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中藥材柜臺租賃合同(通用3篇)
經營中藥材柜臺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承租方:
第一條出租物坐落
甲方將坐落于__的柜臺出租給乙方進行的經營;經有好共同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__年。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不同意續租。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確定,租金為:__元/年,租金每年繳納一次,乙方應于租期內下一年度開始的前一個月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租金。乙方逾期超過日未支付的,則乙方需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第四條押金及保證金
乙方一次性繳納押金及保證金__元整,需在繳納第一年租金時可以并繳納。押金及保證金用于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的合法規范經營和相關設施正常使用;租約期滿后,沒有合同糾紛,甲方將在租約期滿后天內將押金及保證金退還乙方。
第五條出租物及附屬物的移交狀況及返還要求
甲方將上述柜臺及附屬設備設施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實地清點,出租物移交時狀況如下表: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保證對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狀況均已知悉,其它附屬設備設施及附屬物外觀均完好無損,經雙方當面清點并實驗,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證在承租期內妥善使用、保管、保養。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十日內將租賃的柜臺、設備設施及附屬物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雙方當面清點,如發生損壞、丟失等,乙方按照租賃期滿移交時新購買該物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第六條租賃用途
乙方承諾,承租上述柜臺、場地及其附屬物用于經營中藥材,不得轉租他人,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租賃期間內未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變約定的用途,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租賃年租金并解除合同。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責任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行政審批手續,保證乙方能夠正常經營。
2、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實施。
3、協助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教育。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范圍內的安全、衛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
6、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正常水、電、暖氣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涉其經營活動,但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遵守甲方的日常管理制度,并服從甲方的日常管理。
2、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并愛護配套設施,租賃期限內,如柜臺及附屬設備設施出現毀損的,均由乙方自費維修。
4、乙方必須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環衛、市政、工商、稅務、藥監、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規定。
5、乙方不得對柜臺及附屬設施等進行改造。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防火、防搶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將上述承租物轉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和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犯罪活動或因任何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或者被主管部門查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全部責任。
第九條乙方保證合理使用租賃物的約定
為保證店面良好工作秩序,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二次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須保證承租范圍內整潔衛生,不得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及未經甲方同意的宣傳標語。
2、乙方不得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3、消防安全:租賃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對于甲方配置的滅火器及相關消防器材,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限內,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要求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按違約處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賠償。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按約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的修改或變更或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經甲方三次通知未改正的。
2、將場地及設備設施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3、乙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出租物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的。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生效
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地址:地址: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經營中藥材柜臺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柜臺方:____商店(商場),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柜臺方:____(個體工商戶或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
擔保方:____。
為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柜臺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柜臺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柜臺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柜臺的期限和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營范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于租用的柜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準的人員)。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臺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范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柜臺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柜臺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柜臺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柜臺或利用柜臺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后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臺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稅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并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后,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經__公證(或鑒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中藥材柜臺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場__________位置設置賣場,場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辦理完交接手續后,乙方可獲得__________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后,施工由_____方負責。
第二條 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如開業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賠償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柜(架)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為(現合作經營面積_____平方米,_____戶,合作者姓名_____,經營品類__________其余自主經營),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并視情節予以
處罰(合同簽定之后如不報請甲方批準另行租賃經營,每戶或每一單品罰金_____萬元,超過_____戶者,終止本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于期滿前_____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
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柜(架),應于____日前提出撤柜(架)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架)。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于營業時間內停止,否則以違約論處。
(6)甲方有權根據商業步行街狀況及需要暫停商業步行街營業,但每自然年度不超過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賠償其他損失。
(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為、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____日)。
第三條 營業項目與方針
(1)乙方經營項目以_____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審核后方可陳列出售,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
新增營業項目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于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偽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并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賣場經營資格,并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柜臺、貨架閑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核定許可提貨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續費用。
(6)乙方在甲方賣場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可追究乙方賠償。
(7)顧客要求退還貨時,乙方應按甲方對消費者服務承諾規定辦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元/月。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總計: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繳付方式:
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場地交付之日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月____日前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甲方通過綜合考核同意乙方繼續經營,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個月交付,第三年以此類推。
