度,成立安全組織,安排專職的施工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對于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區域必須設置醒目的標志。
六、乙方定期為其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國家認可的上崗資質,同事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乙方在參與甲方有線電視工程施工時,必須與施工人員簽訂勞務合同或用工協議(包括安全條款),為施工人員繳納必要的工傷保險費。
八、乙方在工程實施期間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在施工現場發生的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除依法由相關人員承擔責任的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各項處理工作。
九、甲方有權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對于存在的施工安全隱患和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間進行整改,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權作出停工處理,必要時甲方終止合同。
十、按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施工所需的安全生產費用;乙方應將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應當在規定范圍內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
十一、對于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或解釋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合肥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十二、本保密協議對雙方和各自所屬/關聯公司、機構都具有約束力。
十三、對于本協議條款的修改,只有經雙方授權的代表書面簽署后方可生效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十四、本協議規定的安全生產責任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終止之日止。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訂并加蓋雙方單位合同專用章或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自較遲的簽署日生效,有效期至竣工驗收后一年。
十六、本協議壹式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2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和規范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預防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發展。實現全年安全生產事故"零"指標。
施工作業人員應認真學習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標準、規范、規程。結合工程實際情況,明確雙方的管理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范圍) 場地內吊裝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 期: 年 月 日始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項目管理人員崗位證書,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施工。
2、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及購置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建檔工作。
4、負責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5、負責組織、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上級部門開展的有關安全生產活動。
6、督促、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主要內容:施工作業面安全防護,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職工的教育考核及遵章守紀情況,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和設備設施驗收情況等。對管理松懈、責任制度不落實、事故隱患嚴重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情況有權責令予以糾正,預期不改正或反復出現類似隱患責令停工整改,并根據中煤三建武漢軌道27號線一期BT項目第二標段第一分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獎罰辦法》予以經濟處罰。
7、負責對乙方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督管理。
8、當遇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分包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又存在交叉作業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分包方及時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并監督各方執行情況。
9、在工程開工前一周內與工程分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以契約的形式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義務,落實責任。
10、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甲方協助分包方積極處理、搶救傷員,并按規定程序上報,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資質與分包工程施工范圍相符。保證不將分包工程以任何名義再次分包或非法轉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_____)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武漢市安全生產條例》、《武漢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中煤三建武漢軌道27號線一期BT項目第二標段第一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積極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3、乙方從進入施工現場到具體完工為止,安全生產事故必須控制為"零"指標;在施工中確保不發生重傷、亡人、重大機械設備安全事故、火災事故、觸電事故,輕傷率控制在<3‰以內,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達標率必須是100%。安全生產不達標工地,將實行停工整頓,并實行罰款處理,整頓合格后恢復施工。
4、乙方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兼職安全員。
5、乙方必須教育職工保護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防護設施。防護設施影響施工作業時,事先書面報告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經書面批準后方可改動,事后及時恢復。
6、乙方自帶的施工設備及小型機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做到機械設備使用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7、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交納工傷保險和工程意外傷害保險,按規定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8、乙方必須加強對本單位作業人員的管理,作業人員在進場施工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承擔因分包方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0、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執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2、乙方進場人員必須與你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用工條件,嚴禁私招亂雇、街頭拉人、隨便換人和不符合生產要求及規范要求人員進場作業。否則發生各類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3、乙方在施工中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和季節變換、工程變換,人員增減和調動,乙方必須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并對參與施工前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考核。
14、乙方必須負責對自己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安全防護、環境保護、臨時用電、機械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等安全負責。
15、乙方應教育監督自己的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域酗酒鬧事、聚眾打架斗毆,否則每人發生一次罰款5000元。
16、乙方施工人員、特殊工種、小型機械操作手按規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持有效證件上崗。
17、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現地上、地下各種管線、文物、古墓應立即報告甲方,并保護好現場。
18、乙方承攬深基坑、豎井等工程,安全防護必須按規范標準搭設牢固。基坑、豎井周邊一米以內禁止堆放各種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
19、乙方施工現場進出各種車輛必須派專人指揮,避免發生因出入車輛造成的傷亡事故。
20、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不得提供偽證。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21、乙方必須保護施工現場內的各中管線如:電力、通訊、上下水、煤氣管道等。在施工前必須了解清楚,并應采取挖探坑等措施,采取保護措施后方可開工。禁止提前或不經甲方同意盲目開工,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私自或野蠻施工, 如造成后果有乙方負責。
