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顧問協議(精選7篇)
公司法律顧問協議 篇1
聘請方(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E-mail: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E-mail:________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為實現依法經營、管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聘請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友好、長期合作的愿望,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師作為顧問律師,具體負責甲方的法律顧問工作;甲方委派________先生/女士協助顧問律師開展法律顧問工作。
第二條 顧問律師以維護甲方合法權益為宗旨,以勤勉盡責、提供優(yōu)質高效服務為己任。根據甲方要求,顧問律師將就以下業(yè)務范圍的第____項內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1.為聘方就業(yè)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的咨詢意見;
2.為聘方審查、修改有關合同、協議、章程及其他法律文書;
3.為聘方的經營決策提供法律依據,對其決策的可行性、風險性等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4.參與談判,并為聘方提供有關洽商、談判中的法律服務;
5.為聘方辦理工商登記、商標和專利權申請等各類企業(yè)法律事務;
6.為聘方審查內部規(guī)章,就聘方內部管理提供咨詢意見;
7.為聘方提供法律、法規(guī)信息,協助聘方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和法律知識的培訓;
8.為聘方企業(yè)改制、上市提供輔導,出具法律意見書;
9.為上市公司關聯交易、資產重組、收購兼并、配股增發(fā)等提供法律建議、出具相關文件;
10.出席股東大會并進行大會見證;
11.為聘方提供其它非訴訟法律服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乙方按本合同提供有關法律服務的權利;
2.享有獲悉委托事務進展情況的權利;
3.享有建議乙方調換顧問律師的權利;
4.承擔及時支付法律顧問費的義務;
5.提供顧問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必要工作條件;
6.承擔向顧問律師提供與委托承辦業(yè)務有關的真實情況、資料的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獲得與受托辦理法律事務相關的真實情況、資料的權利;
2.享有獲得法律顧問費用的權利;
3.顧問律師享有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的權利;
4.承擔依照法律和委托協議的規(guī)定,按時、盡責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法律事務的義務;
5.承擔保守甲方業(yè)務秘密的義務。
第五條 顧問律師可________(定期、不定期)到甲方辦公地點辦理與甲方有關的法律事務;甲方如遇急辦法律事務,可隨時與顧問律師取得聯系,獲得法律幫助;也可以撥打乙方客服電話(________________),獲得客戶服務中心的應急服務。
第六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采取以下第____種方式:
1、年費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年費人民幣________元/年,并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第一年顧問費。
2、計件收費方式:按照每一件法律事務收費________元的標準,甲方根據法律事務的件數每____(月、季、年)向乙方支付費用。
3、單純計時收費方式:按照______元/小時的計時收費標準,顧問律師在每次服務后依據自己的服務時間制作賬單交由甲方確認,甲方依此賬單支付費用。
4、打包計時收費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年費人民幣________元/年,并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第一年顧問費,乙方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________小時的服務。對超過該服務時間的,由甲方按照______元/小時的計時收費標準追加費用。
無論采取以上哪一種收費方式,服務過程中所發(fā)生的________以外差旅費,均由甲方另行支付或報銷。
第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發(fā)現對方有違法、違約行為,應予及時指正,如對方拒絕糾正,另一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如需顧問律師提供第二條中未選內容的服務或需顧問律師作為代理人參加訴訟或仲裁事務,須另行簽訂委托協議,費用支付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顧問律師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工作,須甲方另行單獨授權。
第九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一方欲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有特別約定事項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聘請方(甲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聘方(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律顧問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并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特別條款
1.1.法務服務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擔其法務服務任務,為甲方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幫助,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法務服務范圍為
(1)為公司經營及管理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對公司運作和發(fā)展方向的決策提供法律建議
(3)對公司運作和發(fā)展方向的決策提供指導意見
(4)對公司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
(5)為公司專門性事務對外簽發(fā)律師函
(6)對公司有關事項進行律師見證
(7) 提供與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8)從法律角度為公司管理進行構架的設計
(9)幫助公司構建經營管理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10)參與公司治理及起草公司章程,股東會協議,董事會規(guī)則等文件
(11)制定公司常用合同范本,對公司簽訂的合同進行審核,把關
(12)規(guī)范公司勞動合同,勞動關系,修改員工就業(yè)規(guī)則,崗位職責等文件,對工資結構進行合法調整
(13)制定公司債權回收方案,并組織實施
(14)對公司管理人員進行相關的法律知識培訓
(15)對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戶進行信用調查
(16)代為商務調查,對相關的房地產,公司,金融,知識產權,貿易,合作等所涉及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及合法性進行調查,出具調查報告
(17)參與公司對外商業(yè)項目
1.2.法務服務費及服務方式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年法務服務費總額為元人民幣。(分十二個月支付,具體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見薪資制度)乙方不占用甲方辦公資源,,采用不定時工作方式,每月至少到甲方辦公地一次,甲方有事可隨時通知乙方。
1.3.其他費用
乙方在辦理案件中所發(fā)生的以下其他費用并不包含在上述法務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雙方就以下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數目或按照實際消費為準。
(1)電信及郵遞費用
(2)復印費用
(3)差旅費
(4)其他費用
1.4.服務期限
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為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1.5.聯系信息
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其他約定
除由上述特別條款的約定和以下一般條款的約定外,雙方補充如下協議:
二一般條款
2.1.生效條件
本協議在雙方簽署后生效。協議生效前。法務人員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務服務。甲方已有的法律糾紛,乙方可以參照本協議提供法務服務,其所需費用需另行支付。
2.2.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法務服務時,承擔以下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法務人員職業(yè)道德和職業(yè)紀律;
