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個人勞務派遣合同(通用3篇)
公司和個人勞務派遣合同 篇1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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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記性靈活就業員工隊伍成為甲方合同制員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工作等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個日。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由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時,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乙方的工作時間服從服務單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務單位的規定執行。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服務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發現服務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糾正。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由服務單位交給甲方代為給付。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為 _______元。甲方根據服務單位提供的乙方工資清單及金額,在次月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為乙方辦理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手續。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服務單位支付,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服務單位未能按照國家規定落實乙方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補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單位的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或服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和服務單位的聲譽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任何與服務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活動,保守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協商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征得服務單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務單位無正當理由退回,或服務單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違約退回乙方的,過錯在于服務單位,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1)患職業病或因工風傳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不論任何原因,只要乙方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的,甲乙雙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向過錯方追償損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對其過錯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秘密,對服務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有侵占財產、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等行為之一的。
2.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服務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服務單位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及服務單位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告知甲方及服務單位,并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于服務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勞動條件而不愿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與服
3.服務單位一旦沒有按照相關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乙方工資、社會保險費等各種費用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權選擇不在服務單位工作并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選擇的,則視為愿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因乙方愿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而造成的進一步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甲乙雙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4.乙方因上述列舉事由外的原因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并提出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務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服務單位因此向甲方主張賠償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離職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應與甲方和服務單位及時辦妥離職手續,交還從甲方或服務單位領用的工具、勞保用品等,理清與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債權、債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對方支付相當于乙方2個月工資的標準計付。
3.乙方參加甲方或服務單位組織的培訓,并取得結業證、職業資格證等,卻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應賠償全部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事故,除由保險機構承擔部分的保險待遇外,其余應由甲方向乙方給付,因第三人承擔的工傷、事故保險待遇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或服務單位承擔;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損害服務單位的利益或其他糾紛,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鑒證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和個人勞務合同范本2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注冊地址: 居住地址:
聯系地址: 戶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派遣到 工作,工作崗位為 。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乙方在勝任實際用工單位崗位的前提下,必須如實向甲方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如有虛假或欺騙行為,甲方即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并追究乙方相關責任(追回多支付的相關報酬)。乙方在簽訂合同日起提供崗前體檢合格報告。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下屬工作場所。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實際用工單位的綜合工時制,具體由用工單位實際安排。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由實際用工單位處理。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放形式為:綜合計時計件制工資,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它 ,綜合基礎工資按工作單位具體標準執行,獎金提成另計,每年基礎工資調整按照上海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用工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照派遣單位要求繳納人員社會保險,具體標準按雙方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具體投保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具體投保標準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必須告知乙方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環境、安全生產狀況,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
第十六條 甲方所輸出用工單位,用工方應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用工單位的特點有計劃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乙方因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甲方一次安排再輸出其它用工單位上崗。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勞動報酬也相應調整,乙方自愿服從甲方為乙方再安排輸出用工的單位。乙方在接到甲方另行安排工作通知后必須三日內至甲方公司辦理相關轉崗手續,逾期乙方不來辦理視為自動離職并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損害對方權益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 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甲方或實際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四) 給甲方或實際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或名譽損失的;
(五) 因家庭或社會人事關系而嚴重影響甲方或實際用工單位正常生產經營的;
(六) 在應聘時或在合同期間內提供虛假身份證、學歷證、健康證、體檢單等證件、證明的;
(七) 乙方曠工三日及三日以上;
(八) 因違反甲方或者實際用工單位宿舍管理條例,嚴重影響他人休息的;
(九) 違反計劃生育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郵寄地址為身份證戶籍地址或居住地址)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按合同基本工資結算)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或輸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 甲方和用工單位勞務協議變更、解除或終止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因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本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或者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宣告破產、停業、關閉、撤消、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五)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或終止的,工傷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標準按合同的基本工資結算)。
第二十九條 乙方(外省籍)在二十五日至三十一日突然離職的,當月的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十二、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
(二) 乙方應服從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自覺執行實際用工單位的規則制度。
(三) 乙方如違反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依據規章制度的規定處理。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各自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自愿參加甲方的工會組織,積極參加工會活動。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乙方已閱甲方(用工單位)《員工手冊》 《宿舍管理條例》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乙方已參加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和個人勞務合同范本3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第一條、 協議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試用期為______天。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在協議期內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由所派往的單位負責安排與調整,乙方愿意服從。
第三條、 勞務報酬
乙方的勞務報酬由所派往的單位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具體標準,該標準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由所派往單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權利
1.負責要求所派往的單位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必需的工作條件;
2.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所派往單位的工作規定;
3.負責對乙方違反甲方和所派往單位工作規定的行為作出相應處理。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權利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所派往單位的各項工作規定;
2.維護甲方及所派往單位的聲譽及正當利益,如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及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由所派往的單位承擔;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由乙方商原企業承擔。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終止與續延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2.協議期間,雙方均可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7日通知對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遲一日,須向對方支付一日的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的日工資;
3.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若均無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逐月續延。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
1.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協議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協議有關內容,變更后的協議或協議附件由雙方簽字有效。
3.雙方協商不一致,本協議即行解除。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務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協議期內擅自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和個人勞務派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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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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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歲,并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雇傭合約必須采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雇員的雇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雇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雇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雇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并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雇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雇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于受雇及在雇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并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雇,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并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后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系;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之日起并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后須返回內地;續約后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并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并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
公司和個人勞務派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形式:甲方提供工程材料、工程工具、施工圖紙。乙方負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甲方安排一間房屋給乙方住宿、休息。
三、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以及根據現場情況執行。
四、勞務費用:每天 元。甲方支付全部勞務報酬,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五、合同日期: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如工程工期延長,則勞務協議順延至工程結束。
六、 質量標準:根據施工設計方案中的標準執行
七、工程付款方式:每月10日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的勞務費用。
八、工程安全責任
乙方從開工進入工程場所后,必須遵守施工安全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違規作業,一切防衛工作和施工安全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驗收
工程完成后,雙方共同組織驗收,并形成驗收記錄,參加驗收人員簽字存檔。如有不合格的部分限期整改,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一、場所及環境保護
1、乙方每日收工必須及時清理場所衛生、工具等。
2、原材料堆放要整齊,不得影響生產場所。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調,協調不成時,可選擇以下方式處理:
1、向上級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