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人員勞動合同(精選3篇)
監理人員勞動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________________
1.自合同約定之日起,乙方負責甲方郭店供電所宿辦樓建設工程質量監理。
2.熟悉工程條件、技術規范和設計圖紙,控制施工進度、保證質量要求。
3、嚴格執行現場監督旁站規定,按規范檢查和簽認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對不符合規定的部分要及時提出,要求承包人糾正,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監督承包人的各項試驗工作,包括取樣、試件制備、各種標準試驗和檢驗試驗。對任何有懷疑的試驗結果,應進行證實試驗,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項試驗記錄、報告并分類歸檔。
5、按期現場核實和檢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計算表。
6、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
7、必須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
8、合同期間,對自己人身、財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監理人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全稱) ______X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省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家庭現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個月;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監理工程師崗位工作,工作地點。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甲方可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生產、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必要的勞保用品及制定相關的措施并組織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提供安全的生產工具、工作場所和基本生活設施,執行國家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甲方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計件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等級工資工資制度,月工資為元,并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并參照工資指導線執行。試用期期間的工資不低于《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30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內容、支付標準、支付項目、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內容和工資的扣除項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標準、加班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
納社會保險費,應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代扣代繳,保障乙方享受國家及省(市)的相關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雙方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可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經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經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甲方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屆滿前30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將是否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告知乙方,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第九條 經濟補償金 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 ,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 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可另附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制定的合法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后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檔案存一份。
第十五條 本勞動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直接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簽章) 年 月 日
監理人員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高層管理合同書)
甲方(公司全稱):
乙方(證件姓名):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 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 方: 性 別: 文化程度:出生日期: 年 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身份證住址:郵政編碼:現住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緊急情況聯系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個月,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
其中試用期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錄用條件為:
工作內容與地點
第二條 按照本合同載明的條件,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職位)工作,以及簽署本合同的雙方不時協商確定的其它崗位(職位)。
第三條 乙方的崗位職責和考核標準,按照甲方關于該崗位的崗位職責描述及相應的考核制度執行,該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組成。
第四條 乙方從事甲方的工作崗位為高級管理者或重要技術崗位,除根據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責外,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乙方在任職期間所采取或實施的一切重大經營策略、方針等,均須事先取得董事會及總裁/CEO的批準。
(二)乙方在任職期間,發生的一切有關或可能影響甲方或其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均須在發生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報告董事會及總裁/CEO。
(三)乙方在任職期間,任何以甲方名義進行借款,或以甲方資產對外提供抵押(質押)擔保或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保證擔保,均須事先取得董事會的批準。
(四)在本合同生效期間,除了處理向董事會及總裁/CEO書面報告并獲董事會及總裁/CEO批準的事項外,乙方須將其全部工作時間、專注及技巧投入職責及職位,忠誠及盡職履行職責,行使董事會及總裁/CEO不時向其授予或賦予的與其所任職位相符的權力,遵從董事會及總裁/CEO的合理合法指示,并盡其所能盡力促進和維護甲方的利益。
(五)如董事會及總裁/CEO合理要求乙方提供其經營業務的有關資料,而該等資料是或應該是受甲方所合理知道的,乙方須盡快提供該等資料(包括按照董事會及總裁/CEO要求,以書面方式提供),并須依照董事會及總裁/CEO的要求提供有關解釋。
(六)乙方須依照董事會及總裁/CEO的指示或指令在中國任何地方或其它國家或地區執行職責。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在一個工作周期內(周/月/季/年),乙方經過考核達不到崗位職責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職工作任務的,視為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但乙方作為甲方的高層管理人員、重要技術崗位,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須依照甲方董事會及總裁/CEO的指令,在甲方及其附屬公司、合營公司、代表辦事處、分支機構以及甲方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不時設立的其它機構和設施,履行經營和監督日常運作的管理工作。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的勞動工時制為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休息日為星期日,但因甲方生產經營所需,臨時利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應當安排乙方調休。
第八條 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府有關規定及公司規章執行。
勞動報酬及福利
第九條 甲方的工資制度,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經營效益,在有條件的時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乙方勞動報酬為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組成:
(一)基本年薪: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年薪為 元人民幣,按月核發,甲方于每月 日發放給乙方月基本工資。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節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二)績效年薪:在年度結束后第一季度內,根據甲方制定的、完成上一年度的績效考核結合公司當年實際經營狀況核定績效年薪,在次年第二個季度內一次性核發績效年薪。任現職不滿一年者績效年薪按實際任職時間進行核定。
(三)試用期的.薪資按照基本年薪核算按月發放給乙方,不適用績效年薪。
(四)年薪制人員的績效年薪,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嚴重違反公司政策、規章制度者;辭職或辭退者;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公司業績帶來不利影響者;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計劃完成工作任務者。
(五)乙方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若因經營需要,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點的,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請加班的,須經甲方批準后才能進行加班,未經甲方批準的,不視作加班,加班加點時間控制和工資結算按國家法律規定及甲方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聘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廣州市有關規定及甲方的人事管理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若因乙方未按時交齊辦理社保的資料而造成延遲繳納社會保險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廣州市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廣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保護與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七條 乙方有義務認真閱讀并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所有生產經營信息,應當誠實及善意地以甲方的整體利益為前提行事,乙方應避免個人利益與甲方利益之間發生沖突。乙方違反下列規定的,視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甲方可以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一)乙方不得成為與甲方有或可能有業務往來的企業(如客戶)的主要股東或擁有相應利益者;不得擔任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企業的董事、合伙人。
(二)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任何競爭對手,或擔任競爭對手的承包商、顧問(無論是專職或兼職,無論是否獲取報酬),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成為甲方競爭對手。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顧客或擔任其業務承包商、顧問或以其他方式與其業務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牽連。
(四)未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提供或銷售與甲方類似產品或服務。不得銷售競爭對手的產品及服務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銷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
(五)乙方及其親友與甲方業務往來時,應事先告知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親友進行往來業務。乙方應回避參與決定公司是否與其親友進行業務往來。
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同時與甲方簽訂關于保密額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