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十)(通用16篇)
購銷合同(十) 篇1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定地點:
一、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及供貨時間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交(提)貨時間
年 月 日之前交貨。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國頒標準:行業款式要求:合同約定。
三、 交貨地點:乙方所在地。
四、運輸方式和費用承擔:公路或鐵路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 代發貨到站地點:己方所在地。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提出異議的期限;對本產品的質量要求標準,在到貨后一星期之內由乙方提出,甲方做售后服務。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在本臺同簽訂后付給甲方30%( )元作為定金,雙方交貨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的70% 。
九、違約責任:1、如供方照約定質量要求供貨的,按合同法賠償損失。2、如供方不能按期供貨,應按貨款價的1‰每日支付違約金。3、如需方不能按期交付貨款,除所交定金不予返還外,還應按貨款價的1‰每日支付違約金。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協約:雙方補充協議,保證客戶在使用過程中,3個月內不斷跟、斷底、不掉色、不變形。
供 方:侯馬市輕工城強人鞋店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侯馬市輕工城C19-2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侯馬支行
賬戶: 2890902 2515501
郵政編碼:043000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購銷合同(十)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擠塑板采購事宜充分協商,甲、乙雙方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
二、產品要求及價格:
三、總價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
四、技術、質量標準與質量保證產品及物理特性均達到或優于國家標準(GB/T10801.2—)。
五、供貨時間及運輸: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當日乙方送貨至甲方施工現場,運輸方式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交貨地點及方式:乙方將貨送至甲方路易山莊施工現場,甲乙雙方現場清點數量并簽字確認。
七、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后,乙方貨物到達現場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全款。
八、爭議的解決: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到西安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
乙方:
購銷合同(十)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 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購銷合同樣本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應注明產品 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部頒 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在合同中必須寫 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 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 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 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 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 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 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 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 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 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 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 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 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 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 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 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 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 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 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
(甲方如要 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 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 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 、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
(規定送 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 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 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 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 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3)不屬于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 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 ,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 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 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 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
