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通用20篇)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1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退休單位或下崗單位:__________退休證號或下崗證書號:__________外來人員就業登記卡號: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違約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___同志(簡稱乙方)為_______部門計劃外用工。聘用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在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為計劃外用工。其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權益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法律,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罰;
3.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
4.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按照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含單位承擔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經費來源甲方或甲方所屬用工部門。
①以出勤天數計發聘用期間月酬金,病假期間不支付酬金,由聘用單位負責考核,并于次月1日將上月考勤報人事處,計財處每月 5 日(節假日順延)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聘用酬金。
②聘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實行月酬金與獎金相結合,獎金根據對乙方的用工考核情況由用工單位發放。
5.乙方在聘用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自理。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突發病導致死亡,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為月酬金乘以10個月。(聘用的離退休職工或有下崗生活費的人員除外)。
(二)乙方權益和義務:
1.遵守甲方規定,服從甲方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任務);
2.享受甲方根據乙方自身條件和崗位情況支付的工作報酬;
3.勞動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可繼續簽訂計劃外用工聘用合同。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不能勝任所聘用的崗位要求;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的管理制度;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履行聘用崗位合同規定的義務;
5.患病醫療終結后且不能繼續從事聘用崗位工作;
6.聘用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以致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又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五條 任何一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 擔保人推薦聘用人員的承諾:
1.聘用人員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愛護學校的公共設施和財產。
2.在工作中如出現由本原因給學校造成財產損害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及財產的賠償,擔保人同時承擔財產的賠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聘用單位、人事處),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備注:1.本人愿意參加社會統籌,交納養老保險。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人不愿意參加社會統籌,養老保險費要求發給本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2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
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退休單位或下崗單位:__________
退休證號或下崗證書號:__________
外來人員就業登記卡號: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違約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___同志(簡稱乙方)為_______部門計劃外用工。聘用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試用期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在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為計劃外用工。其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乙雙方權益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法律,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罰;
3.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
4.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按照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人民
幣元(含單位承擔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
經費來源甲方或甲方所屬用工部門。
①以出勤天數計發聘用期間月酬金,病假期間不支付酬金,由聘用單位負責考核,并于次月1日將上月考勤報人事處,計財處每月5日(節假日順延)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聘用酬金。
②聘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實行月酬金與獎金相結合,獎金根據對乙方的用工考核情況由用工單位發放。
5.乙方在聘用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自理。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突發病導致死亡,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為月酬金乘以10個月。(聘用的離退休職工或有下崗生活費的人員除外)。
(二)乙方權益和義務:
1.遵守甲方規定,服從甲方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任務);
2.享受甲方根據乙方自身條件和崗位情況支付的工作報酬;
3.勞動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可繼續簽訂計劃外用工聘用合同。
第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不能勝任所聘用的崗位要求;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的管理制度;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履行聘用崗位合同規定的義務;
5.患病醫療終結后且不能繼續從事聘用崗位工作;
6.聘用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以致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又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五條任何一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3
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退休單位或下崗單位:__________
退休證號或下崗證書號:__________
外來人員就業登記卡號: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違約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___同志(簡稱乙方)為_______部門計劃外用工。聘用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試用期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在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為計劃外用工。其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權益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法律,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罰;
3.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_____設施;
4.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按照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人民
幣 元(含單位承擔養老_____金、失業_____金)。經費來源甲方或甲方所屬用工部門。
①以出勤天數計發聘用期間月酬金,病假期間不支付酬金,由聘用單位負責考核,并于次月1日將上月考勤報人事處,計財處每月 5 日(節假日順延)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聘用酬金。
②聘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實行月酬金與獎金相結合,獎金根據對乙方的用工考核情況由用工單位發放。
5.乙方在聘用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自理。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突發病導致死亡,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為月酬金乘以10個月。(聘用的離退休職工或有下崗生活費的人員除外)。
(二)乙方權益和義務:
1.遵守甲方規定,服從甲方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任務);
2.享受甲方根據乙方自身條件和崗位情況支付的工作報酬;
