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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發布時間:2024-03-14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精選19篇)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以下條款:

  一、特許加盟內容

  1. 經甲方正式授權后,乙方可以在縣 區開設壹家分店,名稱規定為:水滸耗兒魚火鍋 市(縣) 店。

  2. 經甲方正式授權后,乙方可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及專有知識產權,有效期限為年。

  3. 為了保證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連鎖支持體系的正常運轉,乙方在支付權益金后即可享受總部的后續支持。

  4.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約手續完成后提交正式授權書給乙方。乙方在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后方能被視為甲方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應將該分店的完整登記注冊材料(復印件)于開業一周內交予甲方歸檔備案。

  二、加盟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資料

  設店規模:平方米; 設店等級:型店;

  詳細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并在簽訂合同二十四小時內,把加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并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方可生效(其履約保證金將于本合同正常履行屆滿后無息返還)。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權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

  天繳納(按照開業時間起計算)

  4. 乙方應按甲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企業形象標準(VI系統、裝修風格等),裝修設計必須由甲方設計師統一設計,裝修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取費標準按照6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算,合計為: 元(大寫: 元整),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形象系統標準,管理模式標準,技術質量標準,并以電子文檔方式提供《管理手冊》、《中高層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營銷手冊》、《廚房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等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2.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派員協助其進行分店籌備、規劃、營建、辦理開業,后續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須提供甲方外派人員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和補貼。

  3. 甲方有義務指導乙方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相關人員的配合)。

  4.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員工提供職前教育/培訓(甲方認為乙方必須培訓的人員,需到總部全面接受系統培訓;如果需要到乙方進行培訓,甲方人員的工資、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受訓合格后經甲方評估認可后方能入職。乙方所有的受訓人員的食宿費由乙方負責。

  5. 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負責鍋底相關技術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簽訂合同之日計算半個月之后薪資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專人必須在8個月之內撤回

  6. 乙方必須派相關人員到甲方學習鍋底相關技術工作

  7. 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為保證和統一全國加盟店的鍋品質量,甲方負責向乙方統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① 如鍋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調和油;

  ③ 一次性罐裝調料;

  ④ 水滸耗兒魚專用雞精、餐具、工作服;

  ⑤ 桌椅、燈具等(如在當地市場能夠找到或定做一樣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或生產(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通告、警告,最終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8. 甲方有權對連鎖系統的各類管理手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乙方有提出相關建議權,以促進連鎖事業的不斷發展,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9. 甲方不得無故停止對乙方的物料配送,并保證質量(因乙方倉儲或使用不當導致物料質量發生改變,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否則視為違約。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標與知識產權。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廣告語、美術形象、圖片、文字等內容(更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視為嚴重侵權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違約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2. 乙方必須對甲方的品牌形象負責,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的行為,否則視為違約,并無條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乙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甲方派管理員支持工作,甲方應盡量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補貼由乙方負責。

  14. 未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風格及技術質量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或終止本合同。

  15. 乙方獨立經營、獨立核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責任事故、侵權糾紛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6. 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另開分店,改變經營面積、變更經營地點或法定代表人、轉讓分店、無故歇業、許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標或以分店名義對外發生法律行為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場購買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和回收以前用過的產品。如有違反,出現的一切問題與事故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恪守商業秘密,不得將任何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文件或內容泄露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而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以書面通知后十五日內仍未改善或補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做好財務結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應付款項(包括違約性罰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抵扣,直至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權異議。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若決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補償。

  ① 乙方私自外購(制作)所需鍋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設施設備等物質; ② 乙方因安全、衛生不合格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多次受到投訴、媒體曝光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乙方如有違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合同期限與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合同屆滿時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含齊縫章)后成立,乙方將特許加盟金和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2

  特許人(甲方):

  受許人(乙方):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為了在經營活動中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過認真協商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合同下列名詞的含義

  1.1知識產權:是指 的產品專利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企業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

  1.2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同意設計的店面形象、旗幟、吉祥物、標志、圖案、廣告畫面等。

  1.3 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和甲方取得經銷權的商品。

  第二條 特許經營的區域保護范圍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縣) 鎮(街道)的管轄范圍內開辦 特許經營店。

  2.2 區域保護范圍:縣政府所在的鎮、縣以下的鎮,每鎮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縣級市的市區、中等城市的區,每區只開兩家 特許專營店。1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區,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的管轄范圍內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區轄鎮、市轄鎮,每鎮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方式

  3.1 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品、品牌、商標、標志、 特許專營店的商號、 企業的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以簽訂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籌資金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設立 特許專營店。在當地工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3 在統一商店形象,統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換的情況下,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享有特許專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3.5乙方須按 特許專營店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經營的商品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甲方對有損 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情形有監督和制止的權利。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商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4 甲方為了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專門設立 全國連鎖總部,是甲方的具體辦事機構,代表甲方前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行駛相應權利。如 全國連鎖總部違約,就是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 特許專營店的商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 特許專營店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并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 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 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 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4.2.7 甲方的網站、書刊和其他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甲方訂購許可其經營的商品,并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5.1.2 乙方有權擁有特許專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乙方負責特許專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進貨量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

  5.1.7 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將甲方許可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5.1.8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有權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 %進行返利,超額 元以上按 %進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銷售任務并無其他違約行為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特許加盟保證金。

  5.2 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己配置全國直撥電話機和傳真機,有條件的還應配置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聯絡設備,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 乙方按 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由甲方提供店內外裝修的裝修圖紙、店面燈箱制作圖,乙方結合專營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整,并保持 特許專營店的整體風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自行在當地辦理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完稅手續。乙方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和處置,與甲方無關。

  5.2.4 為確保各特許專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后一個月內,必須將轉移到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張)、店面照片(六

  張)和專營店具體地址以郵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許專營店內主要經營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他商品,須保證商品的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有損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沒有在甲方進貨,視為乙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也不享受本合同的權利。甲方即可撤銷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5.2.7 乙方應該完成銷售定額為:第一年為 元,第二年為 元,第三年為 元。

  5.2.8 乙方應該積極參與甲方同意組織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他有益的活動。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商品經營所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時,必須于收貨當天起三日內進行商品的數量和質量驗收。商品由于質量問題應在一個月內返回甲方倉庫(詳見合同附件二)。

  5.2.11 如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權,必須向甲方遞交書面的轉讓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轉讓方)和受讓方必須到甲方辦理特許經營權轉讓手續。

  第六條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收取與返還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費。

  6.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 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 元。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6.3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返還: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當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當乙方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當乙方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的第一或第二年度未達到約定進貨量,但在第三年累計完成了總進貨定額,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

