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精選16篇)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1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武漢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由建設單位統籌,以施工單位、各管線權屬單位及管線施工單位為主體共同推進管線建設,統一簽署管線安全保護協議。各管線建設相關單位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在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必須查詢和探測施工區域的既有管線情況,并根據查明的情況形成既有管線情況一覽表,各參建單位共享。既有管線的產權單位以及相關勘測單位對查詢和現場探測工作必須給予支持和配合,不提供或不配合現場探測工作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在工程開工前,參建各方應制定管線保護措施方案,簽定管線安全保護協議,明確各方的管線保護責任領導和現場責任人,編制處理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在開挖施工前,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的管線保護責任人必須及時到現場進行管線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
四、建設單位統籌、監督其所委托的施工和監理單位嚴格執行管線保護方案和保護協議;管線權屬單位必須安排現場責任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管線權屬單位未派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導致施工損壞管線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協 議 內 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已探明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既有管線,為確保現狀管線運行安全,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管線安全保護協議:
一、各方職責
(一)前期準備
1、管線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應提前通知建設單位,向其取得各類既有管線的圖紙等相關資料,建設單位在合理時間內配合完成資料提供,并委派專人進行現場既有管線情況交底。
2、管線施工單位必須在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的指導下制定管線安全保護措施方案和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交道路建設單位備案。
(二)施工過程
1、在施工中,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管線安全保護方案及本保護協議。
2、在施工前,各施工單位必須結合既有管線資料及交底內容進行人工探挖,確切掌握地下管線的實際走向和埋設深度。當管線實際情況與資料內容不符時,暫停施工并立即向既有管線權屬單位和建設單位反映。相應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安排現場責任人到場指導,管線施工單位需在現場責任人的監護、指導下繼續施工。
3、在遇到既有管線較復雜、施工難度較大的情況下,管線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既有管線權屬單位和建設單位,請其安排現場責任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相應單位要給予配合支持。
4、既有管線監護人員須積極配合支持施工單位,負責指導其在既有管道附近開挖探 管及施工的監護工作,同時在既有管道設置警示標志,并進行監護。對連續施工需要跟蹤監護項目,須派人24小時做好監護工作。
5、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設置警示標志,積極配合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監護人員工作,嚴格按其指導施工,如有危及既有管道安全的行為,既有管線權屬單位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施工單位不得強行施工。
(三)事故處理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生管線損壞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相應管線權屬單位進行搶修并做好原始記錄,嚴禁晚報、瞞報。管線權屬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無條件做好事故搶險和處理工作。在事故處理完成后,各方應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武漢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武漢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以及本安全保護協議的規定做好責任認定,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與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二、專項補充內容
本協議參建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于施工工程驗收合格之日止。
各方確認的管線圖作為本協議附件附后。
三、安全責任人
本協議參建各方安全責任領導及現場安全責任人如下:
單位名稱
安全責任
領導聯系電話現場安全
責任人聯系電話
四、簽章確認
建設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管線施工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管線權屬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2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承攬商在作業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作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
工程/作業項目名稱:
工程/作業地址:
工程/作業范圍: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工程/作業項目發包前,甲方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 部/廠作為工程主管單位,并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特種設備具備有效的特種設備使用證。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標準。
1.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設有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現場配有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現場設有兼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
2.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發包部門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雙方交底人員簽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和環安部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3. 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并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發包工程/作業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的,不得驗收;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更改狀態頁碼 C2/6
承攬商環安衛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并結合工程/作業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措” (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童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上崗證》。
4.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取得許可證證后方可進廠施工。
6.乙方在施工現場進行動火、吊掛、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作業許可證》,并派專員監督。采取適宜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7.對預期會觸發甲方的消防系統,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統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業,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消防隔離許可證》,經甲方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依《消防隔離許可證》內容隔離相應的消防系統后方可施工,當天收工后通知消防監控室將隔離的消防系統復歸后方可離開。
8.工程/作業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作業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須派專人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人員行為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后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應對施工場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負責;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11.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主管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主管單位。
12.乙方作業過程中需排放施工廢水的,事先必須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電、氣等能源、資源,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環境方面的要求,并妥善管理,嚴禁隨意浪費。
1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對施工過程產生的污水、廢氣、粉塵、廢棄物、噪聲、振動等污染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制定相應的防止或減輕措施,禁止隨意傾倒廢棄物及危險化學品。
15.乙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作業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甲方相關部門批準。
更改狀態頁碼 C3/6
承攬商環安衛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16.乙方簽訂合約后繳納工程/作業承包款項的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給甲方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繳納的則將工程款項或主合同押金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責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風險抵押金內扣除。待竣工驗收合格后工程/作業款結算時,甲方將結余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給乙方。風險抵押金帳戶信息:
賬戶名稱:
人民幣帳號:
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主管單位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對于違反附件《承攬商違反EHS規定罰則》中的規定,有權依罰則中規定的數額對乙方罰款。乙方收到甲方開出的罰款單后,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訴,申訴期限為一天,超過申訴期限未申訴或申訴后經雙方共同確認確為違規行為的,罰款單生效。甲方依罰款金額從乙方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并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三、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期限從工程/作業合約生效日至工程/作業完工竣工驗收合格止,本協議與工程/作業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發包部門及環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廠商違反EHS規定罰則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安全負責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承攬商在作業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作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
工程/作業項目名稱:
工程/作業地址:
工程/作業范圍: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工程/作業項目發包前,甲方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 部/廠作為工程主管單位,并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特種設備具備有效的特種設備使用證。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標準。
1.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設有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現場配有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現場設有兼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
2.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發包部門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雙方交底人員簽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和環安部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3. 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并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發包工程/作業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的,不得驗收;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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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商環安衛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并結合工程/作業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措” (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童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上崗證》。
4.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取得許可證證后方可進廠施工。
6.乙方在施工現場進行動火、吊掛、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作業許可證》,并派專員監督。采取適宜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7.對預期會觸發甲方的消防系統,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統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業,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消防隔離許可證》,經甲方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依《消防隔離許可證》內容隔離相應的消防系統后方可施工,當天收工后通知消防監控室將隔離的消防系統復歸后方可離開。
8.工程/作業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作業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須派專人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人員行為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后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應對施工場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負責;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11.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主管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主管單位。
12.乙方作業過程中需排放施工廢水的,事先必須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電、氣等能源、資源,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環境方面的要求,并妥善管理,嚴禁隨意浪費。
1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對施工過程產生的污水、廢氣、粉塵、廢棄物、噪聲、振動等污染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制定相應的防止或減輕措施,禁止隨意傾倒廢棄物及危險化學品。
15.乙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作業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甲方相關部門批準。
更改狀態頁碼 C3/6
承攬商環安衛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16.乙方簽訂合約后繳納工程/作業承包款項的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給甲方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繳納的則將工程款項或主合同押金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責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風險抵押金內扣除。待竣工驗收合格后工程/作業款結算時,甲方將結余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給乙方。風險抵押金帳戶信息:
賬戶名稱:
人民幣帳號:
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主管單位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對于違反附件《承攬商違反EHS規定罰則》中的規定,有權依罰則中規定的數額對乙方罰款。乙方收到甲方開出的罰款單后,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訴,申訴期限為一天,超過申訴期限未申訴或申訴后經雙方共同確認確為違規行為的,罰款單生效。甲方依罰款金額從乙方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并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三、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期限從工程/作業合約生效日至工程/作業完工竣工驗收合格止,本協議與工程/作業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發包部門及環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廠商違反EHS規定罰則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安全負責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由 有限公司許禹地方 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乙方)承擔施工的許禹地方鐵路改建(鄭州局管內Ⅲ標段)工程項目(合同號:鄭工管外施合【 】 號),需在洛陽通信段管轄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根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貫徹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定如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
二、施工地段及范圍:
區間所涉及的設計內容。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四、安全防護內容:(設備和人身)
1.施工期間既有通信段設備的安全;
2.人身安全雙方各自負責;
五、雙方在施工中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和設計部門核查既有設備的情況,提供電、光纜埋設的位置。無法提供準確位置時,設計單位應會同甲方、乙方共同探查、核實,規定防護范圍,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包括設備圖紙、說明書、地面電碼化碼序圖、信號連續顯示圖、電、光纜埋設路徑圖等)。
3.乙方應將每日施工的地點、進度、范圍、起止時間向甲方通報。在對隱蔽設施施工時(如光電纜),要通知甲方派員參加,檢查施工質量。
4.乙方開工前7天,應向建設單位(禹亳公司指揮部)提交開工報告,開工報告要經甲方會簽經批準后發開工電報。
5.乙方在施工點施工期間,甲方派專人負責到現場與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配合費用。
6.乙方對施工范圍內的行車、設備、人身安全全面負責,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對既有運用中設備的影響,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質量不合格及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停止其作業,并向上級報告,如乙方不聽勸阻,繼續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由甲方負主要責任;因甲方監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關單位責任外,同時追究甲方的責任。
7.在施工地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乙方負全部或主要責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設備發生損壞時,乙方要及時組織人員搶修處理,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8.在施工地段內,營業線既有設備的日常養護維護由甲方負責,凡乙方發現影響設備正常使用的問題,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甲方不得拖延。
六、雙方具體施工安全措施
1.乙方進點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路局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組織促使》及具體的《施工方案》,甲方積極協助乙方核查光電纜的徑路的位置。