3.勞動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可繼續簽訂計劃外用工聘用合同。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不能勝任所聘用的崗位要求;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的管理制度;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履行聘用崗位合同規定的義務;
5.患病醫療終結后且不能繼續從事聘用崗位工作;
6.聘用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以致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又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五條 任何一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 擔保人推薦聘用人員的承諾:
1.聘用人員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愛護學校的公共設施和財產。
2.在工作中如出現由本原因給學校造成財產損害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及財產的賠償,擔保人同時承擔財產的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聘用單位、人事處),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備注:1.本人愿意參加社會統籌,交納養老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人不愿意參加社會統籌,養老_____費要求發給本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計劃外用工工資標準
為規范計劃外用工的管理,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各單位所聘用的計劃外用工在完成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任務前提下,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技工
①對部分必須持有上崗證特殊崗位技術如:鍋爐工、電工(內線、外線),及木工、水工工資標準:初級工600元、中級工700元、高級工800元;
②其他技術工種工資標準:初級工600元、中級工650元、高級工700元;
二、普工
工資300---550元/月(由用人單位根據各崗位工作量確定具體金額,其中含獎勵工資):
①清掃、值班,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00---350元/月;
②清掃兼值班,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00---400元/月;
③部分熟練性工種,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50-550。
三、校衛隊人員,按人均標準工資400元核算,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單位對聘用人員可在300---500元/月(含獎勵工資)之間發放。
四、計劃外用工人員在管理及技術崗位按下表執行:
(單位:元)
職稱
學歷
初級及以下
中級
高級
高中及初中
500
成人專科全日制中專
600
700
全日制專科或成人本科
700
800
900
全日制本科
800
900
1100
以上各類人員工資標準均含獎勵工資及單位交納的養老_____金、失業_____金。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4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書
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退休單位或下崗單位:__________ 退休證號或下崗證書號:__________
外來人員就業登記卡號: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違約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___同志(簡稱乙方)為_______部門計劃外用工。聘用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試用期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在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為計劃外用工。其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權益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法律,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罰;
3.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
4.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按照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人民
幣 元(含單位承擔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經費來源甲方或甲方所屬用工部門。
①以出勤天數計發聘用期間月酬金,病假期間不支付酬金,由聘用單位負責考核,并于次月1日將上月考勤報人事處,計財處每月 5 日(節假日順延)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聘用酬金。
②聘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實行月酬金與獎金相結合,獎金根據對乙方的用工考核情況由用工單位發放。
5.乙方在聘用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自理。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突發病導致死亡,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為月酬金乘以10個月。(聘用的離退休職工或有下崗生活費的人員除外)。
(二)乙方權益和義務:
1.遵守甲方規定,服從甲方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任務);
2.享受甲方根據乙方自身條件和崗位情況支付的工作報酬;
3.勞動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可繼續簽訂計劃外用工聘用合同。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不能勝任所聘用的崗位要求;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的管理制度;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履行聘用崗位合同規定的義務;
5.患病醫療終結后且不能繼續從事聘用崗位工作;
6.聘用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以致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又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五條 任何一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 擔保人推薦聘用人員的承諾:
1.聘用人員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愛護學校的公共設施和財產。
2.在工作中如出現由本原因給學校造成財產損害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及財產的賠償,擔保人同時承擔財產的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聘用單位、人事處),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備注:1.本人愿意參加社會統籌,交納養老保險。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人不愿意參加社會統籌,養老保險費要求發給本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退休單位或下崗單位:__________
退休證號或下崗證書號:__________
外來人員就業登記卡號: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違約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___同志(簡稱乙方)為_______部門計劃外用工。聘用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試用期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在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為計劃外用工。其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權益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法律,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罰;
3.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
4.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按照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人民幣元(含單位承擔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經費來源甲方或甲方所屬用工部門。
①以出勤天數計發聘用期間月酬金,病假期間不支付酬金,由聘用單位負責考核,并于次月1日將上月考勤報人事處,計財處每月5 日(節假日順延)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聘用酬金。
②聘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實行月酬金與獎金相結合,獎金根據對乙方的用工考核情況由用工單位發放。
5.乙方在聘用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自理。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突發病導致死亡,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為月酬金乘以10個月。(聘用的離退休職工或有下崗生活費的人員除外)。
(二)乙方權益和義務:
1.遵守甲方規定,服從甲方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任務);
2.享受甲方根據乙方自身條件和崗位情況支付的工作報酬;
3.勞動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可繼續簽訂計劃外用工聘用合同。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不能勝任所聘用的崗位要求;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的管理制度;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履行聘用崗位合同規定的義務;
5.患病醫療終結后且不能繼續從事聘用崗位工作;
