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些設備高處作業吊籃租用合同(精選3篇)
加些設備高處作業吊籃租用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吊籃租賃事宜商量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承租方清楚并承認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吊籃規格型號、數量、租費見下表
吊籃型號 層面規格 吊籃長度 租用臺數 單臺日租金(元)
二、押金、租金及結算方法
承租人在簽訂合同后,須向出租人交付押金 元,并于每月25-30日向出租方結算一次租金,如使用租金超過押金80%時,承租方應補齊至全額押金。租用結束后,租金、押金及設備損壞、丟失,賠償金在退場時一次結清。
三、租賃時間計算方法
吊籃運至現場后第二日開始超算租金,至承租人施工結束將吊籃拆卸后送至出租方倉庫或指定地點日結束(節假日計算在內),下雨日吊籃工作4小時以上,按正常使用,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下雨時雙方確定后應作好相關記錄)。因承租方因素未用吊籃則按正常臺班計算,十天起租,不足十天按十天計算。
四、運輸費用
出租方負責進場時的運費,承租方負責退場時的運費。
五、雙方責任權利
1、出租方責任、權利
(1)負責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工作,并定期檢查,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吊籃如有故障,承租方應及時通知出租方現場負責人,出租方接通知后,應及時修復。
(3)出租方人員有權利制止一切違章操作,責令整改,對承租方違章所發生的后果,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如果承租方不能按時交納租金,經雙方協商無效,出租方有權在無需通知承租方的情況下,終止承租方的吊籃使用,由回吊籃,并有權從承租方的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丟失損壞賠償金。
2、承租方責任、權利
(1)承租方所租設備不得轉讓、轉租和轉借他人,只限在 工地使用,不經出租方人同意,不得擅自轉移到別的工地進行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2)承租方應嚴格按照出租方所培訓要求及使用說明書中規定進行設備的安裝、使用、保養,設備出現任何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承租方應立即停止設備使用,并通知出租方,直到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復正常使用。
(3)承租方必須指定明確的責任人及安全人員,負責吊籃的壯年及正常使用、安全檢查、監督操作人員安全帶和安全帽的佩帶,并負責出租方的發貨清單、驗收合格證、維修單的核對認可工作。
(4)吊藍運至現場后,承租方負責卸車、搬運和保管,并盡快組織工人安裝,如因承租方組織不力安裝遲緩,影響使用,責任自負。
(5)承租方在退租前應提前十天通知出租方,并在報停日將吊籃拆卸至租賃處,經出租方管理員驗收后承租方方可取回收貨清單,租用結束。如當日不送,視為繼續使用,租金照付。
(6)承租方在發生設備事故工作時,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并有責任保護好事故現場。
(7)承租方應嚴格遵守吊籃操作規程,由于違章操作及操作不當造成的吊籃停用,損失由承租方自負。
(8)承租方負責保管好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詳見廠家清單)。
(9)承租方應經常檢查、保養、維護設備,歸還時保證吊籃正常使用,各部位構件完好無損,藍體整潔。
3、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如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出租方所在地方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件:安全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設備使用地:
經辦人: 電話:
工地負責人:
經辦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
加些設備高處作業吊籃租用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吊籃拆除工程人工費部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
第一條:承包項目名稱:吊籃的拆除工作 工地名稱:吉林市沃爾瑪工地 吊籃套數:19套
第二條:承包范圍、內容、要求
吊籃的拆除、搬運、物件保護等涉及該項工作的全部內容。
第三條:承包費用
承包費用:19套拆卸費用總計壹萬壹仟元整,¥11000.00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保證其施工人員具有吊籃施工資質和實際技術能力、身體素質,持證上崗,并對其進行安全教育、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4.2乙方在施工現場設立必要的圍欄及警告標志,維護正常的施工秩序。
4.3甲方有權監督、指導乙方的施工行為,并授權代表與乙方代表簽訂現場確認文件。
4.4乙方在拆除吊籃物品及其附件后,甲方應對其數量進行查收并確認簽字。
第五條:其他
5.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效力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些設備高處作業吊籃租用合同 篇3
吊籃出租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71585
出租方:
承租方:
供需雙方根據我國《_____》有關規定,本著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于遵義九江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外墻工程。
二、吊籃長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1.5米,限載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40.00元/天_________臺(不含稅價),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安裝調試時間在三天以內),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120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干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簽字為據)。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并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并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說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除吊籃自身損耗外)。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見出租明細價格,賠償明細價格)。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并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ZLP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簽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