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生產協議(精選17篇)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為振興本地經濟,盡快把國家重點支持扶持、造福子孫后代、造福全人類的優質項目落到實處,既達到綠色環保、節能減排、安置就業的目的,又能實現雙方合作共贏、共創輝煌。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條款: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辦理生產經營手續,甲方屬于集團核心公司、緊密型公司、半緊密型公司、松散型公司或集團公司一般成員合作單位。(選擇其中之一畫)
2、 甲方無償為乙方派駐人員提供臨時辦公場所、辦公設施、辦公用品、辦公費用和食宿場所等,并提供新辦公樓建設用地,新辦公樓建成后,取消臨時辦公場所。
3、 凡屬甲方能生產的零部件按圖紙要求產品質量必須達標,產品出廠價不高于同類產品的出廠價格,能滿足生產要求就不再組織聯系外加工。
4、 甲方負責制定產品售后服務條款,注明保修期限和正常壽命期限。
5、 及時向乙方通報生產計劃完成情況,便于乙方安排向客戶供貨和按排生產加工安裝施工等工作。
6、 積極配合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財務管理人員,做到甲乙雙方工作的.協調和互通情報。
7、 甲方合理安排乙方派駐技術人員和協調工作人員與甲方相關人員配合對接,乙方派駐人員為2名技術人員、2名副總經理、2名外部市場總指揮、2名財務主管。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為主甲方配合,把雙方共同的事業所需各種各類資金操作到位,充分利用各種各類方式和渠道盡最大努力滿足雙方共同事業的資金需求。
2、 乙方負責產品推廣銷售工作,負責在各地設立營銷推廣服務機構、安裝施工服務機構,維修保養服務機構、培訓指導服務機構。
3、 乙方負責及時把銷售訂單報甲方,根據訂單數量做出生產計劃和供貨日期。
4、 乙方負責及時向甲方通報產品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各類問題和產品技術改造、升級意見,甲方及時修改,必須達到用戶滿意。
5、 乙方負責委派2名技術人員、2名副總經理、2名外部市場總指揮、2名財務主管,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及時傳達乙方各種各類意見和建議。
6、 乙方負責策劃運作全過程,制定行之有效的各種各類實施方案,長短期發展規劃,經雙方相關負責人審查后及時實施,確保雙方共同的事業順利進行。
三、 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和義務
1、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即成為一體化一家人關系,雙方全力協作配合,盡快把雙方共同的事業做大、做強,雙方求大同、存小異,相互諒解支持,以大局為重。
2、 甲乙雙方委派專人成立生產領導班子和財務領導班子。遇事盡快協調協商,不允許影響正常的生產和經營,重大問題和分歧雙方主要負責人及時溝通協商。
3、 甲方把主要精力用在研發、生產、產品升級換代、提高產品質量和降低生產成本上,乙方把主要精力用在策劃、銷售、推廣、資金籌措和售后服務上。
4、 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組織聯系項目技術專家現場服務,提供各種各類先進技術、優質配件和生產過程中所需專利技術,施工圖紙及技術參數。
5、 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組織聯系項目技術專家教授,現場講課培訓甲方生產人員和技術人員,培訓乙方銷售、推廣、服務人員。
四、 甲乙雙方合作股份分配和財務監督管理。
1、 生產甲方占50%,乙方占25%,技術研發占25%。
2、 銷售由全國各地各級代理銷售分支機構按XX集團要求自主分配。
3、 甲方委派2名財務總監,2名財務主管;乙方委派2名財務總監,2名財務主管;技術方委派1名財務總監,1名財務主管;財務賬目日清月結,財務總監和賬務主管監控帳目和項目資金利用。
五、 甲乙雙方及相關合作單位和個人均屬集團一個大家庭,各自發揮各自的優勢,形成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各自的責任和義務自負盈虧,自我約束,各自的債權債務各自承擔,無連帶責任。合伙做的事業利益共享責任共擔,必須立合伙協議規范合伙行為。正常運營過程中每個人都按集團九自管理模式自我管理。
六、 凡屬成員單位獨立操作、獨自開辦的業務,各自均有獨自生產經營權,相互不干涉,風險收益各自承擔,無連帶責任。
七、 凡屬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本協議未盡事宜,相關各方及時提出,經協商協調達成相關補充條款,另立協議共同執行,補充條款與原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甲乙雙方發生重大分歧協商協調不成的,均可以通過當地司法機構出面解決。
九、 出現違約現象,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對方,不可抗因素除外。
十、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
一、 本項目計劃總投資 億元人民幣,分期分批到位。 十
二、 本協議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賬戶:賬戶: 地址: 地址: 主辦人: ` 主辦人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2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工商執照號
鑒于,協議各方均為計算機軟件專業開發人員,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軟件開發活動。并且,協議各方有意愿共同從事軟件的開發工作。為了規范各方的權利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規政策的原則指導下,訂立本協議書,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宗旨
為完成軟件的開發工作,并共同享有開發成果而合作。合作開發軟件合同范文節選!
第二條合作項目和范圍
協議各方共同開發軟件,合作范圍包括軟件的代碼編寫、調試、測試等開發工作。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一年。
第四條合作方式
1.協議各方按照軟件編程工作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軟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項,以免對其余各方造成履約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努力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各方分別負責的軟件的編程工作,并考慮到各方軟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發生特殊技術困難,其余合作方有義務為其提供合理適當的技術幫助。
第五條知識產權
1.各方編寫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檔及匯編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權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編寫軟件的過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應對外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第六條協議變更
1.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作相應變更;
2.任何合作方未經與其他各方協商,擅自變更本協議條款或者將本協議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均為無效。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團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團隊相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商業秘密。
4.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合作的終止
合作開發活動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②合作項目因技術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合作開發軟件合同范文節選!
