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轉讓協議(通用3篇)
工程項目轉讓協議 篇1
工程項目轉讓協議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為加快某商貿城的進一步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某商貿城項目的權利義務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轉讓標的(某商貿城項目)概況
1.該項目原由某某鎮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開發,而后經各方協商,該項目法人變更為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繼續開發。
2.該項目一期工程(除17、18棟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樁基外)已按規劃完成,主體工程及其附屬工程(除11棟外)均驗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該項目手續合法,真實有效,證件基本齊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正在緊張辦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辦妥。(詳見附件一)
4.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手續基本辦妥,部分已兌現實施。
5.該項目現在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項目房屋出售情況,售房價款支付情況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見附件二。
7、該標的為項目的總體轉讓,也是該項目總體第二次轉讓,其內容和性質一致,即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一并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標的涉及的權利義務轉讓方案
1.甲方與B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承包建設及項目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結算關系仍由甲方負責(現已結清);
2.甲方在建設某某商貿城過程中因該項目建設實施發生的債權、債務(含自然債務)由乙方負責(詳見附件三)。
3.甲方與房屋買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尚未履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履行義務,房屋辦證及相關手續在標的轉讓后由乙方繼續辦理;
4.甲方擁有的轉讓標的項下全部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相關轉讓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應該予以協助。
5.該轉讓標的項目物業管理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轉讓價款的確定以存量資產為基本依據,并估算投入成本,適當考慮雙方利益。)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將轉讓價款的首期款共計人民幣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剩余價款人民幣萬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條余款擔保方式
乙方應對余款以方式提供擔保,并另簽擔保合同。
第五條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內,甲方應將轉讓標的相關權屬證書、
工程技術資料清單、合同文書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核驗查收并簽字蓋章。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過戶和合同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后轉移至乙方。
3、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通知義務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將某某商貿城權利義務轉讓情況通知與甲方有權利義務關系的相對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戶、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對人予以確認。
第七條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萬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在十日以內,應按遲延支付轉讓價款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遲延支付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轉讓標的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補充
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可對本合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轉讓方:受讓方:
合同簽訂地:
簽訂日期:
工程項目轉讓協議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合作權利和責任,保障工程實施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勞動法》和相關法規,本工程具體情況,結合公司管理章程的相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以及經濟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層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范圍,內容及要求。
1、經雙方商定,乙方勞務承包本工程具體包括為:
乙方必須把自己所用材料按規定碼放整齊,做到工完料凈場清,現場文明施工。
2、工期要求
按甲乙雙方認定的施工進度計劃必須完成。
3、質量要求
乙方承包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按現有施工圖紙施工)必須達到“合格”質量等級,觀感為“好”,當時不能定出結果的,必須待主體工程驗收得出結論,方可結算全部勞務費。
第三條:安全要求
1、乙方人員進入工地,必須進行安全上崗教育,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品,提高本人安全意識,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如因違反操作規程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及人員傷亡事故,其后果一切自負。甲方概不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連帶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2、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事件發生,如有發生,不論有理無理,將對當事人雙方各處罰5000元罰款,并送當地司法部門處理,后果自負。
3、乙方人員應愛護財產及半成品,如有損壞、丟失造價賠償;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完場清。對有損失、浪費、返工材料等費用,從乙方工資內扣除。
4、乙方進入場內的務工人員應繳納有關費用,并照章辦理一切手續。凡國家按規定應由乙方負擔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繳納,如崗位證書、執業資格證、保險費等。
第四條:承包形式,價款結算方式。
1、承包形式為勞務承包。
2、承包價款:承包范圍的工程,經驗收評定后,達到按實際加工面積計算_____元/平方米。
3、結算程序
乙方按實際加工平米結算。中途甲方可以預支乙方生活費,剩余待工程完工檢驗合格后甲方付乙方80%,其余的20%為保質金。等雨季過后無任何漏水現象甲方將尾款全部付清。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在期限內整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無條件地清退乙方現場所有人員,終止本合同并不予結算乙方已完成工程未結算的勞務費,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有義務按施工進度和預算定額需用量按時提供材料。(注:乙方所需材料必須提前一星期上報甲方)
(3)甲方有義務及時、精確地做好技術交底抄平、放線工作。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雇傭自己的勞工。
(2)乙方有為所雇傭勞工配備各種手頭工具的義務。
(3)乙方應負責管好自己的人,要對進場工人核對身份,嚴禁現場打架斗毆。如有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傷亡事故,乙方有承擔經濟責任,民事責任和連帶責任的義務。
(4)乙方雇傭工人違章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造成自身和他人傷亡事故,乙方必須對其一切后果負責。
(5)因乙方或雇傭勞工造成的失火,乙方對其后果負責。
(6)因乙方或雇傭勞工盜竊造成甲方或他人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7)乙方無權對外輕包工程,特殊分部(分項)工程非分包不可的,必須經甲方許可同意后方可分包,簽訂分包合同后分包部分乙方要對甲方全部負責。
(8)嚴禁乙方雇傭童工進場施工。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尤其是質量違約,按有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合同生效、終止。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結清價款即終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工程項目部各一份)。
