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鋼板樁租賃合同(通用3篇)
建筑工地鋼板樁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
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計天。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租金收取: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
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
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并負擔維修保養費用。
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
建筑工地鋼板樁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四)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
甲方因生產提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
(七)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按照考勤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5日前支付上個月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九)甲方根據乙方的'一年內出勤數量完成產值大小、給公司創造的利潤大小和遵守的各種規章制度情況以及工作中造成的各方面的損失情況實行獎罰制度。年終依據公司領導的民意調查和管理班子的評比確定獎金數額發放給乙方。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人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十三)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六)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
(十七)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勞動爭議處理
(十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地鋼板樁租賃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 甲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用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監守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于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確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a) 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b) 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化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c) 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三、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相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