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工程裝修合同(通用3篇)
建房工程裝修合同 篇1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定和誠實信用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方式:甲方建房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修建,按實際施工建筑面積以每平方米壹佰叁拾捌元整(138元/㎡)計價。坡屋面和陽臺根據國家建筑面積計算規則按半價計算,即每平方米陸拾玖元整(69元/㎡)。
二、工程內容:工程施工內容為基礎、主體、屋面和內外裝飾。基礎為1米深條形基礎,超深部分按每立方米陸拾伍元(65元/3)元計價。一層門面層高凈空4米,二層和三層層高凈空3米。樓梯施工至頂。內墻為水泥砂漿打底,石灰膏上白,地坪為普通清光,衛生間墻磚、室內地板磚、樓梯扶手由乙方自行粘貼,外墻前面貼磚、背面和兩側清光。
三、在基礎開挖完成和每層梁、板布筋均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質量監督和驗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材料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負責施工期間的安全生產責任,從工程開工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為止,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化糞池容量為立方米,具體位置和尺寸由甲方指定。
六、付款方式:
1、基礎施工完成后支付_______元;
2、每層封頂后各支付_______元;
3、內墻粉刷過半支付_______元。
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驗收,驗收合格后10天內結算付清余款,并扣除______元保修金,保修金在竣工驗收合格起滿一年內付清。
七、保修范圍和期限:屋面防滲和裝修保修兩年,其他保修按國家相關保修條例執行。
八、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八、工程結束后,乙方負責把周邊及室內所有建筑垃圾清運干凈。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此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后實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建房工程裝修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家庭住房,依據室內裝飾裝修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的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遵義縣馬家灣
2、工程內容及做法:按設計要求施工
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的方式進行承包。
4、工程期限:工程總工期為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不含燈具潔具。
第二條:1、本合同價為包工包料施工。
2、施工使用的材料為木工板、面板。
3、水電材料為PPR管和銅心玉蝶線。
第三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簽定合同后,乙方購買部份材料(木料、地磚、管道),進場后,甲方分階段付款。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一年內工程無質量問題則合同終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建房工程裝修合同 篇3
發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
發包方:(甲方) 。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建筑工程施工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工程合同。
第一部分:工程內容
第一條:工程內容
一、工程概況
二、工程范圍
第二條: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條:工程質量等級: 合格 (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第四條: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金額大寫。
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進入結算,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部分: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駐施工現場全權代表姓名: 。
2、甲方代表易人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代表
1、乙方駐施工現場全權代表姓名: 。
2、乙方代表易人提前七天通知甲方。
第七條:甲方工作
1、提供給乙方所需施工水、電源,保證施工需要。
2、協調各專業施工配合問題。
第八條:乙方工作
向甲方代表提供進度計劃,如發生工程事故,及時向甲方代表和有關部門報告。凡屬乙方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三部門:施工方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1、在開工前,乙方根據其他專業的進度和甲方要求的總進度,擬定本工程的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
2、乙方應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條:暫停施工
1、因其他專業影響或其它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停工,甲方應在停工報告上簽字并順延工期。
2、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因不可抗拒力及甲、乙方以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可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質量與驗收
第十一條:施工中經檢驗工程質量不合格,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按甲方代表、(監理單位)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并承擔費用。
第五部分: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二條:工程價款預付及工程款支付
1、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將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大寫) 元于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支付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款支付:
每月工程進度按工程量完成 %付給乙方。
3、略 。
4、 略。
第六部分:材料設備供應
第十三條:屬本工程項目的所有設備、材料、供應均由乙方負責采購。材料及設備均保證質量,并附有合格證明,進場應雙方驗收。按要求辦齊手續,無合格證的不準進場,有合格證的材料,如有乙方提出異議時,應進行復驗。
第七部分:竣工與結算、保修
第十四條: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驗收條件,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報告。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十五條:結算
工程決算,一個月內甲方組織造價公司對竣工決算審計經雙方認可作為決算。一個月后甲方不予審計,由乙方所報的竣工決算生效,進入決算。
第十六條:保修
工程竣工后,自辦理驗收手續之日起,計算保修期,乙方保修期一年。質保金為工程價款的5%,期滿1周后付給乙方。
第八部門:其它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簽訂后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付款完畢)之后,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商定,補充合同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爭議: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
1)、請甲、乙雙方協商調解。
2)、協商不一致時,并約定向工程管理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備案。
發包人:
法人代表:
年 月日
承包人:
法人代表: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