甲方:
乙方:
購銷合同(十) 篇4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購銷合同(十) 篇5
甲方:湖口縣批發中心
乙方:x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乙方:玉米270噸、豆粕72噸、麥膚30噸;玉米每噸2600元、豆粕每噸4200、麥膚每噸2200元,總價1070400元。
二、甲方交貨時間為20xx年8月起,分5個月交底,每月根據豬場的需要交貨,運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收貨時驗收貨物,并在收貨單上簽字交甲方。
三、分期付款:乙方押一次貨款,即第二次付第一次貨款。
四、產品按國家規定執行,若產品不合格,乙方有權退回,若有爭議,應按檢測部門的結論執行。
五、若甲方不能按時送貨,按15%付違約金,延期交貨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而終止合同,乙方應支付15%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7月20日
購銷合同(十) 篇6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①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 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如附表。
②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 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 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 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 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 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 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 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 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鑒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并報鑒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 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 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需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購銷合同(十)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訂購產品的名稱、型號、配置要求、數量、單價及合同金額如下:合同總價包括:產品購置費、運輸費、安裝調試費、售后服務及維護費、稅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費用;
二、基本條款:
1.交貨地點:?;交貨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工作日內?提貨方式:送貨上門
2.運輸費用:乙方承擔;
3.質量保證:
4.付款方式:
①、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總價?%的履約保證金,計人民幣?仟?佰?拾?元整(¥?.00),產品驗收合格后履約保證金自動轉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到期后無維護質量問題于?個工作日內原額無息返還。
②、產品到貨,安裝調試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個工作日之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總價款計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00);
三、質保期:
四、售后服務:
2、如產品發生故障,乙方承諾:杭州市區內?小時響應,并在?小時內上門解決故障,以確保甲方的正常使用。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逾期30日不能交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賠償額不受合同總價的限制。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
3、產品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由甲方組織清點驗收,如發現與約定要求不符,或出現運輸途中造成的產品瑕疵或損毀,應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費用;
六、爭議的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合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由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十) 篇8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并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標的:一級白砂糖
第二條 數量、價款及交貨期
第三條 生產廠家:生產符合本合同規定的產品的廠家均可。
第四條 產品質量要求:產品必須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國家標準對精制、優級、一級白砂糖。低于國標一級但符合國標二級標準的白砂糖也允許交收,二級糖對一級糖實行質量補貼40元/噸。
第五條 包裝要求:賣方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國家標準對標簽、包裝的要求并有“QS”標志。
第六條 交貨地點:南寧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倉庫
第七條 交貨時間:交貨時間為交貨月份當月的15日(節假日順延)起的三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的按協商后的交貨時間執行。
第八條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內預付20%的貨款,其余的貨款在送貨當日結清。
第九條 驗收:買方在收到提貨憑證后兩個工作日內到倉庫驗收相應貨物。若買方對所收貨物的質量及數量有異議,須在收到提貨憑證后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視為貨物質量、數量驗收合格。若買方在收到提貨憑證后兩個工作日內自行提貨的,應對其欲購入白砂糖的質量等級承擔檢查義務,貨物一經出庫,即視為對質量等級無異議。
第十條 費用負擔:貨物交收過程中所發生的運輸、包裝、過磅、入庫、出庫等費用由賣方墊付,貨物驗收合格后由買方支付。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若買方不準時付款或違反本合同其他條約,則為買方違約,賣方不退還保證金,買方并支付賣方相應的賠償金。