  6.4 如乙方沒有完成本合同約定的進貨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3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系根據法律合法設立的企業,有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其特許經營管理體系,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并保證在中國大陸從事特許經營符合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乙方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為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節本合同組成

  第一條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據需要選擇或補充)及甲乙雙方以后可能就合同內容達成的所有補充合同組成,且各文件間互為解釋和說明:

  《特許經營合同》

  《定金合同》

  《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合同》及相應授權書

  第二節本合同詞匯釋義

  第二條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詞匯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義:

  (一)“特許經營資源”:是指甲方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商號、著作權及其他經營資源。

  (二)“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以其擁有的經營資源為基礎,以其設計并開發的標準化標志為特征,通過特許經營合同形式,與被特許人合作發展形成的經營系統。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標識,字號,匾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和布局,制服,名片,文具、商業表格,辦公程序手冊,集中廣告計劃、銷售培訓計劃及人事管理和控制體系,質量和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統一性,著作權信息和資料,門店分布等。上述各項可由甲方隨時變更和改進發展。

  (三)“特許經營費用”: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基于甲方特許經營資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第三節甲乙雙方的法律地位及關系

  第三條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地位的法律主體,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雙方之間基于本合同建立特許經營的商業合作關系,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雇傭、承包、委托、合伙關系。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甲方亦無權以乙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對方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并使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向擅自以其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的一方進行追償,同時有權要求賠償其商譽損失。

  第四節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條授權內容和性質

  甲方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性質:

  口直接特許

  口分特許

  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口具有獨占性

  口不具有獨占性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為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特許區域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商號以及商標。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采用甲方統一的店面設計及形象識別系統,按照甲方統一的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加盟點內按照合同的約定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乙方有權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許經營資源:

  第七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乙方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屆滿后未與甲方續簽合同,加盟店繼續營業的,應立即停止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特許區域與店址

  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省市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

  本合同簽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面積為:。

  第五節特許經營費用及支付

  第九條加盟費(可選擇)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大寫:)。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口當日支付

  口日內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條特許權使用費(可選擇)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口每月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為當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當月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為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為每一個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

  口按照加盟店當年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為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個月。

  口其他支付時間和標準:。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可選擇)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口當日/口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履約保證金,以保證此合同完全正當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在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時,甲乙雙方應當簽訂諒解備忘錄,載明抵充原因、金額以及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的期限。在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并且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況下,視為甲方已經放棄因乙方本次違約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權。

  在履約保證金足以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仍有剩余,并且合同同時終止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后日內將剩余部分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當履行本合同并且合同終止不再續簽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后日內將全部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的費用

  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其他費用作為特許經營費用。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費用的支付

  本節所述之特許經營費用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現金。

  口支票。

  口銀行轉賬。

  口其他:。

  甲方指定對公帳戶:

  收款人:。

  賬號:。

  開戶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時,均應當開具收款票據。

  第六節陳述和保證

  第十四條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二)甲方合法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有權授予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權。

  (三)甲方具備向乙方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能力。

  (四)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甲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甲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業特許經營的相關信息是真實可靠的,并且沒有隱瞞相關信息。

  (七)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個體工商戶、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乙方有能力獲得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須的經營資源。

  (四)乙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乙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乙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七節信息披露和競業限制

  第十六條信息披露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雙方保證向對方披露的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否則,披露虛假信息或隱瞞信息的一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后年內,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投資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后年內不得在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企業或其他組織任職或兼職,乙方還應該要求其雇員遵守此約定,并簽署相應的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其股東或實際操縱人不得在授權區域內開展與本合同授權品牌不同但實際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宣傳推廣和營業。

  第八節、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保護

  第十八條商業秘密保護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保密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知識產權保護

  甲方知識產權范圍包括:。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識產權,乙方負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對上述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擁有的知識產權超過法定保護期的,乙方對上述知識產權不負保護義務。

  乙方在合同期間基于上述知識產權所開發的新的知識產權,其所有權歸屬應當依照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確定或者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的權利

  (一)為確保甲方特許經營系統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有權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區域進行本合同項下商業零售服務品牌的宣傳推廣。

  (四)甲方有權制訂特許經營產品或服務的全國/區域統一價格/指導價。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帳目、產品銷售及庫存、商業零售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六)甲方有權對特許經營產品的結構進行調整。

  (七)甲方有權制定、修改企業識別系統、完善經營管理資料、升級系統軟件,并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統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軟件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決定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十)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義務

  (一)提供所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傳授實施本合同內容的方法及技巧義務。

  (三)為乙方提供開業前的培訓和教育義務。

  (四)指導、協助乙方做好開店準備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或培訓服務義務。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推廣宣傳,維護該系統整體形象的義務。

  (七)根據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向乙方提供的義務。需要甲方指定供應商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組織、協調的義務。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為乙方的經營管理人員提供不少于次的技術/經營管理培訓機會,并由甲方通知具體培訓的日期、地點及培訓方式。

  (九)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經營指導,但不得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

  (十)其他:。

  第二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核準地點行使特許經營權,使用甲方的特許經營資源。

  (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獲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設備,有權要求甲方組織、協調其指定供應商向乙方供應商品、設備。

  (三)乙方有權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所提供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有權決定是否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類有關本特許經營活動有關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四)除需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有權拒絕向甲方交納其他費用。

  (五)甲方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有知情權。

  (六)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裝潢、設置應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要求,并拍攝照片,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經營非甲方同意的商業零售服務及商品。

  (四)乙方應按照約定將其賬冊、納稅申報資料與記錄提供甲方審計。

  (五)乙方的經營行為必須符合本合同和《管理/運營手冊》中的規定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其經營、資質證書、注冊登記文件及執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應于計劃刊登、出版或推出廣告之前天將其制作的一切廣告或推銷資料提交甲方審查,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發布。

  (七)乙方在發現他人有對甲方的相關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事實存在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并為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其他:。

  第三章加盟店的設立與開業

  第二十四條為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當設立加盟店,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注冊手續。

  第一節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條乙方設立加盟店僅采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采取合伙企業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合伙人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后,乙方才能與擬定中的合伙人簽訂合伙協議。

  (二)合伙協議中應載明合伙企業專為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約定約束,并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伙協議應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合伙企業的內部組織、合伙協議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第二十七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采取新設立公司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股東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后,乙方才能與擬定中的股東簽訂出資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則,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權。

  (二)在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中應載明公司專為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約束,并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應各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內部組織、合同、章程等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四)乙方設立的公司注冊資金不得少于元。

  第二十八條除乙方采取“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經營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日內,由該經濟組織向甲方出具經蓋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該經濟組織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未出具承諾函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許經營權。

