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水泥材料購銷合同(精選3篇)
建筑水泥材料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法律、法規及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材料價格及計量方式
1、水泥標磚按每塊0.33(包含運費及材料費)元運至施工現場甲方指定位置;粉煤灰標磚(240*115*53)按每快0.05元,配磚(200*90*53)按每塊0.04元運費運至施工現場甲方指定位置;砂、碎石按每立方17元運至施工現場甲方指定位置。
2、所有材料數量按到場實際驗收數量計算。
二、付款方式
付款實行月結款制度,每月30日之前把該月材料匯總后交予甲方,待甲方審核無誤后,于下月5日之前付款。
三、材料質量:
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相關規范標準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保質保量),如材料運至施工現場后,發現該材料不合格,甲方拒絕簽收,乙方應自費運出現場。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質量要求,或數量不足,甲方有權退貨,乙方必須重新提供合格材料,并處罰該材料缺少部分2陪罰款,且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提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用量短缺、供量不足、從而導致甲方工期延誤等一切損失,乙方應承擔違約及甲方損失賠償責任。
3、乙方必須安全規范運輸,如出現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如發現三次以上材料不符合質量要求,或數量不足;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合同執行: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解決處理。
2、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水泥材料購銷合同 篇2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產品名稱:
T型立柱廣告材料
第二條、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貨款總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貨款總額的_______%,乙方運貨到甲方指定場所經甲方驗收合格后7天內,甲方再支付乙方貨款總額的_______%,待本合同期滿后一個月內甲方支付乙方貨款總額的_______%。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五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五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2)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五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五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五條、其他
1、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
2、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水泥材料購銷合同 篇3
供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于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產品質量
1、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志或附有以標簽、文件等方式制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志、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
1、款到兩日內發貨,__月__日前首甲方支付首次貨款金額90%共計___元(人民幣貳拾叁萬貳仟伍佰柒拾伍元整),余款10%共計___元(人民幣貳萬伍仟捌佰柒拾伍元整)在甲方驗收合格后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結清。
2、結算方式: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指定財務人員銀行收款帳戶為:
銀行戶名: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銀行開戶行:_________
四、交付方式
1、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后,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2、交付地點:乙方指定的交付地點為:廣州市白云區紅旗路29號之一廣州藍茜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內。
3、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并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___5__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五、檢驗及質量保證
1、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交付乙方后,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并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于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于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2、乙方接收產品后,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于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于乙方檢驗后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3、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__月__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4、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六、退貨
1、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2、對于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后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3、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并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九、其他
1、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