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代理銷售合同書(精選3篇)
建筑材料代理銷售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業務需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權責與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及合法經營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甲方采用乙方產品有權享受乙方的特惠價格和相關優惠或獎勵。
甲方應提前一個星期以傳真或電話信息的形式先乙方提供所需產品的名稱、種類、規格、型號、顏色、數量等。
及時提供配送地點之詳細地址、配送時間、電話號碼、簽收人員名單。
甲方應按乙方產品的施工工藝進行施工,并按照乙方提供的產品配套進行使用,未按要求進行施工而導致產生的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應在乙方供貨完成后單月結清所欠乙方的所有貨款,逾期未結清貨款,甲方需按所欠貨款總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條、乙方的權責與義務
1。乙方為甲方供應的產品為:品牌:產地:代理商:廣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及合法經營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均為正品,若有假冒偽劣產品假一賠十,并承擔相應損失。
方向甲方提供產品的相關證明文件:質檢報告、合格證書、環保認證書及其他有關資質文件資料。乙方保證上述文件的真實可靠;
乙方產品結構調整,或銷售模式調整時,應提前向甲方書面通知報告有關情況,如乙方價格發生,乙方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作出補充協議,調整價格的執行以正式書面文本之日期時間為準;
乙方應與接到甲方訂購單后一星期內將甲方訂購的產品送至雙方約定的供貨地點,如因乙方原因照成時間延誤,乙方每超過24小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該批貨物貨款1%的違約金;如因招到不可抗力原因,供貨時間應予以順延,具體順延時間由甲乙雙方協議商定;
如甲方在施工中遇到重大技術難題,乙方應及時給予協助和指導。
第三條、供貨和結算方式
常規產品由乙方直接供貨,非常規產品需要提前預定,并由甲方支付30%的預定款。
結算方式:乙方送貨后由甲方簽收的送貨單作為甲乙雙方的結算依據,結算時間以每個月為結算周期,月底30號對單,次月6日前結清上月貨款。總計:元人民幣大寫:元
第四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甲方如對乙方的貨物有質量異議,甲方需在收到乙方貨物一個星期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退換貨的要求,否則視為產品質量合格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中途無故退訂單的,應賠償乙方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甲方延期提貨,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批次訂貨總額的3‰計算;拒絕接收貨物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貨款總額的100%計算。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所欠貨款總額的3‰計算支付。
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無故終止訂單的,應賠償甲方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乙方所交貨質量或型號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有乙方負責調換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因乙方原因逾期交付貨物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批次訂貨總額的3‰計算;
第六條:解決爭議和其他事項
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在合同有效期內,除經雙方書面同意或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可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定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甲付清乙貨款后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材料代理銷售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就雙方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指定區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為_________在_________的代理。
第二條:指定代理范圍
1、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圍為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新增加的產品。
第三條:代理期限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一)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合格產品及相關資料文件。
第五條:甲方提供產品的技術指導、培訓、咨詢、等服務。
第六條:甲方不得在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在授權區域對授權產品另設代理商及私自將產品銷售到授權區。
第七條:乙方訂貨后,甲方及時給予確認,并優先給予供貨。
第八條:經甲方確認,保修期內產品出現較大質量問題,甲方將負責更換,從乙方發往甲方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對乙方的銷售情況及其他乙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第十條:雙方不定期互通業內咨詢。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市場情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產品推廣會、培訓、宣傳等活動,乙方應配合并開拓和維護銷售市場。
第十二條:乙方自主經營,有權對代理產品價格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甲方發給乙方的價格不得高于任何經銷商或代理商價格,如經核實甲方確有上述情況,乙方有權按成交額的50%追究甲方的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必須遵照國家法律和法規進行市場營銷工作。
第十五條:乙方必須在授權區域內銷售,不得跨區域銷售,否則視為竄貨、沖貨;甲方有權追糾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獲得直接從甲方進貨的權利。
第十七條:可獲得本協議規定的獎勵和待遇。
第十八條:可獲得甲方的指定區域授權代理認定書及產品。
第十九條:乙方可獲得甲方提供的銷售、技術支持和幫助,甲方應對乙方雇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
第二十條:為便于甲方有計劃組織供貨,乙方若需要產品時,必須提前10天通知甲方。第二十一條: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獲得甲方授權區域及產品的代理權;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進行協作業務過程中,有責任在對外營銷活動中和產品質量服務上維護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形象。
第二十三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代理價格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透露。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后的五天內向甲方訂購產品按時支付貨款,逾期將視為自動解除和約。
(三)授權形式,結算方式
1、授權形式
第二十五條:乙方取得代理商后,甲方在該區域無權再發展代理商及經銷商。
第二十六條:乙方取得代理商后,乙方在不違反市場管理條例下自主經營,甲方無權干涉。
2、結算方式
第二十七條:乙方向甲方訂貨時,乙方必須開出銀行匯票,到甲方帳號后,甲方負責發貨給乙方。乙方收到貨簽字為準后,甲方才能到銀行提取貨款,或現場取貨后再付錢。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遲或拒付貨款。
(四)市場管理條例
1、管理的目的
第二十八條:堅持在指定代理區域銷售,防止惡性價格競爭,確保乙方的合理利潤。
2、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堅持指定代理區域的銷售,禁止跨區銷售。
第三十條:遵守統一直指導零售價,禁止低價銷售。
3、市場管理獎罰措施
a、獎勵:
第三十一條: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市場管理條例及銷售任務的區域代理商可獲得一定的獎勵(具體獎勵協商而定)。
第三十二條:配合甲方進行市場管理,協助甲方在區域內舉辦的產品推廣一切活動。
(五)發貨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確定進貨明細目錄后,提前10天將進貨計劃以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沒在此期限間得到乙方的進貨計劃,將不保證這次發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貨時,須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十四條:由甲方發貨到乙方要求運往所在地的運費需由乙方支付。
