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商務服務合同(精選3篇)
會計商務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業務范圍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提供:□工商注冊 □工商變更 □代理記賬 □稅務咨詢
□納稅申報 □稅務籌劃 □內部控制 □賬務梳理 服務。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二)甲方的義務是: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甲方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核對;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簽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并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5)對于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6)為乙方提供記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7)甲方應保證移交給乙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如果甲方提供的會計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及時而引起的多納稅,少納稅,漏納稅,遲納稅及相關部門的處罰,甲方負完全責任;
(8)甲方的經營地址、開戶銀行、法人、聯系人、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詳細情況通知乙方,由于甲方變更未及時通知乙方延誤了正常報稅及相關工作,甲方負完全責任;
(9)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要求為甲方代理記賬,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二)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提出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建議;
(3)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納稅申報事宜;
(6)解釋說明甲方提供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本條前述七款乙方的義務以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約定的服務項目為限制,甲方未委托乙方提供相關服務的,乙方不受本條相關條款的限制。
四、收費標準
經協商按以下幾種情況進行收費: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記賬業務,乙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__ _ __元,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每 □季度 □半年度 □年度 的前一個月15日支付乙方的勞務費。首次支付時間為簽訂合同后兩日內。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辦工商注冊、代辦工商變更,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兩日內向乙方支付代辦費 元。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辦工商注冊業務,同時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支付 元定金,在取得營業執照后一次性支付 代理記賬費,可免去工商注冊代辦費;若不能一次支付 代理記賬費,甲方應在取得營業執照后兩日內向乙方支付工商注冊代辦費 元和 □季度 □半年度 □年度 的代理記賬費。
(四)工本費:小規模納稅人:100元/年;一般納稅人:200元/年。支付首次服務費時一并支付工本費。
(五)其他:見附表或另行補充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稅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真實,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關于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后的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存續期間,任何一方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六)甲方未能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的,承擔服務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責任。
六、爭論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論,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七、服務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作期最后一個月內,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續簽代理記賬及相關服務合同,若任何一方均未提出續簽合同視為自動延續,合同條款如果有變更由雙方協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_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__日
會計商務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經營網上淘寶店鋪,乙方要求加盟合眾網商務服務系統,甲方協助乙方在淘寶網上建設網上店鋪。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在乙方簽訂協議并辦理完加盟手續后,幫助乙方在淘寶網商申請一個淘寶賬號,以商品的底價價格向乙方供貨,并代為發貨(郵費按實收取)。同時提供給乙方全部商品的供貨價格表(如有價格調整按最新價格表結算)。當乙方有客戶訂購,乙方可以單獨發貨。也可以通過甲方代乙方向客戶直接發貨,但乙方必須首先將貨款、運費及定單資料交付甲方。
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
1、網店注冊信息,包括:身份證復印件、電話、Email。
