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師聘用合同書(精選3篇)
建設工程師聘用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現聘用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元。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本地區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主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
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00%賠償,并退還任職最后三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后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
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師聘用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由股東會決議,甲方聘用乙方為廣東盛林新都置業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就聘用有關事宜,特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聘用期限
自 20xx 年 8 月 1 日至本聘用協議解除為止,無聘用期限(不少于5年)。
二、聘用薪酬及支付
聘用薪酬為稅后162萬元人民幣/年。
1、按月甲方每月支付稅后1萬元人民幣/月 作為乙方生活費(工資);
2、年終甲方支付稅后50萬元人民幣/年 作為乙方薪金(工資);
3、五年期滿甲方支付稅后500萬元人民幣/五年 作為乙方薪金(工資),如因由甲方原因工作不能繼續將預按薪酬為稅后162萬元人民幣/年支付給乙方;
4、合同期滿雙方另行協定。
三、雙方責任
甲、乙雙方除了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履行各自的權利、責任及義務外,對雙方具體的責任與義務約定如下:
(一)甲方
1、負責給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及食宿場所;
2、按約定的薪酬標準,按月支付給乙方;
3、賦予乙方工作中應該具有的權限,有利于乙方開展工作;
4、對相關工程的某些想法、做法等及時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對相關工作作出相應的調整;
5、法定節假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執行。
(二)乙方
1、保證按甲方要求,為甲方涉及的建筑工程提供及時、必要、有效的技術服務;
2、負責甲方涉及的建筑工程質量和技術工作的總體控制,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要求。聘用期間,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擔保;
3、負責審核項目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審批項目專項技術方案,組織施工圖自審、參與會審和重點工程、重點施工部位、關鍵工序及季節性施工方案的技術交底,并監督、檢查工程項目施工技術規范的執行情況;
4、負責組織施工過程中設計變更洽商的審簽工作,組織竣工圖、竣工技術資料的審核、移交、上報存檔工作;
5、負責解決施工和驗收交接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和重大質量事故鑒定和處理;
6、負責工程施工、材料、設備采購合同中,關于技術部分的審核、鑒定;
7、在降低工程造價、提高工效、縮短工期、保障安全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
8、工作時間除按照甲方單位正常的作息時間,可根據工程需要靈活安排,但不能影響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工作。
四、協議解除
盡管本協議中有相關的規定,但公司可以出于以下任何理由終止與高級管理人員的雇傭關系:
1)重罪的定罪,任何道德敗壞的行為,或者導致監禁的犯罪行為;
2)任何偷竊公司記錄的行為;
3)泄露公司機密或者專有信息;
4)高級管理人員的任何有損公司聲譽或者業務的行為;
5)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并且在接到要求改正的書面通知 7 天后仍沒有改正;
6)長期未經允許的缺勤;
7)非法占據公司業務機會;
8)在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方面瀆職,包括但不限于侵吞公司資金或財產;
9)在公司場所或公司所屬場所內從事任何違反法律或公司規章的活動。當因為某種原因終止管理人員與公司的雇傭關系時:
a、公司支付終止之日的全部薪酬;
b、公司支付應付但未付預留金;
c、公司將不再對管理人員負有任何進一步的責任;
d、乙方提出解除協議的需提前三十日提交書面通知。
五、協議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權對于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的甲方資產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由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雙方辦理移交手續。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2. 甲方未履行本協議按時支付乙方薪酬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向有關司法部門提起訴訟,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留存。
甲方(簽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乙方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建設工程師聘用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3 年,從20xx年9月5日至20xx年9月4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乙方工民建工程師證章由乙方保管,甲方取得注冊證章后在一周內必須返還給乙方。甲方擅自使用乙方印章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在企業年檢或檢查工作有需要時,乙方有義務及時提供證書以備檢查。
甲乙雙方須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內容執行。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甲方在使用乙方工民建工程師證書期間,有維護其繼續有效的義務。
與乙方注冊證書相關的每年的業務培訓由甲方負責,甲方有義務將培訓信息告知并盡量派人代替乙方參加學習,如需本人參加,學習期間的差旅費、食宿費、均由甲方報銷。本合同期間的乙方注冊證書維護所需費用(包括注冊費、印章費、年檢費、繼續教育學習費由甲方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