6.聘用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以致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又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五條 任何一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 擔保人推薦聘用人員的承諾:
1.聘用人員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愛護學校的公共設施和財產。
2.在工作中如出現由本原因給學校造成財產損害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及財產的賠償,擔保人同時承擔財產的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聘用單位、人事處),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備注:1.本人愿意參加社會統籌,交納養老保險。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人不愿意參加社會統籌,養老保險費要求發給本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計劃外用工工資標準
為規范計劃外用工的管理,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各單位所聘用的計劃外用工在完成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任務前提下,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技工
①對部分必須持有上崗證特殊崗位技術如:鍋爐工、電工(內線、外線),及木工、水工工資標準:初級工600元、中級工700元、高級工800元;
②其他技術工種工資標準:初級工600元、中級工650元、高級工700元;
二、普工
工資300---550元/月(由用人單位根據各崗位工作量確定具體金額,其中含獎勵工資):
①清掃、值班,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00---350元/月;
②清掃兼值班,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00---400元/月;
③部分熟練性工種,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50-550。
三、校衛隊人員,按人均標準工資400元核算,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單位對聘用人員可在300---500元/月(含獎勵工資)之間發放。
四、計劃外用工人員在管理及技術崗位按下表執行:
(單位:元) 職稱
職稱
學歷
初級及以下
中級
高級
高中及初中
500
成人專科全日制中專
600
700
全日制專科或成人本科
700
800
900
全日制本科
800
900
1100
以上各類人員工資標準均含獎勵工資及單位交納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6
甲方:(企業)_______
乙方:(個人)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完成(下列工作:具體內容),達成如下協議:
1、工作開始時間:_______
2、工作地點:_______
3、工作環境級條件:_______
4、工作報酬:_______
5、勞動保護:_______
6、合同結束:甲乙雙方約定,自乙方完成甲方的上述工作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
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
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 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社會保險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
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三十一條約定。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并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XX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
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者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X)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X)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X)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8
一、對企業用工帶來的主要挑戰
1、員工招聘的要求大幅度提升
考慮到企業裁減員工的難度和成本大幅度提升,招聘過程中對招聘要求和目的應更加明晰,資格審查、背景調查和入職體檢成為愈加重要的環節,同時招聘階段必須對崗位的錄用條件進行明示。
這為之后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無效”從而解除合同做必要的準備。
2、對試用期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1)試用期薪資標準不能過低:“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期限較之前縮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違法約定試用期的賠償金有了明確標準:“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根據《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合同解除成為相對成本較低的合同解除方式,無需支付補償金,對程序和依據上的要求偏低。(從這個角度講:對企業而言最有利的固定期限合同是3年,設定6個月試用期。)
3、勞動關系傾向于長期化和穩定化。
《勞動合同法》對于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更嚴格,比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只要是“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都必須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這會使得員工較容易與企業形成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大批員工將很快與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針對企業需要保留的核心員工,企業是樂于看到這種情況,但是需要企業給員工提供足夠的發展空間和合理的職業規劃;而另一方面,可替代性較強的中低層次通用崗位,企業傾向于簽訂中長期的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終止,另行招募另一批員工。
4、加強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1)本法的立法宗旨就明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明確“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這使得一些企業在勞動合同中加入一些“霸王條款”變得失去意義;
(3)明確規定用工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明確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是一個月之內;一年之內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則視為建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4)對違約金條款的使用限定在兩種情況,出資培訓和競業限制,企業失去了任意設定違約金的可能;
(5)勞動者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時候,勞動者不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獲得補償金。
(6)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自行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
動合同的,雙倍支付賠償金。
5、對企業內部民主管理的要求明顯提升,尤其是規章制度的訂立
(1)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中必須經過民主程序,在總則里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2)同時對于規定制度明確公示的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3)對于內部規章制度還有一個隱蔽的“陷阱”:“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金,不知道這樣的情況下類似于“女職工入職之后幾年內不能結婚、不得生育”的規定是否會絕跡。
(4)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勞動紀律”不再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可能的解讀是“勞動紀律”不再是企業和員工一對一協商約定的結果,而是集體協商的產物。
6、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不再具有明顯的差別
淡化有固定期限合同,強化無固定期限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的基本傾向。與之前的《勞動法》有明顯區別,合同終止同樣需要支付補償金,而且支付的標準與合同解除是相同的;而且《勞動合同法》取消合同約定終止的條款,這樣弱化了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區別,至少對于企業成本上沒有明顯的區別,只是在操作程序和依據上有區別。
可以預見到的是在《勞動合同法》生效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取代了原來合同終止成為風險和成本均較低的解除勞動關系的方式,因為違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味著雙倍的補償金。
7、用工成本的大幅度提升,企業違法成本也大幅度提升
(1)合同終止同樣需支付補償金(本質上也是鼓勵用工的長期化)
(2)補償金計算時,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之前的規定不滿六個月無需支付補償。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這將直接導致企業在解除和終止員工合同時風險急劇上升,企業將更青睞于協商解除將風險和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圍)。
(5)事實上“企業用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這一命題的更準確的表述的“守法企業”、“用工規范企業”、“法制意識較強企業”以及“勞動監察力度較強地區的企業”的勞動用工成本將大幅度上升。其實這是個兩難的選擇,這類企業在用工成本上升的同時,對員工的吸引力也大幅度提升,更容易招募并保留優秀的員工。