2、與身份證相符的淘寶賬戶。
3、乙方的支付寶賬號和郵局匯款地址。
4、網店建設及服務費用:共 680 元(大寫人民幣: 陸百八十元整 )。服務期限 5年,甲方給乙方提供網店維護,網絡營銷經驗、經營的培訓、交流和指導。(注:第二年開始,每年系統服務費用為100元)
最新網店服務合作協議書范本最新網店服務合作協議書范本
三、經營方式 網店建成后,乙方有權經營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以網站上架的數郵包為準)。乙方發貨時,應先向甲方咨詢該貨物的備貨情況及現行價格,以便更好的服務客戶。
四、退換貨辦法:具體退換貨辦法按淘寶網現在的退換貨制度執行。
五、服務費用:此協議服務費用在簽訂協議時由乙方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服務費用后在約定工作日內協助乙方建成網店,超過約定時間乙方有權申請退回費用,但由于乙方配合的原因造成的超時除外。雙方約定的建店時間為自簽訂本協議后的十個有效工作日。在執行本協議時,如有爭議,雙方本著互相理解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名字
手機號
住址
QQ號
郵箱
淘寶會員名
支付卡通號
注冊日
備注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會計商務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擁有的安順市新大十字天河購物廣場經營管理提供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委托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服務項目的標的
甲方擁有安順市新大十字天河購物廣場負一層、一層、二層、三層、四層建筑面積約 11200平方米房屋的所有權(“物業名稱”的準確面積、具體范圍及可招商經營部分參見附件一之紅線標注部分),該購物廣場經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日用百貨、眼鏡、床上用品、工藝美術品、玩具、皮革制品、鞋帽、服裝、餐飲等(具體項目以甲方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服務的主要事項
乙方為甲方提供委托管理的方式為:乙方委派總經理,招商總監,營運總監,企劃總監各一名與甲方董事長及甲方委派的行政總監,財務總監七人共同組成管理委員會,對天河購物廣場進行經營管理。
(一) 對甲方原來作的商場品牌布臵作調整,對本物業商業建筑
(二) 組織企劃宣傳部門做出宣傳策劃方案并具體實施
(三) 對雙方協商同意的品牌進行招商并實施開業籌備工作 對商場開業后實施商業經營管理
第三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本購物廣場公司總經理,招商總監、營運總監、企劃總監由乙方派任;董事長及行政總監,財務總監由甲方派任。其它人員在規定的期限內聘用完畢。
(二)公司為總經理負責制,依據公司管理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行使權力。總經理代表公司洽談與本公司經營管理有關的合同在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對外簽約決策權,如低于甲乙雙方商定的招商條件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乙方需向甲方報送本合同第二條中所列各期服務計劃及主要內容(見附件二)
(四)總經理應于開業前逐年向甲方提供年度經營計劃及財務預算。經甲方核定后,乙方可在既定年度經營計劃及財務預算內,自行執行各項工作及支配預算。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一)乙方依法設立、在本合同期內有效存續;
(二)乙方具有必要的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履行其項下的義務;
(三)乙方(含所委派)的人員,在甲方委托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的任何經營管理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工商、稅務。公安、物價等行政部門要求;
(四)乙方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現有債務;
(五)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的經營期間內無違法經營行為,未受到有關主管部門或任何有權機關的行政處罰;但不影響到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外;
(六)乙方目前不存在任何未結的以其為被告、被申請人、被處罰人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程序。但不影響到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外;
(七)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并需回復文件,須在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特殊情況加以說明或雙方諒解除外)內給予甲方回復。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執行。否則,甲方則視為乙方同意該文件意旨執行工作。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有權知道并了解乙方各期工作主要內容及工作制度。
(二)審核并通過乙方所制定的財務預算方案、經營管理制度、工作計劃及流程。
(三)為配合乙方完成本項目的評估調研和制定相應方案,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內向乙方如實提交下列數據及資料;
1,本合同下委托管理事項有資產清單(包括中央空調、水電氣、監控、信息等相關營運設備設施),并應經甲、乙雙方對上述資產在交接時的狀況進行確認。
2,本項目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驗收合格證明等相關資料;
(四)及時支付關于裝修設計、營銷策劃實施及招商洽談等位本項目招商及準備開業的各項必要費用,保障乙方的招商及經營管理工作正常運行。
(五)甲方排任到公司的工作人員,必須全力配合公司總經理的工作,做好保障工作。
(六)甲方按工作開展的需求向乙方提供;辦公場地、辦公設備(包括辦公桌椅、電腦1臺/人、打印機、復印機、國內直線電話、文件柜等),開展業務所需辦公文具,總經理用車一輛。商務用車一輛。
第六條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一)甲方依法設立、在本合同期內有效存續。
(二)甲方具有必要的經營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
