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通用15篇)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1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解釋與分析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及其必要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營業(yè)地處于不同國家境內的買賣雙方當事人之間,買賣貨物、支付貨款的協(xié)議。根據(jù)不同的劃分標準和劃分方法,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以劃分為若干類型。如本合同范本中就從當事人所在國的角度劃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將其分為進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對我國當事人來說,進口合同就是為購進外國商品而簽訂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為把我國的商品銷往國外而訂立的合同。此外,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還可依其他標準加以劃分,如依交貨地點的不同劃分為內陸交貨合同、啟運地交貨合同、目的地交貨合同,又如依合同當事人運用的國際貿易術語的不同,分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
雖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根據(jù)不同標準分為若干種,但無論分類如何,它們總有許多共同性,這也就決定種種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都應具備一些基本條款(也可稱為必要條款),這些條款主要有:
1.合同各方 即介紹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如名稱、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標的物條款 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貨物,是當事人雙方買賣的對象。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稱、牌號、品質、規(guī)格、數(shù)量、包裝等等。這一部分條款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重要條款,在具體合同中往往要分為許多詳細的內容,對于我國當事人,在簽訂進口合同中尤其要注意詳細說明貨物的這一部分條款,從而避免在收貨這一問題上處于不利地位。
3.價格條款 這是對外簽訂國際貨物合同的又一核心問題,價格條款一般應包括價格的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的貨幣和標明交貨地點的價格術語。
4.交貨條款 通常規(guī)定合同標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及交付的地點(如目的港、裝運港等)和方式(以陸運、海運、或其他方式)。
5.支付條款 主要說明支付工具、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6.商檢條款 規(guī)定檢驗權、檢驗時間、地點、檢驗的機構、證書以及檢驗的方法、標準等,有時還需規(guī)定復驗權和復驗的期限、機構等。
7.不可抗力與免責 規(guī)定不可抗力及免責的范圍及法律后果。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主要說明履行合同出現(xiàn)爭議時有關索賠的提出,以及爭議應如何解決,一般多以_____方式解決,而當時就要明確_____地點、機構、適用的法律、_____的效力等問題。
9.合同的文字及效力 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因涉及中外雙方當事人,因此多以中、英兩種文字簽訂,而且多規(guī)定近兩種文字有同等效力。
(二)有關條款的解釋與說明
1.價格條件
價格條件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主要內容。而在國際貨物買賣實務中,確定價格條件時多用國際貿易術語,這有利于簡化交易程序,節(jié)省交易時間和費用,減少合同糾紛。因此,在進行國際貨物買賣時,當事人必須熟練掌握有關國際貿易術語。
根據(jù)《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有13種貿易術語,按賣方義務由小到大分為四組。e組為發(fā)貨,f組為運費未付,c組為運費已付,d組為貨到。而在我國的國際貨物買賣實踐中,最常用的有兩種:fob與cif,下面就簡單介紹一下這兩種術語。
(1)f.o.b合同條件
f.o.b.即free on board.又稱裝運港船上交貨條件或離岸價格條件。根據(jù)fob,賣方要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船越過船舷后,履行其交貨義務。而買方則必須從貨物裝船越過自己船舷時起承擔一切費用以及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這一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xù)。而且這一術語只能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2)c.i.f.合同條件
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也稱為成本加_____費加運費條件或到岸價格條件。根據(jù)這一術語,賣方必須支付成本費和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以及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嘜頭或損壞風險的海運_____,而且賣方要訂立_____合同并支付_____費。在這里,買方要注意,根據(jù)該術語只能要求賣方取得最低的_____險別。另外,cif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xù)。且該術語只能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
2.支付條款
在支付條款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復雜的問題就是支付方式的確定。在國際貨物買賣的實踐中比較常見的支付方式有:①匯款(remittace),它包括票匯(d/d)、信匯(m/t)及電匯(t/t)三類。②托收(collec-
tion)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類,而跟單托收又分為付款交單(d/d)和承兌交單(d/a)兩種。一般來說,承兌交單的風險比付款交單的風險要大,因此,當事人一定要注意這一問題。③信用證(l/c)。這一方式在國際貨物買賣中運用較多,而且因其引入銀行信用,所以對賣方來說是最安排迅捷的方式。信用證也有許多類,當事人可以根據(jù)需要開立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另外,當事人雙方為統(tǒng)一認識,還可以在這一條款中設定依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規(guī)則》(第400號出版物)進行解釋。
3.合同適用的法律
關于合同適用的法律的問題,是所有涉外經濟合同都要涉及的問題,根據(jù)我國《_____》的規(guī)定,涉外經濟合同,原則上允許當事人選擇適用法律,而當事人來作選擇時,應適用與合同有密切聯(lián)系的國家的法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作為一種涉外經濟合同,也不例外地運用該原則。而根據(jù)這一原則,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在選擇適用法律時則一定要注意選擇自己較熟悉,并且對自己較有利的法律。另外,由于在國際貨物買賣領域有《_____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而且我國也已加入了該公約,所以我國當事人在與其他締約國的當事人簽訂貨物買賣合同時,也可以協(xié)議適用該公約。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2
售方:
購方:
鑒于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性能、數(shù)量經雙方確認,并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shù)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 產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價 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于接到信用證后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yōu)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裝船時發(fā)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yōu)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費包裝。
9.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5天(公歷日)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證件:
(1)全套售方商業(yè)發(fā)票;
(2)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3)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1.保證金:
(1)通知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金額的保證金。
(2)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后,保證金將原數(shù)退回給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規(guī)定的第12條除外,發(fā)生無法交貨(全部或部分)按數(shù)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3)若由于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guī)定的時間內,(第12條規(guī)定除外)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4)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guī)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兌。通知銀行收到信用證后,通知銀行應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戰(zhàn)爭、封鎖、沖突、叛亂、罷工、雇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xiàn)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
13.仲裁: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方式解決。若經協(xié)商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guī)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fā)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后,在7天內購方不能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購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2)、(3)項規(guī)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3
買方:
法定代表人:
賣方:
法定代表人: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xié)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規(guī)格: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jù)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說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說明商品質量。