各方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3
合作開發協議
研究開發人:北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研究開發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是在 的,經營范圍為 的公司,雙方均具備研發 項目的能力。為共同完成 項目的技術開發,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開發項目名稱:
二、合作開發要求:(視具體情況列明)
1、 開發目的
2、 使用范圍及方式
3、 合作開發的內容、形式、標準
4、 合作開發研究的地點、地域
5、 合作開發的時間要求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合作開發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開發項目完成止,預計完成期限為 年 月 日。
6、 合作開發的完成
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報告等技術文件;樣品、樣機;成套技術設備等)。
三、合作開發的投資:
投資總額為:
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 %;乙方占 %。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雙方投資的時間為:
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次日內共同設立賬戶,用于投資資金的管理。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確認,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該投資資金。
四、甲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4、 就取得完全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非專利技術、技術秘密的完全的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向乙方支付補償。
五、乙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六、工作配合
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雙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開發項目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后的任何時間,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確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作開發項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八、風險承擔:
1、因作為本合作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雙方應當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獲知該情況的,應當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合作開發項目部分失敗或全部失敗的,對于該失敗的部分,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于確認該部分失敗之日起十日內就失敗部分進行結算。
任何一方發現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九、技術開發成果的歸屬:
1、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請專利。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費取得該專利的實施許可。
2、 甲方應當就取得完全的專利權于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采取其他補償辦法)。
3、 技術開發的成果中屬于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的,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的權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轉讓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就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權的取得,甲方應于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采取其他補償辦法)。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10%的違約金;造成開發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30%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合作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給付違約金以外,對另一方的損失應據實予以賠償。
4、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的,每延遲給付一日,甲方按延遲給付部分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以及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該侵權行為,并賠償甲方 元作為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就甲方全部損失據實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對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三、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
1、本合作開發項目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于北京市 區 ,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
鑒于,協議各方均為計算機軟件專業開發人員,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軟件開發活動。并且,協議各方有意愿共同從事_______軟件的開發工作。為了規范各方的權利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政策的原則指導下,訂立本協議書,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宗旨
為完成______軟件的開發工作,并共同享有開發成果而合作。
第二條合作項目和范圍
協議各方共同開發______軟件,合作范圍包括軟件的代碼編寫、調試、測試等開發工作。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一年。
第四條合作方式
1.協議各方按照軟件編程工作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軟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項,以免對其余各方造成履約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努力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各方分別負責的軟件的編程工作,并考慮到各方軟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發生特殊技術困難,其余合作方有義務為其提供合理適當的技術幫助。
第五條知識產權
1.各方編寫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檔及匯編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權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編寫軟件的過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應對外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第六條協議變更
1.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作相應變更;
2.任何合作方未經與其他各方協商,擅自變更本協議條款或者將本協議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均為無效。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團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團隊相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商業秘密。
4.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合作的終止
合作開發活動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②合作項目因技術原因,根本不能完成;
③合作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一方為______公司,注冊營業所在____________(以下稱中方),另一方為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投資人)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_合作建設___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雙方同意合作建設____________,共有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2.中方提供建設的場地,負責拆遷場地上的建筑物。
3.投資人負責建設的全部資本。
4.____________建成以后,由中方負責經營,自負盈虧。投資人的投資及其利息,從____________建成開業后的第______年起開始償還,在______年內分______次還清。每一次的還款,應詳細列舉下列兩個項目:
a.投資人在建設度假村中投資總額的______;
b.按尚未償還金額計算出來的利息。(____________行應為上述還款出具不可撤銷的、不可轉讓的、無保留條件的保證書。中方也可以提前償還全部金額。還款后就不再計付利息。在中方還清投資人的投資和利息以后,這個____________就全部屬中方所有,不必再作任何補償。)
5.雙方約事實上,投資人分紅的固定比率為營業凈利的______,從______開始營業起算,由中方將每年紅利分給投資人,共分______年。
6.投資人負責____________的設計、裝修、建筑管理、工程招標等工作,直至建成為止,有關費用則由中方支付。
7.雙方將討論進口何種材料,并將為這些材料的供應進行招標。中方負責研究此事,并任命適當的單位著手進行招標。投資人負責挑選最合適的投標,監督投標工程的施工,協調____________建設的進度。
8.有關的稅款,按中國的稅法辦理。
9.本協議經中方的領導機關______省對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5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為了促進寺廟”______”項目的進行,甲乙雙方本著相互尊重、友好協商、彼此照顧對方的重大關切為原則,經多次友好磋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為加快寺內的重建、改建以及新建項目工程的建設進度,確保建設資金的落實進行合作。
二、融資資金的交付、使用
1、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______年內,乙方為甲方寺內建設融資______萬元,所有資金只能匯入甲方單位的一般賬戶(賬號:_______);作為寺內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否則視為甲方嚴重違約。
2、乙方有權監督本協議中所提供的資金使用用途。但不能干預寺內的寺務管理。
3、資金到位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匯入甲方賬戶______萬元。
(2)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以內;乙方匯入甲方賬戶______萬元。
(3)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以內;乙方匯入甲方賬戶______萬元。
(4)乙方如不能按照以上所述把融入資金到位,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承諾本寺”______”項目在必須在本寺改擴建項目總體規劃中體現。一年內取得相關的政府批準批復。配合乙方與原《”______”項目合作協議》的合作方理順關系。配合乙方對“凈土園”的宣傳、包裝及接待捐助人員等相關工作。
2、乙方要積極、認真地落實好甲方的建設資金,確保建設資金按時、按量到位。