8、對老員工的管理(尤其是距退休5年的老員工)將成為一個極富挑戰性的課題
(1)企業裁減人員時應優先保留“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和較長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老員工;
(2)對于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老員工,企業將不能以醫療期滿、不勝任工作崗位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同樣企業經營困難或技術革新也不能裁減他們。這讓此類員工在退休前離職幾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因此企業需要更多考慮規范管理和合理使用這批員工,避免他們“出工不出力”、甚至“混長病假”的情況出現。
9、工會作用得到的強化
(1)訂立集體合同時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
(2)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工會可以代表勞動者提起仲裁和訴訟;
(3)被派遣勞動者有權選擇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二、對企業而言相對有利的變化
1、明確規定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3天;
2、擴大了企業裁員的范疇,降低了對程序性要求,使得企業經濟性裁員更具有操作性;
3、對禁止員工兼職有了實質性的條文進行限制:“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企業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4、明確了“代替通知金”的概念,用人單位可以選擇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操作上更為便利,有了選擇余地;
5、明確勞動者在離職時,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注意,這里的“約定”二字是需要企業認真思量和規范的,比如在勞動合同里約定、在《員工手冊》里規范。
6、對高收入員工的經濟補償金有了“封頂機制”。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帶來的另外一個“副作用”,就是基本上經濟補償金都不用考慮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7、非全日制用工的標準非常之低,可能會鼓勵企業大量使用非全日制的靈活用工。
8、最后一個有利之處就是員工“跳槽”的成本也在增大,“長期而穩定的勞動關系”其實是對雙方而言的,這才是政府立法的根本目的。畢竟企業招聘時候的要求會愈加嚴格,面對一個明顯供大于求的勞動力市場,員工在跳槽之前必定會“三思而后行”。
三、勞務派遣的使用
1、企業需要更審慎的選擇有資質、有實力、規范操作的勞務派遣公司;
一方面是考慮到《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務派遣公司的資質進行了限定,而且對勞務派派遣公司的所需承擔義務也提出較高要求,自身實力有限、操作不規范的勞務派遣公司是很容易“犯規”的;另一方面的考慮是基于《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在勞務派遣過程中如“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勞務派遣的用工成本同樣提高:
勞務派遣單位必須與員工簽訂至少兩年的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勞務派遣的“同工同酬”的要求使得很多企業通過“編制”上的區分來實現待遇上的差異變得難以為繼。“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
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如何理解和實施“同工同酬”的概念將是一個重大挑戰。
4、明確提出用工單位的“退回機制”: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工單位不能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而退回被派遣者,可能是個潛在的風險;之前有不少勞務派遣公司是將被“用工單位退回”作為一種“客觀情況重大改變”的情況,與被派遣者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實施后這一方式是否繼續可行值得商榷。
5、企業需要對如何使用“勞務派遣”進行明確而清晰的定位,也就是回答企業為什么要使用“勞務派遣”,“勞務派遣”主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這直接決定了企業應該如何使用“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其實是個很不錯的指引性意見,針對崗位來區分是否使用“勞務派遣”,核心崗位全部與本企業建立勞動關系,非核心崗位悉數外包,這樣至少解決了“同工同酬”的問題。
另外,對于幾十人以下的小型和微小型企業,全部人員外包或許是最理性的選擇,因為他們本身就足夠的資本和專業人才來處理如此紛繁蕪雜的勞動用工事宜,與其一不小心就“犯規”,還不如交給專業機構處理。
四、過渡階段必須進行必要的準備
1、過渡期時間:從現在起到20xx年底。
2、現有勞動合同的過度
(1)“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問題;比較棘手的問題是1995年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時以及之后的12年內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老員工,他們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我認為重新簽訂合同對雙方都有利,一方面對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法》相對于《勞動法》對員工的傾斜保護更明顯,對企業而言按照新法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避免一些不確定因素,解決了長期使用“老合同”所可能帶來的“隱患”。當然這一點需要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必定重簽合同需要雙方平等自愿。
如果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那他們原有的勞動合同是否適用于新的《勞動合同法》是個有待明確的問題。
(2)“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所有訂立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要測算一下什么時候本企業工齡滿十年,之后再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需要考慮一下其期限與十年工齡相對接。
(3)“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對我們公司而言這個不是問題。
(4)“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此款規定的經濟補償沒什么回旋的余地,也不需要過多考慮和準備。
2、新法實施背景下新的勞動合同管理方案
(1)公司現有的“勞動合同制”+“上崗合同制”的模式可以保留,至少在無固定期限合同大量出現的情況下,這是幫助企業掌握更多主動的一個模式。
下崗待聘管理制度也需要重新修訂,盡可能降低下崗待聘人員的待遇是唯一的選擇。
(2)新進員工的合同期限需要重新設計,初步想法是3年+5年,爭取更多的試用期時間,并在3年合同期滿的時候給雙方再選擇機會。
(3)原有的“勞動合同”和“上崗合同”必須重新修訂,至少避免“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出現缺失。
3、必須重新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或者重新選擇勞務派遣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盡可能通過合同來明確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4、整理并修訂公司各類內部規章,確保與《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相一致,尤其要通過公司法務部門的審核。
5、年底之前對現有人員進行考核評定,到年底合同大批量到期時,裁減冗余人員。
6、用工成本上升勢必要求人力資源部在做明年的人工成本預算的時候也要打的更寬裕,至少每年的工資總額的1/12要預留出來作為“經濟補償”的“備付金”。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9
合同編號: 全____日 制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 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加法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 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10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性別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11
編號:_______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十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得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
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3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雙方協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第
(二)項、第
(三)項、第
(四)向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給予乙方本人1個月工資收人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根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第
(二)項、第
(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第一款第
(二)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第一款第
(一)項、第
(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第一款第
(三)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
(一)項、第
(二)項、第
(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12個月的工資收人,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上條所稱的工資收人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人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第一款第