  第二節加盟店設立時間和開業條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后個月內,加盟店符合開業條件。

  第三十條加盟店的開業條件為:

  (一)加盟店完成設立,取得營業執照以及消防、環保、衛生許可證照。

  (二)加盟店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五)商品分類展示整齊,營業員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第四章加盟店的運營

  第一節特許經營體系運營標準

  第三十一條乙方認可甲方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的商業價值并承諾遵守甲方該特許經營體系的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條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經營產品,須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六條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許經營費用后,乙方加盟店開業前天,甲方向乙方贈送開業贈品,見《開業贈品清單》。甲方對開業贈品的質量負責。

  第三十七條獎勵政策

  (一)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二)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三)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第三十八條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

  乙方應當按照《管理/運營手冊》規定和甲方的指示進行裝修,并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許經營標識。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經營標識。裝修完成后,加盟店需經甲方驗收確認符合《管理/運營手冊》后方能開業。

  在本合同訂立后,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協助乙方對加盟店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進行粗略估算,該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有乙方負擔。

  乙方應當保證經營環境和設備的安全性。如果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標準進行裝修設計,并且因設計不符合規范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購置設備,并且因該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乙方應確實保養店鋪建筑、設備及其他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整體形象。

  乙方應經常清洗、檢查加盟店外觀、養護內外裝飾、設備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備狀態。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規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關改進通知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認為必要且乙方同意時,甲方可隨時派督導員進入加盟店檢查店鋪、設備及其他用具的保養情況。

  第三十九條授權產品的銷售限制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點開設或授權開設分店、辦事處、專柜、銷售點或其他任何方式銷售特許經營產品。

  乙方銷售特許經營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

  加盟店增售不屬于甲方授權的特許經營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十條服務規范

  乙方提供的商業零售服務應當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規定。

  前款所說的“商業零售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餐飲產品質量、服務水平、設備保養、店面清潔的'要求、餐飲設備和用具的清潔要求、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工作裝、工號牌、與消費者的關系、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免費監督電話號碼的公布等。

  第二節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一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管理/運營手冊》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加盟店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服務記錄,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

  第四十四條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包括但不限于評估、審計、律師),對乙方的服務記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進行復制和審查。

  第四十五條如果甲方通過對乙方審查發現乙方遞交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營業報告:

  (一)是準確的,則由甲方自行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二)不是準確的,則由乙方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第三節廣告和促銷

  第四十六條甲方可根據市場需要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甲方推出與乙方相關的廣告宣傳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之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四十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

  第四十八條甲方為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口由甲方承擔。

  口由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口由甲方、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第四十九條如需乙方承擔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乙方有權對該成本費用進行審查。經審查沒有異議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后個工作日內將分擔的促銷費用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

  第五十條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內張貼統一形象的海報及宣傳品。

  第五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授權區域內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四節培訓與指導

  第五十二條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組織開業培訓,乙方應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開業培訓,掌握特許授權相關知識和技術。培訓共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三條充分考慮到乙方的經濟負擔以及提高服務質量的兩面性,甲方可適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再培訓,以鞏固乙方相關知識和技術,提高加盟店餐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員是否參加再培訓由乙方決定。再培訓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點進行。乙方參加再培訓所需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可組織加盟店商業零售服務技術競賽,以促進加盟店的服務質量和經營業績。

  第五十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導:

  (一)指導乙方對目標市場的調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展示在內的說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范的裝修資料和甲方許可的有關范圍內進行改動的指示。

  第五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十七條根據乙方實際需要和申請,甲方可乙方進行技術和管理人員勞務派遣,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節店址的變更

  第五十八條如因環境變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權的變化需要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變更店址申請。由于加盟店店址的變更涉及特許經營體系分布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對是否允許變更享有完全的決定權。

  第五十九條甲方允許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當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并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條甲方允許乙方變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六十一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甲乙雙方應當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應當盡其全力,表明其謹慎、忠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轉讓及解除

  第一節合同的變更、轉讓

  第六十三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六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六十五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第六十六條在轉讓之日起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二節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條件約定的,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條合同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后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經營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且在合同簽訂前未就上述事實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經營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

  (四)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14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六)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許經營體系的,乙方可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義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配合甲方進行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七)乙方為遵循《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5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二)本合同簽訂后個月內,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開業條件。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義務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接受監督和檢查義務。

  (五)乙方擅自變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

  (七)因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八)乙方經營嚴重虧損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條合同一方單方解除合同不妨礙其要求追究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的權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條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強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經營活動,乙方及其員工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關指示。.

  口應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活動,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并辦理相關工商注銷登記手續。

  第七章合同終止后的義務

  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到期且雙方未續期。

  (二)甲方或乙方進入破產或自行清算程序。

  (三)乙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注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四)合同解除。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氣條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權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以及甲方的任何經營資源。

  第七十八條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七十九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復印件、復制品電子存儲介質,不論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志、樣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條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八十一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八十二條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后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八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六條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第八十八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條前條選擇或未作選擇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雙方約定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履行地為加盟店所在地。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本合同簽訂地為。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九十一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九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履行的,雙方可協商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變、騷亂、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總動員。

  (二)地震、水災、瘟疫、公共衛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系盡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雙方意愿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九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條款行使其權利不應解釋為其放棄了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

  第九十八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應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為準。雙方均當面全文通讀,雙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文字合格內容均無疑義。

  第九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備案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權代表:

  姓名:

  授權代表: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署:

  簽署:

  日期:

  日期: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4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3.1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3.2使用______名字/標志的權利;?

  3.3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3.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3.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借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筑物 ?