(2)乙方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4)乙方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就本協議約定的法務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但是如有法務人員代繳代付予其他機構的費用除外
(6)乙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7)乙方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2.3.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擔以下的義務:
(1)與乙方的其他法務人員誠實合作,向乙方及其他法務人員如實提供與法務服務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法務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fā)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法務人員;
(3)如果甲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及其法務人員;
(4)按照約定支付法務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及法務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
2.4.保密
(1)乙方對甲方的相關信息及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文件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甲方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乙方和甲方另簽訂的有保密協議的,應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均無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務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甲方如確有需要乙方及其法務人員提供有關啊法律事務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務服務委托協議。
2.6.法律意見
乙方及其法務人員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僅供參考企業(yè)領導決策參考。
2.7.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為乙方和甲方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活書面約定。
2.8.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9.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諾,如果甲方希望獲得本協議約定服務范圍以外的法務服務,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務服務委托協議。
2.10.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發(fā)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和調節(jié)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種菜委員會提出仲裁。仲裁依據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裁決的最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三終止勞動合同
3.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
(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3.3.簽署
本協議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簽署。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代理人簽字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手續(xù)。
3.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律顧問協議 篇3
聘方(下稱甲方):
受聘方(下稱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guī)定,聘請乙方的 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2、根據甲方的要求向有關方面發(fā)送《律師催告函》。
3、為甲方草擬、審查和修改各類法律文書,出具《合同審查意見書》。
4、為甲方的有關活動、文件、協議出具《律師見證書》。
5、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
6、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向法律顧問提供與業(yè)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指派一至兩名工作人員配合法律顧問工作。
三、甲方遇有需法律顧問處理的一般法律事務,提前一天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所在地處理;遇有需法律顧問處理的較重大法律事務,提前三天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所在地處理。
四、乙方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文件規(guī)定,向甲方收取法律顧問費和辦案費。
1、法律顧問費 元/年。
2、法律顧問為甲方處理民事及其他糾紛包括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另辦委托,按《XX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另行收費。
3、付款方式:甲方通過銀行轉賬匯入乙方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五、法律顧問為甲方處理有關糾紛和法律事務,需要出差的,食宿、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期限為X年,自 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甲方如需續(xù)聘,另行簽訂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顧問律師: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法律顧問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并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 特別條款
1.1. 法務服務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擔其法務服務任務,為甲方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幫助,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法務服務范圍為
1) 為公司經營及管理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 對公司運作和發(fā)展方向的決策提供法律建議
3) 對公司運作和發(fā)展方向的決策提供指導意見
4) 對公司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
5) 為公司專門性事務對外簽發(fā)律師函
6) 對公司有關事項進行律師見證
7) 提供與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8) 從法律角度為公司管理進行構架的設計
9) 幫助公司構建經營管理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10) 參與公司治理及起草公司章程,股東會協議,董事會規(guī)則等文件
11) 制定公司常用合同范本,對公司簽訂的合同進行審核,把關
12) 規(guī)范公司勞動合同,勞動關系,修改員工就業(yè)規(guī)則,崗位職責等文件,對工資結構進行合法調整
13) 制定公司債權回收方案,并組織實施
14) 對公司管理人員進行相關的法律知識培訓
15) 對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戶進行信用調查
16) 代為商務調查,對相關的房地產,公司,金融,知識產權,貿易,合作等所涉及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及合法性進行調查,出具調查報告
17) 參與公司對外商業(yè)項目
1.2. 法務服務費及服務方式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年法務服務費總額為 元人民幣。(分十二個月支付,具體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見薪資制度)乙方不占用甲方辦公資源,,采用不定時工作方式,每月至少到甲方辦公地一次,甲方有事可隨時通知乙方。
1.3.其他費用
