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19篇)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協議單位: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協議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雙方合同關系說明
1、協議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關系。
2、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 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 工程的建設單位( 中鐵房地產集團廣州有限公司 )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中鐵建設集團收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 元,代替建設單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職責。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本協議特別指出,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收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費用,對應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是指:
(1)對協議單位法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入場驗收;
(2)對協議單位法人授權委托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
(3)對協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
(4)中鐵建設集團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責任時,發現協議單位在入場時不能提交的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或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無法證明有效時,書面向建設單位反映,即認為中鐵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履行完畢。
2、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協議雙方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健全各自單位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四)協議雙方的安全責任劃分約定
1、協議雙方責任區劃分約定
經協議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如下的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施工區:以與各自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各自的安全責任區域;
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各自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所必須的辦公、生活區間為責任區域。
2、協議雙方安全責任界定的其他約定
1)協議雙方應本著對參建各方負責的態度,妥善進行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傷害(既不傷害自己、又不傷害別人,又不被別人傷害)。
2)協議雙方中的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及雙方協議約定,對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潛在不利影響時,另一方有權對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并有權對由于該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損失,進行索賠。
3)協議雙方應加強各自單位分包人員的管理,重點做好如下幾點:
a.本單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嚴禁進入對方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非工作原因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自己被傷害或傷害別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b.協議雙方因施工原因需進入對方施工區域時,協議雙方應協商協調,切實做好保護工人的防護措施,避免工人收到傷害。
c.協議雙方應該各自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堅決杜絕損壞對方安全防護設施或破壞對方安全管理的行為,因本單位人員在對方施工區域內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人員所在的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承擔對對方單位造成的誤工等各類損失。
d.協議雙方應重點關注雙方工序交叉時可能會產生的對對方的不利影響,避免違章施工或違章指揮對對方產生傷害。
4)協議雙方施工人員,由于自身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或發生無法預料的意外),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單位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5)協議雙方施工人員,未違反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或現場管理規定,而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由于對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報告約定
1、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首先由事故者隸屬的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本單位法人單位按程序進行匯報。
2、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均應分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和事故者的救護工作。
3、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政府事故處理小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4、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協議雙方區分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依據,具備應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協議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協議雙方任何一家單位退出本現場則本協議自動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協議雙方項目經理部、法人單位分別存放一份。
法人單位: 法人單位: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59、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徐進 任書東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安排生產工作,對工作安排的同時布置好安全工作。
6、甲方有權對參與施工的人員班組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臨時有電、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施工現場違規使用明火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施工班組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施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施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本工程施工開工至本工程結束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協議單位: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協議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雙方合同關系說明
1.協議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關系。
2.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約定,________集團收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________元,代替建設單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職責。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本協議特別指出,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收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費用,對應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是指:(1)對協議單位法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入場驗收;(2)對協議單位法人授權委托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3)對協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4)________集團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責任時,發現協議單位在入場時不能提交的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或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無法證明有效時,書面向建設單位反映,即認為________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履行完畢。
2.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協議雙方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健全各自單位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四)協議雙方的安全責任劃分約定
1.協議雙方責任區劃分約定
經協議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如下的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施工區:以與各自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各自的安全責任區域;
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各自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所必須的辦公、生活區間為責任區域。
2.協議雙方安全責任界定的其他約定
1)協議雙方應本著對參建各方負責的態度,妥善進行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傷害(既不傷害自己、又不傷害別人,又不被別人傷害)。
2)協議雙方中的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及雙方協議約定,對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潛在不利影響時,另一方有權對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并有權對由于該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損失,進行索賠。
3)協議雙方應加強各自單位分包人員的管理,重點做好如下幾點:
a.本單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嚴禁進入對方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非工作原因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自己被傷害或傷害別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b.協議雙方因施工原因需進入對方施工區域時,協議雙方應協商協調,切實做好保護工人的防護措施,避免工人收到傷害。