四、補充條款:
1、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上崗前,必須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武漢市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文件學習,并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 合格一個上崗一個,考試不及格者禁止上崗作業。受教育面必須達到百分之百。
2、乙方進場施工必須配備一名兼職安全員,納入總包方統一管理,各施工班組必須配備一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重要和危險部位必須建立旁站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設專職旁站員旁站并做好交接班紀錄。
3、乙方在施工中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季節變換,人員增減或調動,甲方無法及時掌握準確人數數據,乙方必須及時用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部門如實上報新增人數數量及人員名單,并通知甲方安全員或駐地監理隨時參加乙方組織的入場教育培訓、考試和旁站。如不經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就安排上崗作業,發生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安全罰款由乙方承擔。并追究乙方有關責任人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各種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不按要求安排明知無特殊作業操作證上崗或使用假證和無效證件上崗者發生事故所造成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對自己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消防保衛、臨時用電、交通運輸安全負全責。
6、乙方負責人或工班長在作業前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文字記錄和簽字。如不教育和進行安全交底盲目施工發生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7、乙方必須按時整改和回復甲方下發的各種檢查隱患通知單,如不按時整改和回復每超過一天罰款___(_____)元,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例會和布置的其他有關安全活動教育等。
8、乙方對進場的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維修和保養的安全負全責,對租用的機械設備必須簽訂機械設備使用安全協議書。
五、違約
1、乙方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甲方一經發現,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和補充完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六、爭議
當甲、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
七、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享受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九、本協議甲、乙雙方自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作業人員及機械設備全部撤離現場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就五河供電公司光纜架設項目進行現場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順利進行,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總則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施工。
2.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省電力公司《關于貫徹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實施細則》和關于外包工程、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規程制度。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規定。
3.施工期間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相互監督,監督舉報聯系人:甲方工程負責人 ,乙方工程負責人 。
二、甲方安全責任:
1. 根據業主方的安排,配合辦理工作許可、終結和間斷手續,并向乙方現場負責人發出開工命令。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設備損壞、運行設備停運事故的場所作業時,甲方應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簽字認可,并在甲方監督下施工。甲方應保留相關安全措施資料以備查詢。
3. 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違章作業,有權糾正直至恢復正常。對乙方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制止,并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 甲方為乙方義務提供施工現場原有供水、排水、供電、其它線路的圖紙,并保證圖紙的正確性,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購買、租憑、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設備、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不準將本工程進行轉包。
2.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本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安全規定。對改造(維護)工程,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執行工作票制度;對基建工程,根據業主方安排商定是否執行工作票制度。
4.乙方現場施工應遵守安徽省電力公司安全作業的各項工作規定,符合規定的要求。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并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6.乙方根據工作性質應配齊施工現場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7.乙方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于不能解決技術隱患,應向甲方如實反映,整改滿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8.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保證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賃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須組織對該工器具進行檢測和驗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9.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地下管道、管線、電纜及高低壓架空線、通訊設備的安全,可靠固定空壓機氣管、電源線,防止由于空壓機氣管、電源線舞動造成的意外,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取得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0.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須遵守線路安全規程,同時,施工中應做好防止感應電傷害的措施,穿戴屏蔽服,正確連接接地線,可靠接地。
11.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報告。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違規指揮。
13.乙方在施工期間(區域)由于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造成傷亡、火災、機械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擔承事故所有損失;由于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甲方人員和其它人員傷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4.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中相關條款的規定施工,違反《條例》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5. 乙方必須符合以下相關標準中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
《安全用電》GB3805-83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安全帽》(JGJ2811-89)
《建設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__)
四、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或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安全施工協議自簽定之日實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驗收結束
3.簽訂合同:本安全施工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4
甲方:乙方:項目部
根據路局計劃和安排,乙方在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接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的基坑開挖、后背、滑板、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墻及附屬工程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施工地段的行車及人身安全、明確施工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責任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 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 作業內容:京原鐵路線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的基坑開挖、橋體預制、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墻及附屬工程施工。