a、憑規(guī)格買賣: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容量、長短、粗細等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b、憑等級買賣:通過同一類商品按規(guī)格上的差異,分為品質優(yōu)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級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c、憑標準買賣:通過由國家或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同業(yè)公會、交易所或國際性的工商組織規(guī)定標準作為說明和評定商品品質的依據(jù);
d、憑說明書買賣:以說明書并附以圖樣、照片、設計圖紙、分析表及各種數(shù)據(jù)來說明n商品的具體性能和結構特點,主要適用于機、電、儀等技術密集型產品;
e、憑品牌或商標買賣:只憑商品的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而無須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zhí)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數(shù)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shù)量:_________。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jù)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shù)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____%的貨物數(shù)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毛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于低值商品。
(2)凈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于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濕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對某些按固定規(guī)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shù)推算出總量。
(5)法定重量:一些國家海關法規(guī)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征稅的法定重量。
3、交貨數(shù)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機場;
(3)收貨人;
(4)貨物名稱、規(guī)格;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fā)現(xiàn),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fā)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xiàn)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xié)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 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海洋運輸: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
a、租船運輸: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
b、班輪運輸:適合于運輸小批量的貨物。
(2)鐵路運輸:運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xù)性強。
(3)航空運輸:運送迅速;節(jié)省包裝、保險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適合于運輸易腐、鮮活、季節(jié)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
(4)郵政運輸:簡便、快捷。
2、運輸單據(jù):
(1)海運提單: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做成空白抬頭,由發(fā)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買方。
(2)航空運單: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3)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jù)給買方。
(4)_________。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jié)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zhí)行。買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賣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買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賣方負擔。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____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guī)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xù),做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裝運
1、裝運時間: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5、裝運通知: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件數(shù),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_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_________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_________天起,在裝運港所發(fā)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_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滯期和速遣費用: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fā)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fā)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_。
第七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計價貨幣:_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裝運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據(jù)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2)信用證-即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_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guī)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xù)至開證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shù)靥崾締螕?jù)。
3、有關單據(jù)。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jù):
(1)匯票。向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jù)(選擇如下之一):
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_________空白抬頭;_________空白背書,并注明_________運費已付或_________運費待付。
b、簽發(fā)給賣方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_________預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聯(lián)運單據(jù)
d、航空運輸單據(jù)(空運單據(jù)/空運貨單);
e、鐵路運輸單據(jù)
f、信使及郵遞收據(jù)
(3)其它單據(jù):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業(yè)發(fā)票
b、_________保險單_________保險憑證
c、由_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d、原產地證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e、裝箱單
f、重量單
g、_________發(fā)貨通知書_________裝船通知
(4)其它單據(jù)(如要需要)_________
4、銀行費用。依照根據(jù)上述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fā)生在_________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fā)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第八條 檢驗
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1)在出口國檢驗:
a、在產地檢驗,即貨物離開生產地點(如工廠、農場或礦山)之前_________天內,由賣方或其委托的檢驗機構人員或買方的驗收人員對貨物進行檢驗或驗收。在貨物離開產地之前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b、在裝運港/地檢驗,即以離岸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為準。貨物在裝運港/地裝運前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檢驗機構對貨物檢驗后,貨物運抵目的港/地,買方如對貨物進行檢驗,即使發(fā)現(xiàn)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有問題,也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異議和索賠。
2、在進口國檢驗
a、在目的港/地檢驗,即以到岸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為準。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地卸貨后的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如果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并確屬賣方責任,賣方應予負責。
b、在買方營業(yè)處所或最終用戶所在地檢驗。對一些需要安裝調試進行檢驗的成套設備、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卸貨口岸開件檢驗后難以恢復原包裝的商品,雙方可約定將檢驗時間和地點延伸和推遲至貨物運抵買方營業(yè)所或最終用戶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天內進行,并以該地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的依據(jù)。
3、檢驗標準和方法
(1)根據(jù)《商檢法》規(guī)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guī)范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在國家技術規(guī)范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guī)定的質量、數(shù)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jù)。
(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第九條 索賠
1、索賠依據(j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_________最終目的地_________卸貨港后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如果貨物的品質、規(guī)格、數(shù)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衛(wèi)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guī)定則買方應向賣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上述條款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簽發(fā)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jù)向賣方索賠,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賠理由。
