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出納崗位職責(通用3篇)
工會出納崗位職責 篇1
1、協助工會負責人做好工會經費的收支管理與內控監督工作。
2、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和銀行結算制度,做好工會經費的現金收支管理工作。
3、嚴格現金核算手續,正確無誤地根據會計記賬憑證收付現金和填制各類結算憑證,確保無差錯失誤。
4、嚴格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大額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嚴禁白條抵庫和大額現金留庫。
5、不得私自挪用、支配現金,做到日賬日清和庫存現金賬與現金日記賬總賬相符。
6、按規定使用和辦理銀行結算憑證,及時與銀行對賬,對未達賬要及時查詢督辦。
7、認真管好、用好收、付款憑證和現金票據,建立支票登記簿,作好備查備忘錄,確保資金、支票簿的安全。
8、嚴禁簽發空白支票,對收支款項要及時做好登記入賬。堅持每月末與銀行、會計核對賬目。保險柜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9、按照財務規定,協助會計做好工會經費的會計核算、賬目處理,真實反映收支情況,合理調度資金,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和印鑒。
10、協助會計認真審查各項經費支出與原始憑證,嚴格各項經費的審批和辦理程序,及時準確地做好與會計記賬的對賬工作,保證賬款相符。
11、協助會計編制工會年度預、決算財務報表和工會經費收支情況的年度財務報告。協助參與預算管理,接受上級工會及校經費審查委員會對工會經費收支情況的審查。
12、協助會計做好往來款項的清理,按月核對檢查賬目,及時催報結算有關款項。
13、負責做好各項活動費、慰問費的發放與管理工作。
14、負責收、繳各類捐款,做好統計報表并專款專用。
15、協助做好固定資產設備的采購、建賬與管理、清理工作。
16、負責做好工會會費的收取工作。
工會出納崗位職責 篇2
一、負責編制工會經費年度收支預算、決算計劃和會計月(季)報表,按時送達上級工會;
二、認真執行《工會會計制度》,嚴格按照會計科目要求做好建賬、審核、記賬,保證賬物、賬款相符;
三、收好、管好、用好經費,堅持保證重點,統籌兼顧的支出原則,管好家、理好財;
四、加強與學院財務處領導聯系,按時足額撥繳和上解工會經費;
五、定期公布工會各項經費收支情況,接受會員監督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計;
六、配合做好會員代表大會“工會經費收支使用情況報告”材料的準備工作。
七、完成領導和上級工會財務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會出納崗位職責 篇3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銀行管理制度,根據會計記帳憑證,辦理現金、銀行收付結算工作,及時核對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
2、做好固定資產明細帳的登帳工作,負責各種證券、空白支票及有關印章的保管工作。
3、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超過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4、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
5、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民主管理為職工服務的原則,管好、用好工會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