2.乙方現場施工前要與甲方現場車間人員一起對乙方施工位置進行具體確認,乙方應對施工位置提前作出明確表示,不得隨意變動,經甲方確認簽字后,乙方方能進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甲方光、電纜或設備影響到施工的情況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按甲方要求對光、電纜及設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或遷改,遷改后(遷改或防護用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方能進行施工。如防護遷改工作不到位,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進行施工。
4.乙方作業須嚴格按照計劃及《鐵路通信施工規范》有關標準執行,在通信光電纜徑路2米范圍內,禁止使用大、中、小型機械挖坑取土,確保有關通信光電纜及相關設備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時不得損傷光電纜及相關設備。光電纜及相關設備與施工位置有沖突時,乙方負責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防護或遷改。
5.乙方在施工前要與甲方聯系,共同到現場探測光電纜徑路,若徑路不準時,由乙方出工在甲方施工人員指導下開挖確認。
6.乙方在開工三天前,應將各處施工的具體地點、范圍、起止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安排專人配合施工;開工后,每天施工結束前,協議施工范圍內各處施工現場負責人要將第二天施工內容向甲方交代清楚,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期間,乙方在不同階段施工都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甲方安排專人進行配合,確保通信光電纜安全。如乙方未通知甲方,施工造成的通信光電纜故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施工期間因施工配合造成甲方現場人員的交通及就餐問題由乙方負責。
七、質量標準
按有關文件規程范圍進行說明。
八、安全責任及獎罰考核辦法
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的事故,按部、局有關規定定責考核。
九、有關施工配合費用及設備損壞費用
安全監督檢查、施工配合人員的費用應按有關文件規定支付。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對既有設備造成損壞,應按規定進行賠償。
十、施工中涉及水利、電力、公路等其他方面時,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十一、施工安全協議期限在本協議到期后,可續簽至 年 月 日。若工程在 年 月 日前結束,則提前終止。
十二、本協議一式6份,雙方各執1份,分別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2份,轉施工工程隊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車間各1份。雙方蓋章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協議附件一并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簽字)
(乙方公章)
甲方聯系人:乙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4
公司名稱:
公司管理部門: 供銷部
公司聯系人: 電話:
承包商公司全稱: 電話:
承包商注意事項
本協議旨在確保您在本公司所轄區的經營活動不會導致事故發生和人身安全。任何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將可能導致終止承包合同,且承包商需對造成的各種后果負責全部的經濟賠償。
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于所有在本公司所有承包商。
我公司承認在 年 月 日,收到貴公司 部門 (人員)提供的本公司環境、健康、安全規定及以下文件:
對于該文件,我公司已確保讀懂并充分理解此協議書,已有充足的機會提出關于本協議書內容的問題。在此我代表本公司表示將遵守此承包商安全協議書的要求,并在本公司員工及分包商范圍內傳播、宣傳其中的各項要求。同時,我公司將遵守未被列入本協議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天津市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標準等。
序言
對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沒有一整套完善可行的安全管理系統,不但工程質量無從保證,工程實施也無法順利進行。承包商對安全方面的承諾是保證系統正常運行的重要因素。安全系統需要所有員工(本公司、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參與,發現并消除潛在的工作危害。
1、目的與范圍
ü 確保本公司員工及獨立承包商及分包商員工的安全。
ü 分清職責,盡量減少潛在危害。
ü 保護本公司及承包商的財產不受損失。
ü 明確承包商責任與義務。本規定適用于所有承包商、分包商、代理及駐廠代表在本公司境內的所有工程、維護及有關事宜。在必要時,本公司將隨時對本規定進行修補和補充。
2、獨立承包商的責任本公司十分關注獨立承包商及其員工的安全,要求所有獨立承包商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等。任何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將導致終止合同,一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商負責。
3、培訓本公司有權在任何時間向承包商索取其員工的各項培訓記錄;獨立承包商有義務將本規定的內容傳達給分包商及其雇員,并保證各項培訓的實施。基本要求遵守國家及地方各項法律法規承包商有責任和義務搜集、了解并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各項適用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經營許可工商執照營業范圍必須與經營范圍相符。從事特殊經營須備有相應國家主管部門許可證或批文。從業人員要求
承包合同履行者須年滿18周歲以上,具備從業資格(例如,特殊工作許可證)。保安規定
承包商須申請獲得并配帶承包商識別證方可進入本公司廠房。本公司項目負責人負責申請識別證。臨時承包商證配帶者需本公司工程負責人全程陪同。本公司保安或相關部門有權隨時進行核查。嚴禁吸煙
廠區范圍內嚴禁吸煙;吸煙者須在規定時間、在廠區外指定吸煙區吸煙,具體地點可咨詢本公司內相關部門。危險設備出入管理
承包商若需在本公司廠區內使用焊接/切割設備、鼓風機、易燃氣體容器、空氣壓縮機、起重機械等,必須提前通知本公司項目負責人并得到安保總務科的批準。
起重機及空氣壓縮機等在使用前須提供設備檢測記錄及設備合格證書。工作區域
除特殊情況,承包商只能在指定工作區域內活動。承包商有權合理地使用本公司內部的衛生間及售買設施。根據不同工程需要,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批準承包商使用內部餐廳就餐。機動車輛停車及管理
承包商的車輛應停泊在指定區域。車輛停靠后應立即熄火。任何車輛不得在本公司內修理、換油、沖洗。車內垃圾必須隨車清走。物料/廢物管理
材料、設備貯藏地及垃圾和廢物存放地須由本公司項目負責人指定。
設備借用一般情況下,承包商應自備施工工具及設備。在特殊情況下需從本公司借取物品,必須得到項目負責人的批準。公共設施使用控制
承包商必須嚴格控制資源的使用(水、電、氣等)。如施工需使用上述資源時應向廠務部門申請。使用過程中必要時要配備能源源頭控制設備,如鎖定/標識等。工程負責人須與廠務部門協調。急救
承包商在必要時可向本公司求助,有權使用本公司應急系統。所有人身傷害應立刻報告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對本公司人員的安全通報
當施工條件對本公司員工造成潛在危害時,承包商應通過工程負責人向EHS人員通報,從而使本公司員工得到相應的指導,承包商要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對承包商人員的安全通報
承包商有責任向其員工進行定期安全指導。項目負責人可向EHS人員咨詢潛在的特殊危害,并要求承包商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定期檢查
承包商有責任定期進行安全巡查從而發現安全隱患并及時糾正。項目負責人及EHS人員保留對施工現場及承包商各項活動的審查權。承包商應有現場監督和指定的安全代表,監督本公司標準和要求的執行和落實。安全設備
作為雇主,承包商應向其員工提供安全保護設施及必要的安全裝備以保證安全生產。事故調查
所有嚴重的及潛在的嚴重危害事故都要由本公司項目負責人、承包商和EHS人員共同調查。事故現場應妥善保護。危險品通報
使用危險化學品及材料必須要有控制程序來保證本公司員工和承包商的安全。
本公司可提供所有本廠使用、承包商員工有可能暴露其中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物料數據清單。相反,承包商如果在施工中需使用可能使本公司員工暴露其中的危險化學品,也必須在使用前提供安全物料數據清單。工藝安全審計
承包商應允許本公司EHS人員隨時進入工作場地進行安全檢查并對工藝流程、設備、現場和人員提出安全要求。但承包商應自主獨立地建立安全管理體系,負責安全監督部門的要求只能作為監督行為。本公司沒有任何義務為任何承包商提供任何培訓。
承包商公司名稱:
承包商公司代表:
職 務:
聯系方式:
簽 名:
承包商公司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促進安全管理,依據《安全生產法》、《民法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神東煤炭集團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一條 雙方共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以及公司和甲方制定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雙方都有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糾正不安全行為的責任。
甲方的安全責任
第三條 應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相關資料。
第四條 應當為乙方提供防治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和安全施工所需的水文地質、地勘等資料。
第五條 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并備案。
第六條 對乙方人員的身份、特殊工種證件、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等項目進行檢查。
第七條 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責令其及時整改。
第八條 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范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并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乙方的安全責任
第九條 在安全生產過程中負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履行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按照甲方劃定的作業范圍施工,并搞好施工范圍內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十條 開工前,到甲方辦理入井安全資格證和人員定位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在開工前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批并備案。
第十二條 施工期間使用的電、水、氣源,應按照甲方指定地點接入,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水、氣源。
第十三條 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施工期間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處理,若沒有能力處理時,應立即報告甲方,同時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涉及高危作業、高風險作業,在作業前,由甲方進行作業許可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第十五條 應在施工范圍安設臨時圍欄或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潔,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七條 制定本施工單位的現場處置方案,參與甲方組織的應急演練。
第十八條 發生安全事故時,事故現場的人員應當立即向甲方調度室報告,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與安全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安全責任區域劃分。