c.協議雙方應該各自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堅決杜絕損壞對方安全防護設施或破壞對方安全管理的行為,因本單位人員在對方施工區域內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人員所在的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承擔對對方單位造成的誤工等各類損失。
d.協議雙方應重點關注雙方工序交叉時可能會產生的對對方的不利影響,避免違章施工或違章指揮對對方產生傷害。
4)協議雙方施工人員,由于自身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或發生無法預料的意外),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單位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5)協議雙方施工人員,未違反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或現場管理規定,而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由于對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報告約定
1.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首先由事故者隸屬的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本單位法人單位按程序進行匯報。
2.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均應分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和事故者的救護工作。
3.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政府事故處理小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4.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協議雙方區分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依據,具備應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協議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協議雙方任何一家單位退出本現場則本協議自動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協議雙方項目經理部、法人單位分別存放一份。
法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法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______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4
立協單位:
發包單位: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 (甲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單位: 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稱乙方
一、 本協議適應范圍: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檢修安裝電力工程項目均應執行本協議。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承接項目有關的、有效的資質證明材料。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項目與其資質相符合。
三、甲方將本項目發包給乙方,為確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落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施工,雙方在簽訂項目承包合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項目:
1. 發包項目名稱:1#爐煙道反應器防磨工程
2. 承包范圍: 1#爐煙道反應器防磨工程
五、項目期限:自 20__年 月 日開工,至 20__年 月 日結束。
六、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地方政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華能國際電力股份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 甲乙雙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并有明確的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乙方參與承包項目的人員超過10人(含10人)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10人以下的可設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經考核,有相應上崗資格證書,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明,并同時向甲方提供承包項目現場管理有效的組織機構與人員名單。
3. 乙方應有針對承包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甲乙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施工現場,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了解施工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施工環境、施工特點與要求、停電范圍。
5. 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要求制定項目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提交甲方審核后組織落實。對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等危險或引起人身、設備事故的施工,乙方應認真勘察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審查合格后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應同施工組織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應監督乙方實施情況。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規定組織施工。乙方應在施工現場有危險因素的區域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應當向施工人員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應身體健康,滿足施工要求。
6. 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證職工在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的同時,監督其自覺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和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7. 工程開工前,甲方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或根據項目施工實際情況由乙方向甲方預交)。乙方人員在施工時違反有關規定時,甲方應予以教育,必要時予以考核。并通報乙方,同時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考核款。
8. 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保證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 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進場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墜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證施工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名單,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不得進場作業。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掌握情況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須勸其退出施工場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進、增加施工人員必須向甲方提出申報,并經教育培訓后方可進場作業。
10. 在承包本項目期間,乙方指定 張萬里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管理。甲方指定 賈海東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情況。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有關的安全管理事務,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乙方安全負責人(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佩戴相應袖標。并根據鍋爐班檢修期間“安全及文明生產注意事項”表格(另附,開工前交乙方)每日進行布置,檢查,整改,落實。乙方項目工作負責人檢修期間參加鍋爐班早會,工作負責人匯報昨日主要工作進度、安全、文明衛生情況、需要班組協調的問題等,將鍋爐班早會與本項目安全相關的問題傳達給工作班成員、并布置落實。乙方每日開工前進行站班會,布置每日工作,對當日工作進行危險點,,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進行針對性交待。
11.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治安保衛方面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甲方應認真整改。
12. 乙方作業人員應對所在的作業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并經落實整改后方可繼續作業。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經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于作業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負全部責任。
13. 乙方在作業時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必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及工器具,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設備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說明書應書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須檢驗,并做好檢驗記錄。借入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器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中,由于設備、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當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全部責任。
14. 乙方每日開工時工作負責人要和工作組成員交代工作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乙方使用人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必須檢查驗收簽名,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帶,高空作業1.5米以上作業均應系好安全帶,并保證上方懸掛點牢固可靠、對高出作業臨空面采取掛安全網。安全帶無懸掛的地方,需架設安全繩。
15. 現場交叉作業設專職協調指揮員,外包單位安全負責人必須做到不違章指揮,杜絕野蠻作業,堅持按照工藝標準組織生產。經常在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糾正違章現象,保障本單位安全有序生產。作業期間現場安全負責人因事離開現場必須臨時指定一位負責安全監管,若長時間離開必須主動向發包班組聯系人說明情況,同時到檢修部安全員處備案。二個及以上作業點,每個作業點均應指定工作負責人、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16. 進入煙風道內作業,須采取受限空間特殊作業安全措施,辦理特殊作業措施票,履行特殊作業許可手續。作業時,孔洞外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始終堅守在孔洞邊,如需離開,必須先派人替換。
17. 行車操作必需有相應操作資質的人員擔任,起重作業時專人指揮,起吊作業現場區域設置必要的圍欄。專用吊車進入現場必需報安監部備案,起吊大件需有專門起吊方案并甲方審核后方可進行,并甲方相關人員現場全過程監護。
18. 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齊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合適的防護服、手套、防護眼鏡、耳塞等,防止作業現場粉塵、噪音等對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傷害。
