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采購電子合同2024(精選3篇)
貨物采購電子合同2024 篇1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此協議:
一、 甲方向乙方采購松磊灰麻石材。所需規格 、數量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訂購清單為準。
二、 質量標準:
1、石材厚度:25mm,正負差不得超過2mm.
2、亮度與光澤度≥85度。
3、平整度誤差≤1mm。
4、對角線精確度誤差≤1mm.
5、石材不能有明顯的色差。
6、防護處理要作六個面。要求作油性防護。
7、石材原產地福建。
8、石材花色和紋理與乙方提供材料樣品一致。 其它要求: 。
三、 價格確定:
單價 元/平方米(按加工成型石材面積計算,不再另加損耗)。本次石材用量約計 平方米,供貨總價款約為:元。(結算時以供貨到現場的石材平方米數量乘以單價為準。)
四、 交貨時間:
乙方從收到甲方訂購清單之日起,共計個工作日內按甲方提供的規格,數量加工完畢,并供貨到施工現場。時間從收到甲方定金時開始計算。若乙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按訂購總價款的5%處罰。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
五、 運輸方式:
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貨,搬運。
六、 訂、收貨方式:
由甲方分批次向乙方下達石材訂購清單,乙方按約定質量、時間完成后,由甲方進行驗收合格后收貨。乙方在對原材料進貨時,需一次進夠半成品料,以防不同批次出現的色差。
七、 付款方式:
八、 售后服務:
乙方對所售石材質保一年,在一年之內所供石材發生質量問題,乙方給予免費更換。
九、 違約責任:
若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與樣品不符,或所加工的石材尺寸偏差,規格錯誤等原因。給甲方帶來損失,則乙方賠償甲方相關的經濟損失費;并負責把產品無償更換至合格。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如中止合同,則賠償對方供貨總價款20%作為違約金。當產品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甲方若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清余款,則乙方按每日0.1‰收取利息。
十、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石材的質量檢驗報告和材質證明文件。
十一、 若有異議,則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則由法院裁決。
十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采購電子合同2024 篇2
1.1甲方(采購方)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采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本采購合同。
2.術語、關鍵詞解釋
物品:
系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系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采購物品說明
3.1采購物品及說明
3.2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20%,即人民幣(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后,甲方在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交貨與交貨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日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乙方應在交貨前7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后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并按設備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于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4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安裝、調試與驗收
6.1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采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采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組織人員對采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采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采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
(1)如果采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如果采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6.3當所有的采購物品都通過甲方的驗收后,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采購物品正式交付給甲方。之后,甲方將驗收款(見合同條款4.3)支付給乙方。
7.品質保證與維護
7.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采購物品”是全新的、技術是先進的、質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穩定可靠的、數量是完整無缺的。
7.2乙方承諾質量保證期:采購物品通過驗收之日起,系統軟硬件保修六個月。本保證不包含由于甲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硬件設備、軟件和系統進行維護或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保修期結束后乙方依然負責對所售設備進行維護或維修,其間產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備保修期結束后一旦甲方要求進行升級和改造,乙方保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7.4如果采購物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維護要求后,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重大故障,需要現場維護,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交通允許的情況下)。
8.違約與賠償
8.1甲方違約處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設備安裝順延,乙方技術人員由此滯留在安裝地點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8.2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設備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設計方案等知識產權及價格條款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方應采取保密措施,予以嚴密保守。
9.2除為了維護操作相關設備而需接觸乙方有關技術資料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甲方有關人員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員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交換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術資料”,如違反本條規定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經濟損失。
9.3甲方的保密義務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后年(由雙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并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11.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后簽字方的簽字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購物品”最終保證期限屆滿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保密條款、爭議解決和雙方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并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12.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12.3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并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4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13.合同確認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貨物采購電子合同2024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 》等有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 采購事宜,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標的額
第二條、交貨地點:甲方項目工地。
第三條、交貨時間:甲方指定。
第四條、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在合同簽訂后開始供貨,并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后由 負責簽收確認。運輸費及卸貨費由乙方承擔。(簽收人: 聯系電話: )。
第五條、質量標準及異議期限:
1、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材料的技術要求和國家(行業)的相關質量標準執行,確保所供材料的質量。
2、甲方在收到貨物后若有異議須在10日內以書面提出,如屬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驗收方法:建筑材料采購合同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送貨,貨到現場后,在現場車上或場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業慣例進行驗收。如甲方認為乙方送貨的數量與送貨單數量不符的,則可以隨時抽檢,如數量超過誤差范圍的或有弄虛作假情形的,則必須向甲方賠償即以少一賠十計算,如砂、石、石粉等散體運輸貨物,抽檢方數誤差≤4%,亦可視為正常交貨。
第七條、損耗責任:乙方貨物在未經甲方驗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及責任。
第八條、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為一個統計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號前(遇甲方假期則順延)將上月內所送貨物的送貨單(供貨方保存聯)匯總后向甲方指定人員提交對帳清單,共同核對無誤并簽字確認后付款。
2、甲方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形式支付。
3、除雙方協商價格為不含稅款外,乙方領取匯票時應提供法定正規發票(附銷貨清單)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證明,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稅率代為扣稅后向乙方支付稅后貨款。
4、甲方結款方式為:月結。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貨款總額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驗收后付清。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訂單后必須在三 天內必須到貨,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誤二 天,甲方可按合同總額5 ‰作為履約賠償金,并在貨款中扣除,如延期五天,甲方有權終止雙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關經濟責任。
2、乙方提供的產品如因質量問題影響甲方不能順利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無法如期交貨,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在影響因素消除后繼續履行交貨責任。
第十條、約定事項 :
1、甲方應提前10天以 電話或傳真 方式將用料計劃(材料名稱、數量、聯系地點、負責人、簽收人、電話等)通知乙方備料。如有變動,甲方必須以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確定供貨后,如不能及時供貨,則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員送貨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時,必須服從工地收貨人員的指揮,將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聽從指揮知亂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壞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甲方項目工地后必須潔身自愛。如發現乙方工作人員與工地相關人員一起騙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貨數量與簽收數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員有偷盜甲方項目工地財物行為的;一經甲方工作人員發現或舉報,甲方即以“少一賠十”的原則在乙方貨款中抵扣賠償金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其他事宜: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制訂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產事故不能按期交貨的,乙方必須出具有關證明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2、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乙方在收款時必須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公章。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生效,雙方結清貨款后自動失效。
5、未盡義務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