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算管理制度(通用8篇)
結算管理制度 篇1
一、工程預算
1、工程項目的預算原則上由設計部門根據會審后的施工圖進行編制。經建設單位審核后報基建部審批。
2、公司內部建立預算審批、復核制約機制。預算經業務人員審核后,由基建科科長復核報礦長批準。上報審批的預算,基建科建立臺帳。
3、結轉工程預算。跨年度工程根據批準預算的工程量和材料用量核減上年度已完工程量和材料用量的余額進行編制,其中定額子目和取費必須和批準預算保持一致,由建設單位編制并在每年一季度審批。
4、工程預算審批復核時間暫行規定:單位工程100萬元以上,審批時間為7天,復核時間3天。單位工程50-100萬元以上,審批時間為5天,復核時間2天。單位工程50萬元以下,審批時間為2天,復核時間1天。
二、工程結算
1、工程結算實行按合同和核準進度結算的原則。原則上采用月度結算的辦法,月度報量結算由施工單位編制,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核簽章后報基建部門審批。竣工結算憑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書進行編制,竣工結算原則上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完成。
2、公司內部工程結算執行結算審批、復核和建立臺帳機制。
3、結算中單項材差、取費及定額套用執行集團公司現行規定及合同約定。
4、煤礦審批的結算作為集團公司基建項目財務上帳和付款的依據。
5、付款辦法除執行合同外,未明確部分參照集團公司現行辦法執行。
結算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縣會計結算中以下簡稱“中心檔案管理,確保各統管單位會計檔案完整、安全,更好地為統管單位服務,根據國家《檔案法》及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會計集中核算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檔案是指中心本身工作相關的檔案以及與會計集中核算管理相關的檔案,即在會計集中核算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有利用和保存價值的文件、憑證、賬冊、報表等不同形式或載體的歷史記錄,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
第三條中心成立檔案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日常檔案管理及檔案管理達標升級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成立檔案鑒定小組,負責確定檔案管理的范圍和檔案質量鑒定。
第四條中心設立綜合檔案室,對所有檔案進行集中統一管理,由事務部具體負責,各統管會計為兼職檔案管理員,負責對統管單位的會計檔案整理歸檔工作。
第二章綜合檔案室領導職責
第五條分管領導的職切實貫徹執行《檔案法》,以法治檔,依法把綜合檔案管理工作納入單位發展計劃加強對本中心的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領導工作,并把檔案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協調解決檔案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加強對綜合檔案室機構網絡人員的組織領導,并幫助做好經費的落實工作。
第六條綜合檔案室主任職負責綜合檔案室的業務領導工作,定期召開檔案管理工作會議,部署檔案工作計劃領導檔案工作人員實行檔案業務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工作,不定期地對檔案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配合專職檔案員對兼職檔案人員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指導組織鑒定小組,定期對檔案進行鑒定,決定檔案存毀利用各種形式宣傳《檔案法》,提高本中心人員的檔案意識。
第三章綜合檔案室工作職責
第七條認真貫徹黨和國家對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各級領導部門對檔案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努力提高本中心檔案工作水平,為各項工作服務。
第八條加強檔案的科學管理和保護工作,對檔案室的檔案進行科學分類、排列、編號,庫房達到“八防”、“三無”要求。
第九條做好日常的檔案收集、整理、鑒定、統計、利用工作,及時收集在社會活動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材料。
第十條根據工作需要組織編寫本單位組織沿革、大事記和其它可作參考的資料,積極為利用者提供方便。
第十一條及時準確地掌握檔案資料的利用效果,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做好檔案信息的反饋工作和交辦的其他檔案資料工作。
第四章專(兼)職檔案員崗位職責
第十二條認真學習檔案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檔案專業水平。
第十三條堅持貫徹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努力完成上級檔案管理部門布置的各項任務。
第十四條負責制定本中心檔案工作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第十五條指導、監督、檢查和負責本中心各部門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
第十六條集中統一管理本中心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提高利用效率,為各項工作服務。
第十七條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下,對本部室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第十八條嚴格執行檔案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宣傳檔案工作的重要意義,努力為領導當好參謀。
