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通用4篇)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事宜,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并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租賃物之概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物業位于 ,用途為 性質,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作寫字樓辦公室之用,共計 平方米。租賃物業現狀及其他情況: 按現有狀況出租(場所內物品清單見附件) 。
二、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須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給乙方使用。
三、 租金及租金的繳付
1、年月年月 元/月(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
2、每月繳付租金一次,乙方應于每月的1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當期租金,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則順延。
3、為保證乙方合理履行本租賃合約,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繳交人民幣 元(相當于首月租金的兩倍作為租賃保證金 元及第一個月的租金 ),且該保證金不計利息。租賃期滿后如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依約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對租賃物及公用配套設施檢查無損并在乙方未拖欠租金且結清所有費用后15天內,甲方退還保證金給乙方。
4、甲方指定收款賬戶如下:
開戶名:
開戶行:
銀行帳號: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指定銀行賬戶繳款。若甲方賬戶有更改應該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否則因甲方賬戶取消、錯誤、更改等原因而導致乙方逾期繳納租金,應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租賃物修繕事宜
1、甲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經投資對租賃物進行裝修,租賃物內現有設施按合同附件清單為準。在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卸亂建。如乙方需要對租賃物室內進行裝修及其他加(擴)建工程,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所進行的施工不損壞建筑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甲方可予允許,裝修費用及其他施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須承擔租賃物的管理和日常保養、檢修的'責任,如因乙方使用租賃物不當或人為疏忽管理造成租賃物及附屬配套設施損毀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如屬建筑物本身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必須及時修理,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期間,甲方不收取該期間的租金。
3、租賃期滿乙方退還租賃物或雙方依約提前解除合約時,乙方將租賃物及附屬配套設施交還甲方,對室內固定不移動設施(水電、消防、通訊等)乙方不得拆除。乙方應在合同終止當天將室內移動物品清理完畢,逾期不再清理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五、租賃期間有關費用的承擔
1、租賃期間,該租賃物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水電費、電話費、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等政府部門收費,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租賃稅由 方承擔。
六、本合同續期
租賃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該租賃物的,按甲方的租賃條件下,乙方享有租賃優先權。
租賃期滿后,甲、乙雙方未另行簽訂續期合同但乙方仍繼續使用租賃物的,乙方仍應按時繳付租金,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盡義務之條款繼續有效。
七、合同變更及解除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須變更合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予變更;雙方確須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約定處理。
2、乙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且必須履行以下義務:按時將租賃物交回給甲方使用,清償的租金及其他本合同中約定的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
3、甲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且必須履行以下義務:退還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乙方在甲方退還保證金五天內將租賃物交回給甲方使用。
4、如乙方在租賃物內發生的財物被盜、人身傷害或其他意外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變更、解除或租賃物毀損及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期間,因政府城市規劃和建設發展需要征用租賃物的,甲方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甲方應一次性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無條件收回上述租賃物,甲方所收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擅自改變租賃物的租賃用途,或擅自改變、損壞房屋結構的(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除外);
(2)乙方或乙方轉租的第三人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應繳費用(水電費、租賃稅等)達15天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無條件收回上述租賃物,甲方所收乙方保證金予以退還,甲方還需另外向乙方賠償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1)甲方的租賃物出現使用問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超過1天的;
(2)因甲方原因導致租賃物被查封、關停使用。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賃物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下稱“甲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位于北京大廈______座______房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一、租賃房產
1、甲方合法擁有座落于______大廈______房(下稱“該房產”),該房產的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2、該房屋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房屋平面圖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二、租賃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約的規定,承租該房產作為辦公用房,租期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_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______個月的免租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在此期間免收租金。但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額繳納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
乙方租賃該房屋須同時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電費:______管理費:______電話費:______車位租費:______衛星天線費:______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的價格向甲方承租該房產(此租金不包含家具、電器、通信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停車費)。該房產每月租金為______元,即(大寫)______幣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
2、租金按預付,乙方須在每______到期前5日內支付下______租金。
3、租金以人民幣種支付至如下賬號,甲方提供正式票據。有關銀行匯款的有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開戶行:
賬號:
戶名:
四、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押金
1、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開具______元人民幣轉帳支票,作為租賃押金(相當于一個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財務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項后,向乙方提供可作為入賬的發票。
2、在本租約履行期間,若因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未依約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或乙方人員人為因素,對該房產、及該房產所在大廈的設施、設備造成損害,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從租賃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補償,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向其發出的扣除通知書后15日內將租賃押金予以補齊。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將該房產及設施依約完整交還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后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押金(不計利息)如數歸還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則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后,將租賃押金余額退還乙方;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五、管理費及其他
1、該房產租賃期間的其他與該房產承租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大廈物業管理公約》(下稱“管理公約”)的規定以及××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如數繳納。
2、該房產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關部門規定需由該房產產權人(甲方)繳納的與該房產出租相關的稅費,由甲方繳納。
六、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管理公約》及管理公約制定的一切有關管理該房產及大廈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及××大廈的公共部位與公用設備,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用戶手冊》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有必要適當的采取預防措施,以防該房產遭致破壞。
3、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周內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應承擔由此而致的修繕費用及賠償費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產用途或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同意而進入乙方所租賃的房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索賠償。
6、事前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產內的固定裝置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也不得于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對該房產的裝修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7、租賃期滿,乙方如欲續租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另行議定續約事宜并簽署新租約。
8、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并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后果。
9、租賃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10、乙方的員工親友、訪客及其受許可人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乙方自身的行為,并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出租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自行申報交納與該房產和出租該房產有關的稅費,并保證該房產的通水通電。
2、因非乙方責任而致該房產的屋頂、主要結構、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氣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出現以上情形的損壞時,乙方在一周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并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在確認甲方確有過錯的情況下,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3、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一個月內,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陪同意欲承租該房產的人員進入該房產內進行察看。
4、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詳見違約責任),甲方予以糾正并要求賠償。
5、若本合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后十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并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6、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產、收回房產、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7、為使該房產處于適當維修狀態,甲方負責維修該房產的任何瑕疵,除非該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轉讓該房產(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兩周內通知乙方。在此種情況下,第三方應如本租約的原簽署方一樣,完全接受本租約。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發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約。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同意遵守本租約的規定,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約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該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2、本租約所定租期開始后,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約,則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其根據第三條第1款的規定收取的租賃押金;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3、若乙方未能依約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賃押金,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繳付。乙方逾期10日內未能繳付租金或租賃押金,乙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繳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并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4、除上述第3款規定外,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書面通知其更正后20日內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并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十、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若本租約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租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該租約其他條款。