2、索賠期限:
(1)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fā)現(xiàn)故障后_________周內。
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___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做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做出答復,則買方的索賠要求被視為接受。
第十條 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jù)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_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jù)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xiàn)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第十二條 終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
(7)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xù)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jù)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jù)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lián)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4
買方:
地址:
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
地址:
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
第二條?產地:
第三條?數(shù)量:
第四條?_____:
第五條?價格:
第六條?包裝:
第七條?付款條件:買方于簽訂合同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總金額%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載重噸船來說,每天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市用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賣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簽約日期: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5
范X 出口合同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 賣方: 地址:中國北京 電話: 傳真: 電傳: 買方: 地址:美國洛杉礬 電話: 傳真: 電傳: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
(2)數(shù)量:
(3)單價:
(4)總值: (上述
(2)、
(3)、
(4)條合計)
(5)交貨條件:FBCFCF 除非另有規(guī)定,“FB”,“CF”和“C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CE 1990)辦理。
(6)貨物生產標準:
(7)包裝:
(8)噴頭:
(9)裝運期限;
(10)裝運港口: (1
1)目的港口: (1
2)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B或CF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當交貨條件為CF時,應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險;附加險 ; (1
3)支付條款: 1
3.1信用證(C)支付方式 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日,在銀行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____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
3.2托收(D或 DA)支付 貨物發(fā)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貨物發(fā)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票付款期限為 后____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1
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a)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b)商業(yè)發(fā)票 份; (c)在C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d)裝箱單一式 份; (e)品質證明書; (f)原產地證明書。 (1
5)裝運條件3 15.在F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船期前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shù)量、金額、箱數(shù)、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受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____日起發(fā)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15.2在 FB,CF和 C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fā)出裝船通知。裝部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包裝尺碼、發(fā)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危現(xiàn)號。 15.3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15.4賣方有權在 %數(shù)量內溢裝或短裝。 (1
6)質量數(shù)量不符和索賠條款 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后,一旦發(fā)現(xiàn)貨物之質量、數(shù)量或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的不符,買方可以憑借雙方同意的檢驗組織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但是,應由保險公司或XX公司負責的損失除外。有關質量不符的索賠應由買方在貨物到港后30天內提出;有關數(shù)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賠應在貨物到港后15天內提出。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3天內回復買方。 (1
7)不可抗力 賣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zhàn)爭或其它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賣方應盡快地將所發(fā)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fā)生后幾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天,雙方應協(xié)商合同繼續(xù)簡行或終止簡行的事宜。 (1
8)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jù)其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它合同條款應繼續(xù)執(zhí)行。 (1
9)特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賣方: 買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6
范本 引導語: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指賣方所出賣的貨物。買賣合同廣義上的標的物不僅指物、而且包括其他財產權利,如債權、知識產權、永佃權等。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范本,歡迎閱讀與參考!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售方: 購方: 鑒于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性能、數(shù)量經雙方確認,并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shù)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 產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價 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B.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于接到信用證后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yōu)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裝船時發(fā)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yōu)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________公斤。予以包裝。
9.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5天(公歷日)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證件:
(1)全套售方商業(yè)發(fā)票;
(2)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3)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
1.保證金:
(1)XX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金額的.保證金。
(2)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后,保證金將原數(shù)退回給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規(guī)定的第12條除外,發(fā)生無法交貨(全部或部分)按數(shù)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3)若由于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guī)定的時間內,(第12條規(guī)定除外)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4)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guī)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兌。XX銀行收到信用證后,XX銀行應給開行提供保證金。 1
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戰(zhàn)爭、封鎖、沖突、叛亂、罷工、雇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xiàn)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 1
3.仲裁: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方式解決。若經協(xié)商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guī)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
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fā)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1
5.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后,在7天內購方不能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購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
(2)、
