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輥買賣合同(通用3篇)
膠輥買賣合同 篇1
買方: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簽定時間: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就進口俄羅斯煤炭的具體事宜,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約本合同。
1.煤炭品種:____________
2.數量及交貨期限:____________
2.1數量:每船______萬噸(實際裝運情況允許±5%)。
2.2到港期限:買方開出信用證經賣方銀行確認后30個工作日(±5%)到達買方指定港口。
3.質量標準:
3.1標準規格
標準規格
4.裝運港及到達港:____________
4.1裝運港:____________
4.2到達港:碼頭(其它港以買方書面通知為準)。
5.收貨人、交貨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
5.1收貨人:____________方。
5.2交貨地點:買方指定的港口。買方應提供具體港口卸貨情況報告。
5.3交貨方式:按中國港口靠岸船扳交貨方式交接。并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結算。
6.驗收與數量。質量的確定:
6.1計量驗收由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檢測到港船舶水尺計算實載數量,商檢結果為驗收數量。
6.2以收到基發熱量計價的煤炭,結算數量=驗收數量。
6.3煤炭質量驗收委托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在到達港進行煤炭的質量檢驗,并作為結算價格的依據,此檢驗結果為最終結果。
6.4按GB標準在交貨碼頭船上,堆場或輸送皮帶均衡樣采樣,現場制樣。買賣雙方有權派代表到現場觀察,但不能影響和干涉受委托方采、制、化驗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獨立進行。
6.5按GB標準在第6.3條所指個機構化驗室化驗。化驗結果為質量驗收計價依據。
7價格:人民幣計價
7.1結算價格(一票含稅)=按港口船板交貨基本價+質量調整價。
7.2碼頭船扳交貨基本價:質量符合第3.1條標準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不低于5800大卡/公斤,港口碼頭船板交貨基本價暫定為人民幣元/噸(含稅)。
7.3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價格調整:
低位發熱量(Qnet,ar)≥5800Kcal/kg時:
低位發熱量(Qnet,ar)<5700Kcal/kg時,按照下式計算:
按公式:基本價格-【5700-實際低位發熱值】*基本價格率x2
獎:低位發熱量(Qnet,ar)>5900Kcal/kg時,按照下式計算:
按公式:基本價格+【實際低位發熱值-5900】*基本價格率x2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時價格可另行協商,協商不通買方有權拒收,收到基低位發熱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價。
7.4硫超于1.0%可拒收。
7.5全水分(收到基)超過1.0%時,超過部分扣實際重量。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膠輥買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就_________用戶試用事宜,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責
1.甲方為乙方提供_________,用于乙方試用_________天。
2.甲方可在試用期(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收取試用押金RMB_________元,甲方開出收據,于試用期結束,全部退還給乙方。
3.試用中,如有配件、包裝、外殼的缺失或損壞,甲方應從乙方的押金中一律扣除相應錢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4.乙方到期交還試用品時,甲方應予以當場測試完好后,方能全額退給押金。?
二、乙方權責
1.乙方在試用前必須向甲方交付押金RMB_________元。
2.乙方在試用期內必須為甲方保管好_________產品本身,所有配件及包裝。
3.在試用期間該產品因質量或人為原因造成的無法正常使用或因此引起的其它硬件的損壞,甲乙雙方按普通用戶_________服務協議及保修條列處理(詳見附件)。
4.乙方應在試用結束后的_________日內把試用品歸還甲方,逾期試用品視同以_________元價格售出。
三、試用開始時間從簽署用戶試用協議的第二天生效。如果_____的試用表現讓乙方滿意,需要購買該試用品:統一價格為____元。
四、雙方以互相理解的基礎簽訂此合約,在發生爭議或意外事件的情況下應本著互相尊重的原則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不得單方面解除合約,否則應根據對方的損失情況協商賠償。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膠輥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及價款
第二條價格約定
1、本合同總價款為含稅價(增值稅),履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2、本合同總價款含合同第一條全部貨物及技術資料、附件、包裝、倉儲、運輸、安裝、易損配件、技術指導的所有含稅費用。
3、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賣方應當提供的售后服務費用。
第三條質量保證
1、賣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應滿足本合同附件《技術協議書》的要求;若無《技術協議書》,則以最新國家標準及行業規范為準。
2、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由于設計、制造或材料原因所發生的缺陷或故障,賣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買方全部損失。
3、賣方承諾質保期為本合同產品自買方對質量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二】年(產品實行國家“三包”,或國家、行業、賣方企業標準規定質保期以及賣方承諾的.質保期長于【二年】的,按“三包”規定、相關標準或賣方承諾的質保期執行)。對于經修理或更換的產品,質保期相應延長。
第四條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交貨地點。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五條交貨和驗收
1、賣方交貨時間為。賣方交貨地點為。
賣方負責免費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賣方應在發貨前日通知買方到貨時間。賣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或發貨前未通知買方的,買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2、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貨物包裝是否完好。賣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買方;賣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賣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賣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3、買方應當在到貨后對貨物進行外觀、數量驗收;貨物需要進行安裝調試的,買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后的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買方簽署驗收單。
第六條貨款支付
1、賣方向買方開具發票,買方對質量驗收合格后日內支付合同全部價款。
2、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內買方向賣方支付。
第七條售后服務
1、賣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技術協議約定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質保期內若有質量問題,賣方負責上門免費維修。賣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或響應,并在48小時內無償解決(修理或更換完畢),否則,每延誤一天,賣方承擔合同總價款1%的違約金。超過十天仍未解決,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或另找第三方修理,因此造成的風險及全部損失由賣方承擔,買方也有權要求退貨,由賣方承擔退貨部分的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賣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賣方向買方交付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如賣方逾期交貨超過十天,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按照本合同總價的3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2、如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買方有權解除合同或同意由賣方在限期內負責免費更換或修復至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限期內不能更換或修復完成的,按延期交貨處理。
3、如賣方交付的貨物的生產廠家、品牌、規格型號、顏色、尺寸等與合同約定不符的,視為質量不合格,買方有權按本條第二款處理。
4、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索賠要求,一旦出現侵權,賣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買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供需雙方各執份。
3、本合同有效期為。
買方(蓋章):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