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旅游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精選3篇)
國內旅游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1
甲方: 旅行社
乙方: (受傷者)
_ 年十月一日在游玩時,不慎將右腳肌健受傷,現就乙方補償事宜雙方達成協議
為下協議:
1、乙方在(景點當地)醫療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誤工費(一個月)100*30=3000元整;
3、甲方一次性支付 治療費(換藥費)500元整
4、本協議得雙方簽字生效,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人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補償事宜,此事就此終結。
5、本協議得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20__.10.1
國內旅游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2
甲方:(特別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律師事務所律師)
身份證號碼:
執業(或資格)證號:
現甲、乙雙方就何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達成如下委托協議:
1、在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維持一個九級、一個十級不變的情況下,甲方應獲得的賠償金和乙方應獲得的報酬作如下特別約定:訴訟(含審理、執行程序)終結后甲方應獲得賠償責任方(含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賠付金額內的保底現金人民幣玖萬元(不含住院期間和出院后產生的住院費、檢查費、醫藥費、治療費等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以及鑒定、評估費用),超過保底金額玖萬元人民幣之外的部分(應從中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鑒定、評估費用),雙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師服務費。若賠付總金額(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鑒定、評估費用)低于玖萬元人民幣則按第2條支付同等金額代理費。
2、若受害人傷殘九級不成立,乙方僅收取甲方訴訟代理費人民幣伍仟元整。
3、訴訟終結后,付款方式為賠償方(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給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4、因本案訴訟產生的費用(含一、二審及再審),包括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查檔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伙食費、鑒定費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費用由乙方支付負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5、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
6、訴訟期間,因甲方有合理懷疑且不滿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甲方可隨時終止代理關系,因訴訟已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不得因此向甲方舉張任何權利。
7、本協議共一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內容不得添加、涂改,自雙方簽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國內旅游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篇3
車禍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協議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聯系電話:
事實概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乙方本著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乙方同意再一次性支付甲方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其他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甲方須簽寫收條。之后乙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同意放棄其他任何權利主張。
三、甲方今后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并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五、本協議的簽訂并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對甲方此事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六、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費用并賠償其他損失。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