3、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 影響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1、甲、乙雙方嚴格執行《技規》、《行規》及北京鐵路局京鐵師[_______]_______號《關于公布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和配合作業。
2、乙方按《驗標》、《施工規范》、《設計規范》、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嚴格施工。
四、安全防范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在車站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統一指揮,乙方施工駐站人員應主動到甲方車站聯系施工有關事宜,未得到車站值班員準許不準擅自施工。
3、施工期間乙方應按北京鐵路局批準的施工計劃(電報),于施工前兩天10:00前到車站,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計劃施工)》上進行施工登記。內容要與施工計劃(電報)相符,正確齊全不準涂改,甲方負責向列車調度申報施工登記。
4、施工前1小時,乙方施工駐站員需持《施工駐站員證》進入車站行車室,在車站辦理登記、簽認、消點等聯系事宜。
5、施工必須得到準許施工的調度命令,雙方簽認后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嚴格命令時間,嚴禁提前動用設備。
6、施工期間乙方駐站員在車站行車室負責聯系防護,現場設專人監護,行車室至施工現場拉接直通電話,保證與現場的聯系暢通,并及時向甲方車站全班員匯報進度,施工完成后,應及時登記消點,由甲方車站值班員向調度請求開通命令。
7、乙方設置的一切防護或限速標志必須符合《技規》《行規》及路局有關文件的規定,不得干擾正常的運輸生產。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淶源站行車室“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運統-46進行施工登記本,由車站值班員受理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員)的施工登記。
2、施工開始必須憑車站值班員交付乙方施工負責人準許施工的書面調度命令。
3、施工完畢,根據乙方施工負責人登記消點及開通消點的內容,車站值班員負責向列車調度員請求施工完畢的開通調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到石景山車務段聯系、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措施,確定施工期間具體施工負責人及駐站員。
5、乙方施工如影響或動用其它既有設備時,應提前征得車站同意并按規定登記要點,施工時要嚴守時間,延時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設專人防護,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員、機械等物不準侵入線路限界,不準影響列車正常運行。施工完畢,徹底清理線路障礙物,必須達到列車運行條件后,方準登記消點及辦理開通手續。
7、施工期間,乙方制定防護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列車通過施工地段時不頂進制度。
8、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安全情況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雙方共同采取緊急措施,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9、車站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盡量給乙方提供方便,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10、確實需要延長施工時間時,乙方按規定提前登記要點。
11、甲方工作人員在發現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車的隱患時,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因施工造成影響行車秩序、設備故障、行車、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2、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或未按規定履行本協議時,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定蓋章后生效。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及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定性定責。
3、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5
甲方: 電務段
乙方: 工程項目部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車輛段遷建工程車輛段及引線工程
2、作業內容:管線遷改前期調查,現場挖探溝。K5+580m-K5+920m縱向挖探溝一道,橫向挖探溝三道;K4+700m-K5+470m縱向探溝一道,橫向探溝每隔50m一道,共九道;K3+500m-K4+700m縱向探溝一道,橫向探溝每隔30m一道,共四十道 (現場實際挖探情況由電務、通訊、供電等部門現場指認后確定) 。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
5、影響范圍: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
2、施工責任期限:。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章和規范: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第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__]第226號);
3、哈爾濱鐵路局《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__)12號;
4、《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20__;
5、《鐵路信號施工規范》TB10206-99;
6、《鐵路信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__;
7、哈鐵總[20__]33號《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8、《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280號。
9、《信號維護規則》
10、建設單位批準的施工設計文件;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內容:確保施工作業范圍內有關電務行車設備不被損壞。
1、施工前,施工單位及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對直埋信號電纜進行現場勘查。由施工單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溝,明確電纜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確保地下電纜和電務設備安全。設備管理單位必須派人現場勘察探測地下電纜、電務設備的具體位置和走向,勘察探測結果(無論有無電纜)由設備管理單位登記在《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簽認簿》上,設備管理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簽字確認并留存。《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簽認簿》由施工單位建立;遇有電纜等設備時,還需由設備管理單位在現場做出標記。
2、凡在局管內對營業線上、臨近營業線和鐵路保護區內動用營業線設備及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的路外、局外單位施工及路外投資建設項目的各項施工均應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未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嚴禁施工,路局有關部門不得受理其提報的施工計劃。
3、對于時間跨度長的過渡施工,要制定出準確的配合內容和配合時間簽訂《哈爾濱電務段施工配合簽認單》。非施工期間(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間等休息時間),乙方與甲方協商簽訂《施工過渡期間電纜看護協議》。
措施:雙方嚴格執行部、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甲方:
1、認真核對施工計劃,提前對有關電務設備進行調查,并提出防護措施;
2、派專人進行配合,負責配合施工過程中的特殊問題指導;
3、配合人員提前40分鐘到達現場;
4、室內設電務聯絡員;
5、對施工地段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施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跟蹤落實;如發現乙方不按標準規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6、嚴禁施工單位點前施工,施工準備過量,發現立即制止。
乙方:
1、在甲方設備范圍內影響甲方設備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時于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關車間,并辦理《施工作業配合單》,無甲方簽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員不到場不準施工。
3、作業中遇有妨礙施工的電務設備,要及時通知電務人員處理,不得強行施工;
4、設備防護區5米內嚴禁大型機械和鎬動土作業,只能用鐵鍬作業。
5、嚴格遵守進入機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時間嚴禁進入機械室施工,機械室內嚴禁使用電焊及明火作業。
6、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如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甲方電纜中斷或其它故障,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并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7、在乙方施工范圍內,非乙方原因發生電纜故障時,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甲方進行搶修,并最大限度的給予支持。