19. 外包工程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在現場備置文件包備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產區域工作聯系單,動火作業需要辦理動火申請的應有動火措施票,特殊作業工作時需要有特殊作業措施票;現場安全巡查表;作業指導書(內含施工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作業指導書需由甲方相關專業人員簽字確認);特殊工種證(原件或復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監督檢查記錄表;節假日加班申請(遇節假日和夜間需要加班者)。
20. 乙方施工人員對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1.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省、市、地區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22. 乙方必須按照規定開展經常性檢查和定期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3.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動火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工地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落實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門人員值班。
24. 承發包工程必須貫徹先訂承包合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
2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項目承接企業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本企業職責和工作范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甲、乙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省、市地方政府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向各自的上級管理部門進行上報。乙方施工人員作業過程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及其它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26. 乙方不因甲方對其資質證明、安全技術措施等已審核認可,或已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實施,而免除其相應責任。
27.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8. 本協議訂立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不一致時,按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9. 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項目管理部門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華能南京電廠 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責任班組負責人:(簽字)
項目責任部門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立協日期: 立協日期: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5
1、為了切實加強本工程現場管理,有效進行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度控制,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實現計劃目標,特制定本質量安全管理合同。
2、本質量安全管理合同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現行安全技術規范、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而定。
一、管理機構
1、本工程勞務分包單位為綿羊市北郊建筑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勞務分包單位按照合同規定設置工程施工項目部,必須安排符合要求的項目總負責,項目技術、質檢、安全、特殊工種等管理人員,并在開工前報送給甲方。
2、勞務施工隊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能力,對所有進入本工程的勞務人員實行實名登記,根據該工程進度編制勞動力組織計劃,包括工種、人數、進場時間等。
3、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完成,并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班組給予相應的獎勵,對進度緩慢、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差的班組將給予處罰。
4、勞務分包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每日在現場并保證聯系電話暢通,若勞務公司主要負責人有事離場,必須向項目經理請假同意后安排好現場臨時負責人方可離開。
5、工程開工后每周一下午16:00勞務公司現場負責人必須到甲方會議室參加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參加,由總監主持召開的例會,并做好會議記錄。
二、現場安全管理
1、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范、標準、條例及現場甲方單位的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隨時配合各個單位不定期的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接受教育并整改,若不整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2、項目開工后勞務分包單位必須配合甲方安全員做好各個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學習甲方編制的安全施工設計書和各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并積極落實到每一個班組、每一個工序。
3、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勞務分包單位各個班組施工人員嚴格執行門崗管理制度,積極配合保安人員的檢查和登記,不得擅自帶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
4、施工臨水、臨電必須由專業人員按照規范要求及現場甲方要求進行安裝,若有不符合要的部位需限期整改,預期不整改的將給予200元以上罰款。施工機械設備進場后必須向甲方資料員提供機械“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準用證”。不符合要求不準使用,對不配合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的將給予200元以上罰款。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在2m以上高空作業是必須佩戴安全帶。若有違反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管理人員每次50元。
6、模板、外架等支撐系統要牢固、平穩,支撐間距要根據施工方案和現場管理人員要求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各個班組要相互配合,不得隨意拆除外架和模板支撐鋼管,若有發現將視情節輕重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7、特殊工種施工人員上崗必須持上崗證方可施工,積極配合甲方提供上崗證的原件及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無證上崗者將給予100元罰款并勒令其退場。操作震動棒、打夯機等要佩戴絕緣手套,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電閘、開關等。
8、現場機械設備等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并按規范及現場管理人員要求實施,各班組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拆除、移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若有違反視情節輕重進行罰款處理。
9、“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必須及時完善,若有發現經甲方管理人員口頭通知不予整改者將給予500元罰款。
10、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定期對現場大型機械設備進行自檢并形成檢查記錄,對現場使用的極具進行正常的維護和定期保養。塔吊使用中必須配備專職信號工協調各班組正確安全使用塔吊,以防發生塔吊碰撞或人身安全事故,定期對現場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技能安全教育培訓。
11、嚴禁高空拋灑建筑材料、垃圾等 ,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2、嚴禁在禁煙區吸煙,嚴禁在宿舍內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私自使用電爐。
13、勞務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各個班組施工人員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配齊安全裝備和設施,加強管理,從而保證安全生產。
14、由于勞務分包單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均由其承擔。
15、在施工作業中發生的輕傷事故(醫療費用4萬元以下)由乙方全部承擔,包含醫療費用的支付和善后處理的一切費用;重傷事故(4萬元以上)及死亡事故甲方承擔80%,乙方自己承擔20%。
16、對現場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三、現場質量管理
1、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國家現行規范、強制性條文、設計文件、招投標文件等要求組織施工,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體系、落實質量控制措施。
2、各分項施工質量驗收程序必須遵循:“三檢制”,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須配合甲方取樣檢查等。
3、勞務分包班組必須按設計施工圖配合設計變更、規范規程和國家統一驗收標準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或偷工減料,違者重罰并考慮將其清理出場。嚴禁隱瞞施工質量問題,不得對質量問題私自處理,發現一次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若有質量問題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檢查出書面處理方案后方可按照甲方處理方案處理。
4、為保證施工質量,若有施工難點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必須與甲方技術管理人員及時溝通。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嚴格執行“三檢制”首先勞務單位組織自檢合格后方可通知甲方單位驗收,提出問題及時整改,連續三次整改不合格的將給予500元罰款。等甲方驗收合格同意下道工序施工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每道工序必須報驗,若不報驗造成的一切返工后果由其自負。
6、混凝土構件拆模前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拆模,若發現私自拆模罰款200元以上,造成質量事故有其自負。
7、由業主、監理組織的現場安全文明大檢查時勞務單位現場負責人及各個班組長必須參加,不參加者每次罰款100元。
8、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支撐時,下層模板應具有承載上層荷載的能力或加設支撐,上下層支撐立柱應對準并鋪設墊板。
9、混凝土結構構件必須加固牢固,不得出現漲模、跑模現象,如有發生每處給予200元罰款,若有大面積漲模、跑模現象將進行5000~10000元罰款,并做返工處理。
10、砼澆筑前必須對模板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并澆水濕潤,板縫必須用膠帶封口,以免漏漿。
11、模板加工及安裝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構件截面尺寸進行配料,不得隨意加工浪費材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2、鋼筋在加工安裝的過程中必須看清圖紙,按圖集及規范要求下料,不得隨意加工浪費材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鋼筋綁扎過程中認真看清規格、型號、位置和根數,出現錯誤造成返工由其自負。
14、混凝土澆筑過程中嚴禁漏震,過震。混凝土表面保證平整,收面不得少于3遍,嚴禁在混凝土表面使用水泥漿或砂漿找平。
15、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嚴禁在運送混凝土罐車內隨意加水,如若不聽隨意加水造成混凝土構件缺陷或質量問題均由其負責,并賠償浪費材料。
