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鋼管扣件租賃協議書(精選3篇)
建筑公司鋼管扣件租賃協議書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有關規定,本著雙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為了保護雙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鋼管、扣件、絲杠等租賃物品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在使用期間不得轉借、轉租或將租賃物品變賣、抵押,如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和租金外,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期違約物品價值的3倍的違約金。
第二條計費標準:租賃費自乙方提貨日開始計費,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計費。甲乙雙方進出庫物品,以雙方經辦人簽字確認的單據為準。
第三條租賃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運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物品損壞、清理不潔、有雜物,雙方一律不發或不收,扣件出現裂縫、缺柱、少帽、擰不動的,絲杠扣件螺絲未抹油的不發或不收,乙方正確使用,妥善保管,維修保養,送回與提貨原樣。
第五條租賃物品如有損壞或丟失,按市場價格賠償,賠償款付清時停止收取租賃費,賠償款未付清繼續收取租賃費。
第六條租賃費:架管每米每天元,扣件每套每天元,絲杠每支每天元。
第七條、押金:架管押金每米元,扣件每套元,絲杠每支元。
第八條租賃數量:甲乙雙方不簽訂租賃數量,甲方不承擔乙方因租賃工具的提貨時間和租賃數量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九條租賃費每月一結,次月一日為上月結算日,一周內付清,否則向甲方每次賠償違約金元人民幣。貨物交回,租賃費結清后本合同失效。
第十條乙方經理負責人、材料員身份證復印件擔保。
第十一條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建筑公司鋼管扣件租賃協議書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
定,甲、乙方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建材物資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樓層架管 米,扣件 套(詳《租賃材料收發明細表》),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賃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賃物資當日開始計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貨當日計算租金。
四、租金價格標準為:鋼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個每天 元。從乙方收到甲方租賃物資的當日起計算租金,以甲乙雙方簽字的《租賃材料收發明細表》為準,租金按季度結算,稅金由乙方承擔,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違約金。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資的原樣和長度,乙方擅自改變物資的原樣、長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租賃物資丟失和損壞,在租賃期滿乙方退還甲方材料時,達不到甲方交與乙方時的原樣、長度、質量,乙方則必須賠償甲方損失。
六、上下車費和運輸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七、租用時請甲、乙雙方監尺記錄,并檢查材料質量,不符合質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則發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退還租賃材料時,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規定的賠償價格賠償,并在給付租金時一并付給甲方。
九、乙方退還完租賃材料給甲方,乙方在30天內辦清結算并
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給甲方,則視為違約。違約金按租金總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貨人 ,乙方委托財務結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發貨人 ,甲方委托財務結算人 .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補
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而發生訴訟,
雙方同意由甲方單位所在當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
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違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公司鋼管扣件租賃協議書 篇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 項目租賃乙方腳手架構配件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賃物
1、本合同租賃物為建筑用鋼管、扣件等腳手架構配件
2、租賃物具體情況
2、租賃物質量標準:乙方提供的腳手架構配件,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xx)的要求,并提供該批構配件的質量合格證明和檢測證明。
3、乙方的鋼管尺寸(長度)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的,應配備套管,套管不計租費。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滿甲方工程需繼續使用的,租賃期限延長至工程結束時止。