8、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所屬設備及附屬設施,施工與甲方設備交越時, 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對電纜采取防護措施,如因施工區域內,需要甲方設備遷改、移設,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單位確定施工方案并經路局批準后,不得隨意變更施工地點或擴大施工范圍,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影響施工的信號電纜未移設前,嚴禁進行相關施工動土作業。
安全分工:
甲方:
1、及時向乙方提供地下隱蔽設施準確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指派專人到現場會同乙方共同確認各種線、纜等設施的位置。
2、承擔因電務設備處理、恢復、監護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責任;承擔要求不明確造成后果的責任;
3、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4、參加車站組織的施工例會,明確施工安全注意事項;承擔甲方配合人員的自身安全責任。
乙方:
1、認真執行配合單作業制度,嚴禁擴大作業范圍,并承擔擴大作業范圍造成的后果,開通銷記時征得甲方同意。
2、沒有甲方人員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力和義務(包括發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電務設備有關資料、數據,承擔資料、數據不準確造成后果的責任。
2、提出確保電務設備不被損壞的施工要求,提供電務設備影響范圍,承擔影響范圍不準確造成后果的責任
3、承擔因電務設備處理、恢復、監護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責任;承擔要求不明確造成后果的責任;
4、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5、參加車站組織的施工例會,明確施工安全注意事項;承擔甲方配合人員的自身安全責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業內容、作業范圍,并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責任;
2、按雙方簽訂的配合作業單進行施工作業,承擔超過影響范圍造成后果的責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護要求作業,承擔違反施工要求造成后果的責任;
4、承擔甲方監護區域內不聽制止,強行作業造成后果的責任;
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計劃,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進度變更時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擔通知甲方不及時影響施工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和配合賠償辦法(包括發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按哈爾濱鐵路局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的規定辦理,責任方賠償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否則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1、雙方嚴格遵守營業線與運輸組織管理實施細則,雙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及施工安全措施,嚴格執行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
2、依據路局相關規定及設計批準的預算進行支付。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內容:
嚴格執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有關規定。
九、本協議有關條款,遇有上級文件調整時,按上級最新文件辦理執行。本協議一式5份,經雙方單位簽字蓋章后,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安全監察室審查。
十、本協議返回甲方并與甲方相關車間簽訂細化安全措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6
甲方:鐵路公司車站
乙方:站項目經理部
由于乙方承建鐵路公司站站房改造及相關工程施工。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鐵辦[ ] 號)和《鐵路公司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鐵總[ ] 號)的規定,為了加強既有線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時對運輸的絕對安全,工程施工單位和有關運營維修單位為了保證在工程施工期間確保行車安全,雙方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影響范圍):
1、施工項目:鐵路公司站站房改造及相關工程
2、作業內容:站站房基礎、一站臺開挖施工
3、施工地點:線:
4、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5、影響范圍:線: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線:
施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所遵守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行車組織規則》、《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鐵路公司綜合天窗修實施辦法和考核辦法》、《鐵路公司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鐵總【20__】1 3號)、《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等。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嚴格按審批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按作業程序、標準進行作業,嚴禁擅自施工,擅自擴大施工內容和范圍、擅自延長施工時間。
2、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必須在車站行車室設駐站聯絡員和施工現場安排防護員進行防護與車站聯系,避免脫節,沒有在車站行車室設駐站聯絡員和施工現場安排防護員或未使用通信設備嚴禁施工。
3、乙方在站內施工,必須嚴格按鐵路公司批準的施工計劃施工和提供的當日施工計劃施工,不得擴大設備使用范圍,不得擴大影響設備范圍和施工范圍,如影響時必須提前申請施工計劃,沒有施工計劃和批準的施工電報不得施工,嚴禁先施工后申請,未簽訂安全協議的嚴禁施工。
4、施工開始前,乙方施工領導人必須親自或指派勝任人員到車站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內按規定登記,并注明施工內容、施工地點、影響范圍及限制條件。 通過車站值班員向列車調度員申請,經調度命令準許,車站值班員簽認后,方準按調度命令及車站值班員要求進行施工。 施工結束后,乙方施工領導人要認真檢查施工線路,達到規定條件后,親自或指派勝任人員到車站《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內按規定銷記,請求開通。
5、乙方在站內施工時,必須加強對參加人員的安全教育,不得在線路上坐臥休息,作業中及跨越線路時加強瞭望,接發列車過程嚴禁作業人員穿越線路,如發生,車站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直至乙方整改完畢后,方可進行作業。如發生施工作業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設置安全隔離帶,未設置隔離帶或隔離帶倒塌,歪斜不符合標準的嚴禁施工。
7、乙方在站內或區間施工,不得影響既有線設備正常使用或其他線路行車作業。
8、乙方在裝卸機械作業時,不得影響既有線接發車和調車作業,不得在安全警戒線以內作業,如需要作業時,必須由駐站聯絡員向甲方值班員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作業,既有線接發作業時,使用大型機械必須于鄰站開車后停止作業。
9、乙方在站內施工作業時,必須服從車站施工管理人員及車站值班員指揮,對影響安全的施工作業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必須服從。
10、乙方在車站和區間施工作業時,應按照規定設置好防護。認真執行3-5分鐘通話制度,隨時了解掌握現場施工作業進度,并向車站值班員匯報。發生聯系中斷,必須立即停止施工作業。。
11、乙方在車站調車作業時,由乙方人員承擔調車作業工作,需要在車站行車室設置聯絡員進行防護,在作業前向車站值班員提供準確的作業內容,車站值班員按照作業內容編制調車作業計劃,乙方人員嚴格按照車站值班員編制的作業計劃進行作業。乙方聯絡員得到現場準備工作就緒、車站值班員進路好了的通知后,在確認信號的同時,確認進路正確后,方可通知現場開始作業,并認真執行勾勾聯系制度。如軌道車、作業車在停放、施工作業防護、調車中如違章、違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付完全責任。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共同安全職責
①甲、乙雙方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行車安全。
②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安全的需要。
③甲、乙雙方根據施工需要,不定期召開施工協調會議,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2、甲方安全職責
①甲方應配合乙方施工,盡量為行車創造運輸條件,做好協調施工組織工作。
②根據施工方案,核對乙方施工登記、銷記內容,向列車調度員申請,正確及時地收轉調度命令。
③車站站長加強對施工計劃審核及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實監督,發現無計劃施工及影響安全的施工,應立即制止并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乙方嚴禁在鐵路兩側15米范圍內隨意取土,對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后方可作業。
④嚴格落實作業標準及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施工安全。
3、乙方安全職責
④嚴格按審批的施工計劃、地點、時間施工。
②根據施工項目和有關安全技術要求,乙方嚴格現場管理,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施工卡控措施,建立完備的施工安全管理記錄,確保施工安全進行。
③施工期間,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檢查,對甲方檢查人員提出安全隱患整改意見,迅速落實。