第十九條負責對本中心檔案材料的鑒定工作,按規定做好已過期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材料的銷毀工作。
第五章檔案接收與統計
第二十條凡在中心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類文件材料,由各統管會計立卷,并于次年6月底前向檔案室移交。文件承辦人辦理完畢的文件材料,應及時送交事務部歸檔立卷。
第二十一條中心檔案室接收的檔案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檔案制成材料和書寫材料應符合標準。檔案要分類清楚,組卷合理,排列正確科學,裝訂結實美觀,便于保管利用。第二十二條交接雙方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后,簽名蓋章,辦妥交接手續(一式二份)。第二十三條檔案室應建立檔案收進、移出、利用、鑒定、查閱、保管數量登記簿和統計簿,做到家底清楚、賬實相符、定期核對。
第二十四條日常工作中,根據縣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部門要求,及時上報各項統計數據,統計數據應經領導審核簽章和填報人蓋章,方能上報。
第六章檔案保管和庫房管理
第二十五條庫房內應做到“八防”:即防火、防盜、防溫、防濕、防光、防塵、防蟲、防霉。
第二十六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房,禁止在庫房吸煙,并定期做好消防設施的檢查工作。
第二十七條庫房內不得存放食品和雜物,定期打掃衛生,保持庫房整潔。
第二十八條適時做好通風、除濕、密閉工作,溫度盡量控制14℃—24℃相對濕度控制45%—60%范圍內,每天做好記錄。
第二十九條非本中心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如因工作需要在本中心檔案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
第三十條定期進行庫房檔案資料檢查。對新收入庫的檔案事先均需嚴格檢查,安放除蟲劑,防止檔案蟲蛀和霉變,同時進行檔案進出登記。
第三十一條庫房鑰匙由專人保管,庫房門窗必須緊閉,下班前認真檢查,管理好電源,做到人離燈熄、電源切斷,確保庫房安全。
第三十二條庫房內檔案應分類存放,排列整齊,并編上號碼。
第三十三條檔案保管人員應定期檢查、清點檔案,發現缺少或破損,立即進行查錄或修復,確保保存的檔案賬實相符,無失少,無破損。
第七章檔案保密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檔案法》、《保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貫徹突出重點、積極防范的方針,確保檔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五條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第三十六條查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并在指定地點查閱。
第三十七條加強有密級檔案的管理,建立健全移交、保存、利用、借閱、復制、銷毀等制度。查閱秘密檔案必須履行請示、審核、登記手續,并將復制件按原件要求管理,不得擅自降低、解除復制件的密級。
第三十八條銷毀過期檔案或材料,應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章檔案調閱
第三十九條查閱檔案者,需說明利用目的,辦理借閱手續,必須先登記后查閱或復制。第四十條中心工作人員、單位財務經辦員查閱檔案的,須按規定填寫《檔案調閱(復制)登記表》,經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或登記后向檔案室調閱(復制)檔案。
第四十一條審計、稅務、公檢法等執法部門以及其他外部單位查閱檔案的,須憑相應文件或介紹信,填寫《檔案調閱(復制)登記表》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后調閱(復制)檔案。第四十二條查閱秘密檔案資料時,需由查閱者提出申請,報中心主任審核批準后,方可查(借)閱。
第四十三條非中心工作人員查閱少量檔案時,一般應在中心工作人員陪同下并在檔案調閱室內查閱。
第四十四條單位需借閱會計檔案并帶離本中心使用的,應當按規定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填寫《會計檔案借閱單》,執法部門借調其他單位檔案的,應附有相關文件依據或介紹信。《會計檔案借閱單》應加蓋借閱單位公章,經中心主任審批后借閱。
第四十五條平時查借閱檔案應于當日歸還,遇同級審計,最多不得超30天,超期借閱應辦理延期手續。逾期不還的,檔案管理人員應主動催收,收回的檔案應認真檢查有否缺損等情況。借閱者不得將檔案轉借他人,更不得擅自外借給其他單位。
第四十六條查(借)閱檔案必須嚴守秘密,不得翻閱和抄錄查(借)閱范圍以外的檔案內容,不得向他人泄露檔案內容。
第四十七條查(借)閱檔案必須保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不得損毀檔案,如有違反,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檔案通過利用,不論其利用的方式和效果如何,均需及時填寫《檔案利用效果反饋表》,工作人員應協助利用者辦好利用登記手續,同時認真做好檔案利用效益反饋信息的收集、積累分析、匯總工作。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事務部負責解釋第五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結算管理制度 篇3
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建全內部控制體系、規范各項財務結算工作,制定此制度。
一、授權審批
1、公司各項收支業務應嚴格履行支付結算手續和授權審批流程。
2、公司外購材料及大宗物資相應部門應提交采購預算及合同。
3、各部門需用物資應填寫“物資需用申請單”審批后提交倉儲部門。
4、有時間限定的所需物資,應提前作出需用申請、以便庫存不足時安排采購。
5、倉儲部門收到“物資需用申請單”,應將其與當前庫存核對后,提交采購部,采購部報請審批后執行采購。
6、外購業務應將簽定的訂單或合同報財務部備案,并嚴格按照業務流程審批、采購、檢驗、入庫。否則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或結算。
