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安置就業協議書(精選3篇)
技工安置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須由乙方提供本協議所約定的就業學生。根據平等協商同意并簽署本協議:
一:服務內容:
1:甲方為乙方就業學生提供安全的住宿條件,
2: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工作所需的`技工就業學生。
二:服務期限:
1:本次協議,乙方一次性為甲方提供就業學生人;
2:工作期限為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資支付:就業學生每月滿勤工資為元。
四:其他福利:在工作期間免費提供中晚工作餐兩餐。
五:權利與義務:
1:為保證技工人員人數的穩定和正常經營工作,就業學生不得在協議期間中途離職,如有中途辭職,須經得甲乙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2: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就業學生。
3:乙方負責就業學生上崗前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等相關事宜。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附:安置就業學生名單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工安置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時間
第一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托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第三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乙方保證甲方推薦的人員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時間,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推薦的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協議書第四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系,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協議書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系,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系: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系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____%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系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一致,乙方解除勞動關系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八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工安置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名稱:_____
乙方姓名:___
一、簽訂本協議的背景:
1、____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級信息技術人才北京培訓基地的指定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2、全國“高級信息技術人才認證培訓(ITET)”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批準并立項的,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已授權甲方負責監督管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級信息技術人才北京培訓基地的工作開展。
3、為了確保教學質量,提高“學成率”,以使學員早日走上工作崗位,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ITET工作組的監督指導下,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級信息技術人才北京培訓基地(以下簡稱北京培訓基地)負責培訓、認證和考試工作。
4、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的授權和指導下,____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專門設立了人才交流中心,負責為ITET學員免費提供人才推薦上崗的服務工作。
5、乙方已通過甲方的面試,基本符合入學條件,并已辦理入學手續,正式成為培訓基地的學員。
6、對乙方的管理由甲方和北京培訓基地共同負責。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北京培訓基地認可并支持。
7、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益,確保教學質量,雙方本著平等公正和學員利益第一的原則經協商后,甲方與___(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二、培訓班別:
______工程師/設計師。
三、培訓時間: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預計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結束。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嚴格按照經ITET專家組反復論證并通過的教學實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教學工作,根據學校的安排為學員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確保給學員提供合理的上機時間。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學費、資料費等費用,然后再履行為乙方提供全部服務的承諾。
3、因乙方行為過錯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4、乙方正式入學并簽訂本協議后,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在校學習期間的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完成學業并通過考核之日起一個月之內,根據乙方所學專業為其提供在北京推薦相關行業內就業的服務,推薦服務期為一年。在服務期內,因乙方所在單位的原因致使乙方的工作發生變動,甲方應無條件地為乙方提供幫助,直到乙方再次上崗為止。若乙方在甲方為其推薦的單位工作時間達到三個月,則視為乙方成功就業。成功就業后,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兩年的工作、再學習、法律咨詢等跟蹤服務,力求乙方在IT行業能夠持續穩定的發展。
6、因乙方個人原因(違法、違紀或無故放棄就業機會等)導致甲方不能推薦工作或推薦工作后不能繼續工作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推薦資格且不再提供推薦服務。
7、如果乙方不能通過專業考核,但在學習期間能夠做到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上課、上機并完成作業,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可申請免費重學(其它費用自理),重學期間不保證“人手一機”。
8、甲方有權制訂《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要求乙方自覺遵守。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遵守學習紀律,按時上課,按時完成作業,認真練習,服從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書費、生活費、醫藥費、住宿費、考試費等由乙方自理。
2、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相關各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本,如:身份證、學歷證、戶口等復印件。不得提供虛假資料,否則視為違約。
3、乙方在校期間要愛護使用學校的各種設備和公物,如由于人為造成設備損壞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4、乙方要與他人和睦相處,不得發生酗酒、打架斗毆等。
5、乙方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有違法亂紀行為,不得擾亂課堂秩序,不得違反校規、校紀等規章制度,不得做有損甲方名譽及形象的行為。
6、在個人自愿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統一組織乙方參加學習內容相應的認證考試,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應于學期終止之前,做好離校準備,學期終止一周內,退出住宿及辦理相應的離校手續,甲方有義務為學員推薦崗前周轉房(費用由學員自理),以方便學生應聘工作。
8、乙方在結業后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推薦就業工作的服務,直到乙方在甲方為其提供就業的單位成功就業為止。
9、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及各種相關管理文件,否則因此而影響了就業安置工作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違反甲方學校規章制度者,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同時也喪失了要求甲方繼續培訓、推薦工作及退費等權利。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3、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地震等),而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
七、其它事宜:
1、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無故解除合同。如發生糾紛,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字):_____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