1.乙方承擔甲方管路、電纜安裝回撤等機電安裝工程任務時,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如下 :
從管路、電纜安裝起點至管路、電纜安裝作業點以外50米范圍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從管路回撤點向前50米,向后30米范圍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
第二十條 安全責任追究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自身管理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由于自身原因發生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乙方,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相應處罰。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由于甲方管理原因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甲方,乙方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管理區域內,由于甲方的人員或設備等原因造成乙方人員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甲方,乙方單位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相應處罰。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且管理責任不明確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雙方相應處罰。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僅為模板,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在乙方施工期間有效。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提高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保證三方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甲乙丙三方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乙方和個人必須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范圍內全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施工無事故。
第二條: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的制度,并嚴格組織實施;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乙方應針對施工項目的重大危險因素建立安全預案,并組織職工進行演練。
第三條:乙方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乙方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四條:乙方在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為承建商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在進行施工作業開始,因根據工程的性質、規模和特點,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員,并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和范圍,每天對施工地點進行安全檢查。
第五條: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季節或天氣特點,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二)現場各類危險警示標志齊全、整潔、設置合理。對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險施工現場,夜間要懸掛警示燈。
第六條:在公司重點防護場所使施工,乙方在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施工機械、機
具和電氣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設施安裝前,應當由乙方專業技術人員向作業管理部門提供有關設施數據的資料,并辦理相關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安裝;
(二)在設施使用前,乙方施工負責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能試驗,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設施使用期間,乙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安全。
第七條: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
乙方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和處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狀態,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
(二)乙方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三)確保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施工現場必須備齊足夠的消防器材,擺設位置合理,并對其定期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四)乙方在動用明火前,到作業管理部門辦理動火許可審批,動火證辦理后,方可動火施工,否則公司有權責令承建商停止一切施工作業;
(五)乙方在動火前應清理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隱患,待確認安全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后及時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險品;
(六)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前要制定防火應急措施,備好滅火器或其他防范設施,并指定專人監護;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動火;
(八)高處焊割作業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九)禁止焊割有壓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處理過的各類油桶油罐;
(十)施工現場搭建的臨時房屋,應符合防火規定。消防通道經常保持通暢,寬度不少于3.5米;
(十一)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要專人保管,專庫存放;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有嚴格的領退料手續和審批制度;
第八條:勞動防護用品及保險
(一)乙方應當及時向所屬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塵面具等。
(二)乙方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所屬施工作業員工購買意外傷害等保險,確保所屬員工的保險權利。未夠保險造成損失,由承建商承擔全部責任。X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達到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二)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著裝符合有關施工規定,特殊作業要按國家有關要求著裝;在機械轉動環境中作業的著裝要防止纏繞,女職工長發要盤入工作帽內;進入現場戴安全帽,超過2米的高空作業必須要系安全帶;
(三) 發現施工現場有異常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員或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施工人員對管理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作業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或安全管理員報告。
第十條: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管理
乙方應當加強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視和檢查,乙方施工管理人員應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的安全規程、制度,安全施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第十一條:安全監督檢查
公司負責施工管理部門或工程管理人對施工單位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發現安全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作業,可以責令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施工人員生活設施的管理
(一)施工現場禁止設置宿舍,現場生活管理措施、衛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責任到人;
(二)臨時設施必須符合政府、公司的有關要求,搭設整齊,內外整潔;
(三)現場配備急救藥箱,能夠緊急處置突發性急癥和意外人身傷害事故;
(四)施工現場禁止做飯。飲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確保無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第十三條: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項附件:
(一)提供施工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二)提供承建商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三)提供承建商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四)提供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操作規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六)三方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十四條: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前,應向X繳納安全抵押金,按合同額的5%繳納,凡安全施工無違章者施工結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五條:對違反以上規定和標準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糾正,以后每發現一次,按情節輕重扣罰安全押金100-500元,連續三次受到處罰者責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罰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對嚴重違反規定,屢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權取消施工資格。
第十六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原則,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工作,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七條:協議書一式貳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
第十八條: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7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施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協議內容:
1、乙方進入公司院內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并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人員,便于 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安全監督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與甲方公司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項目后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項目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乙雙方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通過;
4、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 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或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領導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氣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范,并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8、 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
9、 施工車輛進入公司院內必須裝有防火帽,車速不大于5km/h,出門必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
10、 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 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 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工程保證金:開工前乙方交納1000元安全保證金。驗收合格后,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保證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范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保證金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一切安全、火災等事故發生,特簽訂本協議書_______
一、安全目標:
杜絕一切安全、火災等事故發生,確保石材幕墻安裝工作順利完成。
二、甲方責任: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
2.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等,督促乙方實施落實。
3.加強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及防火領導小組。
4.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5.乙方違章作業,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須認真接受,并盡快采取措施。
7.甲方負責協調各班組間的配合作業。
8.甲方提供施工場地,施工用電,宿舍,水源。
三、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野蠻施工,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2.嚴格遵守本公司、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防火管理、文明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見附件一)
3.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向甲方提供現場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全體員工的_______崗位證書、操作證、身份證等復印件。乙方自帶的施工器械必須有當地安全部門出示的安全檢測證明。
4.乙方職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設備、生活設施、機電設備及施工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在作業前,應先對作業環境進行檢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點,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作業條件,排除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作業。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員還是他人,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乙方必須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并指派專人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防火工作;進場后先向甲方提供防火施工方案,并嚴格按方案施工。
8.施工現場嚴禁隨意動用明火,若因生產需要動用明火,必須到甲方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做好防火措施。若違章作業,引發火災事故,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服從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并及時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10.乙方必須保證保證宿舍的衛生,防火,用電安全。(見附表二)
四、協議書效益、有效期:
1.乙方違反此協議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罰款、勒令停工等管理措施。
2.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專項工程完工退場后失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9
高空作業安全協議高空作業安全協議書為了搞好高空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為乙方提供《安全操作規程》,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處罰制度。
2、甲方在乙方進行高空作業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于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處罰制度進行處罰。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亡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但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職責
1、本次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為,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7、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并承擔安全責任。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文明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_________責任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雇傭乙方(非全日制用工)完成工程期間,根據國家及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安全職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于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束之日終止。
二、甲方的職責:
1、甲方應遵守國家的勞動安全法規和規范,搞好勞動安全保護工作,并對乙方遵守勞動安全規范的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2、甲方對于檢查當中發現安全隱患和乙方不貼合安全規范的行為,有權責令乙方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和糾正。
三、乙方的職責:
1、乙方在作業期間務必服從甲方的管理,務必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施工安全規范和技術規范,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在作業前,應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如戴安全帽、系安全繩等;
3、乙方在任何狀況下都不得酒后上崗、疲勞作業、違規作業;
4、乙方不得在該項目工作時間里進行其它作業,不得隨意進入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以外的其他施工區域,不得隨意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
5、乙方應對自己使用的工具經常保養、檢查,確保其安全性能。
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對于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7、: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一崗雙責,既是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8、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四、其它事宜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
甲方:乙方:
蓋章或簽字: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1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力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 儲罐鋼結構涂漆工程。
二、施工地址: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乙方在甲方生產區內作業時由甲方負責簽發作業票證,甲方對作業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作業票證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8、發生以下情況必須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廠區作業安全規程》和《鄯善分公司登高作業規定》等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建隔離墻或隔離網與甲方生產區隔離開,并設置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力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五、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工程竣工驗收款中的2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力和設備損失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力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力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乙方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無證上崗的,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20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力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6月4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之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12