7、請批工程資金應提交工程預算及有關施工合同及工程進度表(已完工程應提交工程結算書、發票),由工程部負責辦理。
8、因公預借款項、支付各項費用,應標明用途,逐級審批。
二、支付結算
1、各項業務在完成后6個工作日內,應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
2、辦理結算的業務,要求票據內容真實、數據準確與業務相符、資料完整。
3、辦理結算前經辦人員應將各項票據平整地粘貼在指定格式的單據后,字跡清晰、格式規范、手續完備。
4、購入的物資品檢合格后(免檢除外),采購部門應根據合同、送貨單、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填寫“材料入庫單”,
5、“材料入庫單”應寫明供應商、品名、規格型號、編碼、數量、價格等必要信息,“材料入庫單”至少一式四聯:存根、財務、倉儲、采購各一聯。
6、物資采購業務結算時應附“材料入庫單”,“送貨單”,“檢驗報告”或“商品合格證”。
7、采購業務結算前做退貨處理的,采購與退貨均無需到財務辦理結算,財務視同采購業務未發生。
8、采購業務結算后發生退貨業務的,應填制“采購退貨單”,此類業務必須及時到財務辦理結算。
9、采購過程中發生的換貨業務、返加貨物一律按退貨業務流程處理,換回貨物按采購業務流程處理。
10、采購部門應建立采購臺賬,及時記錄采購業務相關信息,及時與供應商及財務部核對往來結算狀況。
11、申請支付采購月結資金時,申請部門應首先核對往來臺賬記錄的未結余額及合同結算期,憑采購部、供應商、財務部三方確認的對賬單辦理審批。
12、工程項目預付款由工程部按合同及工程預算、工程進度及其他有效憑證,完成審核程序后,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
13、工程項目結算項目負責部門應向財務部提供“工程結算書”及“交付財產明細表”等資料,作好各項資產固定資產驗收交接手續后方可結算。
14、自營工程由工程部提交費用計劃,發生的工程支出需提供有效憑據。
15、各項業務結算時經辦人員應按組織程序逐級審批,各級復核人員應認真復核結算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準確性。
16、代理他人辦理款項領取業務的,應有委托人出據的有效憑據,受托代理人應在收款憑據上簽字。
17、各有關部門應于每月25日將下月采購付款計劃報財務部備案。
三、收入結算
1、銷售部負責公司各項產品的銷售結算業務。
2、公司外銷商品應填制“出庫單”及“送貨單”。
3、銷售部憑“銷售合同(或訂單)”、“出庫單”、“送貨單”到財務部辦理結算。
4、商品送達后發生客戶退貨的,商品返回后應填制“發出商品退貨單”,經品檢后重新辦理產品入庫。
5、退貨業務發生后,銷售部門憑“發出商品退貨單”、“送貨單(客戶聯)”、“檢驗報告“到財務辦理結算。
6、銷售部門應建立銷售臺賬,及時記錄銷售業務相關信息,及時與客戶及財務部核對往來結算狀況,催收貨款。
7、銷售部門應于每月25日將下月銷售回款計劃報財務部備案。
8、公司各部門的各項收入,都應及時上繳財務部或存入財務指定的賬戶。
四、財務管理
1、在辦理收付款業務時,雙方應對票款當面點清、核實、驗明真偽、
以防差錯。
2、辦理收款業務時應在收款憑據上加蓋“現金(轉賬)收訖”印鑒并有收款人員簽字;辦理付款業務時應在付款憑據上加蓋“現金(轉賬)付訖”印鑒并有收款人員簽字。
3、不準出借帳戶、代人轉款,嚴禁私借公款。
4、對與經濟業務不相關、審批程序不合理、票據不規范及其他不符合公司制度規定結算業務,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受理。
5、財務人員應根據經濟業務實質及時編制記賬憑證,登記入帳。
6、為保證往來單位賬目數據的真實準確,應加強對往來賬目的管理,按期及時與往來單位傳遞對賬單。
7、與供應商的對賬工作,首先應由采購部與供應商核對,再由采購部與財務部核對,核對相符后可由采購部向供應商確認;對方要求由公司財務確認的,供應商的詢證函亦應是由對方財務或其委托的事務所出據的。
8、與客戶的對賬工作,首先應由銷售部門與供應商業務部門核對,再由銷售部與財務部核對,核對相符后由銷售部(或財務部)向客戶發出確認函;要求對方財務或其委托的事務所予以確認。
9、財務、采購、銷售部門應保持良好的信息溝通,合理利用采購資金,及時催收銷售款項。定期評估供應商及客戶狀況。
五、處罰
1、對經濟業務完成6個工作日后經辦人仍未到財務部做業務核銷的,所占款項一律視同個人借款,并按此筆付款原初始總額或應收款總額,按日計收1‰的利息。本息按經辦人的工資額最大限度扣罰,扣罰時利息優先,
直至業務核銷或扣完為止。
2、業務人員利用虛假票據或謊報數據辦理結算的,一經核實將處經辦人虛假金額5倍,但最低額不少于500元的罰款。
六、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試行,
2、此制度試行期間如有相關意見和建議可向財務部反饋。
二0xx年x月x日
結算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對工程結算審核工作實施有效管理,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由項目部辦理,公司工程部協助進行工程資料的審查工作。
一、工程結算審核的條件: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2、竣工圖繪制完畢經監理單位、工程部審核通過。
二、施工單位申報工作結算的資料(一式四份)內容:
1、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單項工程竣工圖;
3、設計變更單、施工現場簽證單和會議紀要;甩項清單(所謂甩項工程,是指在特殊情況下,承包方交付的工程項目雖與原施工合同規定有出入,但甲方同意作竣工驗收,這些與原施工合同規定有出入部分工程,即甩項工程);
4、材料認價單和調撥單(復印件)、主要材料進場報驗單;
5、材料對帳單;
5、工程施工合同(復印件);
6、驗槽及隱蔽記錄;
7、施工組織設計;
8、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含招標答疑紀要)、承諾書及工程結算書;
9、中標通知書;結算人員授權委托書;
10、四項保費(建筑工程一切險、第三方責任險、團體意外傷害險以及勞務人員的保險)收費單據、文明工地證書。
三、工程結算審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內,施工單位將整套工程結算資料報送監理公司,由項目監理工程師負責對所報資料(主要指施工現場簽證單、變更單和會議紀要、甩項項目清單)的完整性及正確性進行審核;
2、審核無誤的工程結算資料由監理公司報送工程部審核;
3、工程結算資料經工程部初審后,由總公司建設部門負責復核結算資料;
