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師服務合同(精選3篇)
家庭教師服務合同 篇1
甲乙雙方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均應保證兌現承諾。
一、甲方保證按商定的時間、地點及課程為乙方安排教員授課。教員首次上門授課持甲方介紹信。
二、甲方安排的教員應認真、負責,做到努力工作、用心服務。
三、甲方主動通過電話或者上門向乙方了教師教學情況。
四、家教費用支付用法(預付前4次教學期和學員終身服務聯絡費用________元)。以后逐個結清工資,工資直接支付教員。
五、甲乙雙方根據授課學生的情況,供四項教育方式供乙方參考(只選其一)
1.一對一家教( )
2.小班化教學( )
3.全托式教育( )
4.專業心理咨詢和溝通 ( )
六、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教師授課的科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的受課費用為________元/時__________課________時。(課時費用隨年級變化而變化,詳見價格表)一課時為________個小時。
七、乙方有權對教員監督,有責任向甲主反映,提出問題,甲方須予以解決。
八、乙方有權合理提出更換教員,甲方須立即答復,滿足要求。
九、為盡可以達到較好的教學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的教師授課最低一個月。如出現更換教師所需用的時間不包括在內。
十、服務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影響本協議進行。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
備注(補充)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教員簽名: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甲方:(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教師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
乙方:__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就人事業務外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的需要,委托乙方為甲方進人事行業務外包服務
乙方根據甲方授權范圍及服務要求,為甲方提供 人事業務外包服務工作。
二、乙方服務范圍
1、根據甲方業務需要替代甲方業務的相關所有工作;
2、提供替代員工的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復印件,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3、處理被退回人員的后續事宜;
4、及時發放替代員工的工資;
5、做好安全教育,處理替代員工的勞務糾紛。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作質量。
2、甲方應提供所需人員的數量、工作內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至乙方,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a、由于派遣人員本人原因,完不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的,或發生嚴重的人為事故的;
b、不服從分配,不遵守勞動紀律影響正常工作的;
c、提供證件資料不真實。
4、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的業務外包費用,甲方提前支付乙方__%的外包服務費用,剩余費用在工作結束__個工作日內日結清。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在工作開始前兩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遞交業務外包計劃書。
2、乙方應按時支付勞務報酬。
3、乙方派出的人員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能夠勝任工作。
4、乙方應教育派遣人員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就業規則,服從工作安排。
5、乙方在現場必須設有1—2名現場指導監督、負責人員。
五、其它約定
1、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終止或者變更協議的,均應提前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有效期 自 __年 __月 __日 至 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 乙方(簽字)
家庭教師服務合同 篇3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一年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第一次代駕為試用期,本合同 年
月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涪陵區代駕兼職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代駕服務任務以及公司指派,按時完成規定的'代駕任務。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涪陵區工商局授權的代駕服務許可資質,為所屬轄區的汽車司機因臨時需要所提供的代駕駛服務。并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駕駛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錄用乙方,乙方須具備的條件
1.須依法持有相應機動車駕駛證;
2.經交通管理部門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培訓合格;
3.上崗前須熟知管理公司的管理規定;
4.儀容儀表端正,文明禮貌,身體健康;
5.具有一定的維修經驗,能夠獨立排除一般故障;
6.在代駕期間無飲酒、抽煙和不文明用語等不良行為;
7.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及服務質量前科。
第五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公司代駕服務質量標準》、《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內容關于代駕專員之規定》,乙方違反以上規定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本代駕服務公司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乙方作息時間按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屬酒后代駕類甲方實行按次數提成工資制,工資標準為出單一次按
每次出單費用提取50%。若屬其它類(婚車代駕、商務代駕、私人陪駕)則按小時制或全日制提成,工資由甲方記錄并每月打入乙方銀行卡。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代駕服務質量標準》、《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內容關于代駕專員之規定》《客戶服務質量投訴和損壞公司名譽和形象》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代駕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駕駛員說明情況,聽取公司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代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代駕條件或者支付代駕報酬的。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訂合同當日協商填補。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