  9.1.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9.1.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 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 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 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并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_________品牌經營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乙方從事_________品牌產品經營活動。

  二、協議宗旨

  1.甲、乙雙方只有在簽訂本協議后,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本協議規定的地點、期限、范圍從事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屬于特許經營關系,乙方享有按本協議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帶來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權需具備條件

  1.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門批準注冊的合法單位,并具有相應經營范圍的資格。

  2.乙方須在_________(市)繁華商業地段擁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按甲方要求的專賣店統一標準形象進行裝修布置并專營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3.乙方首批進貨資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將首批進貨資金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4.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點銷售由甲方供應的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乙方的年度銷售回款額不得低于(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經甲方書面認可的_________品牌標識、文字、圖案和文稿在本協議特許地區、期限內,用于店鋪門頭、櫥窗、店內裝修布置。許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印制手提袋及包裝物,允許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在本協議特許地區內作各種傳播媒介開展有利于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2.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物后如發現貨物與發貨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7日內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詢,否則按甲方無誤處理。

  3.本協議規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唯一供貨方。

  4.乙方增設、遷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專賣店、專柜、店中店),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遷址的詳細地址并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完成店面裝修,經甲方認可合格后方可開店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止供貨,直至解除該合同。

  6.乙方在開設_________品牌專賣店或店中店、專柜期限內只能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并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7.乙方不得向本協議規定區域范圍_________以外地區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供貨,情節嚴重者,取消特許經營資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轉移、藏匿、倉儲、運輸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商譽、商標、打假費用等方面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有義務維護_________品牌的聲譽和形象,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

  10.乙方不得將甲方傳授給乙方的產品資料和經營機密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并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與甲方進行對帳,乙方必須在收到對帳單7日內將對帳結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對帳結果,則視為乙方認同甲方對帳單的全部內容和金額。

  1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模式,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協議規定的銷售回款指標,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規定的開店計劃和店面翻新計劃,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解除合同,并有權許可第三方在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市場上從事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業務。

  1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或出現重大債務問題無法正常經營,以及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經營資格,或經營所需其他條件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反甲、乙雙方期貨合同條款及甲方相關的管理辦法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資格。

  15.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所有欠甲方的貨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貨款外還需按未付貨款的日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將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第三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并有權了解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協議條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不利于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18.甲方統一設計制定_________品牌專賣店的門頭、燈箱、店內外裝修、貨架、促銷品、廣告品、產品展示等并協助乙方實施。

  19.甲方將實施統一的廣告、推廣活動作為宣傳,并統一_________品牌專賣店識別系統,維護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20.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出當月的銷售、庫存報表。乙方應將本地區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五、獎勵及調貨條款

  1.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條款并年銷售回款額(不含特賣)達壹佰萬元以上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伍拾萬元以上,壹佰萬元以下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叁拾萬元以上,伍拾萬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價_________折供貨的優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貨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樣訂貨。凡乙方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除質量問題或甲方錯發以外,甲方有權不予退換,如乙方確有困難,可在收到該批貨4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調換申請,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但是:

  (1)申請調換的數量不能超過乙方年購貨量的_________%

  (2)打折產品、特價產品和樣品不能調換。

  (3)調換商品須經甲方確認同意后方可執行。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貨,甲方有權不予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調換商品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乙方專賣店裝修給予支持。(按_________招商手冊有關規定執行)裝修費以貨物形式支付。但必須在兩年后憑甲方企劃部簽字認可的裝修結算書到公司報銷。

  六、供貨及運輸

  1.供貨地點:甲方倉庫。

  2.運輸方式:自提或代辦托運,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3.收貨要求:乙方收到貨后,必須在每件開箱前稱重(按裝箱單標重),重量相符,開箱驗貨;如重量不符不得開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運輸部門查詢、索賠。否則,開箱后出現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以后要貨必須以傳真為據,如無傳真甲方有權不予發貨。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包括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勞工問題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違約處理。

  八、協議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九、協議期限、續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續簽協議。

  3.協議到期后,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協議,則甲、乙雙方的特許經營關系自然終止。

  4.本協議終止后,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庫存產品限一個月期限內自行處理,一個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銷售________品牌產品。

  5.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解決,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6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并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一條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條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于總部規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并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并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系結束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后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并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后,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并參照國家專利局《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甲方:乙方:日期: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9

  特許人(下稱:甲方): ________經貿有限公司

  受許人(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____”系列私家浴室用品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 合同釋義

  本合同中下列名詞應有如下含義:

  1.1 知識產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及________企業視覺形象系統,________連鎖經營管理模式等;

  1.2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包括旗幟、招貼、宣傳品、吉祥物、廣告宣傳等用品;

  1.3 產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其它產品。

  2 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省____市____縣(區)開設____特許專營店;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特許專營店商號、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和規范下從事____用品專營店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 經營方式

  3.1 乙方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于當地設立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店。

  3.2 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有特許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3 ____私家浴室用品專營店須按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從事經營活動。

  3.4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天內,在當地工商辦理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經營店。

  4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 甲方對有損________企業形象和商譽的情形實施監督和維護的權力;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2 甲方的義務:

  4.2.1 負責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店產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產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并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____私家浴室用品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 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

  5.1.2 有權擁有特許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特許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有權在自己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配貨額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并給予 的銷售返利。

  5.2 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或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0

  甲方(特許人):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經營范圍: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經營范圍: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招募手冊》、《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復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住所。

  "建筑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占性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 省(市) 縣(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地址為 。

  三、加盟面積為 。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元;

  按照加盟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采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加盟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必須在加盟開業前的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注冊商標用作加盟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XX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 加盟開業培訓

  在加盟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樣式、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開業的條件

  加盟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于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名稱: ,《商標注冊證》編號: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注冊與甲方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五十一條 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后 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系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 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為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 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1

  “恒源祥”品牌特許經營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

  特許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特許方、受許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規范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恒源祥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2—4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特許經營注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注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第五條:特許經營范圍規定

  5—1特許方根據恒源祥特許經營的市場規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地點(商場、建筑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恒源祥(集團)有限公司“恒源祥”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5—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5—3同一個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恒源祥”與“發財羊、fazeya”兩個品牌商品。

  5—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域內發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柜),進行有序的分銷業務。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恒源祥(集團)有限公司“恒源祥”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后方可運營。

  5—5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不得在未特許區域銷售特許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恒源祥(集團)有限公司“恒源祥”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后方可運營。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6—1 “恒源祥”系中國馳名商標,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重點保護。

  6—2所有帶有“恒源祥”及衍生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恒源祥”及衍生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注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于本合同所規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受許范圍(受許性質、受許區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恒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或其他活動。

  6—3受許方經營特許方“恒源祥”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柜)的“恒源祥”品牌vi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制作門頭招牌。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柜的門頭招牌。

  6—4受許方不得制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6—5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6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秘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并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秘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6—7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范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偽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七條:物流與渠道規定

  7—1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7—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7—3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恒源祥”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7—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恒源祥”品牌商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從事零售業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柜)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恒源祥”品牌商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商品。

  7—5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規范其轄區內的分銷商、零售商的市場行為,使恒源祥經營銷售網絡逐步實現五連一鎖(連品牌、連形象、連投入、連特色、連管理、鎖經營理念)。

  7—6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商品價格規定

  8—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域的價格政策,并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8—2受許方在執行特許方價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市場情況,經特許方同意,可在一定范圍內調整商品價格,不得擅自調價。

  第九條:市場營銷規定

  9—1特許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并協同負責區域分銷的受許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受許方的'經營活動。