如乙方不能通過甲方考核,終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并扣除因乙方退出經營后造成甲方經營延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租金×實際天數)。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場地保潔、保安等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如須甲方協助,費用另行商定。
(2)水、電費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于次月____日至____日結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調費用。
(4)甲方對客戶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加適當的勞務費用計收。
(5)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應繳費額_____‰的滯納金。
(6)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間。
水費、電費:乙方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于次月____日至____日結清。
如以后的空調費、采暖費、水費、電費等價格有所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浮動的單價作相應的調整。
第六條 保證金
(1)保證金: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為了維護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為維護商業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絕欺詐,保持商業步行街長期穩定經營,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同時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服務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物業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乙方遷出本商業步行街后,雙方辦理完畢賣場交接手續_____天后,如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繳有關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
(3)對乙方有違反本合同,以及本商業步行街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和損失,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部分,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考核標準
(1)乙方應提交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2)甲乙雙方議定每期_____個月,營業目標如下:第一期(第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營業總額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營業總額為_____元整。
(3)乙方的營業情況每_____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鑒一次,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經營面積或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 促銷
(1)甲方為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活動,乙方應盡量配合,并分擔費用以求共同發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促銷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如認為乙方的促銷行為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 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于承租賣場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
(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他人代理權、專利權的侵權行為,并不得陳列銷售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
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導致甲方承受連帶責任,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并可視情節輕重予以罰
款或終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賣場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用后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后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設備,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并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并由甲方隨時檢查,完
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后方得營業,日后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并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設備,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雇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戶的設備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后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賣場另行安排。
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戶共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志的設置應符合甲方的整體布局。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一條 廣告
商業步行街及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內進行廣告宣傳。
如確屬需要,經甲方審核并收取一定費用后可辦理。
第十二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柜(架)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于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或商業步行街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1)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租金余額及保證金余額,并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剩余租金,并且乙方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8)條之規定,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承擔延付部分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承擔年租金5%的違約金。
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有權按十一(8)條的約定處理。
乙方違反本合同三(1)條的約定超范圍經營。
乙方違反本合同六(3)條的約定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十(7)條的規定不遵守統一經營時間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三(3)條規定,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顧客投訴,在一周內累計達3次以上。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拒絕改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本商場及商業步行街管理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為。
如乙方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于)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批評或處罰等。
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非法經營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給予3次以上書面警告。
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
如乙方毆打、漫罵、侮辱顧客,或在商場及步行街內打架斗毆、聚眾滋事以及其他損害商業步行街聲譽的和形象的行為。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2)條約定的。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于個人原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賠償。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可終止合同,解除乙方賣場經營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經甲方通知而終止合同,乙方于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3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為拋棄其所存留于專柜(架)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8)乙方于合同終止日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并依法追訴。
第十五條 續約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乙方如欲續約,應于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另訂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滿
(2)因任何一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約定可終止
(3)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終止情形
第十七條 租賃賣場的交還
(1)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予續簽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日后三日內將承租賣場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等以良好、整潔、清潔、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2)租賃賣場交還前,乙方應將物品自行負擔費用搬出承租鋪位。
否則,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3)租賃賣場交還時,乙方裝修等不可拆除的設施歸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復承租鋪位原狀的,乙方應予恢復,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聯絡與通知。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訊聯絡方式為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訊聯絡方式,如有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后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雙方之間任何關于本合同向對方的通知行為,均以書面形式進行方為有效。
但對于全體承租人均有約束力的內容,甲方有權以公告、布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2)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起公訴。
本合同的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凡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協商處理,必要時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等同。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由乙方支付保證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
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無效,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貸款方(簽章):_________借款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