四、合作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協議的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之行為、做法均可以構成違約責任。
2、乙方承諾:自愿將______萬元作為保證金,如在協議存續期間有違約行為,則保證金作為供奉寺廟的功德捐助款,甲方不予退還。
六、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每人各持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
2、本協議條款中若有無效條款并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實施。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新藥____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認定按《藥品注冊管理辦法》注冊分類__的相關要求,合作開發____。甲方做為新藥申報的研制方,集中力量組織對本項目進行新藥開發,并保證該藥開發的后續資金。
2、在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即提供:
①新藥處方、方解及本項目立題目的與依據、處方查新報告(查新費用由甲方支付);
②前期臨床研究及藥理預試驗的研究資料;
③乙方已完成的____新藥前期藥學研究資料(制備工藝和質量分析方法、文獻資料)等,供甲方按新藥申報要求進行藥學研究。關于其處方的保密問題參見本協議相關保密條款。
乙方應保證處方的真實和原始性。
3、甲、乙雙方在____新藥的后續新藥開發工作中進行如下分工:
甲方:負責____新藥按新藥申報的有關藥學研究、藥理毒理研究工作;負責整理相關新藥申報資料(藥學研究資料項目7、8、12、14、15、16、17、18;藥理毒理研究資料19、20、22、23;綜述資料項目1、2、4、5、6);協助乙方進行臨床研究方面資料的整理等有關工作;并進行新藥報批工作、臨床送檢樣品制備工作等;
乙方:
①負責提供新藥申報“綜述資料”中資料項目3(立題目的與依據,包括方解)有關內容;負責編寫新藥申報“臨床研究資料”中資料項目29—31(臨床研究計劃與研究方案);并負責有關臨床方面的上會審評答辯、補充資料等工作。
②在____新藥有關藥理試驗結果不理想和由于處方類同問題不能通過審評的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另行提供新的成熟處方(不局限于脂肪肝的治療藥),并完成前述工作。
4、綜合考慮____新藥前期藥學、藥理學、臨床預試驗費用及后期預計投入新藥開發費用等問題,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新藥科研經費共計叁拾萬元,分兩期支付。
(1) 合同生效,本項目查新結果符合要求后,支付乙方貳拾萬元;
(2)在基本完成本項目藥效學研究后即支付乙方科研經費壹拾萬元。
5、保密條款及其它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項目研發過程中應對____新藥的處方保密,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處方泄露第三方。
(2)乙方不得將本項目處方及其類同方另于第三方合作。甲、乙雙方應嚴守保密協議。
(3)未經甲方準許,乙方不得另行與其它單位合作開發____新藥類似處方其它劑型。
(4)乙方保證本產品的開發不涉及專利糾紛問題,且不涉及其它知識產權糾紛。否則退回甲方給付的前期預試驗經費并賠償相應損失。
(5)甲方保證向乙方按時支付合同規定的科研經費。
以上若一方違約,需賠償對方違約金 萬元。
6、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丁方:_______,工商執照號_____
鑒于,協議各方均為計算機軟件專業開發人員,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軟件開發活動。并且,協議各方有意愿共同從事_______軟件的開發工作。為了規范各方的權利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規政策的原則指導下,訂立本協議書,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宗旨
為完成______軟件的開發工作,并共同享有開發成果而合作。
第二條合作項目和范圍
協議各方共同開發______軟件,合作范圍包括軟件的代碼編寫、調試、測試等開發工作。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一年。
第四條合作方式
1.協議各方按照軟件編程工作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軟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項,以免對其余各方造成履約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努力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各方分別負責的軟件的編程工作,并考慮到各方軟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發生特殊技術困難,其余合作方有義務為其提供合理適當的技術幫助。
第五條知識產權
1.各方編寫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檔及匯編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權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編寫軟件的過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應對外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第六條協議變更
1.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作相應變更;
2.任何合作方未經與其他各方協商,擅自變更本協議條款或者將本協議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均為無效。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團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團隊相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商業秘密。
4.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合作的終止
合作開發活動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②合作項目因技術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8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長沖”集體土地山陡溝深、土質較差、缺乏水源、無法搞農業,因此,與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長沖土地及深溝,利于群眾搞種植或養殖。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作內容: 合作項目位于凱里市灣溪街道巖頭河村三組“長沖”,項目名稱“長沖填埋場”,具體位置以地形圖所示。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利潤分配:甲方集體享有“長沖填埋場”項目收益的29%利潤,擁有耕地的農戶享有29%利潤,乙方享有42%利潤。
2、乙方承擔項目合作開發的一切費用及相關手續。
3、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土地權屬依舊是巖頭河村三組或農戶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補償由乙方出資,若有糾紛,甲方協助解決。
5、修路中需填(大沖)集體田(原吳壽平承租),乙方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玖仟元整(¥20xx.00元)人民幣,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擔,使用期以吳壽平所簽時間為準。
6、合作時間:以乙方開始填埋至填完為止,限期兩年半,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運作該項目,收益全歸甲方。
7、填土質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質,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60厘米,如個別農戶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規劃、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自然終止,甲方不予補償乙方任何損失。
第三條:合作管理及職責 甲乙雙方共同派人員組成“合作管理”,負責該項目具體組織和實施,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員,工資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任何一方管理人員有違紀行為,另一方在取得證據時,有權要求違紀方按1:5的比例進行賠償。
第四條:合同糾紛處理 當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資總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甲方投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___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乙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他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占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他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____%;乙方負擔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 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 ,項目暫定名為 。項目用地面積 平方米(約 畝),規劃用地性質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項目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層(包括住宅面積 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 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 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采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 萬元),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并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權利與義務
甲方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并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
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____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墻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第一期款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并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
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系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乙方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后,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并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為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后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在 銀行共同設立共管帳戶,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