(3)項規(guī)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認真審閱并遵守其規(guī)定的全部條款,在見證人出席下經雙方簽字。 售 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購 方: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7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在商業(yè)活動和對外貿易中又稱為報價、發(fā)價或發(fā)盤。發(fā)出要約的當事人稱為要約人,而要約所指向的對方當事人則稱為受要約人。一項要約要取得法律效力 , 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首先,內容具體確定。包括:
第一,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項要約,可以由任何一方當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但是,發(fā)出要約的人必須是特定的,即人們能夠確定發(fā)出要約的是誰。只有這樣,受要約人才能對之承諾。
第二,要約的內容必須包括足以決定合同內容的主要條款,因為訂約當事人雙方就合同主要條款協(xié)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 , 要約既然是訂立合同的提議,就須包括能夠足以決定合同主要條款的內容。
其次,要約必須表明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即要約必須具有締結合同的目的。當事人發(fā)出要約,是為了與對方訂立合同,要約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將這一意愿表示出來。凡不以訂立合同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構成要約。要約人以何種方式發(fā)出要約,一般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口頭形式,即要約人以直接對話或者電話等方式向對方提出要約,這種形式,主要用于即時清結的合同。另一種是書面形式,要約人采用交換信函、電報、電傳和傳真等文字形式向對方提出要約。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8
編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茲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買下列貨物:
1關于進口家具、油畫等貨物的具體信息:
品名__________
規(guī)格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
數(shù)量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
油畫__________
1.原產地:意大利
2包裝:用結實的木箱包裝,應適宜長途(海上)運輸。
3裝運期限:__________
4裝運口岸:__________
5目的口岸:__________
6保險:由賣方負責投保_____至_____為止的_____險,費用由____方承擔。
7運輸:由賣方負責訂船并將貨物裝船,貨物運至中國______港,賣方負責辦理相應的運輸手續(xù),費用由____方承擔。
8裝運條件: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船只、裝船日期及時通知買方。
9付款情況:買方已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貨物貨款共計______(元)支付給賣方,買方已經先行履行了付款義務。
10單據(jù):在賣方將貨物裝船后,應將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原產地證明、檢驗檢疫證明等相關辦理報關手續(xù)的文件及時郵寄給買方。
11質量保證:貨物質保期為____年。
12品質與數(shù)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爭議解決: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載。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4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賣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xié)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
3、規(guī)格: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jù)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說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說明商品質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zhí)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數(shù)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shù)量:_________。
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jù)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shù)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shù)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毛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于低值商品。
(2)凈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于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濕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對某些按固定規(guī)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shù)推算出總量。
(5)法定重量:一些國家海關法規(guī)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征稅的法定重量。
3、交貨數(shù)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機場;
(3)收貨人;
(4)貨物名稱、規(guī)格;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fā)現(xiàn),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
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fā)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xiàn)場調查。
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xié)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 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海洋運輸: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
、租船運輸: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
、班輪運輸:適合于運輸小批量的貨物。
(2)鐵路運輸:運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xù)性強。
(3)航空運輸:運送迅速;節(jié)省包裝、保險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
適合于運輸易腐、鮮活、季節(jié)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
(4)郵政運輸:簡便、快捷。
2、運輸單據(jù):
(1)海運提單: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fā)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買方。
(2)航空運單: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3)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jù)給買方。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jié)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
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guī)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xù),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裝運
1、裝運時間: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5、裝運通知: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件數(shù),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_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
(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_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
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滯期和速遣費用: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
如果在或條件下發(fā)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或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fā)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_一切險。
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_。
第七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計價貨幣:_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證。
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裝運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根據(jù)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2)信用證-即期付款。
買方應于_________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_議付信用證。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guī)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xù)至開證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shù)靥崾締螕?jù)。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3)信用證-延期付款。
(4)托收-憑單付款(/)。
(5)托收-承兌交單(/)。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jù)以便承兌。
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jù)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6)匯付。
買方應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單據(jù)后_________天內;_________提單日后_________天內,以_________電匯,_________信匯,_________票匯方式將貨物發(fā)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3、有關單據(jù)。
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jù):
(1)匯票。
向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jù)(選擇如下之一):
(3)其它單據(jù):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4)其它單據(jù)(如要需要)_________
