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輪胎購銷合同書(精選3篇)
公司輪胎購銷合同書 篇1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公平、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輪胎及輪胎配件,達成如下協議:
一、輪胎品牌、規格型號及單價、數量、金額以訂單形式確認作為合同附件。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確認的訂單價格為準,訂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2、合同期內,如遇價格調整,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后,執行新的價格。
四、驗收標準
按照協議第二款進行驗收,如輪胎數量、外觀質量時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如在保質期內出現輪胎質量問題,甲方需免費予以更換。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向甲方采購貨品。
2、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3、供貨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4、送貨的運費有甲方負責
六、貨款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在每月5日前核對甲方商品的實際數量。在雙方對單后3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八、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常熟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公司輪胎購銷合同書 篇2
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 (以下簡稱已方)
本著公平、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甲方確認乙方為甲方車輛所需輪胎定點采購供應商,現經雙方商定,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價格和質量
一、本合同購銷產品為適合甲方需求的車輛輪胎。品牌為輪胎,具體供貨規格型號、價格詳見輪胎價格表。
二、輪胎價格表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輪胎價格包含增值稅費、運費等。
三、乙方確保銷售給甲方的輪胎均符合國家3C強制安全認證及相關質量檢驗標準。
第二條 信用承諾
一、乙方按照服務承諾,做好相應的售后服務工作(附售后服務承諾書)。
二、乙方有義務免費對甲方車輛輪胎的正確使用方式進行指導、培訓,提高甲方車輛輪胎使用的安全性和經濟效益。
第三條 交付方式及驗收
一、甲方所需輪胎采購,應由乙方填制輪胎銷貨清單,經甲方授權人驗收人簽字確認后結算。
二、乙方銷售輪胎的交付方式為:
1、由乙方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時間負責免費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
2、甲方車輛直接到乙方營業工作場所,由乙方作業人員現場對所需更換輪胎免費安裝更換。
四、甲方應由指定人員負責對乙方交付的輪胎進行驗收。驗收中發現不符合項目的,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解決,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相應賠償。
第四條 費用結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發票后30天內以支票或電匯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發票全額貨款。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額及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因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致使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乙方不能按甲方需求按時交貨,造成甲方客運車輛不能正常營運的,乙方賠償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因錯發、錯裝輪胎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相應的損失。
五、因乙方輪胎質量問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雙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六條 其他
一、甲乙雙方應當共同維護雙方企業形象,嚴守商業機密,不泄露有關商業經營信息,一方出現違反協議的行為或由此而產生損害另一方利益,任何一方有權終止該協議繼續履行。
二、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
三、如發生合同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四、本合同生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兩年,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代表:乙 方: 代表:
年月日:
公司輪胎購銷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產品名稱、型號、價格
平安路牌貨車輪胎、型號: 、 /條、購買 條、總額 元整(大寫: 元整)
一、本合同購銷產品為適合甲方需求的車輛輪胎。
二、乙方確保銷售給甲方的輪胎均符合國家3C強制安全認證及相關質量檢驗標準。
第二條 交付方式及驗收
一、甲方所需輪胎采購,應由乙方填制輪胎銷貨清單,經甲方購買人驗收簽字確認后結算。
二、乙方銷售輪胎的交付方式為:
由乙方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時間負責免費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三、甲方應由指定人員負責對乙方交付的輪胎進行驗收。驗收中發現不符合項目的,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解決,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相應賠償。
第四條 費用結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發票后10天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額貨款。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額及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違約金。
二、因乙方輪胎質量問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雙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本合同生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開戶銀行:
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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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