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貨]商務外貿合同書(精選3篇)
[易貨]商務外貿合同書 篇1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售方)與________________(購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________ 國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所規定的辦法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索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構審理。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易貨]商務外貿合同書 篇2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售方)與________________(購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________ 國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所規定的辦法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索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構審理。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___辦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購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到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售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購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易貨]商務外貿合同書 篇3
合作協議
合同編號:
合同簽約地:成都市高新區
簽約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協助銷售甲方牌產品相關合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作事項
1.乙方致力于開拓甲方在_ 的市場,快速提高甲方產品在沈陽遠大集團的市場占有率,提升甲方產品的影響力。
2.乙方指派(身份證號碼: )作為甲方在 銷售業務的客戶經理;全面負責甲方牌產品的銷售及貨款回收等事項。
3.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業績及回款等情況,支付乙方傭金。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提供的產品質量應當達到相關國家標準或企業標準。
2.甲方在生產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保證足夠的生產能力和庫存量,以便于乙方順利開展銷售工作。
3.甲方應當及時以書面或口頭的形式將與乙方銷售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及相應變化通知乙方,方便乙方開展業務。
4.甲方根據自身的生產情況及時為乙方提供相應的產品樣本和相應的技術資料。
5.甲方承諾為X集團提供一年不超過5次的技術培訓及交流,幫助乙方開展業務。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業務進行監督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并要求進行整改,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指派負責開展甲方與 的銷售業務,包括但不限于:進行相關商務談判、全面拓展甲方的遠大客戶、簽訂相關銷售協議、按照甲方與各分公司的協議條款敦各分公司及時付清甲方貨款等。
2.乙方承諾將在兩年內(即從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讓甲方產品在各分公司銷量超過等品牌,若違反該項約定,乙方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30萬元。
3.乙方須保證各分公司年回款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4.乙方承諾對各分公司按照所簽訂的銷售協議應支付給甲方的貨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5.乙方認可甲方已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對于在與甲方合作的過程中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期限為永遠,直至甲方商業秘密被甲方自愿向公眾公開。
6.在乙方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有權按規定獲得傭金。
三、費用支付
1.乙方自行承擔在銷售業務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營銷費用、招待費、禮品費、差旅費等各項費用。
2.乙方促成甲方與各分公司每筆銷售業務后,自甲方收到沈陽遠各分公司的每筆貨款后,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返利支付方案計算出應支付乙方的返利金額,并自甲方收到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本次合作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相應損失。
2.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的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根據實際情況確需要終止本協議,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方可終止本協議。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4.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5.本協議期滿,如雙方一致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六、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雙方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決。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2.本合同任意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五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書面或口頭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3.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雙方簽字蓋章頁)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人: 或授權人:
住所: 住所: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