④乙方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封鎖計劃安排的時間,提前一小時由施工負責人到車站行車室,按規定在《行車設備見車登記簿》內進行登記未提前到達登記、未設聯絡員、現場防護員,不準施工。由車站值班員向列車調度員申請封鎖施工的命令,根據封鎖施工的命令和車站值班員在《行車設備檢查登記簿》上的簽認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擴大施工范圍。
⑤若乙方施工不能按點開通需延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駐站聯絡員報告車站值班員,由車站值班員及時向列車調度員報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六、發生行車事故的處罰及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按《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及相關規定進行定責、賠償、處罰。
七、本協議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驗后自行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簽訂人: 簽訂人:
電 話: 電 話:
簽 于: 年 月 日 簽 于: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7
甲方:
乙方:
工程項目名稱:
工程項目地點:
計劃工作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作為管轄電網工程承包單位之一,由于部分工程的實施具體需要,與乙方建立勞務合同關系,為明確勞務合同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證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根據南*電網*司頒發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和海南*網公司頒發的《外包工程、勞務分包隊伍和臨時工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甲方負責對乙方具備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資質進行審查。
審查乙方單位持有的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施工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施工簡歷以及施工單位有關工程項目經理、負責人、技術人員的配置情況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資質審查合格后,甲方應及時給乙方發放安全施工資質合格證。
2.甲方在工程開工之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安全技術交底按照《中國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在開工請對承包方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安監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3.甲方負責審核工程項目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
審核確認工程項目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資格。
4.甲方負責審查工程項目的組織施工設計,對乙方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作業要求事先制訂安全措施。
5.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在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實、執行情況。
6.甲方每月15日對工程組織安全和質量檢查,并不定期進行隨機抽查。
重點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現場安全用電等現場安全管理與安全措施。
特別是查看現場的安全情況,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填寫安全檢查情況通知單,對嚴重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單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7.應用《電網建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三欣”標準評價體系》對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管理等進行檢查評價,對乙方的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行為進行診斷和做出相應的評斷。
8.協議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安全與衛生的法律、法規、條例和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但不得與上級規定相抵觸,不得降低安全標準。
2.乙方應根據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招收錄用和轉換崗位的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緊急救護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記錄在案,經甲方審查認可后方可進入其生產現場工作。
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
國家規定屬于特種作業、危險作業的人員同時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操作證方可上崗。
4.項目部和施工現場應參照南*電網《電網建設工程安全和環境管理設施規范應用手冊》中的規定進行布置,制定各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要求乙方配備足夠的安全用具和安全書籍。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應標明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工程項目名稱、各參建單位名稱、項目管理組織機構圖、工程建設(安全、質量、工期)目標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
現場作業區有明顯的標志、設立了專門的施工器具放置處、材料堆放站和廢料堆放點。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5.遵守現場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均應當佩戴工作證卡,以證明其身份,確保安全施工。
乙方應該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完備,安全警示標志齊全。
6.針對施工實際情況,乙方應做到防風防汛、防暑降溫、防火、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
7.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規和衛生的有關規定,制訂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為施工人員配備符合本工種安全、衛生要求的個人勞保用品;按不同崗位的生產特點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導、監督和檢查使用情況。
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著裝必須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之規定。
施工人員要按要求佩帶各種安全防護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護設施、手持電動工器具、電氣設備等的使用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明,經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應建立發放、使用、管理制度和臺賬。
10.乙方要應用《電網建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三欣”標準評價體系》對工程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班組管理等進行自檢查自評。
11.乙方與甲方是勞務合同關系,嚴禁乙方將施工項目轉包。
12.對所提供的一切證件、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13.協議中規定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規定
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后,均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嚴格遵守電力行業各項規程、規定和電力企業有關基建安裝等規定。
共同遵守原電力工業部部頒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共同遵守中國南*電網*司頒發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安全生產監督規定》、《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規范要求》、《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電網建設工程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設施規范應用手冊》、《外包工程、勞務分包隊伍和臨時工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
四、違約處理
在協議簽訂的有效期內,如有違反上述任一條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者,將嚴格按照海南*網公司關于《關于印發海南*網公司輸變電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的通知》(海南電網建〔20__〕168號)和《海南*網公司電網建設工程獎懲辦法(試行)的通知》(海南電網建〔20__〕175號)文件要求及國家、行業有關條款,加強考核力度,對施工單位違反現場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情況,嚴格執行獎懲制度。
獎罰情況報海南*網公司備案。
五、其他
1.甲方應給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并盡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條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發生屬乙方責任的意外人身傷亡時,甲方應以人道主義精神盡力協助傷員及處于危險境地人員,但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3.根據雙方簽訂的《單相計量裝置輪換改造工程承發包合同書》,乙方應按單項工程(或一次性)繳納3千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保證金建立專戶管理,甲方對乙方違反現場安全規定者進行處罰,處罰以書面通知形式告知對方,工程竣工后根據處罰總金額扣減后返還乙方,不足時乙方應補交。