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資料手續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范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并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____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適用法律范圍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后,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位于 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履行。
一、合作開發地塊范圍及現狀
甲方所有的地塊標的物(以下簡稱為:開發地塊) 該宗地面積約 萬平方米,其所有地的坐標為:
x:y:
x:y:
x:y:
x:y:
總占地面積約為 萬平方米。(詳見宗地圖及房產證)。
二、合作開發地塊的權屬
土地性質為 ,其中地塊于 。以甲方提供的xx市國土資源局發放的房地產證及相關證書為準。
三、合作開發方式
1、甲方提供上述開發地塊與乙方進行合作,開發建設商住房,即甲方出地獲取固定物業回報,乙方負責辦理規劃國土相關手續并負責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本項目合作中,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該項目的開發建設,但甲方必須提供開發地塊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拆遷賠償及將場地建設移交給乙方。
2、甲、乙雙方約定以項目公司的方式開發上述地塊的房地產項目,項目公司中,甲方占股權,乙方占股份。項目公司的組建及日常經營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不享有項目公司的利潤分配,也不負擔項目公司的其它對外債務。但甲方有義務在項目開發完成后,協助乙方辦理項目公司的結算,注銷等手續。
四、利益分配
雙方議定在項目容積率不少于前提下,甲乙雙方按x:x物業比例分配,容積率大于xx部分由乙方單獨擁有。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開發地塊沒有進行買賣、贈予、沒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權益,并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權人、債權人等)的追索。今后因該開發土地的權屬爭議等原因產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塊的轉讓、改造、合作、租賃等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合同或協議,不得設置第三者權益。
3、甲方負責上述地塊上建筑物的搬遷賠償等費用,并負責自身員工的安置。甲方保證在上述地塊取得用地規劃許可證后三個月內完成所有拆遷賠償工作。
4、甲方應全力配合協助乙方辦理該項目的報批報建手續,提供并簽署(加蓋甲方公章)的證明文件和資料。
5、在該項目報批報建手續完成并符合開工條件后;該項目設計方案必須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以進行開工。
6、乙方在合作開發此開發地塊時應取得合法的有關開發手續,如因開發手續不符合所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
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現資金不足或無能力開發,而需要將項目轉讓,乙方所發生的債權與甲方無關,轉讓時必須經甲方同意確認,但本合同條款不變。若工程停工一年時間,乙方仍無能力復工又無轉讓接受方復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所建物業,并有權與任何第三者另簽訂合作開發合同。
六、違約責任
1、若甲方提供的開發地塊的產權確認出現爭議;或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將開發地塊自行開發或與第三者進行轉讓、改造、合作租賃事宜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或者設置任何第三者權益;或甲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甲方加蓋公章的證明和文件,致使乙方無法履行合作開發土地的報批報建手續,實現土地開發目的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或在政府審批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出完備的報批報建手續,及不能按期開工,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協議,乙方不得依據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的,在本協議終止前,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用承擔責任,但應該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協議的生效、修改與終止
1、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為合作開發地塊項目的框架協議,各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內容和規定,并參照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并補充簽訂《項目合作開發合同》,以保證合作項目開發建設的工作的順利進行。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在《項目合作建房合同》中予以明確。補充協議、《項目合作建房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就上述項目完成改造建設后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12
標準版)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技術內容、范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研究開發經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經費來源:本合同約定,項目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干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經費出現剩余時,結余經費歸受托人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決。并且受托人的報酬應包含在結余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托人應補充支付,經費剩余時,受托人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 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屬于甲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于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屬于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履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研究開發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民法典》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人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鑒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于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受托人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秘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秘密的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秘密的轉讓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4.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并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后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咨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1.驗收標準: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參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365
2.驗收方式:驗收可采用技術鑒定會、專家技術評估。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文件,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采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一)甲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____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轉讓 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
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
第三人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____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 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一)義務
1.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2.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3.合作各方應協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權利
1.對研究開發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2.有依研究開發的實際情況,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開發項目的計劃方案的修改的權利;
3.有權對合作開發投資的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4.有權派員參加各方代表組成的協調指導機構,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協調有建議、發言權;
5.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權,在他方轉讓權利權時有優先受讓權;
6.聲明放棄共有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在他方申請取得專利權后,有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7.共同開發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開發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轉讓中的受益權。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合作開發中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約定不及時進行投資,或者不履行其他約定義務,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當事人一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
2.合作開發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以技術出資,
