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舍租賃合同合集(通用3篇)
館舍租賃合同合集 篇1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將_____市_____(地點)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設備租給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作館舍之用。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設備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并承擔費用。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年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后,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繳付費用。由于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對出租的房屋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持房屋的結構牢固,設備和裝置完好。甲方將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熱力系統和衛生設備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配電室的維護和清掃;
5.圍墻、柵欄歪閃酥裂,庭院道路破損;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應將房屋發生損壞或危險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應盡快修理。甲方進行上述工程前,應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
第四條
由于甲方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房屋中遷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訂立合同時明知該房屋質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對承租的房屋、設備及庭院內的附屬建筑物、樹木等有愛護保管的責任。對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對房屋、設備、裝置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對承租的房屋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設備。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設備等時,應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系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條
乙方需要對承租房屋擴建、改建;或在庭院內新建房屋,須經甲方同意,并另訂協議。
乙方對承租房屋、庭院進行亂拆、亂搭,造成房屋設備和庭院綠化樹木的損壞時,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設備和擅自改動供電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房屋修復時為止。
第十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甲方收回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對房屋及其設備檢驗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后,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為止。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代理人:_____
日期:
乙方代理人:_____
日期:
館舍租賃合同合集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
甲方將坐落于______主(次)臥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望共同遵照履行。
一、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少于三月按三月支付房屋租金)。合租期滿后,如出租房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二、租金及支付:租金為______元/月(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房屋租金按______支付,本合同簽訂時支付_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_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乙方應在本期房租到期前支付下期房租,每逾期一天,需按月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對房屋租期不足滿月部分租金,甲乙雙方按天結算,即最后一月房租計算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算。
三、押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租房押金______元/月(人民幣大寫 元整),押金與第一期房租同時支付,退租時,乙方需將房屋打掃干凈并結清有關費用,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交回房門鑰匙等物品,所付押金原數退還。
四、承租人員:乙方承租房屋限______人居住,若乙方臨時帶人入住,應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帶人長期居住,甲乙雙方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五、水、電費用的支付:水費、電費、燃氣費由甲乙雙方按人分攤,有線電視費、網費由甲乙雙方按使用房間分攤,采暖費、物業費由甲方支付。
六、合同解除及違約:合同期滿后承租方不再續租或出租房不再出租次房屋時,應提前否則應繳納房租的______%(人民幣______元)作為違約金。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七、不可抗力: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遇不可抗力,甲方將剩余的租金全部返還給乙方,雙方解除合同。
八、其他:乙方在租賃房屋期間不得大聲吵鬧,影響周邊鄰居和群眾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不得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應保持好承租區域和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房屋使用期間應遵紀守法。甲方應做好房屋內部的秩序維護工作,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館舍租賃合同合集 篇3
合同編號:_____
承租方:_____出租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名稱、數量、租價
第二條:租賃期限
1、預計起止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際起算日期以承租人收到全部租賃物并實際使用的第二日起計算;實際止算日期以承租人通知退
租日期為準;如止算日期順延,需繼續租用,承租人應于預計止算時間前通知出租人。
第三條:租金支付方式、時間
1、租金依據實際使用的租賃物數量和實際租賃期限進行計算。
2、支付時間:
3、租金支付前,出租方應按甲方要求出具有效發票,否則承租方有權拒付租金。
第四條:租賃物的交付時間、地點、驗收
出租人應于承租人通知租賃日期前天將租賃物送至施工現場,按承租方指定的卸貨地點碼放整齊,并由出租人承擔運費、搬運費、吊裝費、安裝費、拆卸費以及保險費等其他費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在施工現場清點和初步驗收租賃物,并簽認收到的租賃物清單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對不合格的租賃物承租人有權拒收,出租人應及時更換,并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
在承租人使用后,如發現租賃物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出租人應在______日內予以妥善解決,并由出租人承擔維修或更換的費用。否則承租人有權終止履行合同,出租人應賠償承租人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出租人不能按承租人通知日期將租賃物運至承租人指定的地點,租賃期限可相應順延,同時出租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每延期一天,出租人按合同總金額的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租賃物退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
承租人于退租前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到通知后的______日內與承租人共同在施工現場或倉庫清點、驗收租賃物,并由雙方簽認收到的租賃物清單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如出租人對回收的租賃物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否則承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出租人應在實際租賃期限截止后______日內把租賃物自行清理出場,承租人可以自行清理,費用由出租人承擔;若出租人未能及時清理,造成損失的承租人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賠償(損壞、賠償價格表附后)。
第七條:出租方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書面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2、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八條:違約責任
除合同相關規定外,承租方或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責任和義務的,應賠償給對方造成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1、對因政策、政府行為等特殊情況和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停工期間和春節放假期間,承租方不支付在此期間租賃費。
2、出租方的業務員在履行合同時必須提交出租方的授權委托書,且委托權限要明確、具體,出租方如更換業務員,應及時通知承租方,并重新辦理授權委托手續,否則,因此發生的任何問題由出租方自行承擔,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出租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為體現雙方合作的誠意及加強鞏固雙方合作關系,雙方相互承諾,合同債權不轉讓給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都屬無效債權、債務轉讓。
4、出租方必須無條件保證滿足承租方項目工程的使用,在履行過程中,如經承租方連續2次通知出租方,出租方仍不能及時供應、更換時,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均由出租方承擔。
5、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賃物應符合國家、本合同履行地省市的相關質量標準,并向承租方提供租賃物在建委等部門的備案資料。如因租賃物質量引發的安全事故,均有出租方承擔。
6、各種租賃物的進退場由承租方(身份證號:_____)、(身份證號:_____)簽字生效;出租方(身份證號:_____)、(身份證號:_____)簽字生效。
第十一條、對本合同未盡事宜的進一步約定及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方為有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執份,承租方執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_____承租方(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代理人:_____代理人: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電話:_____電話:_____
開戶銀行:_____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帳號: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