甲方:(設備管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根據《關于 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批復》( 文號)(審查批復文件)審查批復,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轄的運營線路施工,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工程《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3.地 點:
4.影響范圍:(指施工作業對甲方設備的影響)
5.施工安全等級:
6.臨近營業線施工類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至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 〕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成鐵運〔 〕 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 〕 號) 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聯系電話)任組長,甲方 (聯系電話)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并立即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并相互簽認備查。
5.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⑴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⑵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⑶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⑷沒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⑸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⑹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⑺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⑻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嚴禁在天窗點外進行天窗點內的作業項目,杜絕無計劃、超范圍施工,杜絕不具備列車放行條件放行列車。臨近既有線施工必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做到“一機一人、車過機停”。
㈡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⑴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⑵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⑶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⑷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2.實行安全監督制度,對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設備相關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并進行檢查簽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文件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設備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范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6.甲方根據乙方施工內容,按照臨近營業線A類、B類、C類施工要求進行現場監管。
㈢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并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設備損壞和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文件、《施工規范》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臨近鐵路營業線A類施工,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4.臨近鐵路營業線B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對營業線采取“防拋、防落、防撞、絕緣”等的保護措施,所設計的防護設施必須經鐵路局主管審查批準;對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防護設施設置及受鐵路營業線限界限制,確不能設置防護設施時,納入施工計劃管理,并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5.臨近營業線進行以下可能影響鐵路路基穩定、行車設備使用安全的施工,列為C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營業線設備安全限界,劃分工程機械的安全作業范圍,設置安全警戒標志、標線,實行“一車一人”的專人防護,列車通過前停止作業;對路基填筑,基坑、孔樁開挖、電纜溝、水溝開挖及棄土堆放等施工,必須對鐵路路基基礎采取“防溜、防坍塌”措施,并專人進行監護;臨近通信、信號及供電光纜溝、電纜溝、給水管路、電力架空線10米范圍內的挖溝、取土、路基碾壓等施工,必須對既有光纜、電纜等隱蔽設施進行探測,并須劃定安全作業區,在設備管理單位的監控下施工。必要時需對營業線運營設備進行遷改、過渡后方可進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組織正式施工72小時前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報施工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如甲方人員異地施工配合時需解決甲方人員的交通問題(解決方式由雙方現場協商)。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違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設備 和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因乙方施工致使甲方設備不滿足規范要求或造成損害的,乙方必須按規范要求予以及時恢復。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7.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8.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范》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設備和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對施工期間不能按期恢復正常狀態的設備應采取措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設備和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合格證)上崗。
10.乙方改動既有設備,須停水、停電、開挖、爆破、封鎖線路等影響甲方設備正常運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設備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11.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__〕481號)。
五、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
1.乙方必須安排專職防護人員與甲方配合負責人對口聯系,分別在車站進行行車防護,辦理施工手續,做好施工登消記,及時傳遞作業命令,擔任行車防護,時刻傳遞列車運行信息。
2.禁止進行帶電作業,遠離作業必須保持與帶電部分足夠的安全距離。
3.站區內施工,特別是跨道運輸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并防止短接軌道電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車限界,并采取措施,防止他人人為移動侵限影響行車。
5.支柱基礎開挖,開挖處所不得超過規定開挖數量,并采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設置警示標志。
6.如遇基礎開挖中涉及爆破,必須按照爆破作業的相關規定,完善手續辦理,并由有爆破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飛石砸傷供電設施,并進行有效防護,在封鎖點內進行。
7.施工中涉及供電設備改變或施工范圍內可能因施工發生變化的設備,每日作業結束前,必須采取響應的措施進行測量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列車放行條件和設備運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須認真開展工前調查,制定詳實的施工方案,并做好應急處理方案,根據實際天窗時間,合理安排施工任務。杜絕延點影響行車。
9.各點開工前,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工區,并組織車間、工區人員踏勘現場。乙方向甲方車間、工區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方案交底,講明對既有設備的影響,最后形成書面資料提交工區。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開挖、支柱組立、支持結構安裝等接供電線工程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作業推進進度,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加強施工監理,特別是隱蔽工程監理,做好施工配合記錄。
2.甲方配合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有權停止乙方的違章作業。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兩日報日停電施工作業計劃。包括:申請停電時間,作業內容及作業具體地點(含所涉及的支柱桿號)。
4.由甲方派專人配合申請停送電命令,乙方指派專人任駐站防護員,傳遞停送電命令。
5.由甲方派專人監護驗電接地,乙方派專人驗電接地。
6.停電作業結束后,由乙方負責撤出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及機具并確認,然后乙方駐站防護人員通知甲方配合人員消除停電命令。
由乙方人員負責檢查所有機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員和乙方技術人員對施工后的接觸網參數進行檢查,檢調至標準。
7.臨近營業線B類不納入鐵路局施工計劃的施工以及C 類施工納入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管理,按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的要求:基建項目施工單位歸口各建設指揮部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其他項目乙方書面委托甲方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
8.配合程序:施工中凡有影響既有線設備時,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所屬工區配合施工(如實指明配合時間、區間、里程、作業內容等)。甲方所屬工區必須安排人員現場施工配合,按營業線施工規定進行登記等。(甲方調度傳真電話:)
9.甲方配合及監管人員到達現場的交通問題由乙方解決。若因交通問題配合人員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施工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甲方配合人員確需住宿的,住宿問題由乙方解決。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于發布〈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__]113號)執行。