第三人對投資合作的技術提出侵權要求的,使合作開發合同終止的,他方有權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3.對于合同一方當事人不正確履行合同的,他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該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當事人可以拒絕其繼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該當事人還應賠償其他當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4.推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對于當事人投入合作開發合同中的投資秘密,已經刊發出的技術秘密和技術情報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違反保密義務而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賠償責任可能是合同責任,也可能使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二)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后續改進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項目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屬于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專利申請權歸改進方,改進方應優先向對方以優惠價格許可使用;
3.于原有基礎上較小的改進,雙方互相提供使用;
4.對于合同技術的改進,改進方申請專利,另一方應該對改進技術保密,并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5.雙方共同對合作技術作出重大改進,專利申請歸雙方共有;
6.雙方共同改進的未申請專利的一般技術成果,需由雙方另定協議來處理使用權和收益分享的問題。
第二十條 項目聯系人 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二十二條 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里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4.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制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衛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干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四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范: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13
鑒于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所有,國有土地所有權不可以轉讓,為了實現對國有土地的合法利用和市場流轉,我國設立了獨特的國有土地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相分離的土地制度。土地使用權人所享用的用益物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民事主體之間流轉,從而實現土地資源的市場配置。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用土地作為出資與他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現土地要素與資金要素的結合,從而在最大程度上實現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用益物權,這是合作開發房地產的法律基礎。然而,在房地產開發實務中經常出現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名為合作開發實為房屋買賣、名為合作開發實為借款、名為合作開發實為房屋租賃的情況。為了正確處理以上問題,20xx年8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以四個條文對上述四種情況作了界定,這也是本文要討論的房地產合作開發中的轉性合同,本文主要討論上述四種轉性合同認定的判斷標準。
一、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1.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要確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否名實相符,首先就要對什么是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概念作出界定,進而分析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特征,從而來判定那些合同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那些合同應該轉性合同,并應按照轉性后的合同關系來處理。
《司法解釋》第十四條對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作出明確界定:“本解釋所稱的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指當事人訂立的以提供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合作開發房地產為基本內容的協議。”因此,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應該具備以下特征:第一,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第二,當事人雙方共享利潤;第三,當事人共擔風險,第四,當事人是以開發房地產為合同的基本內容。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釋》不再把共同經營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必要條件。我們認為,實踐中對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上述四項特征中爭議較多也最難以把握的是特征一(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和特征三(當事人共擔風險)。下文將對上述特征一、三作進一步分析。為了敘述的簡便,本文僅討論合作方為兩方的情形,三方或更多方的合作開發與合作方為兩方的情形并無本質差異。
2.關于特征一: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
上述特征一般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作為唯一出資,另一方則以資金作為唯一出資;
(2)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則以部分資金作為唯一出資;
(3)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則以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唯一出資;
(4)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也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
(5)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也以非資金形態的實物(如建筑材料)或勞務作為出資。
其中以第(1)、(2)種情形最為常見,第(3)、(4)種情形偶見于相鄰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人作為合作當事人的情形;第(5)種情形偶見于工程項目的材料供應商、施工承包商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合作當事人的情形,特別是在開發企業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的情況下。
3.關于特征三:當事人雙方共擔風險
本文認為,上述特征應理解為:當事人對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履行的不利益的后果以及不能履行的后果應當共同分擔。這里,共擔的風險應主要指合作雙方預期的利益目標不能實現或者不能全部實現的風險,而一般不包括由于一方過錯導致的利益風險。除非非過錯方同意分擔,否則后者應由過錯方承擔。
何謂共同分擔風險?
首先,在確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承擔經營風險時,應該注意,不能僅僅把合同是否具有明確的不承擔經營風險的約定作為判斷標準,而應該以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作為判斷標準。即,只要合同的實質內容表現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獲取固定利益,而不承擔經營風險,盡管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不承擔經營風險,也應該認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
其次,這里所說的風險是經營風險,不屬于其它風險。例如案例一,某合同中約定,甲提供土地使用權,乙進行投資,甲乙雙方合作進行開發房地產,甲承擔土地使用權證辦理帶來的風險,乙承擔出資帶來的風險及合作開發過程中的其它風險,甲獲得房屋建成后的一半房屋面積或者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該部分房屋所對應的房價款作為收益。在這個合同中雖然沒有明確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相反還約定了甲方應該承擔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帶來的風險。但是從該合同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來看,甲實質上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因為,第一,辦理產權證是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個附隨義務,是甲方履行合同必須履行的義務,是甲方的固有義務,不屬于經營風險的范疇。第二,如房屋建成,甲將分得一半房屋面積;如房屋不能建成,甲也將能獲得相當于該一半房屋面積的房屋價款。也就是說,無論房屋是否建成甲均能獲得相當于一半房屋面積的收益。因此,本文認為,案例一的合同應該按照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來處理。
再次,共同分擔風險應理解為風險的分擔比例應當與各方當事人就合作開發目標順利實現時所約定分享的利益比例大致相當,至少不應嚴重失衡。否則應視為非實質性的共擔風險。比如案例二,合同約定,合作開發項目完成的,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取得建成房屋(不論實際建成房屋面積是否增減)的一半,合作開發項目最終不能完成的,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除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外,既不承擔合作開發活動中的其他損失,也不要求相對方給予經濟補償。再比如案例三,合同約定,合作開發項目完成的,甲作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取得建成房屋的一半,合作開發項目最終不能完成的,甲也將能獲得相當于該一半房屋面積的房屋價款的80%,其余20%作為甲對合作開發項目最終不能完成的風險承擔。在上述案例二中,由于土地本身一般不易滅失,對于甲而言,如果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不能履行,其承擔的風險幾乎為零,或者僅僅喪失一定期間可能的土地收益,而對于提供資金的一方,乙將實際上承擔開發失敗的幾乎所有經濟損失。而在上述案例三中,對于甲而言,如果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不能履行,不僅其承擔的風險為零,而且可以繼續獲得約定的利益,只是該利益比項目成功時有所減少。可以說,案例二中甲最大的合作開發風險是無利可圖,但不會虧本,即不賺不賠;而案例三中甲最大的合作開發風險是少賺不賠。因此顯而易見,該兩案中甲分擔風險的比例與其就合作開發目標順利實現時所約定分享的利益比例相比已經嚴重失衡。有人認為,只要雙方約定共擔風險,就應認定為合作開發合同,風險的分擔比例應當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自由約定,法律不應無端干預。本文認為,如果法律對于當事人風險的分擔比例完全不加干預,將給當事人規避《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關于轉性合同的規定留下巨大的空間。比如,當事人可能約定利益分配時一方享有固定利益,而風險分擔時,該方承擔1%。
二、合作開發房地產過程中四種轉性合同
1.《司法解釋》確定轉性合同的法理基礎
《司法解釋》分別在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了四種轉性合同。《司法解釋》作出這四條解釋的法理基礎均為意思表示理論,即通過揭示合作開發房地產當事人之間的真實意思表示來判定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合同的法律性質,而不以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合同的名稱或外部表現形式來判斷合同的法律性質。
2.四種轉性合同認定的判斷標準