六、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8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9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建筑、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建筑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建筑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建筑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建筑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建筑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建筑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單位(公章 ):
甲方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乙方單位(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10
委托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工程內容:
施工地點:
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全部竣工。
為加強對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維護施工現場的正常生產和工作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和施工工程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文件指示精神和施工安全相關的規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就安慶夜月樓賓館裝修改建項目施工安全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制定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支持、監督,督促施工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的管理職責。
2.隨時對乙方安全文明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隱患。
3.督促乙方對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及時協調解決工地與周邊群眾之間的矛盾。
4.建立每周㈡項目例會制度,項目負責人、安全專職人員參加,及時通報工程存在的安全隱患。
二、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得進行施工作業。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① 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
②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 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 及時向甲方及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3.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資金的投入,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事故及后果承擔所有責任。
4.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5.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安全施工知識,熟悉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甲方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8. 運輸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車輛、行人、市政設施、專業管線及沿途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對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9.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會議,自查自糾不安全的因素及隱患,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10.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劃》的要求。用電設備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11.保持好食堂、宿舍的整潔衛生,杜絕食物中毒,煤氣中毒等事故發生。
12.特種工具要有合格證,使用前做好檢修。特種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方可進行作業。特種工作業證應按期審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
1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嚴禁吸煙。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14.消防設備的配置、存放和使用應規范并按期更換。
15.材料物品按要求規范擺放,標示明顯醒目。
16.防護網、安全帶按規范安裝使用。
17.高空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遇到大霧、大雨和大風天氣時禁止高處作業。
18.現場施工中杜絕“三違”行為。發生事故要立即上報。
19.土方作業施工人員必須按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挖掘,嚴禁搗挖。
20. 交叉作業、攀登作業、垂直運輸作業、超重吊裝作業及拆除工程,模板工程等嚴格按照安全規范操作。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失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1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4、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機械、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責。
5、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6、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7、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
8、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直至清退出場。
甲方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至砌石工程完工止。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辦公室。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12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建筑、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建筑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建筑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建筑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建筑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建筑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建筑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單位(公章 ):
甲方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乙方單位(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13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7、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5、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8、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9、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0、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2、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0.12%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14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就
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問題,簽定勞務發包工程安全協議書。
本協議為施工合同的輔助協議,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與安全規范標準,執行企業的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協議書”各條款,如有爭議,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如協議不成,由地方仲裁機構仲裁。
二、雙方各自應履行的條款
甲方
1、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與安全規范標準,企業的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進行監督檢查。
2、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作業情況應予以檢查、查驗證件。