三、租賃物的交付及退回
1、甲方應提前三天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需承租的租賃物的數量、規格和送到日期,乙方應在要求送到日中午前將租賃物送至甲方工地并負責卸車。
2、租賃物送至工地后,甲方指定工作人員對構配件的規格和數量進行清點確認。
3、租賃物使用完畢或需更換規格,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自行從工地運回,運回時乙方清點歸還的規格和數量,并出具收(退)料單。
四、租雜費的結算及支付
1、甲方承擔租賃物的裝車費、運費,裝車費 元/噸·次,運費 元/噸·次(鋼管按250米/噸、扣件按1KG/個折算重量)。
2、甲方承擔租賃物的堆放費、清理費,鋼管、扣件堆放費 元/噸,扣件清理修復費 元/只。
3、租賃物的租用時間和數量以甲方指定人員簽字確認的收料單及退料單為準,租金單價以本合同為準。租賃物在中午之前送到的,送到之日起算租期,下午送到的,次日開始計算租期。乙方逾期運回的,逾期部分不計算租金。
4、每月底乙方與甲方項目部財務對帳并經項目經理在對賬單上簽字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本工程乙方墊資 萬元,墊資金額超過后的租金甲方在次月底付清上月租金,以此類推。工程竣工驗收后 個月內無息付清墊資租金及雜費。每次領款時乙方提供正規稅務發票,不提供發票的,甲方有權暫不付款且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發票應由其相應人員簽字,如果乙方提供虛假發票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5、遇農歷春節,甲方減免租金15天。
五、租賃物賠償
1、除非乙方提供的鋼管長度不符合甲方的要求且未提供套管,否則甲方不得鋸斷鋼管,鋼管歸還時允許誤差±10cm。
2、甲方承租租賃物如有丟失,甲方應以貨幣或實物予以賠償,貨幣賠償價格雙方根據市場價、折舊情況協商確定,甲方如用與租賃構配件同規格、質量的實物賠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3、丟失租賃物自雙方簽字確認之日或雙方結算之日(如一方拖延結算,則以通知結算之日為準)或自最后一次歸還租賃物之日起不再計算租費,其中以在先的日期為準。甲方應在確認或結算后及時賠償丟失的租賃物或支付賠償款。
4、扣件破損的,按破扣件兩只抵一只歸還。
六、租賃物權屬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歸屬乙方,甲方僅對租賃物擁有使用權。
2、租賃期內,乙方將租賃物轉讓、抵押給第三方,應在轉讓、抵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書面告知甲方。甲方不因此喪失對租賃物的使用權,如第三方在取得所有權后要求終止本合同或改變租金致使甲方使用受到限制或影響,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3、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租賃物轉租,不得用于合同以外的其他工地或甲方以外的公司。
七、租賃物使用地
甲方建設工程施工地點 項目工地為本合同租賃物的使用地點和交付地點。
八、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乙方確保提供的租賃物質量符合國家規定,提供的質量合格證明和檢測證明真實有效,無論甲方查驗及知情與否,均不免除乙方的質量保證責任。因乙方提供的租賃物質量問題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乙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2、在甲方提前三天通知情況下,乙方應保證甲方所需租賃物及時、足額供應。因乙方提供不及時,斷貨或因市場價格波動不供貨,甲方有權向其他出租人承租,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停窩工及租金上漲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費的,乙方有權延期遲延供應租賃物并可向甲方主張損失賠償。
九、特別約定:
1、甲方指定人員的權限僅限于本合同約定工程施工期間租賃物的規格、數量和租賃時間的確認,超出權限的行為對甲方不發生拘束力。甲方指定人員對收料單及其他單據的簽收并不代表對單據上印刷或手書的權限以外其他內容的確認,對甲方不發生拘束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要補充或履行過程中需要變更,雙方必須另立補充協議,并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未以書面形式訂立或未加蓋合同專用章的補充協議對甲方不發生效力。
3、甲方對項目經理 的授權,僅限于在財務對賬單據上簽字確認。甲方項目經理及其他任何人員,均無權代表甲方出具承諾、出具欠款證明、簽訂補充協議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4、甲方項目技術專用章僅限于所涉工程技術資料專用,用于本合同相關事項及其他工程技術資料以外事宜的處理均屬越權,甲方不予認可,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債權。
十、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
十二、其他
1、本協議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乙方確認已充分了解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的相關約定及內在含義,并愿承擔違反相關特別約定事項的不利后果。
3、本協議除雙方簽名蓋章外均為印刷條款,除非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否則手寫條款及修改均無效。
4、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5、甲方合同履行期間書面通知乙方后可更換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或撤銷授權。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項目經理: 簽約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