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通用16篇)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將甲方所有位于老隆鎮福榮街供電大樓宿舍706號房產轉賣給乙方。現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老隆鎮福榮街供電大樓宿舍706號房產及屋內所有傢俬(沙發一套、飯桌椅一套、床3張、衣柜3只、桌3張、熱水器及廚房設施若干)一同轉賣給乙方。轉買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
二、過戶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同意全程無償陪同乙方辦理公證手續和過戶手續。
三、付款方式:分兩期付清,第一期: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日止付 元(¥ 元)。第二期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付清尾款人民幣 元整(¥ 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產權、房產證及屋內傢俬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幣 元整(¥ 元),交付甲方購房定金兩個月內,甲方不得再次轉賣房屋。如甲方再次轉賣須賠償乙方人民幣 元整(¥ 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權重新處理房產,并扣除乙方 元整(¥2 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兩位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日期: __年__月__日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方(與上述甲方系夫妻關系):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與上述乙方系夫妻關系):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買賣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乙方決定購買甲方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商品房位于____幢____樓第____單元________號房屋。商品房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屬_____磚混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層。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共_____室____廳____衛。(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三)。
第三條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商品房總金額為共_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人民幣)元整。(括弧外填漢字大寫,括弧內填阿拉伯數字,發生爭議以漢字大寫為準)
第五條乙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付房款____%。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鑒于乙方經濟困難,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居住該商品房3個月內付清房款的____%。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甲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共同到房產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即本條第一款日期將商品房鑰匙交付給乙方。否則從該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之日起日內攜帶有關商品房登記過戶所需的所有證件、資料、票據等,到市房產局將商品房辦理產權登記過戶給乙方。否則從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第日起,違約方每日向未違約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該商品房登記過戶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所需契稅、評估費等過戶費用由乙方負擔。商品房無法登記過戶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立即退還所收全部房款,并自確定不能登記過戶之日起有權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甲方應當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畢付清房款之日將商品房鑰匙交付給乙方。否則從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甲方要將房子在過戶交屋前,將室內清掃干凈,不能留有垃圾,廢棄物等。
第七條甲方承諾該商品房內從未發生過任何人死亡、從未發生過惡性傷人等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從未發生過其他使社會一般人居住在該房產生精神緊張、驚恐等不利益的不法事件,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甲方應自該事件發生之日起7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逾期則甲方再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該商品房所有權轉移后,甲方承諾其不欠任何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如發生此種情況,甲方承諾在接到乙方所稱甲方拖欠上述費用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清。否則從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第8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該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及轉移后,甲方承諾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乙方所購的商品房及該房屋相關設備、設施等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交納土地出讓金權利等)要求,不會要求乙方支付除房款以外其他任何價款才能使乙方達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等設施、設備的目的。如發生此情況,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甲方應自該事件發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直至甲方將上述妨礙乙方利益行使的事項消除。
第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任何一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在修改處簽名捺手印認可,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頁,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于____________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3
買受人: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并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并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范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范、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即 年 月 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 %的首付款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其余價款 元,買受人以 方式向 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 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并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應于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余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準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銀行批準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逾期在三十日內(含三十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 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于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貸款額度小于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并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15日內仍不能與上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的,應于前述15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余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后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后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余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筑及設施,不屬于環境布局范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簽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并交接商品房鑰匙后,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后,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于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托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公證委托,并于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同時前往 ,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第七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后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于或高于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 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復印件、購房收據、委托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并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并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后果。