4、總公司建設部將工程結算資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進行結算審核;
5、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出具初步審核報告;在提交初步審核報告前工程造價咨詢單位不得與施工單位私下進行聯系;
6、工程部、建設部負責審核過程的配合、解釋、協調和監督工作,并對審核初稿進行審查;
7、工程部負責將審核報告由施工單位認可簽章,施工單位對審核報告提出異議的由工程部安排施工單位與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再次進行對帳;若對帳后對審核報告提出更改,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書面提出更改理由;
8、工程部、建設部核對無誤后簽字,報分管領導和項目集團領導復核。
9、在工程竣工后至建設部復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現象。
10、建設部門負責結算資料收發登記。
四、自審工程結算審核程序:
1、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天內向工程監理單位報送一套完整的結算資料。
2、監理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報送資料的7天內,由項目監理工程師和造價工程師完成初審,初審的重點在結算資料的正確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甩項項目清單。審核完畢后在結算審核表中填寫審核意見,連同施工單位結算資料報送工程部。
3、由工程部按照竣工圖及現場經濟簽證進行工程量審核;建設部按照合同約定的定額、取費標準及有關規定審核定額子目和取費。以上審核工作在收到結算資料后20天內完成。
4、工程部審定的結算經施工單位認可后填寫“工程結算審定單”,簽字并經施工單位簽認后報建設部門復核。企劃部在結算審核完成后應先與工程部、分管領導溝通,無誤后送施工單位簽字蓋章。
5、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報送竣工資料,每拖延一個月,核減工程總價1%。
6、工程部、分管領導7日內完成對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或工程結算審定單的復核,簽署意見后報項目總指揮審批。
7、項目總指揮在審批當中,對有異議的結算退回工程部,由建設部組織相關人員重新審核。
8、委托工程結算審核報告在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交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在審核報告上簽章。
9、扣款項目在結算封面上注明扣款單位名稱及金額后轉入計劃財務部。
五、工程結算資料的管理
1、工程結算審核報告一式四份,分別送集團公司審計部存檔一份,財務部留存一份,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施工單位各一份。
2、工程部專人進行結算資料的收發登記。
3、工程部應根據結算中發現的問題不定期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議,對變更和簽證較大的工程項目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對于具備成本分析條件的單項工程應在結算定案兩月內填制《建安成本分析表》。
4、因歷史遺留問題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后長期(一年以上)不報竣工結算的,工程部應事先通知通知施工單位限期報送竣工資料,限期不報的,工程部對未報部分按0值處理并納入結算。
本制度下發后執行。
結算管理制度 篇5
一、結算工作流程
1、由合同乙方(承包方、供貨方)在合同約定內容(含補充合同)全部完成后并取得工程驗收合格報告(內部)或主辦部門出具的履約辦結書面證明后方能書面申請辦理合同結算,書面申請需附結算一覽表和相關結算簽證資料,申明在結算申請表外無任何遺漏事項,若有遺漏即視為自動放棄結算權利。
2、由合同甲方(發包方、采購方)或代甲方合同主辦部門負責簽收結算申請,經審查資料齊全后告知申請人有關結算辦理須知。
3、合同主辦部門(工程項目部或項目公司工程部;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或項目公司;行政部或項目公司綜合部;采購部;其他相關主辦部門)接收乙方結算書面申請后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牽頭組織相關部門依據合同(含補充合同)內容對申請人提出的結算事項合同內承包工作內容、實際完成數量、履約完成時限、合同外簽證增減等進行逐一核實并填制《合同結算初審意見表》并附結算申請、驗收合格相關資料遞交至集團公司合同造價部。
4、集團公司合同造價部簽收合同主辦部門提交的《合同結算初審意見表》和相關資料后按公司規定進行審計確認,在審計過程中合同主辦部門和申請人須配合做好抽查、征詢工作,合同造價部完成審計后填制下達《合同結算審核確認表》至合同主辦部門。
5、合同主辦部門收到《合同結算審核確認表》后通知申請人簽署確認意見,若無異議,即可辦理支付流程。
6、合同主辦部門收到《合同結算審核確認表》后通知申請人簽署確認意見,若有異議,由主辦部門將無異議部分按1.5條流程OA提交《合同結算審批表》先行辦理。對有異議事項與申請人進行初步協商并拿出部門處理意見提交合同結算專題會議討論(分管領導、主辦部門、合同造價部、申請人參加、總經辦秘書記錄),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報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審核工作要求
1、可能影響項目公正審核的人員應當回避,不得參加申請人邀請的各類消費活動或收受禮品、禮金。
2、合同主辦部門接收申請人送審的結算資料,必須填寫《結算資料交接清單》,辦理資料交接手續。
3、凡參加審核的人員必須熟悉了解送審資料和認真對照合同條款,必要的須進行施工現場或實物勘察。
4、對上一程序部門審核有不同意見時,可召集申請人、主辦部門、相關人員共同會商,盡量在簽署審核前就有關問題達成明確意見,并形成幾方人員書面簽署的《合同結算審核會商紀要》,提高工作效率。
5、盡量達成一致意見,避免進入司法程序。若仍未達成一致意見,可按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應訴。
