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采購簡易的合同范本(精選3篇)
貨物采購簡易的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老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甲方決定將本公司煤炭采購業務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商議一致同意簽訂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應概況:
1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人工以及協調等其它產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運輸款結算方式: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場地堆卸原煤,由乙方指定的統計人員持甲方的結算單據與甲方相關負責人員核對簽字認可后,到甲方財務辦理結算。
三甲乙方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必須保證甲方公司全部原煤采辦業務交由乙方(除甲方公司自己煤礦原煤)。
2.化驗標準依甲方化驗結果為準,如偏差較大,經甲乙雙方商議,選第三方化驗作為最終結果。
3.乙方供應煤炭噸位依煤礦出礦磅單為準。
四其它條款:
1采辦過成功,如對煤炭質量噸位有改變時,甲方另行通知乙方提前打算更改。
2在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后,乙方應積極聯系甲方了解儲存情況提前打算。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雙方不準以欺騙欺詐的方式給對方簽訂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各自遵守,如一方違約;按本合同總數量總價格的3%處罰,賠償給守約方。
七未盡事宜,雙方商議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采購簡易的合同范本 篇2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此協議:
一、 甲方向乙方采購松磊灰麻石材。所需規格 、數量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訂購清單為準。
二、 質量標準:
1、石材厚度:25mm,正負差不得超過2mm.
2、亮度與光澤度≥85度。
3、平整度誤差≤1mm。
4、對角線精確度誤差≤1mm.
5、石材不能有明顯的色差。
6、防護處理要作六個面。要求作油性防護。
7、石材原產地福建。
8、石材花色和紋理與乙方提供材料樣品一致。 其它要求: 。
三、 價格確定:
單價 元/平方米(按加工成型石材面積計算,不再另加損耗)。本次石材用量約計 平方米,供貨總價款約為:元。(結算時以供貨到現場的石材平方米數量乘以單價為準。)
四、 交貨時間:
乙方從收到甲方訂購清單之日起,共計個工作日內按甲方提供的規格,數量加工完畢,并供貨到施工現場。時間從收到甲方定金時開始計算。若乙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按訂購總價款的5%處罰。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
五、 運輸方式:
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貨,搬運。
六、 訂、收貨方式:
由甲方分批次向乙方下達石材訂購清單,乙方按約定質量、時間完成后,由甲方進行驗收合格后收貨。乙方在對原材料進貨時,需一次進夠半成品料,以防不同批次出現的色差。
七、 付款方式:
八、 售后服務:
乙方對所售石材質保一年,在一年之內所供石材發生質量問題,乙方給予免費更換。
九、 違約責任:
若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與樣品不符,或所加工的石材尺寸偏差,規格錯誤等原因。給甲方帶來損失,則乙方賠償甲方相關的經濟損失費;并負責把產品無償更換至合格。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如中止合同,則賠償對方供貨總價款20%作為違約金。當產品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甲方若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清余款,則乙方按每日0.1‰收取利息。
十、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石材的質量檢驗報告和材質證明文件。
十一、 若有異議,則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則由法院裁決。
十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采購簡易的合同范本 篇3
合同編號: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執行。
一、買方訂貨貨物清單(見下表),合同履行地:桂林
序號貨物名稱規格/型號詳細參數單位數量單價(元)合計金額(元)備注
合計金額¥0.00大寫:人民幣零元整
注:開具13%增值稅專用發票:□否 ■是(請提供開票資料)(收到貨款后3天內開具發票)。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交付方式
交貨(含單證、資料)時間:賣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于如下收貨地址交貨。
收貨地址:
收貨人: 電話:
運輸方式: □汽運 □鐵路 □空運 □賣方送貨 ■快遞
運輸費用:□買方承擔 ■賣方承擔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檢驗期間
買方收到貨物后的檢驗期間為 七 日。買方簽收的送貨單、確認單等載明貨物數量、型號、規格的,僅表示買方已對數量和外觀瑕疵進行了檢驗。買方如有異議,買方應在檢驗期間內通知賣方,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貨物隱蔽瑕疵不受上述檢驗期間限制。
四、質量保證期:本合同的質量保證期(簡稱“質保期”)自項目驗收之日起,質保期為 12 個月,質保期內,設備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對質保期規定長于本合同約定的,從其規定。正常使用范圍內造成的損壞,賣方承擔免費維修、更換、退貨的三包責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后,款到發貨。
結算方式:■電匯 □匯票 □支票 □現金
六、違約責任
因供貨或付款不及時,責任方應每日按未履約貨物金額的 0.3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不可抗力除外。賣方供貨不符合約定的,視為供貨不及時。延期超過七天,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知識產權保護
賣方負責向買方提供產品生產、銷售所必須的知識產權保護,因知識產權發生的糾紛和訴訟由賣方承擔責任。
八、風險轉移及所有權轉移
買方驗收合格后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擔。在買方支付貨款前,相應貨物的所有權歸賣方所有。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賣買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并互換原件。本合同傳真件有效。
十一、本合同落款列明的聯系方式如有變化,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依此發出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短信等其他數字信息均應視為有效送達。
十二、特別約定: 無。
買 方 名 稱: 賣 方 名 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納稅識別號:納稅識別號:
日 期: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