16、現澆混凝土構件出現空洞、露筋、爛根、鋼筋移位等嚴重質量缺陷,根據面積大小處以200~500元罰款。
17、本年度內必須完成主體工程的施工任務,并完成一半以上砌體工程,在標準層施工中每月不少于6層,如遇下雨等自然因素影響,工期順延。
18、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施工工期內完成,造成甲方延期,甲方對乙方執行延期違約金,每延期一天,處以人民幣1000元工期違約金賠償。
19、在履行合同中,甲方發現乙方無能力確保工期,在整改指令的期限內仍不能得到改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將乙方清理出場或以本合同工程單價上浮20%的單價分割給其他承包隊伍,此項增加費用甲方將有權從乙方已完成工程款中直接扣給分割隊伍,乙方同時還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四、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現場采用封閉式管理,對進場材料、機具等進行合理分類堆放。
2、施工道路應平整、暢通。不得堆放材料、機具等。
3、及時清理現場及生活區垃圾,并按要求堆放在指定位置。
4、施工機具操作人員必須按照現場操作規程操作。
5、每道工序完畢后必須做到工完場清。
6、外腳手架搭設要橫平豎直,間距均勻,安全網要求掛設平整、無污染、無破損、搭設牢固方正、美觀。
7、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施工用水做到人走水關。
8、施工現場內嚴禁亂寫亂畫。
9、施工現場內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0、施工現場內嚴禁穿拖鞋或光背作業,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1、對發現的問題甲方管理人員對其口頭通知或書面通知后必須無條件限期整改,若不整改每次罰款200~500元。
12、施工現場內不準打架斗毆、聚眾賭博,發現一次罰款1000~5000.情節嚴重者直接交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章)
代 表: 日 期:
(章)
代 表 : 日 期: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6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意識,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明確責任,保證安全生產,使施工能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合同。
1、 位職工都應自覺遵守施工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對于違章作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違章者自負。
2、 于施工隊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3、遵守安全紀律。
4、認真執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5、服從工地的安全檢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工作。
6、為保證安全生產、有以下違紀現象工地給予處理。
(1)安全帽佩戴不規范或不戴安全帽,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對于工地打架斗毆現象,視情節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在工地偷竊集體及個人財物,扣除工資、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4)施工現場要保持工完料盡地清、道路通暢。
7、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施工隊: 職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7
總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甲方)
分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三)乙方入場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協商辦理繳納保證金____元。
1)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
2)甲方為乙方提供方電纜、配電箱、開關箱、電表箱,乙方自備所有用電設備及工具,并應符合規范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電。
3)甲方為乙方接好電表箱,每月按電表收費(每度電按____元計),并收取電損費____%,乙方要按時交納電費。若乙方不按時繳納電費,甲方有權停電。
4)乙方進場后,必須按TN-S系統布線,達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并無亂接亂掛現象,嚴格管理并服從甲方的監督否則出現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責任。
5)乙方用電必須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用電規范,遇到上級部門檢查應服從檢查需要,必要時采取臨時停電措施。
6)夜間臨時用的移動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7)乙方不得私自接電所有動火必須執行動火審批程序。
8)所有接電必須有項目部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9)電焊工必須配備齊全有效的防護用品。
10)嚴格執行我單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現以上協議內容或規范要求的行為,將對分包作業隊進行處罰,由此造成的損失將從保證金里扣除,不夠的部分由乙方以現金形式交給甲方。
12)項目部安全員有權對分包單位的違規行為進行制止,有權執行停工、罰款等措施。
13)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甲、乙雙方,如遇到同國家和____省的有關法規不同則按國家和____省有關規定執行。
1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8
用戶(信息源和信息發送方責任單位)與安徽八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業務合同,使用服務方提供的服務時保證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第1條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第2條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將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甲方需要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甲方需要開展電子郵件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
第3條 依據《非經營性互聯網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如備案信息不真實,將關閉網站并注銷備案。用戶保證所有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當用戶的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將對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第4條 用戶不得利用乙方服務發布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規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5條 客戶發布的信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6條 客戶在聯網測試、試運行期間以及業務正式開通后,應保證其所提供業務內容的安全性與穩定性,不對電信運營商的相關業務平臺造成危害。
第7條 客戶應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并接受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第8條 若違反上述規定,服務方、電信運營商或電信行業主管部門有權采取必要措施,關閉相關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發送通道,情節嚴重者終止合作業務,追究客戶的法律責任,并追索由此產生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9條 在使用安徽八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服務過程中,服從監督和管理;若我司違反本承諾書的承諾,本公司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并接受相應的處罰。
第10條 網站開通時請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將備案編號按要求鏈接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
網站主辦單位(公章): 接入服務單位:(蓋章):
網站負責人簽字: 核驗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9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 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999)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貫徹落實國家、地方、行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
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由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落實情況。
二、乙方責任
1、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所屬地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發生觸電事故時,要立即向甲方及乙方上級報告。
2、進場前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愛護施工現場的一切配電設施及線路,非專業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專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并在甲方備案。
3、乙方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在甲方指定的配電箱接用;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5、保證二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符合國家、地方,行業及甲方相關文件規定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安全用電標準。
5、乙方自備的配電箱、流動式開關箱、各種電線、燈具和電器設備必須符合規范要求,裝拆、接用由乙方現場專業電工負責,禁止使用插板和塑膠線。自備的電焊機必須裝設二次側觸電保護器后方可投入使用。由于違反規定在自管施工區域內和管轄的設備設施上發生的各類用電事故,責
任由乙方自負。
6、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一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并承擔甲方連帶損失的賠償責任。
8、乙方施工現場內禁止使用一切非生產用的各種電熱器具,如經發現當場沒收并根據規定處理。
9、乙方用電費用按實際發生數量交付甲方或執行經濟合同及其它約定。
三、爭議
當甲、乙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的結果執行。
四、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六、本協議與經濟合同等效力,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總包單位:(蓋章) 分包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0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
法律、法規,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生產安全,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施工范圍:
二、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1、乙方的資質名稱:
2、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及其它安全生產相關資料原件送交
甲方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復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甲方收取乙方 元(大寫)人民幣作為乙方的安全施工保證金,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甲方財務部交納。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監督、檢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在作業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的安全風險。