三、部門工作說明
1、合同主辦部門主辦人員需對送審的合同結算事項逐項進行審核,編制合同結算計算書或相關計算式,擬寫初審意見,填制《合同結算初審意見表》(按項目編號)交主辦部門負責人復核并簽署同意后方能遞交下一程序。
2、合同造價部門成本專員簽收后認真查詢相關圖紙、資料、合同,核實清楚無誤后方能編制《合同結算審核確認表》(按項目編號),合同造價部負責人復核并簽署同意后方能遞交至合同主辦部門。
3、合同主辦部門主辦人員分類:
(1)施工勞務分包、消防暖通工程、場平土石方工程、景觀工程、二次裝修工程、水電氣配套工程、人防工程、節能工程、其他零星工程等施工合同。
(2)工程材料設備合同(鋼材、水泥、砂石、商砼、水電設備材料、裝飾材料、門窗、電梯、成品欄桿、機具設備租賃、成品煙道、無動力風帽、監控設備、門禁系統、道閘系統、其他零星材料)。
(3)設計、勘察、監理備案合同、沉降觀測、資料編制、施工圖審查、技術咨詢、總承包備案合同。
(4)造價咨詢備案合同、造價審計咨詢、造價勞務服務。
(5)環評、水保、節能評估、白蟻防治、防雷接地、工程強制保險、農民工工資擔保、勞務承包備案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備案合同、房產測繪合同、安措費等其他前期工作費用繳納退費。
(6)策劃咨詢、推廣宣傳、廣告制作。
4、各部門負責人為各部門經理或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經理助理、主任工程師;集團公司駐地所設工程項目部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外地項目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
5、分管領導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項目公司總經理或主持工作副總經理。
四、資料歸檔辦理
合同結算工作完成后,由合同造價部成本專員參照公司檔案資料規定進行收集、整理存檔資料,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向檔案員提交存檔資料和電子版,檔案員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和立卷規則匯總組卷、編號,裝訂成冊,統一管理。
五、結算所需資料
1、結算報告和合同復印件;
2、經審查批準的施工竣工圖(應嚴格按國家、行業的規范、標準進行繪制)和有關簽證資料;
3、開工通知、竣工驗收合格證和竣工圖、工程竣工驗收單及質量評定書、竣工報告等;
4、工程招投標過程和工程施工中往來文件;
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應明確具體的現場施工情況和施工工藝)及其報審表;
6、圖紙及圖紙會審記錄;
7、變更通知單、工程停工報告、監理工程師指令;
8、施工記錄、原始票據、形象進度及現場照片等;
9、隱蔽工程施工記錄(工程內容應表述清楚);
10、各種設備材料合格證,出廠試驗報告,材料設備供應情況及加工定貨合同(或確認價);
11、工程安裝調整試驗合格報告;
12、咨詢類成果(施工圖審查意見、地勘報告、環評報告等)復印件;
13、拆除工程量簽證單、拆除原始照片;
14、設計變更通知單(工程內容應表述清楚);
15、工程現場簽證單(工程內容應表述清楚);
16、工程領料單和退料單、調撥單;
17、核實的施工單位采購的原始材料憑證復印件;
18、策劃、推廣成果復印件或原件,室外廣告發布照片。
19、工程的工期、質量、建筑材料價格、獎懲等規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補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協議條款,局部更改和隱蔽工程相關的資料佐證。
六、不予結算事項
1、結算資料不完整,結算書所依據的資料不完全反映出現場實際情況,審核過程中所需要的資料不充分。
2、竣工圖沒有全面體現工程實際情況,部分關鍵數據沒有顯示,甚至在相對施工圖有較大改動的情況依然直接以施工圖代替竣工圖或在施工圖上做簡單更改,使圖紙面目全非,無法計算;
3、設計變更手續不全,缺少變更通知及經濟簽證;設計變更、簽證等資料所簽數目、不實,少數設計變更和簽證數目明顯過大,缺乏真實性
4、隱蔽工程現場驗收無正式簽證手續。
5、原始資料保管不善,或因工期拖延,有關人員變動大,沒有很好的交接,使有些資料丟失有些只口頭更改、承諾,事后未及時辦理簽證單,杜絕做“回憶錄”辦理結算。
七、結算控制重點
1、結算資料中的內容是否符合招標文件、合同條款;
2、工程量計算是否準確;
3、套用的定額及結算綜合單價是否正確
4、各項收費是否按國家頒布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5、材料價格是否按合同或現場核價計算。
6、設計變更造成的合同價調整應資料齊全,內容表達清楚,有具體的變更部位、變更原因、變更項目、數量,以及特殊情況的技術處理意見等。若設計變更需辦理調差支付,需同時計算增減工作量。
7、審查簽證是否準確。有無把不屬簽證范疇的內容列入簽證參與結算的情況,例如:施工單位自身原因返工的項目,施工現場臨時設施項目,及施工單位現場用工等。
8、簽證要盡可能做到詳細,準確計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確計算工程量套價的內容,只能簽工程量而不能簽人工工日和機械臺班數量。
9、凡是不宜套用定額計算工程量的內容,可只簽所發生的人工工日或機械臺班數量,實際發生多少簽多少,并清晰描述完成工作內容,現場旁站簽證完備。
10、現場簽證費用應及時處理,以免由于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11、在辦理簽證單時,必須注意簽證單上的內容與設計圖紙、合同中所包含的工作內容是否有重復,對重復項目內容不得再計算簽證費用。
12、凡涉及經濟費用支出的停工、窩工、用工簽證、機械臺班簽證等,由現場負責人或現場代表認真核實后簽證,并注明原因、背景、時間、部位等。
13、工程簽證單甲方要及時備份,避免添加涂改等現象。并且要求施工單位自行編號報審,避免重復簽證。
結算管理制度 篇6
項目工程預、結算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項目工程預、結算管理制度
1、預算員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謙虛謹慎,有強烈的責任心,有集體榮譽感。
2、預算員在對外結算時,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不能曠工、遲到、早退,違返者...