  9—2受許方使用特許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特許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受許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按特許方提供“恒源祥”品牌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裝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貨中心、專賣(店、廳、柜)的布置和裝修,并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特許方,以給特許方審核及備案。

  9—3特許方在為特許經營活動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受許方,以使受許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9—4受許方應無條件積極參與特許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促銷活動。

  9—5受許方有義務為特許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特許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并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特許方。

  9—6受許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特許方的核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0—1特許方負責向受許方提供特許經營所需的相關培訓。

  10—2受許方在簽訂合同后,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特許方處接受特許方相關類型的培訓,包括書面的等。

  10—3受許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特許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履約保證金是受許方為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特許方的費用,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特許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特許方所有。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二個月由特許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在規定期限內受許方未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則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許方不予頒發特許經營證。

  11—3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應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許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特許方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11—4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應視為違約,特許方有權在每次受許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為其違約對特許方的補償。

  11—5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條款,而被特許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受許方應在特許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萬元,否則特許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履行。11—7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條款二次,特許方除有權按本合同11—5或11—3條款處理外,受許方應償付特許方違約金人民幣20萬元。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及善后處理的規定

  12—1違約終止

  12—1—1因受許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特許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的,特許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2—1—1—1要求受許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有關特許方品牌的燈箱、裝飾用具,營業點裝修、宣傳品等,該軟、硬件投資損失由受許方承擔。

  12—1—1—2依法提請司法機關或有關執法部門追究受許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1—1—3受許方不得繼續經營特許方產品。

  12—1—2受許方應結清與特許方(特許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

  12—1—3受許方應承擔顧客的后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12—1—4受許方庫存的特許方產品按如下處理:

  12—1—4—1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包裝及反映特許方標識圖案的應予拆除,無償交還特許方銷毀,該商品由受許方自行處理。

  12—1—4—2不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及圖案的,按如下處理:

  受許方當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3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前一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2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庫存已兩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1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12—2合同終止

  12—2—1因特許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受許方的一切損失由特許方賠償。

  12—2—2受許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后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受許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特許方審核不予續簽者,在合同期滿時受許方可提出申請,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三個月,以使受許方處理庫存商品。在延長期內受許方仍應受本合同約束。受許方未提出延長申請或延長三個月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后事宜。

  12—4受許方與特許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特許方核查受許方按本合同的經營行為未實施的,即視作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受許方承擔。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規定

  13—1如特許方或受許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合同可以終止履行。

  13—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的一方,將不能繼續從本章合同中獲益。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規定

  如果產生有關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通知及備案規定

  16—1本合同所規定的“恒源祥”特許經營,受許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特許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本合同所書雙方的注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e—mail地址即為當事人的收件地址。第十七條附則

  17—1受許方無權以特許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7—2合同簽署地為上海市金陵東路358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復印件無效。

  17—3特許方、受許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并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7—4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生爭議時,特許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17—5本合同中有關特許方產品的供給、產品流轉與結算等,由特許方的子公司或特許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貨單位,在本合同規定的原則下簽訂合同。

  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范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于市(縣)區(鄉、鎮)路(街)號的門店以“超市”為懸掛招牌,并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2、甲方對于凡使用“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制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____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準,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并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采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范、超市工作規范、超市管理技術規范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發須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并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的管理規范。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制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范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講年(每________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于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后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并不得再使用“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秘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為主,并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后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為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為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并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為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涂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當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后,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并答復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后,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并由開單組沖還紅單。  

  附件3:

  1、門店操作規范

  (1)收爭員操作規范

  (2)理貨員操作規范

  (3)服務臺(寄包臺)操作規范

  (4)早夜服務部操作規范

  2、門店工作規范

  (1)督導員(區域)工作規范

  (2)門店管理人員工作規范

  (3)加盟店督導員工作規范

  (4)商品業務人員工作規范

  (5)門店財務人員工作規范

  3、門店管理技術規范

  (1)時段檢核技術規范

  (2)商品配制技術規范

  (3)商品陳列技術規范

  (4)促銷技術規范

  (5)商品的管理技術規范  a、商品a(品質)管理  b、商品eae(計量)管理  c、商品ce(價格)管理

  (6)殘損商品的管理技術規范

  4、其他方面:甲方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度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3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范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注冊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范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于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于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后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 合同范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于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 甲方授權乙方于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于甲方為委托人,乙方為受委托人的法律關系。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并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 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墻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于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于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 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 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 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 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 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采購;

  6. 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采購事項的聯系;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 營業賣場的地點;

  2. 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柜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 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 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 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 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 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后,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準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后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于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周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后,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 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 貨品寄發后,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 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后收款的憑據。

  4. 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4

  授權許可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權許可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經 有限公司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地區)________品牌服飾分特許經營商。現為在甲方特許經營區域內,提升________品牌服飾的競爭能力,建立一個長期、穩定并高效運行的經營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民法典》之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品牌分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特許經營之產品項目、業務范圍、目標及期限

  第一條:特許權形式、范圍:

  1、本特許經營的形式為:直接特許

  2、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產品為“________”品牌服飾( )系列

  產品( )產品

  3、甲方授權乙方許可經營的區域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地區),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同類業務。

  4、加盟商資格及要求: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應當開設商場

  家,專賣店家,并且所有開設的店鋪必須符合甲方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任務目標:

  雙方依據市場規模協商達成銷售指標為: 萬元/年,并且單店的最低銷售業績不能低于 萬元。(以回款額計算)。

  第三條: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期限為: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章 業務規范

  第四條:有關供貨價規定:

  1.產品甲方以貨品零售價折向乙方供貨,系列產品甲方以貨品零售價折向乙方供貨;

  2.特價貨促銷產品結算價另行書面通知。(以上價格均為不含稅價)

  第五條:有關訂貨、配送、調撥及退換貨規定。

  1.訂貨方式:

  (1)首期訂貨款金額:萬元人民幣以上。

  (2)應季產品交貨期,以產品訂貨單為準。

  (3)續單作業的交貨期是依據面料、數量與金額的不同而確定的,確定的時間需經甲、乙雙方共同以訂貨單方式報經有限公司確認為準。

  2.付款方式:款到 有限公司后廠家發貨。

  3.配送方式:

  4.途中貨品遺失,如乙方能提供承運部門有效證明資料,由甲方負責向承運部門索賠,否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貨后應及時進行驗貨,如有異議,須在提貨后__天內以書面傳真與甲方聯系解決;否則視為乙方驗收貨品同甲方所發貨品無誤(超出時限,異議無效)。

  5.調撥方式:

