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協議書(精選8篇)
進口協議書 篇1
買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標明貨號、毛重、凈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并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2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買方: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
進口協議書 篇2
電腦顯示器配件代理進口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進口電腦顯示器配件(詳見對外合同_________,總值美元計_________)。
2.乙方承擔進口商品所需所有貨款并委托甲方代付。
3.甲方負責簽訂進口合同,以遠期90天方式對外開證付款,外客戶由乙方聯系確定,進口合同須經乙方認可。如發生品質、數量、交貨期等糾紛,由甲方代理乙方對外交涉,費用由乙方負責索賠后甲方收后轉歸乙方。乙方同時保證外商裝貨時無夾帶與合同不符的物品,如有夾帶,乙方應負法律及經濟責任。
4.乙方按進口cif總值的2%,根據付匯當日人民幣對外匯匯率折計人民幣付給甲方作為進口純代理費(銀行費用由甲方負責)。
5.甲方對外開證前兩個工作日,乙方應將百分之十的開證保證金匯入甲方開證行賬戶,并保證在甲方對外付款日前四個工作日將所需貨款、代理費等付清全款。
6.貨物到岸后,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貨物放行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外合同單價、金額的有效報關單給甲方,以便辦理付匯核銷。
7.貨物放行后,存放于_________倉庫、貨權歸甲方。乙方付完全款后再辦理貨權轉移手續,但在甲方對外付款日前四個工作日必須付完全款。
8.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協議書 篇3
協議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進口項目事宜,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進口項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項目進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商品名稱及規格: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價格條款: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_________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_________
制造商及原產地:_________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說明,可設附件)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免稅證明,□進口許可證,□進口所需的衛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文件。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并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貨款和手續費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進口貨物所需的全部貨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2)銀行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3)進口稅款(關稅、增值稅)人民幣_________元;
(4)港雜、運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代理手續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為合同金額的_________%)。
4.所進商品為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乙方負責按本協議
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為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托經海關批準注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并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并及時與乙方聯系,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后,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對于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_________%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并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該等逾期未付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并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進口協議書 篇4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協議書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 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制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制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制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 設備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布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 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后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質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鑒定。
(2)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 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并另簽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 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后三周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周。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 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于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周。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 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鑒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后的設備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 物資的采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采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采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并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采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采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于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采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 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后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鑒定是由于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于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 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并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并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 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 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簽合同。
第十六條 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并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 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梁。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 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 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后一方獲知得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準。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后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并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 (簽字)
投資人: (簽字)
apl: (簽字)
進口協議書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托內容:委托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并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并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于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受托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并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并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托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并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復印件、電話、聯系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并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后,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后,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托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進口協議書 篇6