項目工程預、結算管理制度
1、預算員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謙虛謹慎,有強烈的責任心,有集體榮譽感。
2、預算員在對外結算時,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不能曠工、遲到、早退,違返者每次負激勵50元/次。
3、預算員必須對工程預結算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經營部長必須加大日常審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預結算工作。
4、預算員日常工作中的各種報表、統計數據必須及時、準確、完整。
5、預算員必須熟練掌握定額內容及省市有關工程造價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規,并能靈活運用,掌握常見工程類型有關測算數據。
6、預算員必須熟練掌握合同內容,細致研究合同條款,嚴格按合同規定編制預、結算。
7、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必須及時向監理公司、建設單位上報工程的進度結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進度編制好月份工程結算,上報經營部、財務部。如不能按時完成,罰款50元/天。
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結算,經審批后上報經營部、財務部。如跨年度工程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做出年度結算,經審批后上報建設單位,如不能按時完成,罰款50元/天。
9、工程竣工結算必須在工程竣工后l5天內完成,如拖期罰款50元/天。工程竣工結算經過經營部長審核后,上報審核單位。預算員應隨時做好與審核單位核對結算的準備工作。
10、土建預算員必須要負責組織落實其他專業的有關預、結算數據統計及預結算上報等工作。
11、負責每月向財務部提供實際工程進度結算和甲方審批后的形象進度結算一份。
12、甲方結算及外分包結算,每年必須裝訂成冊,便于管理。
結算管理制度 篇7
為確保我市醫療保險基金安全,進一步規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運行方式,提高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財社﹝20xx﹞144號)及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基金管理總體原則
(一)實行“收支兩條線”原則。各項醫療保險基金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進行管理,單獨建賬、單獨計息、專款專用。
(二)實行“管辦分離”原則。各項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統一由市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局機關)統一管理,由市醫保基金管理中心具體經辦(以下簡稱醫保中心),所有收支行為均在局黨組的領導下開展進行。
(三)實行“集體研究”原則。基金大額資金撥(支)付(≧5萬元以上)必須經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后,由相關經辦人員簽字,經辦科室負責人復核,并經醫保中心領導審核后,再由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支付。對于緊急情況下撥付的資金或常規業務撥付的資金,也必須經以上審批程序辦理,但事后必須在黨組會議上通報。
(四)實行“專賬(戶)核算”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專門開設基金收支專戶,用于核算參保人員繳費收入、區縣醫保(財政)部門上劃參保人員資金收入等。醫保中心根據市財政局的統一安排和部署,及時將收入專戶資金劃轉至財政專戶,收入戶原則上在月末、年末無余額;支出專戶根據工作需要可單獨設立,也可合并設立,按險種單獨核算。每月根據基金支出計劃,于每月月初向市財政局提出撥款申請,經醫保中心領導審核后報送市財政部門審批撥款,財務部門根據資金劃入支出戶到賬情況后按程序進行支付或劃轉。
二、基金支付類型及審批程序
(一)按基金支付費用實際發生情況劃分為預撥方式、直接
支付方式和代理支付方式。
1.預撥方式是指因工作需要提前撥付資金,待實際發生后進行結算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與區縣醫療保障部門待遇支付結算、異地就醫支付結算、與經辦醫療保險的保險公司支付結算、市級兩定醫療機構支付結算等;審批程序是:業務科室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資金用款計劃,財務部門進行審核,經醫保中心領導同意后上報局黨組研究。局黨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經辦科室、財務部門、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等審核簽字同意后撥付資金。財務部門根據撥款文件通知、省局(中心)下達的上繳資金通知文件、異地結算匯總表、經辦保險公司提供的發票、市級兩定醫療機構提供的相關單據等進行支付。
2.直接支付方式是指直接對參保人員進行支付的結算方式。主要指與參保群眾待遇直接支付結算;審批程序是:中心業務科室提出用款資金計劃,中心財務部門進行審核,報局黨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經辦科室、財務部門、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等審核簽字同意后后撥付資金。