  如乙方臨時緊缺貨,甲方將根據自身庫存或報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盡力協助調撥貨品。

  6.應季產品調換規定:

  (1)產品調換率為:,其他系列產品調換率為:。(以結算金額計算)

  (2)對于享受調換貨的貨品,應遵循________有限公司規定的統一調換時間:每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和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其中__月__日至__月__日為調換前一年度秋冬季貨品,__月__日至__月__日為調換當年春夏季貨品。

  乙方應當保證甲方能在前述時間向___________有限公司調換。來回運費則由乙方負擔。如乙方的換貨在超出前述規定的時間范圍內進行,則所有乙方的換貨甲方不予調換。本協議屬:可調換協議/不可調換協議。

  (3)應季新產品,如有續單就不再享有換貨之優待。

  7.退貨規定:乙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于收到貨物后__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質量合格。________產品在國家規定品質標準范圍內,若出現品質問題,經甲方報經有限公司技質部門品檢確屬質量問題后,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退貨;非質量問題的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有另行品質標準規定并經雙方認可,也可作為品質標準范圍。

  8.裝修要求:

  乙方的店鋪應當達到下列面積:單項經營褲類產品的店鋪不能少于___平方米;綜合經營系列產品的店鋪不能少于___平方米。

  (1)乙方店鋪裝修須報甲方交有限公司統一設計,按圖施工、裝修。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稿。為保證全國專賣店形象統一,乙方貨架及營業必備品由有限公司代為統一制作,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運輸費),其中貨架、道具、促銷品、贈品按成本計價。

  (2)對于開設專賣店,乙方據裝修工程的進度,需于開業前七天通知甲

  方,以報請 有限公司派專人進行驗收,經 有限公司驗收合格并拍照簽字后,方可正式開業。乙方完成年度銷售任務后,甲方將給予裝修費補貼,并分兩年支付。每年每平方米補貼費用元。如果乙方在規定的合同期內不能如約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內容,將不享受此補貼。

  (3)對于商場店中店或專柜,甲方將以貨架供貨價的8折同乙方進行結算,作為裝修補貼。如乙方不能如約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內容,同樣將不能得到此部分優惠補貼。

  第六條:有關零售價格之規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統一定價,促銷價亦同,在未征得 有限公司

  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價銷售行為。

  第七條:乙方需依照甲方營運作業之規定定期、及時、準確地提供必要的營業資料,包括:銷售情況、財務報表、顧客投訴、存貨及收交記錄。

  第八條:有關貨款支付之規定。

  1. 期貨簽訂合同后7天內乙方應以現金支付30%貨款作為定金,其余貨款待確定發貨時間前以現金匯入,該貨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后從該公司及時發貨(定金逾期交付的,交貨期按逾期時間順延)。

  2. 現貨貨款甲方應于簽訂貨合同后三日內以現金匯入,該貨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時發貨。

  第九條:雙方應嚴格遵守《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書》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的規定操作業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費用之支付

  第十條:履約保證金:人民幣萬元整,為乙方確保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 務,所繳押之保證金;若乙方依約履行應盡義務,合同期滿時甲方應全數退還。

  第十一條:廣告費之規定:乙方完成任務目標,甲方將以營業額(回款額計算) __%做為銷售獎勵,以進行市場廣告宣傳的投入費用,但乙方需拿出相同銷售回款額的%,二項合計__%作為乙方業務地區范圍的廣告促銷投入費用。具體廣宣方案必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統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關方案報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確認后實施,否則乙方自行安排的各種廣告宣傳費用甲方均不予認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數額的資金做市場投入,甲方的銷售獎勵不予兌現。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并對乙方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三條:提供經營加盟店的開業相關資料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 第十四條:提供店內陳設規劃及有關經營所需的輔銷器材或制作標準,包括:店 鋪平面配置圖、商品陳列配置表、DM、POP、吊牌、燈箱片、服裝專賣證明書、授權書等(模特、衣架、褲架等陳列道具甲方按成本價供給乙方)。

  第十五條:提供產品及與產品相關的知識及訊息。

  第十六條:報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加盟店的員工培訓課程及經營輔導。

  第十七條:報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統一策劃、設計、制作及提供。

  第十八條:提供業務訊息及一切有關經營業務上的協助。

  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提供經營加盟店所需的合法證件,包括營業地址的租賃合同、營業執 照及稅務證件等。如需以“________”作為商號的,應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特別授權,在特別授權期限屆滿,沒有延期的,該商號權屬當然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不得再使用該商號。 第二十條: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監督檢查,對 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在___日內完成改進。

  第二十一條:雇用合法勞工及簽訂勞動合同,并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應有的員工訓練。

  第二十二條: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規定使用CI手 冊,包括店鋪之設計、宣傳物品及輔銷器材之規定。

  第二十三條: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指導及加盟 店經營管理手冊之規定經營加盟店。

  第二十四條:按時支付予甲方的款項,包括:貨款及特許經營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五條:維持并促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標、聲譽 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不加盟經營其他同類產品的特許經營事業。

  第五章 商標使用之規定

  第二十六條:乙方加盟的廣告或推廣材料,如出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名稱或商標有關圖片、文字或聲音均必需事先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七條:乙方承認商標及有關知識產權的權益完全屬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義務協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當地登 記商標或有關的知識產權。

  第二十九條:乙方不得以加盟店的名義登記商標或有關知識產權的所有人,除非 獲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書面許可或指示。

  第三十條:乙方如獲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標或有關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立刻通 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訴訟,訴訟費用則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證保密之規定

  甲方保證:

  第三十一條:所提供產品質量的保證及不良品退貨的保障。

  第三十二條:保證業務范圍(區域)專賣權利及另外開店之優先權。 第三十三條:保證商標使用不會違反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如有違反造成乙方損失, 愿意賠償其損失。

  第三十四條:保證在乙方履行應盡義務的前提下,在同等條件下享受續約優先權。

  乙方保證:

  第三十五條:不競爭之保證:

  1. 乙方在合約期間及合約屆滿或終止后6個月內,不得經營、參 與或涉及任何與甲方銷售的貨品之業務相類似或會產生競爭的行業。 2. 不得雇用或企圖雇用在合同終止之前的一年之內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雇用的員工;或誘使該員工離開他們原來的職位。

  3. 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貨品銷售至乙方銷售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 第三十六條:確認所有關于加盟的資料均屬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 限公司及甲方的商業機密,保證并聲明無論是在合同期內或終止后的任何時候,均不會利用加盟店業務的任何資料做其他任何業務用途。