3、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資質,對不具備資質或資質與工作內容不相符的,有權拒絕為其辦理任何施工手續。
4、甲方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的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有權停止施工作業,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區域、工作內容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或有隨時危及人身安全情況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工作。
6、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驗證,并進行備案管理。
7、對乙方的違章操作行為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行為,甲方有權依據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合同。
8、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重大人身、設備安全事故,甲方有權進行單方面組織調查處理;并有權要求乙方停工并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9、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有權向乙方追索賠償: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五、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自覺遵守本協議。
2、乙方負責人是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協議工程安全生產負全責。
3、乙方應接受甲方對乙方安全生產資質的審查,按照甲方規定進行登記,辦理施工手續。
4、乙方應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健全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相應的安全獎懲辦法。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將崗位證復印件交送甲方備查。
6、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職業禁忌、患有妨礙工作病癥的人員。嚴禁使用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的人員。嚴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員。
7、乙方應根據所承包工程項目的特點編制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臨時用電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需經過甲方審核通過。
8、乙方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同時要做好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為所屬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并將保單復印件交給甲方備案。
10、乙方在施工作業中涉及危險作業時,應按照甲方制定的《高危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作業審批手續。
11、乙方應購置配備安全防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對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整改,并進行相關處罰。
12、乙方投入施工現場的全部機械設備及各類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遵守相關操作規程。
13、乙方應在作業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事后必須及時恢復。
14、乙方要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自覺接受甲方安全、環境監督和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檢查后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應無條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過程中,若甲方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6、乙方應采取措施,控制或處理施工過程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7、乙方須及時或定期清理施工現場垃圾、廢舊物品,要做到工完場清。未做到工完場清的處以20__—10000元的罰款。因此造成公司支出額外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1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乙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同時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不得隱瞞事故不報。
19、由于乙方進入甲方工作期間,因乙方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火災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節嚴重的交由政府有關部門處理。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其它要求
1、乙方必須按規定的金額交納安全施工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如發生人員重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5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如發生人員輕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1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甲方扣除保證金的行為,并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對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賠償責任。如在整個作業過程中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工作結束后,安全施工保證金(不計息)在扣除甲方日常檢查罰款后全部歸還乙方。
2、如乙方的原因被政府處罰,其罰款從乙方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
3、甲方與乙方在交叉作業時,雙方的規定或操作發生有沖突時,以甲方安全環保部制定統一交叉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為標準。
七、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承包(主)合同附件,與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協議期限也隨之變動,施工結束以后,本協議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由各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甲方已提請乙方對協議內容作全
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應乙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協議簽訂后,因國家法規出現新的變化,可適當補充完善。
4、本協議由中材亨達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1
民族中學學校安全管理協議
為更好地調動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使家長與學校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以及《中小學安全工作條例》精神要求,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法紀、安全、衛生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生家長應經常與學校和老師保持聯系,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以及不按時返家、反校的。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留宿的。
6、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管理的,在校內外打架斗毆的。
7、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8、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機動車、自行車的。
9、私自攜帶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10、私自進入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1、私自外出校園造成傷害的。
四、如子女發生意外安全事故,家長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趕到學校,配合學校、老師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不按時到校而產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2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工業氣瓶安全使用、運輸和存儲,確保人身、設備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租用氣瓶安全協議如下:
一、保證措施:
1.乙方必須提供其安全資質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相關安全資質證明等;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體,必須有準確的中文產品說明書(或安全標簽),安全標簽張貼在外包裝上或放置在易于查找的位置,該說明書(或安全標簽)包括化學品名稱、分子式、組分含量和名稱(混合物)、合格證(產品等級)、生產日期、危險標識、危險說明、禁忌物等;
3. 所提供的匯流排、供氣管路、閥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必須保證我公司的使用安全;
4.包裝:
(1)氣瓶必須在檢驗有效期范圍之內。
(2)對瓶裝介質主要危險性及次要危險特性的確定由乙方根據(GB16163-1996)及各種氣體相關標準確定,確定后應在氣瓶上粘貼氣瓶警示標簽,標簽必須符合《氣瓶警示標簽》(GB16804-1997)的規定。
(3)對充裝氣體的氣瓶(工作壓力不大于30Mpa、公稱容積不大于1000L、移動式可重復使用的氣瓶)必須其充裝氣體與氣瓶顏色相對應。氣瓶顏色、氣瓶的字樣和色環應符合《氣瓶顏色標志》(GB7144-1999)規定。
(4)對氣瓶瓶體上的鋼印標記和檢驗色標應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質技監局鍋發[20__]2250號附錄17-1)規定。
5.運輸安全
(1)乙方負責工業氣瓶的運輸安全,直至乙方運至指定位置,并協助妥善入庫;
(2)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工業氣瓶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3)乙方對工業氣瓶的運輸,必須使用專用車輛,應具有相應的運輸資質,且在手動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
(4)對于相互起劇烈化學反應的工業氣體,不允許同時運輸,必須分開運輸;
6.特種氣體的驗收入庫要按照《特種氣體運輸、存儲管理規程》《特種氣體安全檢驗標準》執行。
二、責任范圍
1.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各類工業氣瓶進行入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退還給乙方,乙方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2.甲方因工業氣瓶存在安全、質量問題或乙方提供的產品錯誤,退回給乙方的,乙方必須在7天之內取走,在此期間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在使用氣體過程中,對氣體的使用、更換、保管要安排專人負責;公司應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加強管理,保證氣體的安全使用;
4.如果因工業氣瓶及匯流排、管路系統非人為原因損壞或缺少警示標識、說明,而發生的氣體泄露、燃燒、中毒、爆炸等事故,并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損失);
5. 如果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甲方積極配合并給乙方整改創造條件;