(六)退貨
第三十五條:甲方保證產品質量。若產品質量不合格,負責調貨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六條:從甲方發往乙方所在地的貨物,因途中運輸引起損壞的,甲方協助乙方處理,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乙方沒有違約行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區重復授權代理商,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提出索賠。
第三十八條:乙方第一次竄貨、沖貨,甲方對乙方進行按竄貨、沖貨量兩倍的金額罰款;第二次竄貨、沖貨,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罰款外,有權取消其代理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必須在終止合同時或收到守約方發出的《終止合同決定》之日起,雙方在十五日內結清區域代理銷售全部款項,否則,違約方每天向守約方交納應付款總額1%的滯納金。
(八)其它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共同開拓區域內市場,如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或遇不可抗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另訂補充協議予以規定。本協議之補充協議、補償條款和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或法院管轄。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協議及約定同時終止,與本合同有關的資料也同時作廢
(十)、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守約方可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1、甲方的產品、市場不符合乙方要求,無法打開市場。
2、乙方對甲方調整代理區域及代理費比例不同意,且雙方無法達成一致。
3、乙方經常違反甲方的要求或多次被顧客投訴。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
第四十四條:下列情況出現時,本合同立即終止,過錯方應承擔無過錯方的損失:
1、本合同期滿,雙方無意繼續合作。
2、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且給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經甲方要求后拒不改正。
3、乙方有違法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影響甲方形象。
4、出現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第四十五本合同終止,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指定人員辦理交接手續,除雙方貨款結清外,乙方應退回相關的銷售工具、資料、文件、手冊等。
第四十六: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有關活動,否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若觸犯刑律,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十一)、爭議處理
第四十七: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二)、附則
第四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隨時以書面方式修改或補充,并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建筑材料代理銷售合同書 篇3
甲 方: 房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青島_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_職務:_總經理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1.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 ______項目 項目的獨家銷售代理方,項目位于 ,總建筑面積約為 平方米,共計 套,以上面積均為暫測,以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面積為準。
2. 若乙方在委托期內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職責,并按時完成銷售任務,無重大過失,則甲方對該項目在委托期內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銷售代理。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紙電視廣告投放費用、印制宣傳物料、售樓書、制作沙盤、樣板房售樓部樣板展示區等設計施工等)由甲方負責支付,相關方案甲方審定后執行。
2.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銷售場所,保證并繳納銷售期間水、電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費用。由于項目展示銷售需要的電話費、辦公設備、樣板房內所有費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擔。
3. 乙方自行負責銷售期間其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保證銷售環境的整潔;乙方策劃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以及工作設備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員來往于本項目的所有差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 雙方同意,項目的銷售均價為 元/平米,乙方根據此銷售均價制定銷售底價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銷售底價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之后執行;低于此底價表成交的單元必須得到甲方簽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價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對外銷售價格表,必須經甲方簽字后執行;
4. 乙方應在銷售過程中嚴格執行經甲方批準的銷售價格及優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價格進行銷售。
第五條 代理進度、代理過程的約定
(一)代理進度
1.銷售進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場樣板展示區、樣板房等按照雙方約定的要求竣工為準。
2.代理進度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和項目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批準的銷售計劃為準),調整進度經協商后作為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一樣合法有效。
(二)代理過程
甲乙雙方在房屋銷售過程需要按照以下條款約定執行:
1.甲方應在開盤前確定《房屋定購書》、《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樣本,乙方提供參考意見,銷售過程中與樣本有出入的條款需經甲方授權人員簽字確認。
2.甲乙雙方分別任命一名負責人(乙方為 ,甲方為 ),負責銷售信息的及時溝通和問題處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銷售規范進行銷售,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3.購房付款以及進款的約定
(1)客戶定購房屋需簽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購書》,并于《房屋定購書》簽定后七日
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戶須于簽定合同日交齊房款的60%,余款應于房屋交付之前繳清。
(3)辦理按揭手續的客戶,簽定合同時需要交齊首付款(不低于總房款60%)并于7日內辦理完剩余房款的借款手續,借款款項進款時限根據銀行規定。
第六條 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包括(1)銷售總額的 %;(2)超出銷售底價表的溢價部分的30%作為獎勵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1)甲方在買方正式簽定《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代理傭金。
(2)對于乙方已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并已繳納首期款項的房屋,乙方每月1日前提供傭金清款明細單報甲方審核。甲方于收到清款明細單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傭金,乙方提供等額的.合法票據。。
3.因客戶違約而沒收的定金和收取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收款帳戶。