(1)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的,應當認定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從該條規定可以得出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的本質特征是,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收益。此時,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所收取的固定利益已經成為“投入”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這與土地使用權轉讓法律關系在權利義務的本質上并無二致。也就是說,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所收取的固定利益,可以看作是其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所獲得的對價,合同相對方通過支付“固定利益”(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而獲得了土地使用權。投入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作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方,支付固定利益的一方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受讓方。此時,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因此,此類合同的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承擔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經營風險,如果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承擔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經營風險,而只是約定收取固定利益,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
②認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實踐中,如果由于當事人簽訂合同時的不夠嚴謹,在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中僅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的固定利益分配,未約定風險分擔的,這樣的約定是否可以視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獲取固定利益呢?本文認為,這種情況下不宜一概認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獲取固定利益,而應該以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作為判斷標準。即,只要合同的實質內容表現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獲取固定利益,而不承擔經營風險,盡管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不承擔經營風險,也應該認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相對方仍應對固守“保底利益”的當事人承擔價值固定只不過變換給付物種類的義務,那么合作風險實際上還是并未“共同承擔”。
第二,固定利益的含義。《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是指的固定利益,是指無論在合作開發房地產中出現什么樣的經營風險,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都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取得一定的、不變的利益。因此固定利益應該具有以下特征:A.是可以確定的、不變的利益。即,不論合同能否實際履行,合同履行的程度如何,該利益是可以確定的,并且經確定后是不發生變化的。例如,土地價款的35%,總投資的25%這樣的約定。B.可以表現為貨幣,但不以貨幣為限。在通常情況下固定利益表現為貨幣,但并不以貨幣為限。可以是固定數量的貨幣,也可以固定數量的房屋,還可以是固定數量的貨幣和固定房屋的混合,甚至可以是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
本文進一步認為,《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中的“固定利益”一詞不夠確切。在上文列舉的案例三中甲最大的合作開發風險是少賺不賠,但嚴格說來,甲的利益不是固定的,項目開發的成敗將影響甲獲得的利益大小。按照現行《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中的“固定利益”要求,案例三中的合同將不能認定轉性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而事實上這類合同的本質仍然是提供土地使用權一方不承擔經營風險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只不過對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對價按照不同的項目開發結果做了分別約定。因此,本文認為,如將《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中的“固定利益”改為“保底利益”,可以堵塞案例三中合同不能轉性認定的漏洞,因為在案例三中,甲的“保底利益”是約定的項目失敗情形下的利益。
(2)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房屋買賣的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分配固定數量房屋的,應當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則表明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在于以所“投入”的資金作為獲取固定數量房屋的對價。也就是說,提供資金的一方,通過投入資金獲取了固定數量的房屋,合同的相對方通過出賣固定數量的房屋獲取了一定的資金,這符合房屋買賣合同的特征。投入資金的一方成為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合同相對方成為房屋的出賣人。此時,當事人的約定的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買賣。因此,此類合同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是否承擔經營風險,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獲取固定數量的房屋,那么這類合同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實為房屋買賣合同。
②認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的理解。首先,《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所指的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是指提供資金一方當事人獲取固定數量房屋的所有權,而不是使用權。其次,固定數量的房屋,應該和本文在前面對“固定利益”所作分析一樣,該固定數量房屋的數量應該是可以確定的,并且經確定后不變的。例如合同中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分配5000m2的房屋,該約定就是確定的,不論房屋是否能實際建成,合同約定的固定數量房屋都是確定的,并且是不變的。至于,該房屋最終能否建成或者提供資金的一方能否實際分到5000m2的房屋則屬于合同履行的范疇。
(3)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貨幣的,應當認定為借款合同。”如果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數額的貨幣,則表明提供資金的一方通過投入資金,獲取了固定數額貨幣的回報,相當于提供資金的一方通過出借資金獲取了利益,合同相對方通過借款進行了房地產開發,雙方的真實意思在于融資進行開發建設。這完全符合借款合同的特征,提供資金的一方于貸款人,合同相對方于借款人。此時,當事人的約定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因此,此類合同的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是否承擔經營風險,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合同。
②認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收取固定數額貨幣的理解。我們在判定合同中是否約定了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收取固定數額的貨幣時,應該注意這里的固定數額貨幣不等同于“固定利潤”。這是因為利潤的獲取要取決于房地產開發的結果,在房地產開發完成之前利潤是不確定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不存在“固定利潤”。例如在合同中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在合作建房完成后提供資金一方獲取合作建房利潤的50%,這樣的約定就不應該視為約定了提供資金的一方獲取固定數額的貨幣。
(4)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以租賃或者其他形式使用房屋的,應當認定為房屋租賃合同。”在這類合同中,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論合作的結果如何,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都將使用(租用)一定數量的房屋。雙方當
事人的真實意思在于提供資金的一方以提供的資金作為使用約定面積房屋的對價,相當于提供資金的一方支付租金,合同相對方提供約定面積的房屋給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使用。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為承租方,合同相對方為出租人。此時當事人的約定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租賃。因此,此類合同的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是否不承擔經營風險,如果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并只以租賃或其它方式使用房屋,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租賃合同。
②認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如何理解以其他形式使用房屋。因為這類合同和我們通常意義上的租賃合同存在一定的區別,所以在合同的條款表述上往往不同于一般的房屋租賃合同,通常會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在房屋建成后在一定期限內通過支付一定租金的方式或者免費使用約定面積的房屋。《司法解釋》所稱的其它形式使用房屋就是指提除支付一定租金的外的其它方式。因此,無論這類合同中是否有明確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以支付租金的方式使用建成后約定面積的房屋,只要約定的實質內容表明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并只以租賃或其它方式使用房屋,都應該把這類合同認定為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租賃合同。
三、合作開發房地產過程中幾種特殊的情況的處理
第一種情況,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和資金,乙方僅提供資金,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