(三)甲方保證對合同下委托乙方之市調定位、招商代理及經營管理的本項目擁有完整的、合法的、獨立的使用權并有權對外出租,不受任何第三方的非法干擾。
(四)甲方保證對本合同下委托乙方之市調定位,招商代理及經營管理的本項目的相關附屬設施設備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夠充分滿足奧特萊斯經營需要且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
(五)甲方將向政府有關部門取得經營商品零售業務所需的執照、批準或許可,且該執照、批準或許可在本合同期間內將是持續保持有效的:
(六)甲方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現有的債務;
(七)甲方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的經營期間內無違法經營行為,未受到有關主管部門或任何有權機關的行政處罰:
(八)甲方目前不存在任何未結的、可能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的以其為被告、被申請人、被處罰人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程序;
(九)甲方與其現有員工或以往員工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現存的勞動爭議糾紛,可能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十)甲方簽署與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簽署前、簽署時及本合同期限內,按時向乙方提供所有有關的文件、材料,并保證上述文件、資料是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稱述或重大遺漏;
(十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并需回復文件,必須在收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特殊情況加以說明或雙方諒解除外)內給予乙方回復,以保證不影響工作之執行;否則,乙方則視為甲方同意該文件并按該文件意旨執行工作:
(十二)甲方按乙方所需求的工作進度全面協調建筑、裝修及相關審批工作,按本合同約定的階段完成各項基礎工作。在全面招商階段完成主體基建工程以及達到開業所需的全部條件。
第七條 服務費用
(一)乙方經營管理期的服務費用分為兩部分:固定費用加招商提成獎勵(經營利潤提成獎勵)。
1、月固定費用每月四 萬元整,甲方須全額支付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固定費用包括乙方向其派駐人員支付的薪金、福利、房租、移動通訊費。
2、招商提成獎勵:除甲方已經招到的品牌外,甲方對乙方招到的品牌按照品牌價值分別按照1.5萬元及7千元及3千元支付招商提成獎勵。(詳見附件三)
3、經營利潤提成獎勵:合同約定購物廣場第一年合同約定的租賃或者扣點總利潤800萬元/年為起點,合同期內每年度的利潤遞增50萬元指標為基本標準。在保證甲方的基本收益的情況下。乙方得高出基本利潤部分的 50%作為利潤分成。
第八條 利潤分配
1,公司每年12月30號進行一次財務審計確定可分配利潤并進行一次性分配
2,公司經營所需而使用的水、電、通信、經營管理、廣告、工資、稅收等費用均列入成本
3,公司每年廣告費用按預算使用,原則上不高于50萬元。其余各項成本費用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年初,以書面形式上報董事會。董事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4,開業前進行的內裝修,房屋外裝修、消防、暖氣設施、自動扶梯不計入合作公司折舊成本。開業后重新進行的內裝修招牌分年折舊進入公司經營成本,
5,甲方負責消防設施驗收,安裝中央空調、電扶梯、觀光梯和經營的電力配套。如需增容由甲方負責,并負責由其統一管理。
6,甲方保障房屋的使用安全,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對頂地、墻及強弱電線路一次性交工,開業后發生的維修費用計入合作公司成本 7, 合作公司的組織架構和工資標準為:(詳見附件四)
8, 購物廣場發生的欠、貸款及利息由甲方組織資金償付。乙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9.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安順市天河購物廣場有限責任公司對外借款、對外擔保、向外抵押。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作為單一經營管理方也不承擔合作公司所產生的一切債務關系。
第九條 合作期滿或合作期內終止的資產處理:
1. 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確定終止繼續合作的,房屋及相關設施、裝修等均歸甲方所有,企業名稱“貴州省安順市天河購物廣場有限責任公司”歸甲方所有。
2. 合作期內因一方違約終止或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除按協議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外,其他仍按上述原則處理。
第十條 合作條件:
1. 甲方按照附件(一)的標準提供經營場所;
2,年利潤達不到當年目標乙方只收取當年基本管理費。
3,年利潤超過當年目標并彌補前期不足的利潤后,超出部分乙方得高出基本利潤部分 50%的
4.甲方已經完成購物廣場60%的招商,,乙方應于20x年5 月 1日前完成該項目的招商工作。
5,保底利潤核算表
第一年800萬 第二年850萬 第三年900萬 第四年900萬 第五年950萬 第六年1000萬 第七年1050萬 第八年1100萬 第九年1150萬 第十年1200萬
6,分紅款為凈額,乙方不承擔相關稅費。
7,如果延續三年乙方均不能完成商場聯營保底任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服務費用及各項獎勵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一)自合同簽訂后(乙方人員入駐當天起算),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月固定服務費用,須于每月10日前將本月項目服務費用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經營提成獎勵,須在次年5日前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三)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招商進度獎勵,甲方在招商開業后七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
(四)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執行經營管理期的相關合作,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的固定服務費不退回。