  第三十七條:保證并確保所有獲悉上述資料的員工均不會把上述資料在未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 有權做出單項1000-5000元的處罰,或通知乙方單方面終止合約而毋須負任何法律責任及做出任何賠償。

  1.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

  2.乙方未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書面同意,在店鋪內銷售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產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產品貨假冒產品。

  3.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支付各項結算費用。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產品以任何方式銷售至乙方規定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如有發現,甲方有權進行罰沒處理。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況下關閉其店鋪;或無故終止合同行為。

  6.乙方相關人員企圖阻止任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授權之人士進入乙方之營業范圍、貨倉范圍、辦公范圍進行正常的業務經營監督活動。

  7.乙方破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商標之良好商譽及形象。

  8.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進行批發或將零售價定于超過或低于甲方準許的價格。

  9.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年度最低銷售額(以回款額計算)。

  10.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滿或任何原因被終止之后,甲方有權免費取回按 合同由甲方免費提供予乙方所有物品。

  第四十條: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條文或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而導致甲方單 方面取消合同終止提供產品時,甲方將保留向乙方追究賠償及采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第四十一條:合同期滿,未獲續期或于任何原因終止后,乙方必須立刻履行以下條款:

  1.支付應付的款項予甲方。

  2.停止經營、立即交回特許經營權證書,并自此不可對任何人士 或公司聲稱屬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公司的一部份。

  3.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標或與 之相類似的商標或記號。

  4.將甲方免費提供的有關物品及相關資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售之庫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最后一 次統一調整價格后對應結算價的5折同乙方結算。甲方接收的貨品為自本協議書到期之日前兩年內的貨品。甲方對貨品的結算價格將按財務相關規定執行。

  6.對于店內裝修,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兩年折舊與乙方 進行換算補償。

  7.雙方協議終止的,按雙方訂立的終止協議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為從屬交易合同,又雙方為獨立法人,自不構成合伙關系。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不得轉讓合同上所屬任何權利。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 關法律規定即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規定之事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商業特許經 營管理辦法》之規定,雙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為法院管轄地。

  第四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十 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分協商后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 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 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解釋權屬于授權許可方及 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日 期: 日 期: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5

  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地區________縣

  (區),經營________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為標志,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為________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并將該區域內有愿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于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范,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并按定價的________%,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于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________%。

  7.乙應具有________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________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________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后的乙方每月________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為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于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復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最新市場信息,以利于產品研制。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為甲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6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范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______正職:______員;計時工:______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點到下午______點。

  三、商圈范圍:(另附圖)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于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于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后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合同范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于年月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提供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于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______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于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于甲方為委托人,乙方為受委托人的.法律關系。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并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墻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于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于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采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采購事項的聯系;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柜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后,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準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后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于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周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后,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后,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后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甲方: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7

  一、專門用語定義

  特許經營合同涉及諸多的法律、經營管理和技術等專業問題,對合同中出現的一些專門用語,如管理體系、商標許可使用、區域保護、加盟金、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產品和服務的內容等。特許雙方經常因對上述專門用語的理解不同而發生糾紛。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對這些專門用語的內涵和外延進行明確界定具有重要的意義。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管理體系是指特許人所有的有價值的專用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某某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又如:“本合同所稱產品是指特許人代理銷售的美國勝牌石油化工全系列產品及特許人代理的各種汽車清洗養護設備。包括……”。

  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范圍、期限、地域

  通常特許經營合同許可的內容大致包括:許可使用的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訣竅等等。合同應明確規定它們的名稱、登記號及其它登記注冊情況、有效期、許可使用的內容、方式和地區等事項。簽訂合同時,被特許者應該審核有關權屬證書的原件。許可范圍應明確規定使用的時間、地點、方式、使用權限等。合同期限短則一年,長則十年,最長可達二十年,通常為三至五年。期限的長短與行業特點、投資大小、投資回收期長短等因素有關。通常還應規定在哪些情況可提前終止合同,在哪些情況可延長或者續訂合同。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合同到期后,乙方(被特許者)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特許人)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終止。”

  特許權使用的地域通常是指被特許人有權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地域范圍,它通常是用來限定被特許者使用特許權的空間范圍的。同時,它也可以用來限定特許者在特定地區發展加盟商的數量,防止因特許者貪婪而無節制地發展加盟店,避免特許體系內部發生惡性競爭,危害整個特許體系的健康運作,從而維護被特許者的利益。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特許人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再在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區范圍內發展其他加盟店。”

  三、特許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八條、規定,特許者的基本權利有:

  一、為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特許者有權對被特許者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這是特許者的一項最基本的權利。監督權是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統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監督權通常是通過執行督導程序和制度來實現的。督導程序和制度各企業并不完全相同,但其職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麥*勞采用“神秘消費者”的手段來檢查監督加盟店的產品、服務質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權向被特許者收取特許經營費及其他各種服務費用。特許經營費是指加盟費和特許權使用費,有的企業還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這些費用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其他各種服務費用通常有廣告費、店面設計費、專項指導服務費、委托代理費等等。這部分費用通常在特許經營合同以外單獨約定。有關費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許經營權的價值,同時又是特許者為被特許者提供各種服務的保證和源泉。有關各種費用的詳細問題我們在以后做專門討論。

  三、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者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為,特許者有權終止特許合同,取消被特許者的特許經營資格。這是特許者的解約權。因為解約權的形式對特許雙方的影響很大,因此對相關條款的設計應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于特許經營體系是一個利益的共同體,特許者應充分估計解除合約對整個特許經營體系的不良影響,不是萬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約權。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九條、規定,特許者的基本義務有:

  第一、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該特許體系的營業象征及經營手冊。特許經營權授予的依據是特許經營合同。在形式上,通常會舉辦一個象征性的授權儀式或頒發授權證書。營業象征通常是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店面設計、統一招牌、宣傳用品、工作服裝、營業方式等。經營手冊是指《單店營運手冊》、《VI手冊》等。

  第二、提供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通常是由特許者統一安排教育和培訓,如被特許者有特殊要求,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指導被特許者做好開店準備。通常特許者為被特許者提供店址選擇、店面設計、廣告策劃、開業儀式的策劃、設備的安裝調試、物品采購、員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務。

  第四、提供長期的經營指導、培訓和合同規定的物品供應。

  四、被特許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十條規定,被特許者的基本權利有:

  一、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行使特許者所賦予的權利。這里主要是指獲得特許者的培訓和指導,利用特許者的商標、商號、專利、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權獲得特許者所提供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這是被特許者購買特許經營權的`一個重要的目的,但雙方應對如何正確使用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做出明確的約定。