6. 甲方因自行配套設施不全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同時,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也要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8.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甲、乙雙方供貨合同確認起,供求關系結束之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_現代教育發展中心(_______教育網)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教育網是_________省教育廳直接領導的全省公共教育計算機網絡,其目的是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網間計算機連網、信息資源共享,促進教育與社會雙向交互服務,其服務對象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機構和全社會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接入、使用單位必須簽署本項協議,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一條 總則
(一)_______教育網接入、使用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
(二)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三)在_______教育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但并不局限于某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
(四)_______教育網的單位用戶應設立網絡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_______教育網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網責成各接入、使用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于某信息進行審查。凡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七)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用戶有義務向網絡安全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八)_______教育網的有關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二條 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網的連網、使用單位和用戶必須遵守_______教育網制定的規定和制度,按時繳納有關費用。
(二)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戶不允許在網頁上刊載與己無關的廣告資訊。
(三)與_______教育網中止連網接入、使用的單位和
用戶必須把相應的ip地址、專用電子郵箱和互聯網址退還。
(四)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_______教育網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允許發展授權范圍以外的任何用戶。
(五)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必須設立管理人員對網絡進行嚴格管理;必須設立網絡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網絡運行的有關記錄。網絡安全員要指導系統管理員和用戶對于某負責的網絡系統、計算機系統和上網資源進行管理。
第三條 信息管理
(一)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必須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的檢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戶必須對于某的上網信息負責。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三)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戶有義務向_______教育網和有關部門報告網絡上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四)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戶必須遵守知識產權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五)_______教育網有權對所有上網資訊決定是否刊載和登錄,有權決定是否延長和終止網上所刊資訊。
第四條 懲罰條例
_______教育網對違反本條例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戶進行警告、停止網絡連接、使用,直至訴諸法律。本單位作為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同意遵守上述條款,如違反本協議,愿意接受處罰并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日期:_______________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4
立協單位:
發包單位: (甲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單位: (乙方) 以下稱乙方
一、 本協議適應范圍: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檢修安裝電力工程項目均應執行本協議。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承接項目有關的、有效的資質證明材料。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項目與其資質相符合。
三、甲方將本項目發包給乙方,為確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落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施工,雙方在簽訂項目承包合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項目:
1. 發包項目名稱:
2. 承包范圍:
五、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結束。
六、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地方政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華能國際電力股份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 甲乙雙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并有明確的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乙方參與承包項目的人員超過10人(含10人)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10人以下的可設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經考核,有相應上崗資格證書,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明,并同時向甲方提供承包項目現場管理有效的組織機構與人員名單。
3. 乙方應有針對承包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甲乙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施工現場,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了解施工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施工環境、施工特點與要求、停電范圍。
5. 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要求制定項目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提交甲方審核后組織落實。對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等危險或引起人身、設備事故的施工,乙方應認真勘察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審查合格后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應同施工組織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應監督乙方實施情況。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規定組織施工。乙方應在施工現場有危險因素的區域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應當向施工人員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應身體健康,滿足施工要求。
6. 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證職工在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的同時,監督其自覺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和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7. 工程開工前,甲方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或根據項目施工實際情況由乙方向甲方預交)。乙方人員在施工時違反有關規定時,甲方應予以教育,必要時予以考核。并通報乙方,同時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考核款。
8. 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保證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 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進場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墜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證施工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名單,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不得進場作業。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掌握情況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須勸其退出施工場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進、增加施工人員必須向甲方提出申報,并經教育培訓后方可進場作業。
10. 在承包本項目期間,乙方指定 張萬里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管理。甲方指定 賈海東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情況。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有關的安全管理事務,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乙方安全負責人(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佩戴相應袖標。并根據鍋爐班檢修期間“安全及文明生產注意事項”表格(另附,開工前交乙方)每日進行布置,檢查,整改,落實。乙方項目工作負責人檢修期間參加鍋爐班早會,工作負責人匯報昨日主要工作進度、安全、文明衛生情況、需要班組協調的問題等,將鍋爐班早會與本項目安全相關的問題傳達給工作班成員、并布置落實。乙方每日開工前進行站班會,布置每日工作,對當日工作進行危險點,,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進行針對性交待。
11.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治安保衛方面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甲方應認真整改。
12. 乙方作業人員應對所在的作業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并經落實整改后方可繼續作業。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經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于作業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負全部責任。