(一)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于乙方本人6個月工資收人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竟業限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12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性別:企業性質:文化程度: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單位電話:住址:單位地址:殘疾人證號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固定期限:
2、無固定期限: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之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地點、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試用期為一個月。
第三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工資按雙方約定,實行計天工資,每天元,于次月 日前結算上月工資。
二、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方每年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元,如乙方不愿繳納,甲方對乙方每人每年補助 元。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保障殘疾職工的勞動權利,不得歧視,應按規定為殘疾職工提供適應其特點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提高勞動技能和技術水平,生活上為殘疾職工提供方便和照顧。
第七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申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申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除法定情況外;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萬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承擔相應的相關責任;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三、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中保守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或鄉鎮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三、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為準。
四、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13
甲方:
乙方: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
第三條 乙方工資為 元/月,工資每季度一發,并按完成的銷售額度提成千分之十。
第四條 工作時間為春夏秋早上8:00---下午6:00,冬季為早上8:00---下午5:00.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應提前三個月說明,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六條 乙方在上班途中發生的各種安全責任人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14
計劃外用工勞動協議書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事業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學歷: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全員崗位聘任制試行辦法》和《研究所崗位聘任制實施細則》,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崗位名稱
甲方聘任乙方在 崗位工作。
崗位性質與職級 。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三、崗位職責
乙方的崗位職責:
四、工作紀律和技術保密要求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應將所有實驗記錄本、工作報告及數據交所在部門歸檔。
3.乙方離開用人單位 年內,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術成果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術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4.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并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六、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確定乙方受聘期間的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2.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職工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
4.工作報酬與福利待遇的其他約定: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乙方退休、死亡;
(3)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4)乙方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
(5)乙方公派出國或因私出境逾期不歸;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據上述條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應在30日內辦妥終止聘任關系手續。
4.乙方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任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6.甲方提出解除聘任合同,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決定并簽署意見。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是實行計劃生育的女性,且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
(3)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終止聘任合同)。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工作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甲方又不努力改善條件;
(3)甲方不履行聘任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4)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
(5)經甲方同意,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
(6)乙方被招聘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
乙方依據上述條款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應在接到書面要求之日起30日內給予答復,并對符合規定的乙方辦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續。
9.乙方在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和掌握重大科技成果關鍵技術和資料期間,不得單方面解除聘任合同,具體約定如下:
10.乙方在被審查期間或因經濟問題未作結案處理之前,不得解除合同。
八、違反和解除合同的責任
1.聘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的一方要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由甲、乙方在本合同第十節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在聘任合同期限內,不符合本合同第七節第8條的,不得單方解除聘任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強行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有權采取保護自身權益的措施:
(1)要求賠償因受聘人強行解除聘任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2)收回所有屬于甲方的財產和技術資料;
(3)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應向甲方賠償教育培訓費,以不高于培訓后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
3.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聘任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1)經乙方同意,由甲方提前解除聘任合同;
(2)乙方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不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為:在甲方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乙方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基本工資計算基數為乙方解除合同前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加國家規定的標準津貼。
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連續在甲方受聘的時間計算。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前的連續工齡視作乙方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4.因甲方被撤銷或解散而終止聘任合同的,甲方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九、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任何一方對調解不服的,可以向院(或分院)人事爭議調解指導委員會申請再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有關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和《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全員崗位聘任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部門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