4、銀行費用。
依照根據(jù)上述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fā)生在_________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或/方式支付),_________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賣方應承擔發(fā)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第八條 檢驗
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10
賣方(簽章) :
買方(簽章):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 總價: 總金額:
第二條. 原產國別和生產廠:
第三條. 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損失,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
第四條.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第五條:交貨條件:
FOB/CFR/CIF/ ,。 除非另有規(guī)定“FOB”,“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0)辦理。
第六條. 裝運日期:
第七條. 裝運港口:
第八條. 卸貨港口:
第九條. 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投保 險;附加險: 。
第十條.支付條件: (1) 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后,應在交貨日前天,由________ 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 天內有效。
該信用證適用UCP500/UCP600/的規(guī)定 (2)托收(D/P或D/A)支付:
A、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跟單匯票(D/P),連同裝運單據(jù),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B、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D/A),匯付款期限為 后 ,按即期承兌交單(D/A 日)方式,通過買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 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承兌,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裝運單據(jù),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3)匯付(T/T或M/T):
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條規(guī)定提交的裝運單據(jù)后 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4)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jù)后天內,以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單據(jù):
(1) 賣方按照以下不同運輸方式向買方提供相應單據(jù): A、海運:
全套清潔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B、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2)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于一個,發(fā)票需單獨開列),發(fā)票根據(jù)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3)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份。 (4)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 份。 (5)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shù)量保證書。 (6)原產地證明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第十二條. 裝運條件: (1)FOB條款:
A、a、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 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 ),負責
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B、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前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shù)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C、買方應在裝船期前 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lián)系。
D、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E、如果船只不能在賣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 日起發(fā)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和此期間的貨物保險費用。
F、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G、貨物越過船舷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后,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R和CIF條款:
賣方于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前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fā)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第十三條.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第十四條.賣方有權在 %數(shù)量內溢裝或短裝。
第十五條.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其質量、規(guī)格和工藝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標明商標的貨物包裝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保證期為自貨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制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
第十六條.檢驗:
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后,買方有權向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第十七條. 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天內,經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wèi)生條件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前條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所出具的商品檢驗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天內回復買方。
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和工藝問題而出現(xiàn)的損傷,買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前條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賣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天內回復買方。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zhàn)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事發(fā) 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fā)生所在地當局簽發(fā)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jù)。
(2)在此情況下,買賣雙方應當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合同是否能夠繼續(xù)履行以及賣方是否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3)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超過 天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十八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外,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如期交貨,應當提前 通知買方,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且可以同時相應減少議定的貨款支付金額,并通知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該減少的部分作為合同延期履行的違約金,但違約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且有權要求賣方如期支付上述違約金。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中國-西安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規(guī)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西安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具體承擔。
第二十一條.附加條款: (1)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fā)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為中國法人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guī)定外,適用《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兩種文本若有差異,以中文為準。
賣方:
買方: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11
摘 要:隨著世界政治、經濟一體化的發(fā)展,各國在經濟上相互依賴的程度日益加深。我國積極利用全球化這一趨勢,大力發(fā)展對外貿易。然而一部分企業(yè)在處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合同形式糾紛時,對法律適用感到無所適從,主要是因為我國在簽署《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時對合同形式所做的保留與新的統(tǒng)一《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guī)定不一致所引起的,就此一系列問題作一闡述,以供商榷
關鍵詞: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合同形式;保留;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對合同訂立的形式采取“不要式”原則。公約第11條規(guī)定:“銷售合同無須以書面訂立或書面證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條件限制。銷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證在內的任何方法證明。”我國是公約的締約國,在簽署《公約》時對該條款作了保留。但是1999年頒布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放棄了以前必須是書面形式的規(guī)定,采取了不要式原則或形式自由原則。由于《合同法》適用于國內、涉外合同,因此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也可以采用書面之外形式訂立,于是產生了如下幾個問題:
1 我國在《公約》中所作的保留與《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guī)定有無沖突?