第八條:附則
1、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現行的建筑市場管理有關文件法規和合同有關規章制度發生沖突,雙方以文件規定為依據進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議。由甲方工程項目部負責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項目轉讓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 工程項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的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協議如下。
1、定義及解釋
1.1違約、違規、違章:指安全協議當事人違反安全法律法規,違反安全規定、標準、違反安全規章的行為。
1.2事故:指在安全協議規定范圍內,由于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關財產、經濟損失和人力傷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協議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火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當事人之外的破壞行為等社會事件。
1.4
1.5
1.6
2、項目作業概況
3、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責任
3.1.1不得將生產經營、工程施工、服務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3.1.2與分承包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負責對分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3.1.3指派專人對分承包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情況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綜合協調管理。
3.1.4就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作業環境、危險程度、應急救援等向分承包方交底。
3.1.5
3.1.6
3.1.7
3.2甲方的權利
3.2.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控制危險點源,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3.2.2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3.2.3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2.4有權對租賃使用的乙方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3.2.5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
3.2.6發生事故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乙方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3.2.7
3.2.8
3.2.9
3.3甲方的義務
3.3.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3.2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業績、資質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的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措施、規程、制度等進行審查并備案。
3.3.3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作業時間、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為乙方提供主合同及安全協議中規定的安全條件支持。
3.3.4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3.3.5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3.6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3.7其他根據項目要求應盡的義務。
3.3.8
3.3.9
3.3.10
3.4乙方的責任
3.4.1自覺遵守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定。
3.4.2執行安裝公司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相關要求,包括提供必要的資源保證和相關的培訓需求等。
3.4.3自覺維護工作區域內的在用設施、設備,確保其完整好用。
3.4.4積極服從甲方在施工作業范圍內的有關安全規定及相關指令、措施。
3.4.5積極傳遞和處理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方面的相關信息。
3.4.6采取相關措施有效控制本施工作業范圍內的各類隱患、風險。
3.4.7
3.4.8
3.4.9
3.5乙方的權利
3.5.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3.5.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包袱,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5.3有權按照主合同及協議約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和環境。
3.5.4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3.5.5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5.6
3.5.7
3.5.8
3.6乙方的義務
3.6.1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各項措施、規程、制度,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6.2按規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險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并報告甲方。
3.6.3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3.6.4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3.6.5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3.6.6乙方招用的分承包方,應經甲方認可,并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工程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承包方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承包方。
3.6.7
3.6.8
3.6.9
4、事故調查
在主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按大慶油田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5、違約責任及處理
5.1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2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3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5.4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導致的生產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5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6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5.7
5.8
5.9
6、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依據主合同及協議中雙方的約定,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協議履行期限
本協議的履行期限與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8、協議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本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隨主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9、保險
乙方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10、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按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11、附則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與主合同同時生效。
11.4以下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11.4.1
11.4.2
11.4.3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