八、違約責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㈢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于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與本協議一并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所、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后生效,協議原件返還甲方后方可開展施工配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主管領導 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13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的書面材料。下面是小編搜集的施工安全合同協議書5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施工安全合同協議書
(一)
為了搞好高空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為乙方帶給《安全操作規程》,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處罰制度。
2、甲方在乙方進行高空作業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于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處罰制度進行處罰。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亡狀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但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承擔任何職責。
二、乙方的職責
1、本次施工過程中,乙方務必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為,甲方將依據公司
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7、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并承擔安全職責。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禮貌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乙方:
職責人:職責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協議書
(二)
甲方:
乙方:
為了做好外墻涂料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為乙方帶給《安全操作規程》,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獎懲制度。
2、甲方在乙方進行施工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于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獎懲制度進行處罰和獎勵。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害狀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但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職責
1、本次施工過程中,乙方務必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為,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7、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并承擔安全職責。發現安全吊繩、安全吊板、安全帶如有損壞務必更換,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禮貌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乙方:
職責人:職責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協議書
(三)
甲方:
乙方:
為了做好某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進行施工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于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獎懲制度進行處罰、狀況嚴重,責令停工。
2、施工過程中,如出現人員傷害狀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取證工作,但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安全措施與職責
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____省、市地方有關高空作業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
2、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制定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相關職責落實到人。
3、乙方負責人同時即為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5、乙方高空作業人員應經過相關安全培訓教育,具備高空作業資格,且應身體健康,凡有飲酒、精神不振狀況的,禁止進行高空作業。
6、乙方應對施工中使用的吊籃、電器、相關安全防護工具等務必做好安全檢查、管理工作,按相關操作規程要求使用,并承擔安全職責。
7、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8、乙方應做好施工區域的安全防護管理,施工時安排專人值守,嚴禁無關人員靠近,如因施工過程管理不到位,對無關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全部安全職責。
9、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職責,若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損失。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____日期: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協議書
(四)
甲方:
乙方:
為了做好樓室外墻涂料修補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
1、甲方在乙方進行施工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于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獎懲制度進行處罰和獎勵。
2、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為乙方帶給《安全操作規程》,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獎懲制度。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害狀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但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職責
1、本次施工過程中,乙方務必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為,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7、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并承擔安全職責。發現安全吊繩、安全吊板、安全帶如有損壞務必更換,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禮貌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
職責人:
簽訂日期:
乙方:
職責人:
簽訂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協議書
(五)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確保服務項目能安全優質的按時完成,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施工,施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特殊狀況(如遇不可抗力因影響,如暴風雨、雷電等),施工期順延。
二、施工地點: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職責和義務
在進場高空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資料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為了防止誤登,在禁止或不堅固的結構區域,甲方應在這種結構的適當地點掛上警告牌。
甲方對乙方的施工設備和施工過程負有監督與檢查的責應和義務。
2、乙方安全措施與職責
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職責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開工前務必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
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務必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在使用吊繩作業時,務必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后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并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務必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務必戴安全帽。
冬季在低于零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就應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需使用甲方或與甲方相關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務必經得甲方同意,并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職責。
乙方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乙方負責此項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職責,如果在施工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職責和經濟職責。
四、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禮貌施工作業。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為明確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責任,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文明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煤礦安全規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本安全施工協議。
一、協議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于乙方在 煤礦井下硐室裝修工程項目施工期間,進入 有限公司 煤礦地面和井下所有場所范圍內。
二、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和煤炭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2、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入井前的安全培訓,貫徹學習入井人員入井前的登記、乘坐人車的具體規定和施工現場個人行為規范的安全要求。
3、在施工前認真審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工程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4、按照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規定不定期地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施工監督、檢查與指導。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以安全隱患整改單的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5、生產中需協調時,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協調會議,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和存在的安全問題及隱患進行協調解決。
