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稻谷買賣協議(精選3篇)
吉林省稻谷買賣協議 篇1
賣 方(甲方)
買 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稻谷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品種、數量、等級
品 種:。
數 量:。
等 級:。
生產年份:。
縫口標準:。
第二條 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包裝
包裝要求:。
包裝費用由方承擔。
第四條 價款
單 價: 元公斤。
總價款: 元。
第五條 交付方式
1.時間與數量
( 1)甲方于年 月日向乙方交付公斤。 (2)。
2.方式
按照下列第 項方式執行:
( 1)乙方自行提貨。
(2)甲方按照約定的地點交貨。
(3)其他:。
3.運輸費用
運輸費用 元噸,由 方承擔。
第六條 驗收
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標準進行驗收,并開具驗收單。對驗收結果有異議的以權威機構檢測的結果為準,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 內結清。
3.其他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約定稻谷數量的,應向對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價款 %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按合同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應當按照逾期支付價款每日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調換,由此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5.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者申請工商部門調解解決;或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交工商部門備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簽字)
乙 方(蓋章簽字)
年月日
吉林省稻谷買賣協議 篇2
甲方(買方):
聯系電話:
乙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稱、數量、價格
材料名稱:_______柴油;
數量:________升;
價格:單價_____元/升。
二、卸貨地點及要求
在甲方提前一日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數量將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確保甲方機械的'正常運轉。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以國家標準所規定的要求為準。
四、驗收標準
每次送油時,甲、乙雙方指定專人對柴油的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如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退貨并終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相應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當月由于乙方單次計量儀器有誤,導致加油量不足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本次加油不足部分補齊;如一個月內累計發現三次計量儀器有誤且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按照當月三次計量缺少的比例,在月度累計結算時,甲方將以3倍的補償扣除乙方結算貨款并終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甲方以現金、支票、轉賬等乙方認可的方式付款,結算周期按甲方工程計量撥款周期支付。付款時乙方須為甲方提供有效燃油發票
六、其他責任事項
在柴油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丟失、消防、運輸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七、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由修改合同方賠償對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如甲、乙雙方有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吉林省稻谷買賣協議 篇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農藥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買方對農藥的基本要求單位:元/
第二條 質量標準: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第三條 賣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
《營業執照》《農藥登記證》《商標注冊證明》《生產許可證》或批準文件《代理銷售授權書》《備案登記號》《經營許可證》標準號: 其他: 。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買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賣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剩余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為:;選擇由買方支付定金的,因買方違約解除合同,則定金不予返還,因賣方違約解除合同,則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條 交貨方式: ;交貨地點: ;交貨期限: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
第六條 驗收:買方應在賣方交貨后日內進行驗收;其中農藥包裝必須貼有中文標簽或附具說明書,注明農藥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和農藥登記證號或農藥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號或農藥生產批準文件號及農藥的有效成分、含量、重量、產品性能、毒性、用途、實用技術、使用技術和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項等;農藥分裝的,應注明分裝單位;并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他驗收要求: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農藥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或第六條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農藥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并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其他: 。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農業局 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