A.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額的貨幣。此時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符合《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六的規定,存在兩個合同關系,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一個是借款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又是借款合同中的貸款方,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出借資金的對價均為所約定獲取的固定數額的貨幣。此時應該分別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B.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量的房屋。此時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符合《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存在兩個合同關系,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一個是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又是房屋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和支付貨幣的對價均為所約定獲取的固定數量的房屋。此時應該分別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C.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額的貨幣和固定數量的房屋。在此種情況下,還可以再分兩種情況來討論:a.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額的貨幣量很少,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量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量房屋中部分房屋,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量房屋中部分房屋和貨幣,那么此時甲、乙之間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借款合同、房屋買賣合同三個合同關系。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額的貨幣或固定數額的貨幣和固定數量的房屋中的部分房屋,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量的房屋,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按照盡量簡化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的原則的后一種思路來處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b.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量房屋量很少,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額的貨幣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和固定數量的房屋,那么此時甲、乙之間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借款合同、房屋買賣合同三個合同關系。也可以把甲提供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量的房屋或固定數量的房屋和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乙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同理,在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后一種思路來處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D.固定利益為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時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符合《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存在兩個合同關系,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一個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人又是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此時應該分別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益義務關系。
E.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額的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在此種情況下,也應該再分兩種情況來討論:a.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額的貨幣量很少,和約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中部分價值,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的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時甲、乙之間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借款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額的貨幣或固定數額的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價值中的部分價值,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價值中的部分價值,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按照盡量簡化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的原則來處理,既按照后一種思路來處理。應該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房屋租賃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b.約定甲獲取的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很小,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額的貨幣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約定取得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借款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三個合同關系。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或者是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和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方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貨幣中的部分貨幣,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同理,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后一種思路來處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F.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量的房屋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種情況下,應該按照前文C部分所確定的原則來進行處理。在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前文E部分確定原則來進行處理。a.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量的房屋很少,和約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應該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租賃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b.約定甲獲取的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很小,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量的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應該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二種情況,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和資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權,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
這種情況和第一種情況沒有本質的區別,唯一的區別在于乙方作為合同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不同,在第一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支付的對價是其所提供的資金。在第二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是其提供的土地使用權。
第三種情況,甲、乙雙方均提供土地使用權和資金,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
這種情況和第一種情況也沒有本質的區別,唯一的區別在于乙方作為合同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不同,在第一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支付的對價是其所提供的資金。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是其提供的土地使用
權和資金。實際上甲方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房屋買賣合同中買受人、借款合同的貸款方所獲取的對價形式表現為所獲得的固定利益,其本質上卻是乙方投入的資金或土地使用權或資金和土地使用權。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14
合作人: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合作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甲、乙雙方為增加友誼、改善環境,在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甲方有名下的北側臨街 平方米土地。雙方在此土地上建造二層商業門臉,以出租的方式獲得經濟效益。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作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及出資方式、期限
第五條 利潤分配及債務承擔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
1、甲方權利:
2、乙方權利:
第七條 合伙人的義務
1、甲方義務:
2、乙方義務
第八條 合伙的終止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合伙期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充分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執 份。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采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乙方位于市縣鄉村位于的礦山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開采礦山的范圍及現狀乙方具有合法礦權的礦山面積大約_________________畝,其地理坐標為:X:_________________ Y:_________________ X:_________________ 。 Y: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合作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合約_________________畝。(詳見宗地圖)。