3、對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產予以督促檢查;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以及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乙方作業,并按照公司相關的獎罰制度進行處罰,督促按要求及時整改。
4、對乙方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按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措施。
乙方
1、乙方必須具備施工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2、安全教育
2.1 負責對本單位參與施工的職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做好進場職工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達到100%。
2.2 乙方保證安全生產,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無重傷、死亡事故;嚴格執行甲方下發的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國家、省市建設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
3、安全監督,文明施工管理
3.1 按照甲方下達的文明施工的規定要求進行施工,嚴格按照五規范一標準要求施工。
3.2 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安全評價不合格或施工現場達不到安全作業環境要求的,造成不能汲取安全施工費用,并且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結算時扣除原已預付的安全施工費,乙方單位負全部責任。
3.3 建立工地安全領導管理體系,配備專門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負責人要參與甲方組織的安全會議和安全活動。
3.4 接受甲方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要積極進行整改,不得推諉。
3.5 乙方在甲方施工區域內施工作業時應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沒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甲方的施工機具、設備、消防器材等,不得私自搭設電器線路,否則發生安全事故,除負責全部責任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證件要求
乙方必須配備本行業所要求的各種操作證。
5、安全事故處理
5.1 施工過程中發生等級安全事故的,乙方要按行業事故處理程序及時上報及時通知甲方,并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5.2 乙方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業內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承擔給甲方帶來的社會影響方面的損失。
5.3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按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6、風險保證金
乙方承包的工程時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險抵押金,按照工程造價的 ‰交納,工程竣工結算時,如未發生安全事故和違章作業罰款,甲方應將抵押金如數退還。若發生事故和違章罰款時,按照甲方的相關獎罰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扣除。
本協議書填寫一式三份,報甲方公司安監部門備查。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15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葛占濤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標志、標識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標識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迅速報告甲方,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
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16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開竣工時間:
施工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2)開展例行安全生產檢查和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每周一為安全生產例行大檢查,周二為安全生產例會,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產技術問題;
(3)加強對樁機、吊機等重型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嚴防機械帶病作業;
(4)及時清理場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塵土,控制揚塵;
(5)設立基坑外沉降監測點,嚴密檢測深基坑圍護作業對居民圍墻、樓房的安全影響,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防患于未然。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甲方廠區及施工場地的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
(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并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布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6、乙方工地食堂整潔,有防蠅設備,炊事人員持證上崗,職工宿舍通風、明亮、整齊、衛生。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適時布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并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對新人和變換工種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4、幫助乙方總結文明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5、工程結束交付時,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工程驗收報告上簽署意見。
6、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公司相關規定及要求。
7、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罰(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責任:
1、現場負責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組織落實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與所屬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同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并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
3、在施工前必須配齊符合標準的、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允許不符合作業資格的員工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有權當場停止其施工作業,重新委派合格員工上崗,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備、自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架具、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由此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屬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設備,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認真檢查確認,一次性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投入使用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周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8、參加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電氣設備等驗改工作,合格后方可使用。
9、甲乙雙方在同一場地交叉作業時,雙方統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各自承擔由于防范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傷害及損失。三、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四、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建造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后本協議同時廢止。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沖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17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及施工內容:主體結構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陜西省勞動安全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上級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場所。
3、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指導責任。
