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房出租合同(通用3篇)
簡易房出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 協議內容
甲方在——鎮敬老院東有果園6畝,簡易房兩間,現租給乙方。
二、約定事項
1、協議期限為6年。
2、甲方允許乙方在果園內搭建簡易雞棚養雞,前提是愛護果樹,毀壞果樹一定要補栽。
3、在承包期內若國家征用土地或果園被集體收回。果樹及甲方現有的兩間房屋的賠償歸甲方所有,果園內種的莊稼蔬菜以及乙方所有建房屋,雞棚的賠償款歸乙方所有。
4、集體如不給予賠償,則乙方所建房層,雞棚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所建房層,雞棚的磚及瓦都歸乙方所有,甲方不能干擾。
5、土地若在協議期內第五、六個月被國家征用或被集體回收,甲方應退還乙方該有的租金。
6、租金每年叁仟元,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增加租金,乙方不得減少租金,一次性付叁年,一共玖仟元。
7、乙方應及時交納水電費,并服從甲方政府的管理,遵紀守法,愛護果樹,若果園內的果樹原來就有死的,乙方不負責管理,其他完好的果樹應好好管理和愛護。
三、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若擅自撕毀協議,收回果園,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且還得退還乙方所有的租金。
2、在協議期內若乙方自身原因需終止協議,則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賠任何損失及租金。
3、若分秒年個 不服從甲方及政府管理,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4、乙方不得將所租賃土地擅自租賃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月 日至年月日有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審核無誤后,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 方: 證明人:
乙 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簡易房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倉房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倉房基本情況:甲方倉房位于
二、 倉房租賃用途:該倉房用途為 ,乙方不得任意改變倉房用途。
三、租賃期限為一年:租賃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四、 租金:甲乙雙方議定租金為每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五、 付租金方式
1、付租金方式按一季度支付一次天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20xx年7月25日―20xx年10月25日)計 元。
2、第二期租金(20xx年10月26日―20xx年1月25日),應于20xx年10月1日―5日之五天之內繳清;
3、第三期租金(20xx年01月25日―20xx年4月24日),應于20xx年1月1日―5日之五天之內繳清;。
4、第四期租金(20xx年04月25日―20xx年07月25日),應于20xx年4月1日―5日之五天之內繳清;
六、 維修養護責任:合同生效之日起正常的倉房檢修、裝修費用乙方負責;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倉房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修復。
七、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
八、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在倉房租賃期間內,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房屋相關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滿: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倉房在能正常使用狀態下退還甲方,否則負責恢復。
十、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簽約: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倉庫,并不退還租金。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不得利用該倉房進行違法經營活動,否則甲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2、擅自拆改承租倉房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故意損壞或不愛惜承租倉房的;
3、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使用的;
5、租賃期間內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貨物儲藏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按規定執行并承擔全部責任,否則,因安全的問題甲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都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十一、 提前終止合同: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出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租金按實際所有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 本合同至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四、 合同份數:本合同共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負責人簽章:負責人簽章:
電話:電話:
合同簽約時間:20xx年xx月xx日
簡易房出租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
第二條 房屋年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____年____月,出租人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遷,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