二、賣方違反本合同條約,則視為賣方違約,賣方支付買方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計算公式:違約金=實際違約數量(噸)×400元/噸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止。
第十四條 因訂立履行本合同發生的訴訟,由賣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簽章:________ 賣方(乙方)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十) 篇9
供方: _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_
在執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2.商品質量:
3.作價辦法:
4.交貨時間:
5.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6.質量檢驗及驗收方式:
7.結算方式:
8.運輸辦法:
9.供方違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需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需方不同意收貨的,由供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延期交貨處理。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應交貨總值 %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應承擔支付的費用和損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交貨一個月,應償付需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需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外,并承擔因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10.需方違約責任:
(1)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規格給供方造成損失時,應賠償供方實際損失。
(2)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的驗收辦法和時間驗收,應償付供方因延期驗收造成的損失;無故延期驗收超過三個月即按中途退貨處理。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金。
11.風險的承擔
12.爭議解決的辦法
13.供需雙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或合同管理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14.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有效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購銷合同(十) 篇10
賣方:
買方:
簽訂日期:20xx年5月25日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提供的鐵精粉,并且雙方一致同意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條款:
一、 品名:鐵精粉
二、 供貨數量:5000噸,周供貨量:1000噸。
三、 供貨期限:20xx年5月25日 至 20xx年6月30日。
四、 質量要求:
TFe(品位)≥66%,S(硫)≤0.%,P(磷)≤0.010%,SiO2(二氧化硅)≤8%, TiO2(二氧化鈦)≤1%,產品不含外來雜質,干基計重。
五、 結算方式:
1、 TFe以66%為基準,每升高0.1%,加價2元/噸;TFe≥68%,每升高0.1%,加價3元/噸。TFe0.%,每升高0.01%,扣款5元/噸。
3、 SiO2>8%,每升高0.1%,扣款2元/噸。SiO2>9%,每升高0.1%,扣款10元/噸。
4、 TiO2>1%,每升高0.1%,扣款5元/噸。TiO2>2%,每升高0.1%,扣款10元/噸。TiO2>2.5%,每升高0.1%,扣款xx元/噸。TiO2>3%,每升高0.1%,扣款20元/噸。
5、 TiO2>1%不參與加權平均,其他成分按加權平均計算。
6、 扣款按照分級扣款累加計算。
六、供貨價格:干基含稅現匯到廠價(包含各項運雜費) 592 元/噸(含17%增值
稅)。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可協商,以買方補充協議價為準。
七、交貨地點及運輸方式: 賣 方負責汽運到 買 方指定鐵精粉貨場(河北前進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勝芳倉庫)交貨。費用由 賣 方承擔。
八、驗收方式:數量以交貨場(河北前進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檢斤為準,理化指標以(河北前進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化驗結果為準,外觀質量以(河北前進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驗收為準。按照檢驗批結算。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進行裁決,該裁決結果為最終結果,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違約及違約金:如質量不合格或不按時履行合同,買方有權自行終止合同。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驗收交貨方退貨或一切損失,買方不負保留實物及任何責任。如發現或
篇二:國產鐵精粉購銷合同
國產鐵精粉購銷合同
甲方: 簽定時間:
乙方: 簽定地點:
甲方(收貨方)愿意從乙方(供貨方)購買,乙方愿意向甲方銷售鐵精粉,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
一、貨物名稱:鐵精粉
二、貨物規
格:(保證值)
規格型號:Tfe>65.5 S≤0.3% SiO2≤7%
三、數量,交貨期及交貨條件
1、數量:噸干基。
2、交貨期: 年 月 日付清全部貨物
3、交貨地點:(交貨條件):遼寧省營口市鲅魚圈
四、價格及調整
1、價格:人民幣元/噸(含稅價)
2、合同總金額:人民幣:
3、貨物的化學成分均以到廠化驗為準。
五、檢驗
貨物的質量以雙方共同認可化驗為準,數量以裝船數量為準。
六、貨款支付:
裝船之后10個工作日付清全部貨款。
七、本合同執行中若發生法律糾紛,則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有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十) 篇1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友好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新風工程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設備型號及其價格詳見附表
二、 合同價款及支付
1.根據雙方協議結果,確認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本報價不含稅,如需發票,按合同總金額8%的稅賦征收稅款。
2.簽定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款。
3. 增項和變更部份按實際使用情況按時結算。
三、運輸方式:
1. 乙方負責送貨到甲方工地,運費已列入預算的乙方不再另行收取。
四、工程進度
1. 安裝工期約為 ______天,具體開裝日期由甲方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2. 如因甲方原因和其他非乙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自動順延。
五、變更:
1.合同實施過程中,如有變更,雙方應另行簽定變更協議書并附變更清單。
2.變更合同及其附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甲方責任:
1. 按合同規定的方式及時付款。
2.負責協調施工現場與其他工種、小區物管之間的關系。
3..負責辦理必要的施工手續(包括施工出入證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4.系統設備沒有調試交付使用前不能擅自使用。
七、乙方責任:
1.參照相關標準,按時、保質的完成安裝、調試任務。
2.乙方施工人員有責任愛護甲方的物品,嚴格按照施工流程操作,保證施工質量。保修期內由乙方產品和施工質量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賠償。
八、保修
1.保修期為機器出廠日期后18個月,保修期內乙方負責一切保修,包括相關零部件的更換,維護。保修期滿后,乙方維修人員將收取零配件成本費用及人工費。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其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 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徐州市華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徐州升輝裝飾城新7廳
購銷合同(十) 篇12
需方:邯鄲市萬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琉璃瓦廠 (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同價款:產品名稱、規格、單價及數量見下明細表:
以上價格為貨到工地價(不含卸貨)
供貨總造價:以實際現場交貨數量為準,單價按上表進行結算。以上所訂材料根據甲方工程需要選擇定購。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 產品質量符合國家、企業相關產品標準,甲方按現場確認樣板驗收。
2) 乙方須提供材料的質保書(結構完整性叁拾年質保)、合格證、檢測報告。
3) 產品貨到工地抽樣送檢,費用由乙方承擔,滿足工程驗收要求。
三、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
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定金后合同生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內第一批貨到工地,其余貨物根據甲方要求按時到貨(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保證工程進度; 交貨地點:所有貨物按照甲方要求送到工地內(貨車可到地點),甲方組織現場簽收。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貨物運輸到需方指定工地,包裝費由乙方承擔。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 材料運達交貨地點后,雙方組織相關人員共同開箱進行驗收,若因包裝運輸不當或其它乙方責任造成損壞、缺件等情況,乙方應及時予以調換或補齊,兩天內未補齊,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合同總額的10%。
2) 驗收標準和方法依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所供全部材料應與提供給甲方的樣品一致,如與其不符,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合同總價的10%,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材料,并追求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 貨到工地后甲方應在二個工作日內付款,否則視為違約, 違約金為合同總價的10%.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并追求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先預付訂金合同價的30%,即 萬元,每批貨到工地驗收合格后付該批貨款的65%,留實際供貨總價款的5%作為質保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后無息返還。
七、違約責任:如乙方不能按時到貨,每遲延一天,扣罰乙方合同總價0.21‰支付違約金,并以此類推。如甲方不能按時付款,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價0.21‰支付違約金,并以此類推。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 曲周縣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貨通知后,應到現場對所需供貨數量予以核實,甲方給予配合,每幢樓按核實的數量提供材料。如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提出補貨要求,乙方應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后方可供貨。如乙方未通知甲方給予補貨,所供數量甲方均不予認可,且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乙方報價書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供方:琉璃瓦廠 需 方:邯鄲市萬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定日期: 年月日簽定日期: 年月日
購銷合同(十) 篇1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條、序言
根據《_____》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銅川耀州樓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二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表面處理、顏色、數量、單價、
總價款
名稱厚度規格表面顏色顏色單價面積
總價
合同總金額:小寫: 元(人民幣)大寫:
按照實際送貨面積為準。
第三條、質量標準及要求
3.1產品質量標準以企業Q/206X5434-102-20_________為準
3.2鋁板以國標GB/3194-1998執行,表面涂層按YS/429.2-20_________執行。
第四條、交貨地點:西安
4.1甲方指定收貨人員及聯系方式 該收貨人有權代表甲方辦理合同有關事宜。
乙方指定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若任何一方聯系人員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
對方。
第五條、交貨時間
5.1甲方支付的定金到達乙方指定賬戶,經甲方代表在
加工圖紙文件上簽字確認后,乙方所供第一批貨物于 一個工作日內交貨。
5.2因甲方未按時付款而造成乙方發貨延遲的,乙方交貨時間順延,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5.3因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更改設計的,乙方發貨時間順延,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運輸方式及費用,雙方約定由乙方負擔費用。