3.代理支付方式是指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在平臺提交的相關資料,代表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品配送企業進行付款的方式。主要指與藥品配送企業代付藥款支付結算。審批程序是:中心業務科室提出用款資金計劃,中心財務部門進行復核,報局黨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經辦科室、財務部門、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等審核簽字同意后撥付資金。
(二)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業務按支付對象不同分為與區縣醫療保障部門待遇支付結算、異地支付結算、與藥品配送企業代支付藥款結算、與經辦醫療保險的保險公司支付結算、與市級兩定醫療機構支付結算及與參保群眾待遇直接支付結算等。
1.與區縣醫療保障部門待遇支付結算、與藥品配送企業代支付藥款結算、與經辦醫療保險的保險公司支付結算審批程序是:中心業務科室提出用款資金計劃,中心財務部門進行審核,報局黨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經辦科室、財務部門、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等審核簽字同意后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支付或劃款手續。經上述程序共同審核簽字后的相關單據作為賬務列支或沖減往來款的賬務處理依據;與區縣醫療保障部門待遇支付結算,申報時間為每月5日前;與藥品配送企業代支付藥款結算,申報時間為每月15日前;與經辦醫療保險的保險公司支付結算,申報時間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情況辦理。
2.與市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支付結算審批程序是:市級兩定醫療機構產生費用后應及時提出撥款申請,實際發生支付時由經辦人員進行審核,業務科室負責人進行確認,財務部門進行復核后,由醫保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同意后支付。
3.異地支付結算審批程序是:根據省局(中心)下達的上解資金通知文件,經中心業務科室審核同意后提出用款申請,報局黨組研究同意后報財政進行支付。支付依據須經辦業務科室、財務部門、醫保中心領導和局分管基金財務領導審核意見。
4.與參保群眾待遇直接結算方式審批程序是:由經辦科室按月或季提出用款計劃,報局黨組研究同意后,經醫保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審核簽字同意后,在計劃支付額度內進行支付。
三、代付藥品結算
全市各公立醫院藥款根據藥采平臺統一采購,統一代支付藥款。全市各公立醫院根據用藥需要,每月在藥采平臺統一申報采購,市醫保中心于次月對上月藥品平臺采購的金額匯總后按支出審批程序支付。經定點醫療機構、區縣醫療保障部門和市醫保中心三方簽字蓋章的單據作為財務部門支付藥款的依據。各配送企業和定點醫療機構承擔購銷合同真實性的直接責任,各區縣醫療保障部門承擔審核的初始責任,市醫保中心承擔復核和審批付款責任。代付藥品款統一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戶支出,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金不夠抵扣時,從其他醫保險種進行抵扣。
四、市級醫療費用結算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根據工作安排,部分市級醫療機構費用由市醫保中心統一支付,各區縣參保人員在市級醫療機構產生費用后,由市級醫療機構向市醫保中心進行申報,市醫保中心根據與市級醫療機構核對無誤后的相關單據作為付款的依據。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
由市本級、各區縣自行支付市本級、各區縣定點醫療機構相關費用。由經辦科室按月或季提出用款計劃,局黨組研究同意后,經業務科室、財務科室、醫保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領導審核簽字同意后在計劃支付額度內按程序進行預撥或支付。
五、待遇支付結算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市醫保中心根據每月用款計劃向各區縣醫療保障部門預撥參保人員待遇支出金額,待遇支出金額的撥付金額應扣除代付的藥款費用等。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實行市、區(縣)分級審核、基金預撥制度。業務科室辦理相關手續后,由經辦人和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經財務部門復核后報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后預撥。預撥依據須經醫保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同意。
(三)大病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支付
大病保險及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基金由當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籌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和其他資金組成,市級醫保部門統一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服務方式支付進行。由業務科室負責人審核確認后,財務部門進行復核,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后,經業務科室、財務部門、醫保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分管財務領導審核簽字同意后由財務部門辦理支付或劃款手續。經上述程序共同審核簽字后的相關單據作為賬務處理依據。
六、本辦法由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從行文之日起執行。
結算管理制度 篇8