第二條、合作開采礦山的權屬礦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并未就該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等)。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為與甲方進行合作開采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為6年,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至20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2、在雙方合作開采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采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系,確保礦山順利開采。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采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為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采。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該項目的開采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采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采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上述合作開發礦山項目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采成本(挖機費用、工人工資,車輛運輸費用等)后的純利潤分配。第五條、項目的開采與經營管理項目的日常開采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甲方負責全面的開采工作;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_________________進行裁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16
甲方:姓名 申祥意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 黃珩琪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甲方原意將其已租賃的耕地河沙采挖權【詳見土包字[20xx] 01號】與乙方共同開發。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一、沙地基本情況
沙地位置:邵東縣佘田橋新村新建組;沙地面積: 22.8畝 。
二、合作開發形式:為使合作事業利益最大化,內部采取即分工又合作的合作形式。
三、合作開發期限:以河沙資源開發完畢為止。
四、合作利潤分配:合作事業利潤按甲方 30% 乙方70%的比例分配。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維護其自身在合作事業中的合法權益;
2、甲方有義務協調處理合作事業與外界所發生的一切事務;
3、甲方有義務監督并協助乙方共同完成乙方應完成的事務。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自主開采河沙資源、生產經營河沙;
2、乙方有權維護其自身在合作事業中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義務監督并協助甲方共同完成甲方應完成的'事務。
七、雙方違約責任
雙方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八、合同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1式2份,雙方各執1份;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生產協議 篇17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合同法》、《公司法》,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互利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建設位于 地塊房地產項目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土地及其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雙方本次合作開發的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____,最終名稱以政府主管部門核準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本項目”)。
2、項目位置
本項目占用的土地位于 ,土地成交確認號為 國土 告字(______-12-6)號商住土地一部分,即 a路南;b路西,四至坐標見《土地使用權界址坐標表》。
3、項目用地面積和用地性質:生活用地
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約 平方米,甲方已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上述項目用地面積和用地性質按市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為準。
4、項目規劃內容
本項目用地規劃指標根據 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為準,作為雙方合作項目建設指標。
第二條、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內容的商品房項目建設用地,但不參與項目開發建設和監督經營管理。
2、乙方提供本項目除土地地價之外的全部開發建設資金,并負責本項目的開發建設及經營管理工作。
3、乙方承擔項目銷售費用。銷售費用包括廣告費用、委托銷售代理費及其他為銷售房屋而支出的費用。
4、本項目以乙方的名義開發建設。
第三條、合作利益分配和稅費承擔
1.作為此項目合作收益,項目開發完成后,甲方將分得 平米高層住宅樓(甲方做回遷樓用),具體位置為項目中第 號樓。
乙方享有該開發項目中除甲方分得 平方米回遷樓收益之外的所有收益權。按同樣比例承擔政府依法收取的稅費。
2、乙方銷售房屋時,銷售款進入由乙方帳戶,在預留應向政府繳納的各項稅費后由乙方支配。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本項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權證明,保證本項目《土地使用權證》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項目用地的全部地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有關手續,協助乙方辦妥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及有關消防、環保、人防等事項的報批手續。負責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關系,確保項目順利完成開發建設。
4、甲方為處理征地遺留問題、搬遷及安置補償問題的責任主體,乙方負責具體實施,以確保本項目順利開發。
5、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合作開發的政府審批及登記手續,甲方應為所售房屋辦理房屋產權證提供相關手續和便利。
6、甲方應為購房者申請按揭貸款提供銀行認可的階段性擔保責任。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投入項目建設所需的全部資金,保證建設工程按時按質完成。
2、乙方負責場地清理,場地平整等。
3、乙方負責本項目方案的設計,并承擔設計費用。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報建獲得批準后應盡快完成施工設計。
4、乙方負責本項目工程建設的管理、房屋銷售工作,包括選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材料供應單位、銷售代理單位,以乙方名義分別與上述單位簽訂并履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建筑裝飾材料、設施、設備的《買賣合同》、《委托銷售代理合同》等。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有義務給予協助,提供或辦理實施上述行為所必須的手續。
5、乙方負責組織工程的各項竣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對于存在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解決,承擔工程的質量保證、保修責任。
6、乙方應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向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本項目各項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應及時進行工程結算并按合同約定結清工程款。
7、乙方負責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確定的交房標準按質按量按時建設完工。
第五條、開發計劃和周期
1、本項目計劃分 期開發。
2、本項目的開發周期為 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因政府審批原因導致上述期限在項目用地不具備開發條件的情況下,時間相應順延。
第六條、協調組織
為了協調雙方合作關系,保障雙方適當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合作項目的順利開發,雙方同意組成“項目協調小組”,甲方指派專職成員兩名,乙方指派專職成員兩名,專門負責雙方的協調工作。
第七條、 交房標準
1、小區內單位工程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砌筑工程、屋面保溫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滲工程等,以設計院的施工圖紙為準。
2、單位工程的室內外裝修工程、門窗工程,原則上以設計圖紙為準。
3、單位工程內的水電安裝、電視電話系統工程,原則上以設計圖紙為準。
4、電梯工程采用電梯。
5、小區內的環境綠化工程,委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設計(須滿足園林綠化的規劃指標),標準經甲方確認并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執行。
6、小區內的消防系統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門審定的意見執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門審定的意見執行。
8、防盜系統工程,由乙方委托專業公司進行設計并施工
9、變配電工程,按設計圖紙執行。
第八條、特別約定
1、本項目如涉及有線電視、管道煤氣、防盜報警、寬帶網絡等系統的初裝及開戶費用由乙方墊付,在客戶辦理入伙時直接向客戶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給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時按面積及相關標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乙方須嚴格按照雙方協商約定的建設標準建設,不得降低交房標準。本項目交房標準如有提高,所增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影響銷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的除外。
3、本項目的所有對外營銷廣告由乙方設計、制作和發布。
4、本項目的前期物業管理由乙方組建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直至業主委員會成立選定新的物業管理公司。
6、為了保障項目的進行乙方有權以本項目用地及其建設工程設定擔保物權或成立租賃權。甲方應當予以配合。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在簽訂本合同之后,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6項約定的,乙方有權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三日內,應賠償乙方實際投資的全部投資本息,并按照乙方已實際投資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實際投資是指乙方前期發生的各種委托設計費用、報建費用及臨建已建工程和與項目工程建設直接有關的其它費用,經評估機構鑒定后確認)。
3、在本項目合作開發審批之后,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并按照實際投資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違約金不足補償守約方損失的,還應予以賠償。
5、在本項目總體規劃通過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終止合作。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經濟損失,賠償款不少于以下金額:
未開發建筑面積(違約時未開發土地面積__容積率)__【銷售單價(以違約時的評估值為準)-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以違約時的評估值為準)】__50%。
如本條與本合同其他條款有沖突,以本條約定為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雙方順延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營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書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其余交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人(簽字):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人(簽字):
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