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慶司儀服務合同(精選3篇)
婚慶司儀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慶單位)
新郎: 聯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托情況:
甲方為其于 年 月 日在 酒店 廳(地址: 市 區 路 號)舉行婚禮委托乙方進行司儀服務,指定 司儀主持當天的婚禮慶祝儀式。
服務內容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小寫)
甲方簽訂合同時需付訂金 元整。余款 元整,于婚禮結束后支付給□婚慶單位或□司儀本人。
甲方付訖訂金后,乙方需出具相關收據。
乙方在收取全額費用后應開具統一發票交于甲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與指定的司儀多溝通,商討婚禮的流程細節,告知自身對婚禮基調的要求,以及簡單的家庭人員狀況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 司儀將于婚前 月與甲方面談婚禮流程與細節 次,并根據討論的結果出具流程。(附流程細節)
司儀將與婚禮當天下午 點整到達酒店,做好事先的準備工作;
乙方承諾:司儀主持的語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語言與笑話。
如當天由于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該司儀不能前來主持的,由該婚慶單位提供同等以上價位的司儀供甲方選擇。
三、合同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將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給甲方遭受損失,該實際損失先由乙方承擔,然后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求償,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協助應給予合理的補償。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必須出示有效證明),該方也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四、違約責任:
如因司儀服務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同意交由北京婚慶行業協會評估中心鑒定評估。如評估后確有問題,由乙方按北京市婚慶行業協會《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損失;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單方面無故退單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按照《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五、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1、
2、
3、
4、
本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新郎: 婚慶單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住所(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流程細節:(婚慶當天雙方確認流程表)
司儀服務時間(半程/全程),如超時需注明費用
入場儀式的確認(幾次入場儀式,中/西式,嘉賓、新人配合)
語言確認(是否雙語)
現場活動的確認
婚慶司儀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托情況:
甲方為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酒店廳舉行婚禮委托乙方進行司儀服務,指定司儀主持當天的婚禮慶祝儀式。
服務內容總價為人民幣元整
甲方簽訂合同時需付訂金______元整。余款元______整,于婚禮結束后支付給□婚慶單位或□司儀本人。
甲方付訖訂金后,乙方需出具相關收據。
乙方在收取全額費用后應開具統一發票交于甲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與指定的司儀多溝通,商討婚禮的流程細節,告知自身對婚禮基調的要求,以及簡單的家庭人員狀況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司儀將于婚前月與甲方面談婚禮流程與細節次,并根據討論的結果出具流程。
司儀將與婚禮當天下午點整到達酒店,做好事先的準備工作;
乙方承諾:司儀主持的語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語言與笑話。
如當天由于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該司儀不能前來主持的,由該婚慶單位提供同等以上價位的司儀供甲方選擇。
三、合同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將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給甲方遭受損失,該實際損失先由乙方承擔,然后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求償,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協助應給予合理的補償。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該方也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四、違約責任:
如因司儀服務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同意交由北京婚慶行業協會評估中心鑒定評估。如評估后確有問題,由乙方按北京市婚慶行業協會《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損失;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單方面無故退單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按照《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五、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本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婚慶司儀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____市藝能全景廣告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為配合乙方欄目化妝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宜 甲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為乙方提供化妝服務,用于乙方《幸福街18號》欄目的主持人及出鏡嘉賓化妝。 節目播出頻道:長春電視臺新知頻道 節目長度:45分鐘; 節目播出時間:首播:20:00-21:00;
2、乙方提供如下權益:
1.在《幸福街18號》欄目四個斷口中體現 主持人化妝由藍夢學校提供(暫定)字樣
2.在欄目片尾鳴謝中體現甲方招生信息,即甲方招生電話。
二、具體約定和責任
1.乙方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節目錄制時間,并由甲方安排專門化妝人員進行主持人及嘉賓全程跟妝。
2.主持人及嘉賓化妝所用化妝品由乙方提供。
三、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作協議的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若因故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四、其他
1、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想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字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傳真件同樣有效。 甲方: 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____日期:____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