13. 乙方在作業時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必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及工器具,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設備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說明書應書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須檢驗,并做好檢驗記錄。借入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器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中,由于設備、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當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全部責任。
14. 乙方每日開工時工作負責人要和工作組成員交代工作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乙方使用人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必須檢查驗收簽名,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帶,高空作業1.5米以上作業均應系好安全帶,并保證上方懸掛點牢固可靠、對高出作業臨空面采取掛安全網。安全帶無懸掛的地方,需架設安全繩。
15. 現場交叉作業設專職協調指揮員,外包單位安全負責人必須做到不違章指揮,杜絕野蠻作業,堅持按照工藝標準組織生產。經常在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糾正違章現象,保障本單位安全有序生產。作業期間現場安全負責人因事離開現場必須臨時指定一位負責安全監管,若長時間離開必須主動向發包班組聯系人說明情況,同時到檢修部安全員處備案。二個及以上作業點,每個作業點均應指定工作負責人、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16. 進入煙風道內作業,須采取受限空間特殊作業安全措施,辦理特殊作業措施票,履行特殊作業許可手續。作業時,孔洞外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始終堅守在孔洞邊,如需離開,必須先派人替換。
17. 行車操作必需有相應操作資質的人員擔任,起重作業時專人指揮,起吊作業現場區域設置必要的圍欄。專用吊車進入現場必需報安監部備案,起吊大件需有專門起吊方案并甲方審核后方可進行,并甲方相關人員現場全過程監護。
18. 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齊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合適的防護服、手套、防護眼鏡、耳塞等,防止作業現場粉塵、噪音等對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傷害。
19. 外包工程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在現場備置文件包備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產區域工作聯系單,動火作業需要辦理動火申請的應有動火措施票,特殊作業工作時需要有特殊作業措施票;現場安全巡查表;作業指導書(內含施工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作業指導書需由甲方相關專業人員簽字確認);特殊工種證(原件或復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監督檢查記錄表;節假日加班申請(遇節假日和夜間需要加班者)。
20. 乙方施工人員對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1.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省、市、地區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22. 乙方必須按照規定開展經常性檢查和定期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3.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動火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工地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落實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門人員值班。
24. 承發包工程必須貫徹先訂承包合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
2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項目承接企業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本企業職責和工作范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甲、乙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省、市地方政府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向各自的上級管理部門進行上報。乙方施工人員作業過程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及其它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26. 乙方不因甲方對其資質證明、安全技術措施等已審核認可,或已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實施,而免除其相應責任。
27.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8. 本協議訂立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不一致時,按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9. 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項目管理部門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項目責任班組負責人:(簽字)
項目責任部門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立協日期: 立協日期: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房屋安全管理,確保房屋在使用期間使用及經營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年月日簽訂的《商租租賃合同》,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進入出租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及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經改造后,在出租房屋內的電器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要求并向甲方提出書面備案。
3、乙方作為倉庫使用的房屋,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4、乙方在不影響該房屋主體安全結構并符合設計及建筑規范的前提下,可對房屋結構進行改造。對裝修拆改情況應向甲方留書面備案。
5、乙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結構改變或裝修時,需具備施工資格的持證裝修人員施工,方可進行,相關裝修改造需要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還需取得相關部門(包括消防等部門)的審核批準, 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6、合作期間,乙方對房產進行裝修、改造等施工行為的,應當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警示,若在此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害的,或者對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解決,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乙方在該房產內進行經營的,在開業前應取得相關合法合規的經營手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得從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不得從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業。如乙方違反本條款,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8、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宜,或存放可能引起爆炸、火災、腐蝕、污染等一切危害的物品,如乙方違反本條款,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9、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周內通知甲方,并應負責修繕房產并賠償相應一切損失,承擔一切責任。
10、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轉租。
11、乙方不得于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
12、乙方如需懸掛廣告牌必須按照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員會相關規定執行,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相關費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在室外懸掛、擱置、張貼任何物品,應保障該物品的安全性,若因該物品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4、因乙方對該房產(包括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損害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并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后果及承擔一切責任。
15、合作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損害與甲方無關。
16、本協議是《商租租賃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商租租賃合同》如有不符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17、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協議自甲方、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簽約地點: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 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甲方項目現場安全負責人,聯系方式: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現場安全負責人,其聯系方式: 。上述甲乙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全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2、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3、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4、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5、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2、 在乙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要求后,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3、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用電。
4、 如乙方提出相關要求,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并依照執行。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5、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6、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機械材料告知、報驗、驗收、取得使用登記牌等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
7、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8、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9、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0、 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1、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2、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
