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集體協商要約書(精選3篇)
工資集體協商要約書 篇1
________(企業/企業工會):
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合法權益,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規定,依據當地經濟增長水平、物價水平、平均工資等因素,結合當地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等信息,我方擬同你方就___年度職工工資等問題進行集體協商。
為使本次協商順利進行,提出如下建議:
一、本次協商的主要內容
□企業工資分配制度、(職位)工種工資標準和分配關系
□企業職工工資總額、工資水平、分配形式和調整幅度
□企業職工工資發放時間和支付辦法
□企業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發放標準和辦法
□加班工資、節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期間工資待遇及參加社會活動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待遇
□與勞動報酬相關的工作時間、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和企業獎懲制度等內容;
□變更工資協商內容的條件、程序及責任
□職工福利以及其他有關事項
雙方需協商的與工資有關的其它問題________。
二、確定雙方協商代表
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建議雙方各選派___名協商代表。
我方首席代表為 ,其他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
請你方提供協商代表名單,在對本要約作出回應時書面通知我方,以便做好協商前的溝通準備工作。
三、本次協商的時間、地點
1.時間:建議定于___年___月___日進行首輪協商,并根據協商進展確定下輪協商時間,但最后一輪協商時間不宜超過___年___月___日。
2.地點:建議此次協商在_________進行。
四、本次協商需你方提供的企業上年度材料
□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
□現金流量表
□職工工資總額和平均工資統計表
□履行工資集體合同情況的報告
需你方提供的其它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你方于20日內書面回應我方要約。
(企業/企業工會)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工資集體協商要約書 篇2
________(企業/企業工會):
我方同意開展________年度工資集體協商。
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點)進行首輪協商。我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其他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建議增加以下協商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將于本要約作出回應后____日內向你方提供如下協商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ɑ蛘撸何曳讲煌忾_展________年度工資集體協商,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ㄆ髽I/企業工會)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資集體協商要約書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地址 電話
首席代表
代表姓名
乙方(職工方)
首席代表
代表姓名
為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甲方內部分配決定機制,保障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甲方工資支付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
第二條 甲方每月 日為工資發放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在支付工資時應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三條 根據本甲方實際和生產經營特點,設立獎金、津(補)貼。獎金、津(補)貼的發放辦法和發放水平由甲方考核確定,乙方參與民主審定。審定后的獎金、津貼水平總金額和發放時間向乙方公布。
第四條 每年 月為甲乙雙方集體協商,確定下一年度工資協議內容的時間,協商前甲方代表應向職工代表通報甲方上年的經營情況和工資執行情況。
第五條 乙方年度平均工資水平應根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本地區城鎮居民的消費價格指數、本單位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等因素確定。乙方本年度平均工資水平比上一年度增長 %。
第六條 甲方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與乙方和工會協商,并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甲方以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職工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資后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未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的工資報酬。
第七條 甲方如實行計件工資制,應當依照國家或者行業制定的勞動定額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經征求工會或者乙方代表的意見,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
第八條 乙方完成計件定額后,甲方安排其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六條之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九條 甲方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否則,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外,還應加發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本協議對甲乙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協議的規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十二條 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或終止工資協議:
(一)訂立本協議的環境和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工資協議無法履行;
(二)本協議所依據的政策法規發生了較大變化;
(三)甲方因破產、兼并、解散、分立、歇業、轉制、撤消、拍賣而發生重大變動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不能履行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的;
(六)協議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解除、終止條件出現時即行終止。
第十三條 工資協議變更的程序:
(一)一方提出建議,向對方說明需要變更的工資協議條款、變更的理由與條件;
(二)在工資協議期限內,簽訂工資協議的一方就工資協議的執行情況和變更提出商談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并在7日內雙方進行協商。經協商一致后,由甲方在7日內將變更修改后的工資協議及變更工資協議的說明書提交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新工資協議成立,原工資協議即行終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按《集體合同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省、市今后下達的規定相抵觸時,以國家、省、市新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報當地人社部門、總工會各一份;甲方和工會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條 本協議經當地人社部門審查同意后,即行生效。
用人單位(蓋章): 工會(蓋章):
用人單位首席代表(簽字): 職工方首席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空白,不構成本協議的任何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