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廠勞動合同(精選3篇)
化工廠勞動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 方: 性 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2年期限合同。即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試用期 個月,即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員工,從事 崗位,工作地點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標準,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
(二)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內容和工作崗位,如乙方沒有正當理由,應服從甲方安排。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即每日正常工作8__個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4個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當甲方發生緊急生產、經營任務時,有權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正當加班安排。
第四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五條、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第六條、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乙方未書面申請加班而自愿加班的,不支付加班費。因乙方的個人業務能力、技能、工作安排不當、計劃不周全等原因造成的加班,視為自愿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乙方的工資按照基本工資+計件工資的計算方式確定 :
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滿基本工資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計件工資計算方式為:
第八條、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光山縣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的其他福利待遇詳見公司的規章制度。
六、員工培訓
第十二條、乙方在職期間,應根據甲方的經營管理需要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在接受甲方培訓后應在甲方最短工作____年。在最短服務期限內,乙方解除或雙方協議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乙方向公司所報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用。
七、勞動紀律及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成文或不成文的考勤、請假、獎懲、崗位調配、績效考核等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公司規章制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業務往來中知悉的客戶商業秘密或隱私信息。
本條款所稱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乙方在工作期間及自離職之日起 五 年內故意或過失將本單位的定價政策等商業秘密泄漏或私自介紹給其他單位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謀取私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其當月工資總額________ %的違約金,同時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乙方故意或過失將在工作期間的商業秘密或是隱私信息泄露給他人或其他單位,引起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應當承擔其當月工資總額________ %的違約金,同時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未提前通知自動離職的,從自動離職之日起至提交書面離職申請之日止,除不發缺勤工資外,應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缺勤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第十七條、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與工作相關的設備、資料等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
日起六十日內向光山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光山縣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人單位(甲方): _______________ 工作人員:(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化工廠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 (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地址: 戶籍所在地住址: 聯系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并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鑒于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注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 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
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化工廠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應經過15天至30天的試用期。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經甲方考核合格,可提前轉為正式員工。
(三)乙方試用合格后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并根據乙方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達到1年獲得500元工齡獎。每月全勤獎金為30元。
第四條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五條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第六條保險待遇
(一)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恤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恤金。
(三)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后,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四)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后,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六)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七)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第七條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八條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如乙方屬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和市屬縣(市)城鄉戶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第九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第十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