2、凡有關本租約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需以書面形式為準,并采用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傳真任一方式傳遞至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傳遞至該房產所在地地址。雙方在該書面信函專送15日后即視為函件已經收到。
3、本租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約的附件。本租約的附件以及經業主授權通過的《××大廈物業管理公約》和管理公司關于管理××大廈和該房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租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租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見證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坐落于( )的套房1—6層計 平方米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作為辦公場所及員工住宿。
二、甲方將上述套房交付給乙方使用時,乙方必須在開始計租之日起按年度一次性向甲方交納租金。從計租之日起,水電費、煤氣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寬帶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計租之日為 年 月 日開始。租金前三年為每年128000.00元,后兩年按10%遞增。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應當在每年度租期屆滿前10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四、租賃期滿時,乙方如需續租,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五、乙方承認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時,本套房完好無損。合同期間,乙方按裝修要求自行出資進行裝修,不得影響房屋主體結構。退租時及時搬出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時退出,則由甲方處理。
六、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又不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②乙方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提前收回房屋。
③租賃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甲方確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向乙方作出違約補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補充條款: 。
甲 方(簽訂): 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下稱“甲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于______年 月 日訂立位于北京 大廈 座 房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一、租賃房產
1.甲方合法擁有座落于 大廈 房(下稱“該房產”),該房產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2.該房屋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房屋平面圖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二、租賃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約的規定,承租該房產作為辦公用房,租期 個月,自_______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個月的免租期。自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間免收租金。但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額繳納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
乙方租賃該房屋須同時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電費: 管理費: 電話費: 車位租費: 衛星天線費: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 的價格向甲方承租該房產(此租金不包含家具、電器、通信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停車費)。該房產每月租金為 元,即(大寫) 幣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預付,乙方須在每 到期前5日內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幣種支付至如下賬號,甲方提供正式票據。有關銀行匯款的有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開戶行: 賬號: 戶名:
四、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開具 元人民幣轉帳支票,作為租賃押金(相當于一個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財務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項后,向乙方提供可作為入賬的發票。
2.在本租約履行期間,若因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未依約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或乙方人員人為因素,對該房產、及該房產所在大廈的設施、設備造成損害,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從租賃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補償,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向其發出的扣除通知書后15日內將租賃押金予以補齊。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將該房產及設施依約完整交還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后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押金(不計利息)如數歸還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則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后,將租賃押金余額退還乙方;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五、管理費及其他
1.該房產租賃期間的其他與該房產承租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大廈物業管理公約》(下稱“管理公約”)的規定以及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如數繳納。
2.該房產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關部門規定需由該房產產權人(甲方)繳納的與該房產出租相關的稅費,由甲方繳納。
六、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管理公約》及管理公約制定的一切有關管理該房產及大廈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及大廈的公共部位與公用設備,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用戶手冊》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有必要適當的采取預防措施,以防該房產遭致破壞。
3.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周內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應承擔由此而致的修繕費用及賠償費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產用途或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或 甲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同意而進入乙方所租賃的房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索賠償。
6.事前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產內的固定裝置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也不得于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對該房產的裝修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7.租賃期滿,乙方如欲續租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另行議定續約事宜并簽署新租約。
8.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并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后果。
9.租賃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10.乙方的員工親友、訪客及其受許可人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乙方自身的行為,并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出租方的權力與義務
1. 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自行申報交納與該房產和出租該房產有關的稅費,并保證該房產的通水通電。
2.因非乙方責任而致該房產的屋頂、主要結構、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氣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出現以上情形的損壞時,乙方在一周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并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在確認甲方確有過錯的情況下,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3.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一個月內,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陪同意欲承租該房產的人員進入該房產內進行察看。
4.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詳見違約責任),甲方予以糾正并要求賠償。
5.若本合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后十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并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6.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產、收回房產、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7.為使該房產處于適當維修狀態,甲方負責維修該房產的任何瑕疵,除非該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轉讓該房產(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兩周內通知乙方。在此種情況下,第三方應如本租約的原簽署方一樣,完全接受本租約。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發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約。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同意遵守本租約的規定,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約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該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2.本租約所定租期開始后,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約,則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其根據第三條第1款的規定收取的租賃押金;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3.若乙方未能依約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賃押金,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繳付。乙方逾期10日內未能繳付租金或租賃押金,乙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繳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并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4.除上述第3款規定外,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書面通知其更正后20日內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并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十、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 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若本租約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租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該租約其他條款。
2、凡有關本租約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需以書面形式為準,并采用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傳真任一方式傳遞至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傳遞至該房產所在地地址。雙方在該書面信函專送15日后即視為函件已經收到。
3.本租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約的附件。本租約的附件以及經業主授權通過的《大廈物業管理公約》和管理公司關于管理大廈和該房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租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租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見 證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