1、 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15、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1、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 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或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7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工業氣瓶安全使用、運輸和存儲,確保人身、設備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租用氣瓶安全協議如下:
一、保證措施:
1.乙方必須提供其安全資質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相關安全資質證明等;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體,必須有準確的中文產品說明書(或安全標簽),安全標簽張貼在外包裝上或放置在易于查找的位置,該說明書(或安全標簽)包括化學品名稱、分子式、組分含量和名稱(混合物)、合格證(產品等級)、生產日期、危險標識、危險說明、禁忌物等;
3. 所提供的匯流排、供氣管路、閥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必須保證我公司的使用安全;
4.包裝:
(1)氣瓶必須在檢驗有效期范圍之內。
(2)對瓶裝介質主要危險性及次要危險特性的確定由乙方根據——及各種氣體相關標準確定,確定后應在氣瓶上粘貼氣瓶警示標簽,標簽必須符合《氣瓶警示標簽》——的規定。
(3)對充裝氣體的氣瓶(工作壓力不大于30Mpa、公稱容積不大于1000L、移動式可重復使用的氣瓶)必須其充裝氣體與氣瓶顏色相對應。氣瓶顏色、氣瓶的字樣和色環應符合《氣瓶顏色標志》——規定。
(4)對氣瓶瓶體上的鋼印標記和檢驗色標應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
5.運輸安全
(1)乙方負責工業氣瓶的運輸安全,直至乙方運至指定位置,并協助妥善入庫;
(2)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工業氣瓶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3)乙方對工業氣瓶的運輸,必須使用專用車輛,應具有相應的運輸資質,且在手動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
(4)對于相互起劇烈化學反應的工業氣體,不允許同時運輸,必須分開運輸;
6.特種氣體的驗收入庫要按照《特種氣體運輸、存儲管理規程》《特種氣體安全檢驗標準》執行。
二、責任范圍
1.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各類工業氣瓶進行入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退還給乙方,乙方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2.甲方因工業氣瓶存在安全、質量問題或乙方提供的產品錯誤,退回給乙方的,乙方必須在7天之內取走,在此期間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在使用氣體過程中,對氣體的使用、更換、保管要安排專人負責;公司應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加強管理,保證氣體的安全使用;
4.如果因工業氣瓶及匯流排、管路系統非人為原因損壞或缺少警示標識、說明,而發生的氣體泄露、燃燒、中毒、爆炸等事故,并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損失);
5. 如果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甲方積極配合并給乙方整改創造條件;
6. 甲方因自行配套設施不全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同時,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也要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8.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甲、乙雙方供貨合同確認起,供求關系結束之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 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說明
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系,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盡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范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范圍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布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具體范圍見附表1。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并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范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19.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范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采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臟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其他事宜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間接合同關系單位間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9
總承包中國______建設總公司六公司
分承包方安徽______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出 租 方北京______旺機械租賃有限公司
安 裝 方 北京______機械施工有限公司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北京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
施工升降機型號
臺數
統一編號
項目名稱
施工地點
進出場時間 年 月 日
一、 總承包方責任
1、根據施組設計與主體結構進度按時組織施工升降機進場,型號與性能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2、雙方協議確定后組織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后方可讓升降機進場。
3、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機基礎圖紙及技術要求組織基礎施工、出租方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
4、做好升降機進場前的場區道路暢通及電力電源設備供應與配置。
5、支搭升降機作業范圍內地面設施安全防護和樓層的臨邊安全防護設施。
6、對整個機組操作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及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并留有記錄。
7、機械安裝完畢后,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8、對升降機安裝質量監督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采取強制處理措施。
9、為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證機組人員的正常生活。
10、對租用設備自驗合格30日內,于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掛在設備明顯處。
11、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二、出租方責任
1、嚴格執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具市建委注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并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根據總包方提供的地質情況和主體結構型式確定安裝位置,簽訂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確定進場安裝與驗收日期。
3、組織設計拆裝方案,提供升降機基礎施工圖紙并技術指導項目部基礎施工與驗收,合格后方可設備安裝,如委托拆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并簽定拆裝合同,同一臺設備拆裝接高附墻必須是同一拆裝企業來完成,保證按期交付使用,拆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4、機械安裝完畢后,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5、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并持證上崗,機械使用前必須根據機械性能、操作規程及防護等進行書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維修記錄,并填寫履歷書。在運行中不得違章作業,在每層啟動前觀看樓層安全門是否關閉,未關閉時嚴禁啟動。
6、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整機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并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檢查與保養,保證機械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7、配備、遵守操作規程并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的管理,作業中控制乘人違章行為,做到優質服務,不得刁難工地,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8、設備故障必須及時組織檢修與故障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并交總包方注冊與存檔。
10、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保持整機清潔,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裝方責任
1、承擔起重設備拆裝必須是有相應的拆裝資質企業并提供資質證件、拆裝人員證件與出租方簽定拆裝合同與拆裝管理協議書,并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2、根據現場確定安裝位置并根據總包方提供基礎地質情況,編制安、拆方案,進行基礎制作質量鑒定驗收工作,質量合格方可安裝。
3、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的管理規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備足夠的起重能力設備,劃定拆裝作業區域并設監護人員現場監督全過程,確保安裝過程安全。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戴好防護用品。
4、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必須對整機質量及安全裝置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向施工企業進行書面的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簽字并填寫《北京市起重機械安裝同一檢查表》。
5、安裝自檢驗收完畢后必須經總包方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以確保機械質量與使用安全。
6、設備安裝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特殊情況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責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對所乘坐、使用升降機的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2、嚴禁在惡劣天氣以及6級以上大風時使用升降機,乘員和載物應均勻分布與吊籠內,防止偏載、嚴禁超載,乘員不得在籠內打鬧、喧嘩。
3、乘員在乘坐吊籠,在吊籠運行時不得搬、動機械任何部件,乘員離開吊籠進入樓層時必須關閉好聯鎖門與樓層安全門,乘人在等候吊籠時嚴禁打開樓層安全門或探頭。
4、施工升降機司機不在時施工人員嚴禁隨意開動施工升降機。
五、四方其他增項
在機械出現故障時維修人員能及時到達施工現場進行維修, 不能出現機械帶病作業 。
六、事故處理
因機械在拆裝、使用過程中發生機械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后,根據京安監政法[ ] 號文件,《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進行處理。
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總包方負責人(簽字) 出租方負責人(簽字)
安裝方負責人(簽字) 分包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