第七條、產品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7.1產品達到指定地點交貨時,清點交貨清單與收獲數量是否相等。
7.2產品規格和表面處理是否與合同相符。
7.3甲方接受貨物三日內未向乙方提出異議,則視為該批產品為合格產品。
第八條、乙方歲產品配送的資料及配件。
8.1資料:合格證、發貨清單、檢驗報告。
第九條、產品數量的最終計算方式。
9.1產品面積按鋁板展開面積計算(以送貨面積為準)。
第十條、貨款結算方式與期限。
1、本合同簽訂當日,甲方即按本合同總金額支付產品定金 元(大寫)( )貨到工地付80%即 元(大寫)( ),剩余安裝完工后一個月內付清。
第十一條、甲方責任
11.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貨款,如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付款,則每拖延一天應按合同總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2甲方應及時提供經其書面確認的加工圖紙及技術文件給乙方,若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加工圖紙及技術文件,甲方代表須在圖紙文件上簽字認可,若不及時提供則交貨期順延。
11.3如果甲方的圖紙文件是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快遞,則乙方視為甲方簽字認可,甲方對此放棄抗辯權。
第十二條、乙方責任
12.1乙方應按合同的要求及時組織產品的生活從那和供應,若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交貨則每拖延一天支付總金額的0.5%違約金給甲方。
12.2產品生產及發運按甲方書面要求順序組織。
12.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導致乙方交貨延遲的,甲方須在事故發生后72小時內,向甲方提供由事故發生地的權威部門出具有效證明文件,則交貨期順延,否則乙方仍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和法規,凡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甲乙雙方加蓋公章并經委托代表人簽字,并且定金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十) 篇14
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XX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為本協議指定行政區域內的代理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 特許代理產品名稱
二、 特許代____區域: 省 市 縣(區)
三、 甲方向乙方供貨價格(附產品價格表)
四、 甲方對乙方的銷量要求: 乙方首批進貨量為 萬元,年銷售目標約定 萬元。乙方每季度至少從甲方購進產品 萬元,否則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并有權終止本協議。
五、 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
(1)有核定市場零售價和指導乙方給核定區域內下級代理商供貨價的權利。
(2)甲方有對乙方違反市場規范或損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權益行為的處置權利。
(3)有收集乙方市場調查、廣告宣傳材料、銷售工作總結的權力。
(4)指導促銷活動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會議的權利。
(5)有對乙方銷售業績和相關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考核、處罰的權利。
2、甲方義務
(1)為維護乙方區域代理權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區域內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權的產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及包裝,并按時發貨。
(3)負責提供乙方正常銷售所需的相關文件。
(4)每一個合作年度,乙方超額完成協議規定銷量總額要求時,甲方應給予乙方超額部分的獎勵。
(5)協助乙方對其銷售網絡進行終端包裝和維護。
3、乙方權利
(1)享有本協議規定區域內所代理產品的獨家代理權利及要求甲方對此權力進行保護的權利。
(2)享有甲方貨源緊俏時優先供貨的權利。
(3)享有所代理產品改進意見反饋和新產品開發進度的知情權。
4、乙方義務
(1)全權維護甲方及甲方產品知識產權的'合法權益。
(2)負責本區域內甲方產品保護情況的調查和上報,協助甲方做好產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3)不得在本協議代理的區域外銷售產品,不得更換甲方包裝、商標或用其他廠商的產品換上甲方的商標或包裝進行出售。
(4)負責代____區域內的通路建設,保證銷售點具有以下條件:設在相對繁華區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檔次良好的商場,顯著位置,并素質較高的專柜員。
(5)在甲方指導下,做好代____區域內的促銷活動____市場推廣工作。
(6)按甲方規定的市場指導零售價格制定代____區域內的零售價格,若價格上下幅度大于20%,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聯系電話、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二個月內甲方無法按原聯系方式聯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聯系方式,本協議自行作廢。
六、定貨及運輸約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單后,應及時向乙方發出確認訂貨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應貨款后按乙方指定地點發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交納首批產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貨時轉為貨款。
七、退換貨規定
乙方從甲方購貨后原則上不得要求退換貨,但若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或因型號與訂貨單不符,乙方可自收貨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調換產品要求。但必須保證原產品完好、附件齊備、標簽和包裝不得損壞,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售后服務
1、售后服務原則上由乙方負責。
2、乙方所需售后服務的材料應以月訂單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乙方執行第六條第(2)款之規定即自動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根據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XX公司(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戶行:
地址:
帳號:
購銷合同(十) 篇15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訂地點:昆明商品中心批發市場