這里所指的沖突是指與條約所引起的國際法上的義務是否矛盾,要搞清我國政府對《公約》所作的保留與《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guī)定是否沖突,首先要明確我國政府所作保留的性質。《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條第1款d項將條約的保留定義為“一國于簽署、批準、接受、贊同或加入條約時所作之片面聲明,不論托辭或名稱為其目的在摒除(exclude)或更改(modify)條約中若干規(guī)定對該國適用時之法律效果。”這一定義明確地闡明:條約保留的效果是排除或修改保留國對有關條款的義務,即保留是排除一項條約義務而不是承擔一項條約義務
從實質上講,保留所具有的排除意義就是“限制了保留國應承擔的整個條約義務的范圍,而同時相應增大了保留國的權利范圍”
明確了保留的性質,就容易理解《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guī)定并不與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相矛盾。因為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形式要求方面,我國只是排除了承認非書面締結的合同為形式上有效成立的義務,卻沒有承擔非書面合同為形式上無效的義務。所以當國際貨物銷售合同的締結如能以非書面的方式證明,我國法院就應當依據(jù)《合同法》承認其在形式上為有效成立
2 非書面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
《公約》適用的原則是“對公約締約國的當事人來說,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公約》自動適用,對口頭形式作出保留的除外。”據(jù)此,口頭合同很明顯不適用《公約》,但當事人如希望適用公約,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規(guī)定,從而選擇適用合同。適用混亂的情形主要是口頭締結的,沒有對適用法律作出選擇的合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一方是我國當事人,另一方所屬國是《公約》另一締約國且該國亦對《公約》第11條提出保留,則根據(jù)“約定必須遵守”的原則,應適用《公約》的規(guī)定,從而排除國內法的適用,非書面締結的合同無效
(2)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一方是我國當事人,另一方所屬國是《公約》另一締約國,該國對《公約》第11條未提出保留,但也未對中國所作的保留提出反對,也應適用《公約》的規(guī)定。與此同時,根據(jù)《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1條的規(guī)定,該合同的形式應受我國所提出的保留的約束。此類合同也排除了國內法的適用
(3)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一方是我國當事人,另一方所屬國是《公約》另一締約國,該國對《公約》第11條未提出保留,但對中國所作的保留提出反對,則根據(jù)《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1條的規(guī)定,在合同的形式方面不適用《公約》的規(guī)定,而應根據(jù)法院地或仲裁地的沖突法確定該合同形式的準據(jù)法。如果根據(jù)國際私法規(guī)則適用不承認口頭合同的國家的法律,合同就應符合該國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要求,即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口頭合同無效。反之,如果適用的是沒有作出保留的國家的法律,合同雖然是以非書面達成的,也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4)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一方是我國當事人,另一方所屬國不是《公約》締約國,則公約不予適用”。當事人可以選擇合同準據(jù)法。沒有選擇的,則根據(jù)法院地或仲裁地的沖突法確定該合同形式的準據(jù)法。此時,如果根據(jù)國際私法規(guī)則適用我國法律,在《合同法》生效后,如不存在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提出書面要求的其它法律、法規(guī),合同可采用非書面形式
(5)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所屬國均非《公約》的締約國,則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合同準據(jù)法,沒有選擇的,則根據(jù)法院地或仲裁地的沖突法確定該合同形式的準據(jù)法
3 保留是否應撤回?
筆者認為我國應盡快撤回對《公約》的保留,盡管在合同形式的法律適用上不存在混亂,但無法回避在該問題上《合同法》的立法趨向與《公約》保留所產生的法律后果之間出現(xiàn)的矛盾與沖突。為此,應盡快撤回保留,理由如下:?
(1)我國提出保留的依據(jù)已失去,保留已無意義。依據(jù)《公約》第96條的規(guī)定,締約國依照第12條對第11條提出保留的條件是:其本國法律規(guī)定銷售合同必須以書面訂立或書面證明。在新的《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訂立合同的.情況下,我國當時提出保留的依據(jù)顯然已不存在
(2)我國在法律上負有使國內立法與所參加的國際公約協(xié)調一致的責任。盡管國內法國際法分屬兩個不同的法律體系,“國內法的修改并不直接影響一國所參加的國際條約”
但根據(jù)國際法的一般原理,這兩個不同的法律體系之間存在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的關系,一國在制定國內法時必須考慮國際法的要求:在參與制定國際法時,也必須考慮國內法的既有規(guī)定。在目前我國《合同法》對合同形式的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的情況下,我國有必要消除國內立法與對《公約》所持的立場不協(xié)調之處
(3)我國撤回對《公約》的保留,符合當今國際社會以非要式合同代替要式合同的立法潮流。隨著現(xiàn)代科學技術的迅速發(fā)展,國際經濟貿易活動范圍的日益擴大發(fā)展及交通通訊工具的日趨發(fā)達,各國合同法對于合同形式的要求不斷放寬,不少國家在立法上采用非要式合同為主,要式合同為輔的原則,以適應現(xiàn)代經貿快捷、簡便的需要。表現(xiàn)在國際立法領域,繼1980年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后,1994年由羅馬統(tǒng)一私法協(xié)會通過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也規(guī)定合同形式不受限制,可采用包括人證在內的任何方式。毫無疑問,我國適時撤回對《公約》的保留,既保證了國內立法與有關國際條約的協(xié)調一致,又順應了在合同形式方面的國際立法潮流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12
合同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方: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_________
規(guī)格: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_
2.原產國別:_________
生產廠:_________
3.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銹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長、寬、高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
5.裝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裝運港口:_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_
8.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1)采用信用證 (2)托收
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jù)(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jù)(見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jù):
(1)海運
全套潔凈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
航郵收據(jù)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fā)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于一個,發(fā)票需單獨開列),發(fā)票根據(jù)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shù)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fā)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jù)(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于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shù)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公司_________(電報:_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lián)系。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后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于本合同第5條規(guī)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fā)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yè)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制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guī)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xiàn)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_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jù)。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jù)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發(fā)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即刻通知買方并在事發(fā)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fā)生所在地當局簽發(fā)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jù)。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_________%。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zhí)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13