  三、有權獲得特許者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特許者應安排好接受培訓的人員,充分利用培訓的機會提高自己的經營管理水平。另外,被特許者接受特許者的指導是維持整個特許經營體系的重要條件,對此被特許這應該有正確的認識。從這個意義上講,接受特許者的指導不僅是被特許者的權利,同時也是義務。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十一條規定,被特許者的基本義務有:

  一、有義務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開展營業活動。

  特許經營合同通常規定被特許者必須按《單店營運手冊》規定的內容和方式進行營業活動,以保持特許經營體系的標準和統一。

  二、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支付特許權使用費及其他各種費用。

  目前被特許者在繳納特許權使用費時出現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不按時繳納費用和提供虛假的財務報表以減少應繳額等方面。對此,特許者的對策是:收取保證金,如特許者拖延繳納特許權使用費,特許者可用保證金充抵;再就是完善財務制度,加強對被特許者的財務監督;如進行財務監督困難,可采用定額繳納特許權使用費的方式代替按比例交納的方式。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復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占

  □不具有獨占

  第三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_個月

  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_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采用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___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注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或禁止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_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_____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商標注冊證》編號:_________,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專利證》編號:_________,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注冊與甲方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特許標識或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乙方認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在轉讓之日起____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_________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六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的信息;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九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后_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聯系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_________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為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于總部規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并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并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系結束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后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并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后,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并參照國家專利局《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采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條 報告

  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后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八十一條 訴前保全

  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二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總部與加盟店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三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四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而對加盟店采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加盟店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為案件的代理人參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而裁決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其他訴訟

  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第十五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六條 廣告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布,加盟店按照總部的要求在本店發布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第八十七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加盟店廣告活動享有控制權利,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布廣告。加盟店發布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

  總部建立一項全國性的廣告基金,用于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于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總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占比例,由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九十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實行獨立核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或其委托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廣告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的廣告費,作為總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應于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并將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審查。

  第九十二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余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六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三條 加盟費

  加盟商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支付金額為__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商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店進行商圈調查及指導加盟店籌備、開業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加盟店接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按照加盟店銷售額的_________%交納。

  總部有權在上述收費標準范圍內進行調整,加盟店應當遵照執行。按照本合同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于次月15日前交納。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第九十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審核

  總部根據加盟店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核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加盟店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對加盟店所申報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及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并視為違約行為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 保證金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加盟店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第十七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加盟店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并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加盟店應當于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加盟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加盟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加盟店應當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加盟店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于每年(季)結束后_________日內進行;總部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于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加盟店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檢查人員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并如實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加盟店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注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對加盟店的財務會計報表有疑義時,總部有權指定注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加盟店具有約束力,并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于加盟店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為加盟店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一百零一條 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后10日內向加盟店開具發票。

  第十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條 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加盟店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零三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并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為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并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加盟店。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加盟店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加盟店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時,加盟店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加盟店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加盟店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加盟店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加盟店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加盟店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加盟店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條 質詢

  總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后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說明,并說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零六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加盟店在披露信息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零七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加盟店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加盟店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零八條 總部轉讓合同

  加盟店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總部或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加盟店同意。

  轉讓合同簽訂后,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書面通知加盟店,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信息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轉讓本合同。

  加盟店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一十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本合同的第三人應當符合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并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條 優先權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加盟店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加盟店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加盟店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一十二條 合同文本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三條 轉讓補償費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持的費用。

  第一百一十四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加盟店需合并、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并、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一百一十五條 經營方式

  加盟店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的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合同變更

  第一百一十六條 系統變革

  加盟店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系統共同的目標。

  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為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一十七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經總部同意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于經營手冊規定的范圍,并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抵觸。

  第一百一十八條 變革的實施

  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于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___天通知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加盟店實施系統變革,并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一十九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總部制定的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于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應當適用于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為是對加盟店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二十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加盟店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加盟店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加盟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

  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后,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當與對方協商一致,方可終止合同。未能協商一致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加盟店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總部可以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

  (一)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三)未經總部同意進行分立、合并的;

  (四)未經總部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五)故意向第三人泄漏總部的重大商業秘密的;

  (七)未經總部同意出讓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財產的;

  (八)逾期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超過_________天的;

  (九)_________。

  加盟店連續兩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的,以及總部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為進行處罰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有權解除合同:

  (一)超過總部規定的期限仍未作出令人滿意的改進的;

  (二)在一年內受到總部_________次以上處罰的;

  (三)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保留解除權

  在加盟店發生破產、無力償還債務及其他情形時,未經總部的預先書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獲得本合同中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不論債權人對加盟店享有何種權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書,否則,總部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條 加盟店的解除權

  總部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加盟店有權解除本合同:

  (一)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二)無故停止向加盟店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三)許可使用的商標因未續展而喪失商標專用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專利因未交納年費而失效的;

  (五)公開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的;

  (六)_________。

  總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盟店亦可解除本合同: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被撤銷注冊的;

  (二)許可使用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

  (三)喪失許可使用的著作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非因第三人原因被公開的;

  (五)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終止的執行

  總部或加盟店要求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終止合同的理由,并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方可終止本合同。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經仲裁裁決終止本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對方是否發生足以解除合同的違約行為,總部或加盟店違反上述規定終止本合同履行的,視為其單方違約解除合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加盟店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二)撤除與總部商標(品牌)有關的內外裝修、招牌、廣告牌等標志;

  (三)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志、廣告等交還總部;

  (四)將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總部商業秘密的文件交還總部;

  (五)返還總部指定的使用總部商標與品牌的商品;

  (六)清算對總部、供應商、客戶的債務;

  (七)將租賃的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八)_________。

  加盟店未履行前款第二項義務時,總部可自行執行,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一百二十五條 優先受讓權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對加盟店的下列財產或財產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一)辦公場所的所有權(或承租權);

  (二)加盟經營場所房屋的所有權(或承租權)及_________的所有權;

  (三)戶外廣告牌的發布權;

  (四)_________。

  上述財產的轉讓價格按市場價格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共同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照評估價格執行。

  第一百二十六條 存貨處置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沒有義務回購加盟店的存貨,但應允許加盟店以特許經營系統的名義在合理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銷售存貨。

  第一百二十七條 保證金的返還

  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在加盟店按照本合同第一百二十四條全部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完成后滿_________個月,總部將保證金返還加盟店。

  第二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因一方的違約行為構成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對方除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外,有權要求違約方同時或單獨償付違約賠償金。

  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但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倍。合同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特許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為標準計算。

  第一百二十九條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加盟店延期向總部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包括罰款),將追加每日1‰的滯納金,自該款項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一百三十條 罰款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總部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在下列處罰標準的范圍內酌情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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