中介方:昆明商品中心批發市場 簽訂時間: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通過中介方電子交易平臺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標的:一級白砂糖
第二條 數量、價款及交貨期
交貨期
數量(噸)
單價(元/噸)
金額(元)
第三條 生產廠家:生產符合本合同規定的產品的廠家均可。
第四條 產品質量要求:賣方在中介方電子交易平臺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國家標準對精制、優級、一級白砂糖。低于國標一級但符合國標二級標準的白砂糖也允許交收,二級糖對一級糖實行質量補貼40元/噸。
第五條 包裝要求:賣方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國家標準對標簽、包裝的要求并有“QS”標志。
第六條 交貨地點:中介方指定并公告的交貨倉庫。具體交貨地
點由賣方在中介方公告的倉庫范圍內選定,不同交貨地點的地區差價按中介方的公告執行。但賣方和買方雙方協商一致,也可在雙方認可的其它地點交貨,相關事宜由賣方和買方雙方自行解決,并向中介方備案,中介方不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
第七條 交貨時間:交貨時間為交貨期編碼所表示的交貨月份當
月的15日(節假日順延)起的三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的按協商后的交貨時間執行。交貨期編碼所表示的交貨月份根據中介方的公告確認。
第八條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后,買方須支付貨款。在買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額貨款前,買方需提供履約擔保。
第九條 賣方須向中介方提交中介方認可的有效提貨憑證。因故
暫不能提供有效提貨憑證,須提供履約擔保。
第十條 在辦理貨物交接時,買方支付貨款的時間以及賣方提交中介方認可的有效提貨憑證的時間按中介方的公告執行。
第十一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買賣雙方委托中介方監督雙方的履約風險。當市場收市價格高于賣方銷售價格時,中介方核算出賣方的履約風險數額,暫未提供有效提貨憑證的賣方必須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的分賬戶劃入相應數額的資金,并不得動用。當市場收市價格低于買方采購價格時,中介方核算出買方的履約風險數額,買方必須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結算部的分賬戶劃入相應數額的資金。該筆資金買方不得動用,但可一并算入買方的貨款。同時,買賣雙方委托中介方對買賣雙方的履約能力進行監督,由中介方根據市場情況公布履約風險警示點,在每一個結算日與交易商的履約風險數額合并計算出交易商的風險警示額度。交易雙方任何一方在中介方的專用結算賬戶內的本日資金達不到風險警示額度時,必須在下一交易日交易前補足。
第十二條 買賣雙方均同意對方在本合同到期之前,可以將合同的
權利和義務通過中介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轉讓給其他交易商。買方將合同轉讓后,中介方退還買方履約擔保。賣方將合同轉讓后,中介方退還賣方提貨憑證或者是履約擔保。轉讓合同產生的盈虧,由中介方代為核算和劃轉,并對轉讓盈虧按照(盈虧額/1.17×0.17)進行轉讓盈虧扣補。
第十三條 驗收:買方在收到提貨憑證后兩個工作日內到倉庫驗收相應貨物。若買方對所收貨物的質量及數量有異議,須在收到提貨憑證后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中介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視為貨物質量、數量驗收合格。若買方在收到提貨憑證后兩個工作日內自行提貨的,應對其欲購入白砂糖的質量等級承擔檢查義務,貨物一經出庫,即視為對質量等級無異議。
委托中介方代發運的,買方應委托專人對將交收的白砂糖質量等級進行驗收,應簽署《委托發貨通知》或《委托代管申請》,中介方不承擔代辦運輸過程中質量損益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貨物交收異議處理:
買方對所收貨物中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事項提出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規定時間內向中介方提出。書面報告應明確所收貨物中有異議部份的數量、存放倉庫及異議內容。中介方收到買方提交的質量異議書面通知后,在當日通知相應賣方會員。中介方將根據本合同條款和實際情況與買、賣雙方對所提出有異議部份的貨物進行協商處理或復檢。質檢機構由中介方指定,中介方與質檢機構確定計劃抽樣日及規定到達時間后,中介方以書面形式通知買賣雙方。 買方或賣方在抽樣日不按規定時間到達抽樣現場的,則視為認可抽樣過程。復檢結果達到賣方申報等級的質量標準時,買方會員承擔質檢費用;反之,由賣方會員承擔。復檢結果未達到賣方申報等級的質量標準但符合合同要求時,賣方會員須按合同規定(40元/噸)補償買方會員質量等級差價外,另按10元/噸的標準對買方會員進行額外補償。復檢后,交接貨物按復檢結果辦理。若檢驗結果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則為賣方違約,由中介方按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二”對賣方進行處理,并由賣方承擔復檢過程所發生的費用(商檢費、搬運費、倉儲費等)。
第十五條 費用負擔:貨物交收過程中所發生的運輸、包裝、過磅、入庫、出庫等費用由賣方和買方自理,交貨當月20日(含20日)前的所有費用由賣方負擔,當月20日后的所有費用由買方負擔。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買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的約定,向中介方按時有效足額劃付款項則為違約;賣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的約定向中介方按時足額提供有效提貨憑證并辦理相關手續,或者未能按時支付款項,則為違約。任何一方違約后,買賣雙方均同意由中介方代違約方與對方解除合同或將合同轉讓給其他交易商,所產生的相應盈虧由違約方自行承擔,并由中介方對轉讓盈虧按(盈虧額/1.17×0.17)進行盈虧扣補。
二、交貨當月15日下午15﹕00分(節假日順延)之前,中介方仍未能代違約方解除或者轉讓合同,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由中介方根據違約方實際違約數量監督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處理辦法:中介方按該訂貨月份交貨當月的月平均價對買賣雙方合同進行清算,并按(盈虧額/1.17×0.17)的標準對清算結果進行盈虧扣補。再從違約方的賬戶將違約部份按每噸400元計算違約金劃歸非違約方。
違約金計算公式:違約金=實際違約數量(噸)×400元/噸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成交時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止。
第十九條 因訂立履行本合同發生的訴訟,買賣雙方約定由中介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買方和賣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按中介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賣方: 買方:
中介方:
購銷合同(十) 篇16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