為了規范管理,便于預結算編制及審計,特制定《工程預結算管理實施細則》,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預結算資料整理要求:
1、送建設方的資料為一式三份(套)。
2、預結算書土建、安裝工程分開裝訂成冊,分冊資料內容應包含:
(1)封面及目錄。
(2)編制說明:包括工程量計算依據、定額子目套價依據、取費、材料調價依據等。
(3)工程造價表[①+②+③]
①含稅大包干造價;
②含稅清單計價工程造價;
③變更部份增減的造價。
(4)含稅清單計價分項工程造價表,及變更部份分項工程造價::表[設計變更或工程經濟技術簽證單、該單項工程所發生的全部工作內容造價增(減)計算表],內容如下:
①分項工程造價匯總表;
②取費表。
③含稅清單計價子目套價表、定額子目套價表,材料分析表。
④材料價差調整表。
⑤工程量計算表。(分項工程計算式中應標明工程經濟技術簽證單及設計變更等資料的頁碼編號)。
⑥建設方簽字轉發的設計變更及工程經濟技術簽證單(含工程量與材料價格、計時工、小段包干費),必須有封面、目錄及頁碼編號,及對應的設計變更、工程經濟技術簽證單和核定單編號。
(5)招標文件、招標答疑及補充招標答疑、施工合同、圖紙會審交底紀要等有關資料分類裝訂成冊,有封面及頁碼編號。
3、施工圖和竣工圖(土建、給排水、強電、弱電安裝分開裝訂,有封面及目錄和圖紙編號)。
4、所有簽字、蓋章手續必須完善。
二、工程項目預結算辦法:
1、合同規定含稅總價大包干造價項目:按施工合同及招標文件和招標答疑、補充招標答疑規定的工程內容造價大包干。施工期間,不論政策變化、材料價格的漲跌,均不進行造價的調整。
2、合同規定按含稅清單單價大包干的項目、按甲方、監理方簽證認可的`工程量乘以大包干含稅清單單價計算造價。施工期間,不論政策變化、材料價格的漲跌,均不進行清單單價的調整。
3、變更部份的造價增減。
⑴對于本合同中已明確的各種材料的市場價格,原則上不論材料價格的漲跌均不進行材料價格的調整。但在施工期間甲方變動材料品牌、規格(書面通知為準),經甲方、監理方、現場工程師現場簽證的材料數量,按調查的市場實際價格進行調整,本調整造價只計取稅率,再不計取其它任何費用,獨立進入工程造價。其它材料在施工期間均不進行調整。
⑵如因甲方原因或設計原因經甲方認可的工程變更,依據甲方轉發的設計變更和技術核定單,按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增減工程,報甲方審核簽證::確認后的工程量;土建工程套用湖南省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單位估價表》計算定額直接費(不含其它直接費、現場經費);安裝工程能套用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單位估價表》的套用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單位估價表》計算定額直接費(不含其它直接費、現場經費),不能套用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單位估價表》的套用20xx年版《湖南省統一安裝工程基價表》計算定額直接費(不含其它直接費、現場經費),調整人工費(按28元/工日調整)和材料價差(按本條的⑴款進行調整)后,計取稅費3.38%,不再計取其它任何費用。
⑶簽證計時工按32元/工日計算,進入稅前造價。
三、設計變更及工程經濟技術簽證單
1、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必須經總監及建設方工程部部長或總工簽字認可后轉發,施工完畢7日內應將設計變更轉換為工程經濟技術簽證單(工程量,材料價格、計時工)一式三份,按申報程序申報簽證。
2、建設方下發的建設工程核定單或通知,施工方接到并實施后,7日內施工方將工程核定單或通知轉換為工程經濟技術簽證單(工程量,材料價格、計時工)一式三份,按申報程序申報簽證。
3、所有工程經濟技術簽證單(工程量,材料價格、計時工等)先由監理工程師及總監簽署意見后,報建設方現場工程師、現場負責人及工程部預結算負責人、資料負責人、部長核查簽字,方能作為結算依據。
四、主要材料及設備采購
1、主要材料及設備采購根據設計施工圖和建設單位所選定的(見合同附件及內部招標文件附件)品牌、廠家、規格及型號,按建筑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和要求進行采購。
2、對于合同上規定可以調整價格的材料和設備,區分以下二種情況:
①建設單位所選定的材料及設備(見合同附件及內部招標文件附件)品牌、廠家、規格及型號,以廠家或總經銷、總代理簽字蓋章的銷售單(或提貨單),作為備查的依據,報工程部預結算組審查,由建設方2人以上調查核實后,簽證材料價格作為按該合同條款結算的依據。進場材料數量以監理方、甲方現場工程師簽證認可的數量結算。
②如建設方變更材料及設備的品牌、廠家、規格及型號,則憑建設方(預算員、資料員、工程部部長簽字)的變更通知和變更后的廠家或總經銷、總代理簽字蓋章的銷售單(或提貨單),作為備查的依據,報工程部預結算組審查,由建設方2人以上調查核實后,簽證材料價格作為按該合同條款結算的依據。材料數量按監理方、甲方現場工程師簽證認可的數量結算。
3、其他所有材料及設備的價格,在合同簽訂后均不作調整。
4、未按合同約定(或建設方的變更通知)采購的主要材料,經預算負責人、資料負責人、部長調查核實后,工程結算中扣除該部份的主材造價,并追究施工方責任。
五、預結算審查程序:
1、施工方必須按該規定整理資料后上報建設方工程部。
2、建設方工程部對報送資料進行審查,資料符合要求,由工程部資料負責人簽字認可,不符合要求的資料退回乙方進行修改,修改后再報建設方審查。
3、資料審查通過后,建設方工程部預結算組對工程量、定額子目、材料價格調整、取費、工程造價進行審查。預結算組審查完成,預結算負責人簽字認可后上報工程部部長。
4、建設方工程部部長審查完畢,將預結算資料提交建設方審計部門進行審計。
六、預結算審計規定:
1、建設方接受施工方合格結算資料后,二個月內審計完畢。
2、審計部門不按規定進行審計,或與施工方串通,收受施工方禮物,一經發現,取消審計當事人資格并承擔一切責任,同時對該施工方根據情節進行罰款處理。
七、審計費的計算標準及支付辦法
1、審計費的計算標準:
按照核減(增)金額進行審計費用計算。計取標準為:按工程造價核減額的3%收取。
2、審計費的支付辦法: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