(2)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項目_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于: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證)和銷售本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青島市房地產項目開發經營權證,以及《產品說明書》、《質量保證書》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關于代售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總體效果圖、沙盤、樓座標示、局部效果圖、樓層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配套設施、樓層高度、銷售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功能等(書面形式確認)。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_______項目_項目銷售代理的委托書,并現場公示;
2.甲方負責保證該項目的銷售合法性,申辦有關售樓之法律批文,并為該項目之成交客戶以政府部門認可之程序辦理買賣手續。
3.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該物業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委派財務負責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關收據發票。
5.甲方負責確定按揭銀行并聯系撤押手續等。
6.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7.甲方負責提供現場示范單位、售樓處、看房車等對外銷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進度,確保工程按預定時間竣工并驗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誤而給銷售帶來影響,由甲方負責。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時,有權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妥之處,隨時提出整改及調整意見,雙方協調一致。
10.銷售過程中,項目如有變動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簽字確認,對于乙方提出的書面問題,應三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11.甲方在銷售期內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見時,應在要求時限內就乙方意見作出答復,并以甲方簽字或簽章形式認可為準。
12.本項目的總體規劃、單體建筑戶型設計、園林景觀規劃設計、樣板示范區設計施工、交房裝修標準及樣板房施工、營銷推廣策略等,應充分尊重并參考乙方的建議,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項目所有對外宣傳的資料、戶外廣告牌、媒體廣告及專項活動等的落款中均體現乙方作為獨家銷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銷售工作的開展,內容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產”。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項目廣告推廣計劃,并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2)主動挖掘客戶,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3)在甲方的協助下,帶領客戶參觀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4)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行銷活動;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6)乙方應遵守甲方在售樓現場的公示規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義與客戶簽定有關甲方委托房屋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認購書、定購書、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義收取客戶任何款項。
2.乙方負責項目的營銷策劃以及宣傳執行的組織工作,乙方在對外營銷推廣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各項規定, 全面維護甲方利益,對項目各種有關宣傳的計劃及費用,經甲方同意后實施,并須配合建設和售房進度。
3.乙方協助甲方簽署該項目之定購書及其購房合同,負責督促購房者及時按照合同繳納各期房款,并督促購房者及時到銀行辦理有關按揭手續,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簽定匯總表》進行核對。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項目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戶交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團購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6.在項目正常銷售期內,乙方負責安排銷售團隊工作人員不少于 名(案場經理1名、秘書 名,置業顧問 名),如因銷售人員辭職情況,乙方須在一個月之內調整完畢,保證項目銷售小組人員數量穩定。
7.乙方應避免案場經理、銷售人員的頻繁更換。
8.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銷售方案,所有銷售方案及銷售資料的準備必須經甲方確認后方可準備和對外公布。如因乙方單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為該項目下列銷售工具制作過程中提供參考意見,并積極配合,保證及時、準確、符合要求:項目模型效果、視頻、廣告公司的選定、展銷板、樓書、戶外廣告等的制作、邀請函、平面圖、價目表、銷售文件、報紙廣告及電視廣告設計拍攝。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項目營銷推廣和宣傳執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進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須按照《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與客戶達成一致后,簽定買賣合同。乙方對客戶予以的任何書面額外承諾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引起客戶退房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傭金。
12.甲乙雙方商定,凡購房客戶一經簽署購房合同后,因故無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配合甲方處理。
13.乙方協助甲方協調與客戶的關系,使甲方與客戶保持良好的關系。
14.乙方在銷售推廣管理過程中,定期(每周一次)向甲方匯報銷售情況,反映存在問題、一周來人來電分析和市場信息反饋。并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銷售月分析報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項,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銷售數據統計報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形式的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以及項目的整體銷售信息數據統計報表。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法按照約定進度完成銷售任務,或出現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包括不按規范簽署銷售合同、不按照約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權逾權代理、私收客戶錢財等以甲方名義與外界發生的一切欺騙、違法現象,給甲方帶來名譽或經濟損失的,甲方均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約定由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甲方調整意見無法達成共識,或對于甲方出現的違約行為,損害乙方名譽和利益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幣伍拾萬元違約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傭金、溢價結算方式支付乙方費用的,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應付款項總金額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過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權停止銷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關費用止。
3.如甲乙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在乙方撤場前結清乙方的代理傭金及溢價傭金。
第十一條 競業禁止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員工因故離職或被解聘后,合同他方在委托服務期限內及期后6個月內,不得與該員工有任何形式的雇用或合作,否則視為對合同他方的違約并承擔法律責任,應賠償對方罰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3.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 房地產有限公司_ 乙方:青島_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
代表人:_
代表人:_吳云海_ 年_ _月_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