《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除序言外,共分四部分,101條。第一部分共13條,對公約的適用范圍和總則做出規(guī)定;第二部分共11條,規(guī)定合同訂立程序和規(guī)則;第三部分共64條,就貨物買賣的一般規(guī)則、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的轉移等做出規(guī)定;第四部分是最后條款,對公約的保管、簽字、加入、保留、生效、退出等做出規(guī)定。
(一)公約的宗旨和適用范圍
根據(jù)公約在序言中的規(guī)定,公約的宗旨是建立新的國家經濟秩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fā)展國際貿易,照顧到不同的社會、經濟和法律制度,制定國際貨物銷售的統(tǒng)一規(guī)則,以減少法律障礙,促進國際貿易的發(fā)展。
公約的適用范圍包括:1.公約適用的主體范圍。公約適用于營業(yè)地在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貨物買賣合同,但必須具備下列兩個條件之一:或者雙方當事人營業(yè)地所在國都是締約國;或者雖然當事人營業(yè)地所在國不是締約國,但根據(jù)國際私法規(guī)則導致應適用某一締約國法律。2.公約適用的客體范圍。公約適用的客體范圍是“貨物買賣”。但并非所有的國際貨物買賣都屬于公約的調整范圍,公約排除了以下幾種買賣:(1)以直接私人消費為目的的買賣;(2)拍賣;(3)依執(zhí)法令狀或法律授權的買賣;(4)公債、股票、投資證券、流通票據(jù)和貨幣的買賣;(5)船舶、氣墊船和飛行器的買賣;(6)電力的買賣;(7)賣方絕大部分義務是提供勞務和服務的買賣。3.公約沒有涉及的法律問題。公約的規(guī)定并沒有涉及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所有方面,以下問題公約沒有涉及: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條款的效力或慣例的效力;合同對所有權的影響;貨物對人身造成傷亡或損害的產品責任問題。
在合同成立問題上,公約采用了傳統(tǒng)的要約、承諾的理論。
(二)合同雙方的義務
1.賣方的義務。
公約第30條至第44條主要規(guī)定了賣方的義務。賣方的義務主要包括:(1)交付貨物。交付貨物是賣方的主要義務,根據(jù)公約的規(guī)定賣方應依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及方式完成交貨義務。(2)品質擔保。賣方必須保證其交付的貨物與合同約定的相符。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的,依公約的規(guī)定。(3)權利擔保。權利擔保分為所有權擔保和知識產權擔保。所有權擔保指賣方保證對其出售的貨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必須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權利或要求的貨物。知識產權擔保是指賣方交付貨物,必須是第三方不能依工業(yè)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主張任何權利和要求的貨物。(4)交付單據(jù)。單據(jù)在象征性交貨的情況下,對買方非常重要,可能會影響到買方能否及時提取貨物或轉賣貨物。公約第34條規(guī)定,賣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移交與貨物有關的單據(jù)。
2.買方的義務。
公約第53條至60條規(guī)定了買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主要有兩項:支付貨款和接收貨物。
(三)違約的救濟方法
違約的救濟方法是指在一方違反合同時,另一方當事人依法獲得補償?shù)姆椒ā?/p>
1.賣方違約買方的救濟方法。(1)要求實際履行。公約第46條第1款規(guī)定,賣方違反合同時,買方可以采取要求實際履行的辦法。第47條規(guī)定,買方可以規(guī)定一個合理時間的額外期限,讓賣方履行義務。(2)交付替代物。依公約規(guī)定買方只有在貨物與合同不符構成根本違反合同時,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物。(3)修理。賣方對所交付的與合同不符的貨物進行修補、調整或替換有瑕疵的部分。(4)減價。公約第50條規(guī)定,如貨物與合同不符,不論價款是否已付,買方都可以減低價格。(5)宣告合同無效。依公約第49條規(guī)定,買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下宣告合同無效:第一,賣方根本違反合同;第二,賣方在買方規(guī)定的寬限期間內沒有交貨或聲明不交貨。
2.買方違約賣方的救濟方法。(1)要求履行義務依據(jù)公約第61條至63條的規(guī)定,如果買方不履行其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或公約規(guī)定的義務,賣方可以要求其履行義務,如支付貨款、接收貨物等。(2)宣告合同無效。根據(jù)公約第64條的規(guī)定,賣方在下列情況下可以宣告合同無效:①買方的違約時根本違約;②買方在寬限的時間內仍沒履行,或買方聲明將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履行。
3.適用于買賣雙方的一般規(guī)定。公約除上述適用于買方或賣方的特殊規(guī)定外,還在第71條至第88條規(guī)定了適用于買賣雙方的一般性規(guī)則,包括:(1)預期違約和分批交貨合同。當一方出現(xiàn)預期違約的情況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采取中止履行義務的措施。公約從分批交貨的各批次之間的影響不同,對分批交貨的違約救濟做出了規(guī)定。(2)損害賠償。公約在第74條至第77條從賠償金額的計算、賠償?shù)南薅取⒉捎锰娲灰讜r的損害賠償、要求損害賠償一方減少損失的責任幾個方面對損害賠償進行規(guī)定。(3)支付利息。(4)免責。公約在79條至80條規(guī)定了免責的條件、免責的后果、免責的通知義務等。(5)宣告合同無效的效果。公約從81條至84條規(guī)定了宣告合同無效的效果:①合同一經被宣告無效,即解除了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的義務;②宣告合同無效,要求買方必須按實際收到貨物的原狀歸還貨物;③合同宣告無效后,買賣雙方必須歸還因接受履行所獲得的利益。(6)保全貨物。保全貨物是指在一方違約時,另一方當事人仍持有貨物的處置權,該當事人有義務對他持有的或控制的貨物進行保全。保全的目的是為了減少違約一方當事人因違約而給自己帶來的損失。
(四)風險的轉移
貨物的風險轉移到買方承擔后遺失或損壞的,買方支付貨款的義務并不因此解除。除非這種損壞或遺失是由于賣方的行為或不行為造成的。公約第67條、68條規(guī)定了風險轉移的時間,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合同中有運輸條款的風險轉移;在運輸途中風險的轉移;其他情況下風險的轉移。第67條第2款特別強調了在貨物被劃撥到合同項下之前,風險不轉移。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14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guī)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guī)格:
4.質量:按下列第X項執(zhí)行:
(1)按照標準執(zhí)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yè)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zhí)行,具體為:(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shù)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shù)量:。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交貨數(shù)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
第四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銹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
(4)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長、寬、高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
第五條 裝運港 。
第六條 目的港 。
第七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件數(shù),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
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fā)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八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 總價:(明確幣種及大寫)。
2.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計。X銀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X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X公司。
(3)X銀行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金額為。
(4)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九條 技術文件 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fā)運: 。
第十條 索賠
1.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卸貨港后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檢驗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允許其它的檢驗機構加入,則。在:;如果強制要求檢驗則加入。