乙方在辦理案件中所發(fā)生的以下其他費用并不包含在上述法務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雙方就以下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數目或按照實際消費為準。
1) 電信及郵遞費用
2) 復印費用
3) 差旅費
4) 其他費用
1.4.服務期限
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1.5.聯系信息
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1.6.其他約定
除由上述特別條款的約定和以下一般條款的約定外,雙方補充如下協議:
二 一般條款
2.1.生效條件
本協議在雙方簽署后生效。協議生效前。法務人員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務服務。甲方已有的法律糾紛,乙方可以參照本協議提供法務服務,其所需費用需另行支付。
2.2.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法務服務時,承擔以下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法務人員職業(yè)道德和職業(yè)紀律;
2) 乙方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4) 乙方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 乙方就本協議約定的法務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但是如有法務人員代繳代付予其他機構的費用除外
6) 乙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7) 乙方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2.3.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擔以下的義務:
1) 與乙方的其他法務人員誠實合作,向乙方及其他法務人員如實提供與法務服務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 如與法務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fā)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法務人員;
3) 如果甲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及其法務人員;
4) 按照約定支付法務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 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及法務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
2.4.保密
1)乙方對甲方的相關信息及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文件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甲方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乙方和甲方另簽訂的有保密協議的,應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均無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務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甲方如確有需要乙方及其法務人員提供有關啊法律事務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務服務委托協議。
2.6.法律意見
乙方及其法務人員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僅供參考企業(yè)領導決策參考。
2.7.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為乙方和甲方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活書面約定。
2.8.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9.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諾,如果甲方希望獲得本協議約定服務范圍以外的法務服務,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務服務委托協議。
2.10.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發(fā)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和調節(jié)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種菜委員會提出仲裁。仲裁依據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裁決的最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三 終止勞動合同
3.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
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3.3.簽署
本協議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簽署。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代理人簽字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手續(xù)。
3.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公司法律顧問協議 篇5
甲方(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 律師事務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相關規(guī)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法律顧問工作范圍如下: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 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第四條 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聘請律師費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 )。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乙方收費標準根據提供法律服務的難易程度、耗時長短和標的額大小等因素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五條 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食宿費、電話費等必要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yè)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七條 因可歸責于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應向甲方退還部分或全部律師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期限為 __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年__ 月__ 日 ______年__ 月__ 日
公司法律顧問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的有關規(guī)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并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guī)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guī)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guī)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yōu)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fā)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yè)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xù)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律顧問協議 篇7
一、服務內容
(一)日常服務
1、解答咨詢
2、出具法律意見
3、起草、審查、修訂各類合同
4、起草、審查、修訂內部規(guī)章制度
5、參與重大涉法事項的談判
6、承辦專項法律事務
6-1知識產權方面:商標注冊,名優(yōu)商標、馳名商標的認定及保護,專利申請及商業(yè)秘密保護
6-2企業(yè)工商登記:公司設立及變更登記,包括礦產資源企業(yè)和大型集團公司的工商登記
6-3資信調查、盡職調查
6-4企業(yè)改制方面:產權界定,股權轉讓,公司改組、改制、重組、并購等
6-5項目投融資,工程建筑項目的招、投標
6-6稅務籌劃
7、承辦訴訟、仲裁、聽證、見證、調解等事務
8、法律及管理培訓
9、傳遞、贈閱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