第九條 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于保修范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復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于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 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托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 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并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 其他
(一)、鑒于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筑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其他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布局、環境設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布局、樓宇布局、道路設置及布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為準;對于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3)買受人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出賣人的提示及項目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占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梁。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并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并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于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出賣人本著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并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并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于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六)、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與現場示范單位可能存在部分差異,買受人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已了解這種差異可能存在,并了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其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的約定及交付時的實樓為準,上述變化不作為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于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了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于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采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鑒于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并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后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后,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范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后,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采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范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注銷、抵押登記注銷、預告登記注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并計算。
(十四)、乙方了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六)、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項目所在地主要地方報紙媒介公告送達;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達時間為(1)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三日,(2)或公告見報三日后視為送達。因一方提供的聯系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而導致對方未能實際收到相關通知的,后果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于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范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范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布局向導、裝修裝飾和家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 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為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注:上述提示內容系本公司根據20__年6月份所獲取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概述,未必包含該區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為銷售承諾。若資料有誤差或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戶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布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于經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 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沖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于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4
出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受買人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商住,屬磚混結構,層高為 4.2 m。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總金額人民幣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代收下列費用:
1、天燃氣開戶費2200元。
2、王力防盜門1000元。
3、財政契稅(購房總額的2%)。
4、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額的2%)。
5、自來水開戶費654元。
6、電開戶640元。
7、有線電視的開戶費300元及電話開戶等。
第三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按國家政策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
第四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 20xx 年 3 月 8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經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遭遇不可抗力除外)。
第五條 債務糾紛
甲方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券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商
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務債權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供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1、水、電、道路于交房時投入運行;
2、物業管理于交房時投入運行;
3、有線電視、電話安裝到戶。
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保修責任
甲方對該商品房保修壹年,從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第八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0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交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并代為乙方辦理產權證。
第九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僅作住宅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條 乙方應服從甲方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按期按規定交物業管理費。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5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已合法取得_________地塊__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名稱為_____________,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總平面見附件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上述項目之商品房買賣,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標的
第1款 乙方向甲方購買上述商品房中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房屋(下稱該房屋);該房屋使用功能為_________(住宅/辦公/商業)。
該房屋主體建筑總層數_______層,其中_________米以下_______層,_________米以上_______層;屬框架框架/框剪/磚混)結構,層高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計入上述共有公用分攤面積的共有部位詳見附件2;雖未計入上述共有公用分攤面積但歸全體業主共有公用的'房屋和建筑部位詳見附件3。
除附件2、3所列項目以外的配套房屋、建筑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依法行使權利但權利人應當按規劃設計用途使用該房屋、建筑物、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公共配套設施及其標準見附件4,該房屋的套型及分層平面位置見附件5,裝修裝飾及設備標準見附件6。
第2款 本契約所稱該房屋,包括其占用土地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該房屋的土地面積在乙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3款 甲方已申領_________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依法可以銷售該房屋。
第二條 價格
第1款 乙方購買該房屋以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幣種為人民幣。