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三十條、
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
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延伸閱讀:簽勞動合同須知 開年找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好工作,這時先別顧著開心,勞動合同可要看仔細,不能大筆一揮就“簽”了,小心掉進用人單位的陷阱!那么,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應當注意哪些問題呢看看法訊網的法律常識,你將收獲多多! 以下這些細節問題,你得對著一個一個弄明白了。
1、關于你自己:提交的身份材料一定要真實! 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千萬不能做的:上交身份證、押金等。 如果這個用人單位要收取你個人身份證件、財物等,那該單位,一很可能是個皮包公司、假公司,你交了證件或財物后,最后“人財兩空”;二很可能是個不懂法律或不愿依法辦事,經常會有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公司,入了這公司,你也就可能是痛苦的開始。
3、你懂的:“試用期”不等于“白用期”。 記住:同一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有關聯,《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不得超過兩個月;__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 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若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4、你得要求: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寫詳細。 單位安排你在哪個市、縣工作,就應在合同中寫明哪個市、縣。不要寫成“某省”、 “中國”等,以防單位任意調整工作區域,甚至以此迫使勞動者主動辭職,逃避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同樣,工作崗位是人事主管就寫“人事主管”,是銷售經理就寫“銷售經理”,是客服人員就寫“客服人員”,不要寫成“從事管理工作”、“從事服務崗位”等,以防單位任意調整工作崗位。
5、不要怕難為情:工資報酬一定要談清楚。 勞動報酬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簽訂合同時,你不要不好意思“討價還價”,一旦聽信單位“按規定下發工資”就簽訂了合同,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在計算你工資基數時,對你那是相當的不利。
6、不得不搞懂:“競業限制”門道多。 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協議或技術保密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即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用人 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 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競業限制時間不得超過兩年。競業限制義務是一種約定義 務,以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為要件,否則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發生法律效力。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需要按照協議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7、這個很重要:單位規章制度看看好。 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內部的法律法規,是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與 準則。很多單位會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具體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如果單位提供的合同中約定有“勞動者已知悉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的,你一定要先了解該制度的具體內容,不可聽信單位的口頭承諾或答復。
8、你萬萬不能做的:簽空白合同。 用人單位迫使你在空白勞動合同上簽字,你為了那份工作,也就簽了那糾紛發生后,你就很難舉證證明自己對合同內容不知或不認可。
9、多個心眼:勞動關系證據主動收。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一個月內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法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無論你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還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都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那么你可以提供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你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你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來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存在。(現在手機很智能,隨手拍)
10、學點法律:會辨別無效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 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比如 關于勞動保護的規定,工作時間的規定,勞動者基本權利的規定,對婦女特殊保護的規定等,勞動合同無效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最長不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本合同期限內,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系。
第四條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的臨時性派遣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第六條 乙方的休息、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標準)。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的工資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甲方未安排乙方法定帶薪年休假的,應支付乙方法定帶薪年休假的工資。
第十五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應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間,超過的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乙方給予經濟補償,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二十條 培訓的約定: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根椐工作需要,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和職業操守等各方面培訓的,乙方需要與甲方簽定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具體約定內容參照培訓協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1、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需要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商業秘密主要包括:客戶信息、管理信息(財務信息、人事信息、營銷信息等)、技術信息、創新信息以及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需要保密的內容等。
2、乙方因違約而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第二十二條 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參照甲方《員工手冊》和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其他事項的約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企業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規范;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提出離職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3、乙方入職時,不得隱瞞個人實際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各種病史、工作經歷、學歷、證件真偽及家庭狀況等),有隱瞞個人實情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九、勞動爭議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愿意調解的,應當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 他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勞動合同的文件,雙方訂立的培訓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甲方的現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規范、行為準則等)以及后續依法補充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相關附件,均是《員工勞動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相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17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簽訂日期: ________年 ____月日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 注 冊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 營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 編碼 在滬居住地址 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試用期限內,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或表現,甲方可縮短本合同
