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裝飾工程吊籃租賃合同(通用3篇)
建設裝飾工程吊籃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房:(以下簡稱乙方)
吊籃設備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乙方租賃吊籃設備的規格和數量:
甲方根據預交的方案向乙方租賃ZLP630備規格和數量以實際驗收使用臺數為準。
二、租賃期限、使用地點及租金費用
(1)預計吊籃使用期限60天,不足2個月按2個月計算,超出2個月按每天每臺40元計算,實際吊籃租期自吊籃驗收合格之日起算(以雙方簽字的《吊籃使用單》為準)至吊籃設備使用完畢甲方報停之日止(以雙方簽字的吊籃報停單位準),連續計算,含起止日期。
(2)所租吊籃的使用地點為:車配龍汽車百貨國際廣場8#地塊H樓。
(3)吊籃租金及相關費用: ①押金:人民幣叁萬元,小酒:30000.00元;
②進出場費(含安拆費、維護費用):/臺,小酒
③日租金:人民幣40元/臺/天(不含稅價格),平移籃費 190.00 元/臺。 ④入駐現場維修人員工資每月3000.00由甲方支付。
(4)租金計算按約定租期連續計租,中途不報停。若工程存在跨年施工,春節扣除15天,其它時間連續計租,但不排除雙方的其它責任。
三、吊籃設備的管理:
(1)吊籃在租借期間管理由乙方負責,使用天數需甲方現場簽章確認,并嚴格遵照吊籃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交底書正確使用,并負責協調吊籃從進場至退場整個過程的工作。
(2)乙方負責正常情況下吊籃的維修和保養,現場派專人維護,進駐現場,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應確保吊籃在歸還乙方時完好無損,數量無誤,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吊籃損壞丟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費用,因正常使用磨損除外。
(4)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移機,單臺移機時間不超過6小時,多臺同時移機時間順延。
(5)吊籃設備發生故障無法使用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4小時(電路故障2小時,電機故障8小時)每超過一天,應減免乙方該故障吊籃相應天數的租金。
四、施工現場的準備:
甲方應在吊籃進場前清理現場,完成相應的準備工作,確保吊籃的順利安裝,如因施工現場不具備安裝條件而導致吊籃交付延誤的,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吊籃的運輸和現場搬運:
(1)吊籃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現場垂直運輸。
(2)甲方負責及時提供吊籃進場時的堆放場所、垂直運輸設施,甲方負責及時在每個聯體樓提供一個足夠容量的二級配電箱,現場電費由甲方負責。
六、吊籃的安裝、拆卸和驗收:
(1)乙方負責吊籃進出場時的安裝和拆卸。
(2)吊籃安裝并經檢測合格后,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請求后一個工作日內組織人員驗收,若甲方沒有組織人員驗收,則乙方將在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計算租金。
七、吊籃的操作:
(1)乙方在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負責對甲方所有操作人員進行高處作業吊籃操作使用培訓,甲方必須監督所有操作人員參加,培訓完成后,甲方需在乙方提供的培訓交底錄上簽字確認。如未經過培訓而擅自操作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擔。
(2)吊籃使用期間,如發現有違章操作使用情況下的,乙方人員有權要求設備停止使用,在改正簽字后方可再次使用,其間正常計租。
八、賠償:
(1)如因甲方人員違章操作,使用不當,管理不善或人為造成吊籃設備殘損或發生事故的,其責任和賠償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設備原因造成殘損或發生事故,其責任和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設備損壞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嚴禁事故:
(1)吊籃設備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吊籃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或者作為財產抵押,也不得擅自遷移至其他工程地點使用。
(2)甲方不得擅自在吊籃上增加或者變更任何部件,否則由此遭受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十、風險責任:
(1)如因乙方設備自身原因引發事故造成甲方人員或第三者損傷的,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2)如因甲方原因引發事故造成乙方設備、人員或者第三者損傷的,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3)乙方編制吊籃安全施工方案、負責報建備案、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一、付款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支票( )、銀行轉賬( )、現金(√)支付吊籃設備租金及相關費用。
(2)預付押金叁萬元,合同簽訂一周內向乙方支付,押金在最后一月租金內扣除。
(3)每月15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上月80%吊籃租金,吊籃設備工程結束3日內付清全部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付清吊籃設備應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時,乙方有權采取包括設備停用、設備不退場等措施,付清款項后方可繼續使用,設備退場,其間正常計租,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超期付款須按日加收本工程應付款額百分之一的滯納金。
(2)未經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都應向對方賠付本合同總租金額15%違約金。
十三、補充條款:
1、甲方與四川龍升建筑機械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僅供乙方向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使用。
十四、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著互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在船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由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失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現場施工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20xx年7月14日
建設裝飾工程吊籃租賃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聯系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監理內容:
3、工程監理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種合作方式。
A、全程式監理
B、階段式監理
4、合同價款(人民幣)元(金額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1、如果采取全程式監理,甲方負責協同乙方對該項工程現場,進行實際勘探工作。
2、甲方需對乙方提供書面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變更
合同執行中如有事項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監理費用。
第四條、執行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項標準執行。
A、《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B、其他規定:
第五條、監理款項支付方式
A、雙方約定合同生效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總監理費%,即元;工程中期驗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監理費%,即 元。
B、支付方式:
第六條、質量報告
如果甲方選擇全程式監理方式,乙方待工程施工驗收前一天要向甲方提供文字性的各項驗收報告單。
第七條、違約責任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A、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第十條、其他約定條款
甲方簽字確認:乙方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裝飾工程吊籃租賃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系方式: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條列》及《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共同合作、互利、互惠原則,特制定本合同,雙方嚴格執行。
1、以甲方與乙方所簽定的《項目經理入職合同》為準則,甲、乙雙方應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2、甲方現將小區棟單元樓號,室內裝修工程發包給乙方,乙方應按照與甲方簽定的《項目經理入職合同》所規定的標準去執行。
3、本工程的發包金額為:元,大寫: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方式按照甲方與乙方所簽定的《項目經理入職合同》中第六款中第1條所規定的方式借支。
4、本工程乙方施工工人的安全由乙方完全負責;以雙方簽定的《項目經理入職合同》中的為準。
5、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輔料,輔料由公司指定的材料品牌統一配送;所包材料應是甲方預算單上所注明的材料。
6、本工程工期為天,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7、本工程預留工程保修金為乙方承接本工程金額的%,在客戶辦理保修單之日起,保修期滿兩年后,甲方將剩余的保修金退還乙方。
8、乙方必須執行甲方在《項目經理入職合同》中所規定的一切規范。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