(五)如本項目合作商戶進駐時間不統一,各商戶陸續開業。則經營期內招商業務仍然繼續,乙方在經營期內的招商工作不再另計招商提成獎勵。
(六)由于客觀因素導致項目不能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全面開張,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按預計開業時間順延,甲方按招商籌備期固定費用標準繼續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十二條 雙方的財務管理約定
(一)公司在項目籌備期所需的費用預算,乙方于項目籌備期開始后的15天內向甲方提出,報甲方審議,甲方書面確認后,乙方根據預算計劃進行支配和使用;
(二)公司在經營管理期所需的費用預算,乙方于開業前15天或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出,報甲方審議,甲方書面確認后,乙方根據預算計劃進行支配和使用:
(三)乙方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及流程,經甲方同意后,作為公司財務運作的執行準則:
(四)公司非正常資金劃出須經甲乙雙方同意;
(五)甲方承擔本項目所有的開辦費。
第十三條 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一)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二)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超出本合同中甲方委托的范圍,或乙方或其委派的人員從事非法活動,導致重大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三)在本合同期間,乙方在服務期間連續三個年不能按照計劃完成經營利潤;,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做出賠償:
(四)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出現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做出賠償:
1、對本項目不再擁有合法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2、不再具備從事商品零售業所須的有效批準、執照或許可;
3、本項目作為零售業的經營場所,不再具備能夠正常經營的合法資格;
4、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報酬,并在寬限期屆滿后的15日內仍未足額支付的:
5、不能按照約定予以配合協助或侵犯乙方經營管理權的。
(五)甲乙雙方因充分理由解除本合同時,須以負責認真之態度,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之后的兩個月為業務交接期。在業務交接期內,雙方之合作合同仍是存在有效。經營管理期業務交接期費用,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七條第第1、2,3項費用標準支付乙方。
第十四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署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一方違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陳述、保證、義務,即構成違約。任何一方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固定服務費、經營提成獎勵、招商獎勵,如逾期支付,則按每天支付總服務費的5%,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如甲方逾期三日還未支付,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及賠償違約金;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或其他合法依據,甲、乙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或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否則違約一方應向對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合同的補充、修改和轉讓
(一)本合同未盡事宣,可由合同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
(二)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做成書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三)除非經本合同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并依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二)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各自機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十七條 通知和送達
(一)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一方發送給對方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并按照下列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送達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聯系人的姓名方構成一個有效的通知。
甲方 乙方
聯系人: 聯系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二)送達方式及時間的確認
l、若面呈的通知在被通知人簽收時視為送達,被通知人未簽收的不得視為有效送達;
2、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的,以電子郵件發出時間視為送達:
3、以郵寄方式進行的通知,均應采用掛號快件或特快專遞的方式進行,并以掛號快件或特快專遞的郵戳時間為送達時間。
(三)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如果發生變化,應當在該變更發生后的3日內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進行本次合作主要為本購物廣場二期開發打下合作基礎,本購物廣場二期開發中雙方有意共同對等投資按照投資比例分紅,。
第十九條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