第2款 乙方除上述房款外,對取得附件3所列項目的共有權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三條 定金及其處理辦法
第1款 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幣種為人民幣。
第2款 甲乙雙方履行契約時,定金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在乙方履行附件7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2.在空白時,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第1款 乙方按照本契約附件7載明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支付房款。
第2款 如乙方違反本契約附件7的約定,乙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甲方解除本契約的除外:
1.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間的違約金。
2.按照每萬分之五計算,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款。ㄒ韵逻m用于一次性付款)經甲方催告后30天內,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額達到總房款式50%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6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年月日簽訂的《合同》同時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位于幢房產證號
抵押人已于20xx年xx月xx日與xx公司簽訂購銷合同,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斗课菟袡嘧C》由抵押權人執管。
二、抵押人義務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實際存在,無產權爭議,抵押人合法擁有。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不得以任何違法方式轉移抵押物,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且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若將所提供的抵押物出租,需要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且出租合同不得對抗本抵押協議,所得收益優先向抵押權人支付合同款項。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購銷合同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購銷合同款沒有支付之前(購銷合同履約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購銷合同”有關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物。
2.法院強制執行抵押物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所得款項優先償還本金和付息。若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購銷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購銷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7
出賣人:聯系電話:________
買受人:
身份證: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買受人自愿購買甲方開發的商品房,位于淄川經濟開發區眉山小區,第______號樓_____單元____室,該商品房用途為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輔房
[儲藏室車庫]_____單元____號,合同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最終面積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二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并據實調整合同總價款。
第三條:房屋計價方式及價款。
1.該商品房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計價_______元;輔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計價_____________元。共計總房款為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2.水電無開戶費,暖氣開戶費以供暖部門標準,望釀村村委負擔20%。
3.除上述商品房價款外,甲方根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有關規定代收下列費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該商品房的全部房款。
共計人民幣拾____萬仟佰拾元整(¥:)。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5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該商品房封頂時再支付總房款4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再支付總房款1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其他款項付款時間
4.分期付款的時間(封頂、交付使用)界定以甲方的通知為準。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滯納金。
1.逾期超過十五天時,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自動放棄購房權,乙方按總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將該房屋另行出售。
3.購房客戶在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后悔約的,已收取的房款將作為違約金被甲方沒收。
如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交付期限。
本工程竣工日期為年月日,甲方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將經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交付日期可予以順延。
1.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時;
2.受國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影響而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時;
3.其它經建筑部門認可的不可預見因素時;
4.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設計變更導致工程延期;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付房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接。
1.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屆時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
2.若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仍沒按要求付清相應款項的,導致商品房不能辦理交接,按乙方違約處理,可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九條:保修責任及期限。
1.甲方嚴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規范、質量標準施工,經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甲方在交房時需向乙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3.甲方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但屬于乙方未按《住宅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從而造成意外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協助維修。
第十條: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時間的。
交房時達到水、電通的基本要求,必須保證客戶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產權及使用權約定。
1.乙方所購房屋交付使用后,產權等由經濟開發區及望娘村委統一辦理。
2.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和土地部門規定提交所有有關登記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不能及時向甲方提供產權登記手續及相關費用而導致房地產權屬證書辦理延遲或不能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選定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時,責任方除負擔對方實際經濟損失外,另外負擔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娘村委一份),合同副本送有關部門備案,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
出賣人(簽章)
經辦人
年月日
買受人(簽章):
經辦人
年月日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8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就位于_________(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一個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的一個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產權證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
(2)商鋪座落在_________磚混;
(3)商鋪產權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_________,租期截止為_________,租金為_________,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乙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甲方以乙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乙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干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甲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將商鋪的產權證交由甲方處理,并到拆遷指揮部簽署拆遷補償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上述行為后_________日內付清余款_________元
第三條乙方自簽署合同之日起,不再享有商鋪的增值收益。若遇政府拆遷安置補償等情況,其補償安置及增值收益為甲方所有。
第七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9