4、由甲方監督乙方技術人員向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車安全或其他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訓由甲方負責;在營業線附近或涉及行車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護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問題進行批評、教育,對乙方出現嚴重安全隱患,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待整頓合格后方能繼續施工。
7、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該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標準加強現場管理,積極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業依法實施的安全監督檢查。
2、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乙方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專(兼)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等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甲方,整改后方準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業時必須制定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技術、安全部門審核同意。其安全技術措施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給施工作業人員(含雇用民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等安全設施,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含雇用民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和發生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7、在鐵路站區或鐵路線路附近施工時,乙方必須遵守鐵路安全管理規定,服從鐵路安全管理,確保行車安全。
8、乙方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其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屬乙方出現安全規定或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11、因乙方違章或違法施工發生人身、行車、工程質量事故或鐵路運輸設備損壞的,其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負擔。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2、因乙方違章或違法發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和善后工作,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后由責任方承擔。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不與雇用人員簽訂任何勞務用工合同或發生經濟支付關系。
2、甲方發現乙方雇用人員年齡不符合規定、身體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癥等不符合雇用條件的雇用人員,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辭退。
3、甲方配合乙方對雇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獨立承擔法定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包括雇用人員)的第一管理責任人,對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作業人員精神狀況、技術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負責。乙方雇用民工必須是由勞務中介機構或自行雇用,
2、乙方雇用人員必須是年富力強,身體健康、年滿18—59歲以內的人員,同時身份明確,有合法證件,集體雇用人員要有原住址的相關證明。
3、嚴禁雇用未成年人、有職業禁忌癥狀或不適應施工現場安全作業的老、弱、病殘者當雇工。
4、從事塵毒或有害作業的雇用人員,在雇用前和解除雇用合同后必須進行體檢,確定是否有職業病患。
5、本著“誰雇用、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乙方雇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雇用人員發生傷亡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解決、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三、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況的,其罰款在施工驗收結束后從結算款中扣除:
(1)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上級機關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發放安全監察通知書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發安全檢查指令書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方安全隱患的的經濟處罰。
2、發生責任事故的,不返還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發生責任事故后,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夠扣除的,其余罰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工程承包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交存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考核處罰有異議的,有權提出異議。 具體辦法按照公司《安全質量考核異議問題復議辦法(試行)》,執行。
四、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要增加其它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后(含因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而延長至該工程施工實際完畢的期限)本協議自行解除。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負責管理施工任務的責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程負責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網絡工程) 篇18
甲方(建設單位):代理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風險提示:
發包人或者發包單位審查承包人主體資格,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承包人的企業形式,如果承包人是個人、合伙企業、或是個人獨資企業,按現行法律法規將不能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審查承包人企業是否具有建筑企業資質,資質等級是否與合同的建設項目相適應。按《建筑法》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筑企業的發包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聯合體承包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3)審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掛靠情況,掛靠導致合同無效。
發包人在簽施工建設合同前應當注意審核承包人資質,是否存在超越資質等情況,避免合同無效。乙方(承包單位):代理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為加強建設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施工范圍: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復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說,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二、甲方安全責任
1、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三、乙方安全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各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并做好技術交底。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經監理審批后報甲方項目技術部備案。
2、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并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場工人(或進入新的崗位)一級教育、經常性教育;做好安全資料記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系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書面記錄,對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整改并寫出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經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及施工企業負責人驗收簽字后,報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項目技術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美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風險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違反以上規定或者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其行為嚴重影響另一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雙方可以據此約定違約責任,以便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執行。
四、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立即生效。
六、該協議于_________________地簽訂。甲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