6、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限期整改。對于不聽指揮的,可采取相應強制措施,直至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7、甲方的現場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若確有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導致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8、協助乙方解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乙方應搞好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開工前認真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對審批過的措施認真貫徹學習,并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及批準的施工措施進行施工。
3、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系統,對本單位施工現場及要害場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4、入井前由當班負責人到井口檢身處登記入井人員,并按規定有序排隊和乘坐人車,乘車過程中不得將身體部位伸出車廂外,人車停穩哨聲響后方可下車。
5、乙方人員不得在副井運輸線范圍內及要害場所行走或逗留;
6、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按照本人崗位在作業范圍內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得隨便觸摸和使用其它電器及設備。
7、對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安全生產。
8、乙方在要害場所以及確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場所,要有特別醒目警示牌或防護措施,嚴禁他人進入要害場所。
9、對新招收的工人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殊作業工種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如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應與甲方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乙方必須對設備和工具完好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乙方一經接受,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乙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11、發生安全事故后,項目責任人要迅速采取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不準遲報、隱瞞或謊報。
12、有權拒絕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下達的違章指令。
13、須由乙方完善的安全設施或設備,乙方必須無條件予以完善。
14、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早調會和安全生產協調會議,對會議安排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要積極組織,確保質量按時完成。
15、由非甲方責任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罰款,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全部責任,并負責傷亡人數的統計上報。
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作為合同文本附件一部分。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完畢自行終止。
3、本協議同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15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和規范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20__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__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保衛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建設部和北京市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有權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保衛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有權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專業分包等),分包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保衛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及不服從總包單位現場管理,一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與生產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主要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及興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總責。
2.施工現場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誰主管、誰負責”。項目經理部領導小組的組長并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及每周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消防工作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消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總體方案及繪制施工現場消防平面圖,并根據冬雨季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定出易發生火災部位的防火預案及滅火方案。建立并執行消防工作檢查制度,制定施工現場用火用電制度。
4.成立現場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經過培訓與定期進行演練及實行晝夜巡邏制度,當發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組織搶險滅火。
5.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6.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設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組設置,水龍帶齊全,要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設置要符合標準規定。
7.電焊工、氣焊工、防水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要按規定開具用火證,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
8.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氣石油氣“鋼瓶”。
9.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存放與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庫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12.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顯的防火標志并有專人負責。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3.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場時要進行檢驗,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筑工程內設置宿舍。
15.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寒冷季節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6.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全體作業人員簽字手續,時要有具體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看護。
17.現場搭設的各種臨時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廠方及安裝單位驗收合格證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
18.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煤氣罐等)不能再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三、施工現場一旦發生火災及其它生產安全事故,按《北京市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認定若干規定》執行。
四、本協議如與現行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規定、標準等不符的,以其相關規定為準。
五、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門一份。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后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框架協議書 篇16
施工安全合同范本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
第二條施工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蓋章后生效。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施工安全合同范本二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
第二條施工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施工安全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后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用戶線路工程設計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信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采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凈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桿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桿路與原有桿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已建桿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桿路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新建桿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于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并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于甲乙雙方簽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