本次合同示范文本是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在20xx年發布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基礎上,經廣泛調研多方征求意見后修訂而成的。在修訂過程中,兩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介紹,隨著房地產市場快速發展,《物權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舊版合同示范文本內容已不能更好地滿足實際需要。而與20xx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修訂的合同示范文本分為預售合同和現售合同兩個文本,更加突出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在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也更加注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
在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更加注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合同示范文本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條件和交付手續,增加了房屋交付前買受人查驗房屋的環節,明確了出賣人的保修責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細化了業主對建筑物專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在預售合同中新增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條款,明確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有效防范交易風險。
對簽訂合同過程中容易忽視的問題進行提示,引導買賣雙方對合同重要事項作出承諾和告知。合同示范文本明確由出賣人對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賣”“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問題等作出承諾,買受人對使用期間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作出承諾。明確出賣人將合同簽訂后發生的規劃設計變更、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情況等重要事項告知買受人的義務。增加買受人信息保護條款,明確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引導買賣雙方自行約定,避免引發糾紛。針對法律法規規定不詳、買受人又最為關心的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完成情況,小區內車位、車庫、會所等配套設施的所有權歸屬,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標準等房屋質量問題,合同示范文本引導買賣雙方進行約定,明晰權利義務關系。
細化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強。明確解除合同的條件、程序以及利息計算方式。引入懲罰性賠償金內容,對存在“一房多賣”、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等嚴重違約情形的,出賣人除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還要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或者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一、增加房屋交付前買受人查驗房屋環節
二、明確出賣人保修責任和最低保修期限
三、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四、買受人承諾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
據住建部的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新修訂的合同示范文本有四大新特點值得關注。
一是在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更加注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如合同示范文本增加房屋交付前買受人查驗房屋的環節,明確出賣人的保修責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細化業主對建筑物專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此外,新版本預售合同中還新增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條款,明確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有效防范交易風險。
二是對簽訂合同過程中容易忽視的問題進行提示,引導買賣雙方對合同重要事項作出承諾和告知。合同示范文本明確由出賣人對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賣”、“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問題等作出承諾,買受人對使用期間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作出承諾。
對于以前開發商說一套做一套的手法,新預售合同也有所針對,明確要求賣方將合同簽訂和發生的規劃設計變更、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情況等重要事項告知買房人。一旦開發商侵害買房人的權益,買房人能夠更早知曉,同時也能夠更早介入,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外,新合同還增加了買受人信息保護條款,明確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是對于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新預售合同也引導買賣雙方自行約定,避免引發糾紛。比如說,針對法律法規規定不詳、買受人又最為關心的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完成情況,小區內車位、車庫、會所等配套設施的所有權歸屬,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標準等房屋質量問題,合同示范文本引導買賣雙方進行約定,明晰權利義務關系。
四是新合同還把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進行細化,比如明確解除合同的條件、程序以及利息計算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新合同還引入了懲罰性賠償金內容,對存在“一房多賣”、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等嚴重違約情形的,開發商除退還買房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更要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或者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針對房屋買賣中極易產生糾紛的口頭銷售承諾,新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也第一次提出了明確禁令:不得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10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開戶行:
賬號:
委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編號:
開戶行:
賬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購買資格證明編號:
委托代理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屋情況
該房屋銷售許可證號:
房屋座落:區、縣路、道、街。設計用途,建筑結構,建筑層數為x層。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x平方米。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房屋土地來源為:。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第二條房屋價款
房屋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x元(幣種:),價款為x元(幣種:),計(大寫)。
第三條房屋交付及交付日期
房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于xx年x月x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乙方按下列第x種形式付款,房屋正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中的,乙方應將全部房價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號: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應于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全部價款x元。
2、貸款付款的,乙方應于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首付款x元,其余價款辦理貸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應于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首付款x元;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二次付款xx元;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尾款x元。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房屋,逾期在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列第x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在x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列第x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的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房屋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房屋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建筑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屋價款按房屋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房屋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在乙方正常使用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房屋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電。
4、燃氣(氣源種類)。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x日內采取補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房屋價款的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房屋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房屋的設計和環境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x日內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房屋價款的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房屋交接
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房屋預告登記
雙方按下列第x種約定,辦理房屋權屬預告登記: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第十三條房屋權屬登記
雙方約定,在下列第x種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1、自初始登記完畢之日起x日。