2.如果貨物的品質、規(guī)格、數(shù)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衛(wèi)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guī)定則買方應向賣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上述條款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簽發(fā)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jù)向賣方索賠,并在列出索賠理由:
(1)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日;
(2)在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fā)現(xiàn)故障后X周內。 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并且賣方應對此負責,則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X周內,自己承擔費用。
(1)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shù)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2)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shù)量,并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則根據(jù)如下條款向買方賠償: a.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b.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或因違約而構成的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總額。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3)根據(jù)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jù)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shù)量,通過雙方協(xié)議對貨物降價。
3.如果在雙方協(xié)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果買方未在本條規(guī)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shù)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5.賣方在收到本合同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則買方的索賠要求被視為接受。
第十一條 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jù)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支付。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合同當事人因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旱災、冰雹、風或其他該方當事人無法控制,并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該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免責。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響其履約的合同一方應盡快通知另一方條件的發(fā)生,并應在事件發(fā)生后不遲于天向另一方發(fā)送由有關機構或某一中立且獨立的
第三方出具的關于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超過天,合同雙方可協(xié)商合同的履行或終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月內雙方不能達成協(xié)議,則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終止,則任一方應自行承擔各自的費用,且不能對解除合同有關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十三條 終止合同 除非另有規(guī)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xié)議;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并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xié)議后____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采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其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要求賠償?shù)臋嗬?/p>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
第三國進行。
第十五條 通知 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并應有專人送交,傳真、電傳發(fā)送或航空快件寄送,當在合同抬頭指定的地點由合同方派專人送交時,或若合同方以傳真或電報的方式發(fā)送,則發(fā)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則另一方收到信函時,通知應被視為送達。
第十六條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予以解釋。
第十七條 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用文簽署,原本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份。簽字后即生效。
第十八條 附加條款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返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解釋與分析 篇15
合同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方: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_________
規(guī)格: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_
2.原產國別:_________
生產廠:___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銹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長、寬、高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
5.裝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裝運港口:_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_
8.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采用信用證
托收
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jù),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jù)后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jù):
海運
全套潔凈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航郵
航郵收據(jù)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發(fā)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發(fā)票根據(jù)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shù)量保證書。
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fā)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jù)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裝運:
條款
.賣方于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shù)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賣方船運代理公司_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lián)系。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后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條款
.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于本合同第5條規(guī)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fā)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yè)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制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guī)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xiàn)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_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jù)。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jù)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發(fā)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即刻通知買方并在事發(fā)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fā)生所在地當局簽發(fā)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jù)。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_________%。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zhí)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_____買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