第二條規定的試用期限。
第四條 錄用乙方的具體錄用及考核條件由甲方事先告知乙方,其包括但不限于《崗位工作職責》、專門的試用期考核標準、或簽訂的《勞動合同》上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試用期內經考核乙方未達到甲方錄用及考核條件即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可以依法解除本合同。未達到甲方錄用及考核條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4。1乙方體檢未達到崗位身體健康要求的; 4。2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 4。3乙方未能達到甲方事先告知的錄用或試用期考核條件等。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第七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 標準工時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 不定時工作制 □,工作時間一般由乙方個人或工作任務所決定,不計加班加點時間。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第十條 甲方每月 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39;,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
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
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18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招用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甲方勞動合同制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甲方勞動合同制度,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甲方與乙方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中前____月為試用期。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如雙方同意延續,應續訂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從事工作。
2。乙方上崗后應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量和質量指標或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
3。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和工作表現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八小時制,每周工作五天;
(2)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隔天班工時制),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乙方加班加點的,經協商同意后,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加班加點時間控制和工資結算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四條,培訓,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核。
2。甲方為乙方提供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衛生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按照國家和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生產措施。
第五條,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應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度,依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職位確定其稅前工資每月為______元,其中試工期每月為___元,下月____日為工資發放日;
(2)甲方根據經營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薪酬,乙方未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量和質量指標將不予加薪。
2。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險手續。
(2)甲方必須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福利設施和生活福利待遇;
(3)乙方如因病休假,經甲方認可的醫院證明,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享受有薪病假,病假工資按政府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都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指定的規章制度,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須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但為了保證甲方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經雙方協定,乙方繼續在原崗位工作一周并辦理工作交接,在此期間由甲方繼續履行勞動關系應負責任;
(2)甲方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七條
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的去向和補償。
(1)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辦理退工手續;
(2)本合同解除后,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乙方的補償待遇按《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政策辦理。
第八條,協商約定條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接受甲方出資培訓或者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質的,必須服務期由甲,乙雙方另訂協議確定。
2。
3。
第九條,違約,賠償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2。違反勞動合同者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當事人可以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條款的修改和解釋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19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訂立此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乙方同意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工作地點在
或。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周工作日,每日工作小時。
第四條 工資按如下方式:
第五條 每月/周為工資支付日。
第六條 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并承擔全部繳費。
第七條 乙方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但是,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且乙方應將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告知甲方。
第八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九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條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文書范本一并執行,乙方確認已充分閱讀甲方規章制度并愿意遵照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況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況),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計劃外用工勞動合同(返聘) 篇20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乙方:
年齡:
性別: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 年__月__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工資報酬
甲方按工作時間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小時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具體支付辦法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___ 小時,具體工作時間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福利待遇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所從事工種的需要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 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三、 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 本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三、 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除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雙方就解除本合同有關經濟補償的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雙方就本合同的終止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解除本合同的,有過錯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具體賠償辦法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 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約定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