2、訂立本合同時,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訂立合同時,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按下列第x種約定處理: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按房屋價款的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房屋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第十四條房屋再上市交易
房屋購買后又上市交易的,應當按照《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前期物業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經備案的《天津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業主公約》,乙方對該合同及公約相關內容予以書面確認,并承諾遵守。
第十六條房屋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無房屋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房屋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x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甲方:
xx年x月x日
乙方:
xx年x月x日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11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_______縣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拾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___收據)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共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含樓前車庫一間)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六、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意。
1、甲方欲將登記在其名下的房屋轉讓給乙,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交房,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照法律規定到房地產主管部門完成過戶登記。
2、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房屋價款,方式。
3、交易產生的稅款由_____承擔,手續費由_____承擔
4、違約及救濟:
。1)乙方支付價款后,若甲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未完成交房,需賠償乙方違約金_____萬。
(2)若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未完成房屋價款交付,支付給甲方的押金_____元不予退還。
。3)若因為甲方原因,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未完成過戶登記,需賠償乙違約金_____元,并履行過戶登記義務。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各_____份保管。
5、簽訂本合同意味著
。1)乙對房屋進行了細致檢查并滿意
(2)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甲收取了乙的押金_____元
(4)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5)甲方房產證復印件
6、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13
一、什么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是房產合同糾紛中最常見的一種糾紛,是由于買賣雙方中的一方或者雙方不能按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所產生的民事糾紛。
商品房買賣中,由于商品房屬于不動產交易,除符合賣方交房、買方付款這一交付形式外,還必須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產證),這是商品房買賣的關鍵之處。
二、如何解決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
房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它是關于房屋和土地的權益爭議,一旦發生房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
1.調解
房產糾紛雙方先自行協商解決。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事糾紛調解,包括房產糾紛的調解。
2.仲裁
調解解決無效的`,房產糾紛雙方可到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房產糾紛雙方必須執行。
3.訴訟
如仲裁結果雙方不服可再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選擇用訴訟的途徑解決房產糾紛,當事人就需要找專業的律師代理。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14
原告: ,女 , 族, 年 月 日生, 人, 住
被告: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退還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款項及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24,860元(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共700天);
2、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于20xx年7月28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購買被告開發的位于 的商品房,原告一次性交納購房款355,143元。
《合同》“第八條 交付期限”(詳見《合同》第__頁)約定:“出
賣人應當在20xx年3月31日前,……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至20xx年2月28日,原告未收到被告要求原告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的書面通知。
鑒于以上事實,被告逾期交房700天(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
年2月28日止),依據《合同》“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詳見《合同》第____頁)約定:“……自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故被告應支付原告逾期交房違約金24,860元。
原告為維護其合法權益訴至貴院,望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需準備的立案材料:
1、 起訴狀2份
2、 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
3、 被告工商查詢卡1張(如法院要求,到薩爾圖工商局打印)
4、 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1份
5、 交納購房款票據1份
6、 訴訟費421.5元,可能還有其它訴訟費50元。
務必于20xx年3月31日前立案交費。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15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邊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出讓于乙方事宜,締結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房子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為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子土地運用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贊同以____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將房產轉讓于乙方,乙方認可現有建筑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筑面積有差錯時,甲乙兩邊不再追查,轉讓金包定總額為__________元。
第三條:因該房產系 單位分房,現甲方尚未獲得房子產權,經兩邊協商,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出甲方元作為該房子運用權轉讓金,待房子產權斷定并經房產部分準于上市后,本運用權轉讓金即轉為房子的生意價款。
第四條:乙方交給甲方房子運用權轉讓金的一起甲方應騰房并將該房交于乙方運用,如甲方單位提出異議由甲方和諧解決。
第五條:本房子現有水、電、暖氣、煤氣、閉路電視隸屬設備,如甲方單位收取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當,其他設備費用由乙方承當。
第六條:乙方贊同甲方單位選擇的物業單位進行處理,甲方按本來際運用時間承當有關物業處理費用,房子交給乙方運用后費用由乙方承當。
第七條:甲方房產在有權上市銷售后,在乙方催告處理權屬改變登記日內,應持房產證與土地運用權證及其他有關證實與乙方共同處理有關權屬改變登記。各自費用由甲乙兩邊分別承當。
第八條:在權屬未改變曾經,甲方不得再行就該房產進行生意、典當等處置行動。
第九條:本協議收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應依照約好將房子交給乙方運用并確保甲方運用,房子補葺等疑問如需甲方單位處理乙方應予幫忙。
第十條:如甲方未依照約好交給房產于乙方運用,甲方除返還乙方付出的運用權轉讓金并付出運用權轉讓金的利息(依照日萬分之四的利率自付出轉讓金之日起核算)。
如乙方在運用房產至處理房權改變手續前,甲方提出回收房子運用權,甲方要付出乙方的運用權轉讓金、利息(核算方法同上)及房子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當乙方添加的隸屬設備及房子裝修費用(不折舊)。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兩邊簽字承認后收效。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合集 篇16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2、甲乙雙方同意以公積金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申請公積金按揭,并于放款后交房前將余下全部房款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物業、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采暖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甲方交易稅費如在人民幣五千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擔,如甲方交易稅費超過五千元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處公證。
沈陽市商品房買賣居間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產權人一份,或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或乙方委托代理人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因該房所發生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因該房所發生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房,并將所有鑰匙及相關證件(物業、水、電、煤氣、有線
電視、電話、寬帶、采暖等)交付乙方。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鑒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