本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期為: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為: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注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公司(根據______國法律成立注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雙方當事人另有明確的書面約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合同設備:賣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的用以生產合同產品的設備、材料、零部件或備件。
1.2 合同項目:賣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以生產合同產品的技術和設備以及買方提供的與這些技術和設備相配套的輔助設施。
1.3 合同產品:本合同項目生產的具有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規格、性能、技術指標的產品。
1.4 合同價格:買方因賣方全部且適當履行合同義務而支付的本合同 附件七規定的總價。
1.5 合同幣種:用以支付本合同價款的貨幣,即_________________。
1.6 買賣雙方銀行:買方銀行為_________;賣方銀行為__________。
1.7 安裝:本合同附件十規定的合同項目全部設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組裝工作。
1.8 試車:安裝之后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以檢測合同設備的機械性能。
1.9 投料試生產:本合同附件十規定的合同項目連接公用設施和投入原料以試制合同產品。
1.10 性能測試:檢測本合同附件三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包括設備的各項性能和產品的技術指標。
1.11 驗收:如果考核結果表明,合同項目能夠全部達到本合同附件三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則視為買方所驗收。
1.12 裝卸港口:裝運港為__________;卸貨港為_________。
1.13 目的地機場:__________。
1.14 工作現場:執行合同項目的場所,即__________(地點)。
1.15 現場代表:合同雙方各自任命的在工作現場代表己方全權處理與合同義務有關的一切事務的人員。
1.16 技術文件:本合同附件二、三、八、九中所列的與合同項目的設計、檢驗、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性能測試、操作、維修等有關的全部技術數據、規格、圖紙和文件。
1.17 技術服務:賣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就合同項目的設計、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性能測試、操作、維修等工作,向買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協助和監督。
1.18 技術培訓:賣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五的規定,就合同項目的設計、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性能測試、操作、維修等工作,向買方提供的技術上的培訓。
1.19 檢驗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設立在卸貨港和/或工作現場的或鄰近的分支機構。
1.20 保證期:始于合同項目驗收通過之日,在此期間,賣方保證合同項目的正常、穩定運行,并對出現的任何缺陷予以排除。詳見本合同附件三規定。
1.21 合同生效日: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各自國家的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______________(合同項目),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項目所需要的合同設備、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合同項目的設計、技術文件、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詳見本合同附件一、二、四、五、八、九。
2.2 賣方所供應的合同設備見附件一,合同設備的規格、性能和保證指數見附件三。
2.3 賣方同意授權買方以獨占性的/非獨占性的,可轉讓的/不可轉讓 的權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_________專利和/或專有技術進行合同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還可輸往___________,詳見合同附件二。
賣方不得阻止買方在本合同到期后繼續使用該專利和/或專有技術。
2.4 賣方應承擔本合同項目的設計工作,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2.5 賣方應依據本合同附件二、三、八和九的規定向買方提交技術文件。
2.6 賣方應依據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的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
2.7 賣方應向買方的技術人員提供技術培訓,培訓人數、地點和范圍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8 在本合同項目驗收后________年內,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以優惠的價格向買方提供為本合同項目正常運行所需的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將另簽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賣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合同設備、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設計、技術文件、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等總價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合同項目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合同設備價格:
A.主設備價格:
B.備品和備件價格:
C.材料價格:
D.保險和運輸費用:
3.2.2 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以及相關的技術文件費用:
3.2.3 設計和相關的技術文件費用:
A.合同設備的設計費用和相關的技術文件費用:
B.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設計費用和相關的技術文件費用:
3.2.4 技術服務費用:
A.合同設備的技術服務費用:
B.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技術服務費用:
3.2.5 技術培訓費用:
A.與合同設備相關的技術培訓費用:
B.與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相關的技術培訓費用:
3.3 上述第3.1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為固定的、確定的價格。
3.4 上述第3.2.4條規定的技術服務費用為本合同履行所必要的技術服務的最高限價。如果實際履行的技術服務被高估了,買方可根據實際履行的情況向賣方支付費用。
3.5 上述第3.2.1條規定的合同設備價格為CIF(班輪)條件下的卸貨港交付價格,第3.2.2條和第3.2.3條規定的技術文件費用為DDU條件下的目的地機場交付價格。
3.6 本合同項目的詳細價格清單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第四章 支付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本合同貨幣通過買賣雙方銀行進行。
4.2 買方以下列方式進行支付: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進口協議書 篇7
本合同在_________協議基礎上簽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向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購進_________設備,其交易條件如下:
一、商品名稱:_________。
二、數量: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
三、規格:賣方提供設備質量、規格,有關技術資料,技術保證,圖紙,詳見合同附件二。
四、交貨后服務:賣方派遺有經驗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到買方設備安裝、試車,進行指導。具體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詳見合同附件三。
五、賣方對買方派遺來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其培訓人數,培訓地點,培訓內容,詳見合同附件四。
六、價格:_______________(港口)_________元。設備總件和單證價格,詳見合同附件五。
七、包裝: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賣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賣方自行設計。發貨后另行以函電通知買方。凡由于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賣方均應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由買方負責投保。
九、裝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十、裝運港: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_。
十二、支付條件:本合同項下的支付,買方通過______________分行在設備裝運15天前,開立以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_________元即期信用證。
十三、單據:貨物裝船離港后賣方應向XX銀行提供下列單據議付貨款。
1.發貨票五份。
2.清潔已裝船提單,空白背書,一式三份。
3.品質、產地證明書兩份。裝運設備船只離港后五天內,賣方應航寄買方及卸貨港、__________對外貿易公司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各一份。賣方還應隨船交付買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貨人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兩份。
十四、裝運:
1.在開始裝運月份前20天,買方應以電報通知賣方當月裝運數量和裝貨船名。賣方應在接到買方上項電報通知五天內復電買方。
2.裝貨船到達裝運港五天前,買方應將裝貨船船名與國籍,預計到達裝港日期,裝運數量預先以電報通知賣方。裝貨船到達裝貨港18個小時前,買方應對上述內容發出正式通知。
3.裝船結束后24小時內,賣方應以電報將合同號、商品名稱、裝貨船船名、收貨人、裝貨數量、目的港、發票金額、裝貨船離港日期通知買方。
十五、檢驗:
1.賣方供應買方的“設備”的制造,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現行標準規范進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賣方應將本合同“設備”的標準和規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方,作為檢驗依據。
2.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方提交由制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買方在裝貨船到達目的港后有權對貨物的數量和品質進行復檢,復檢費由買方負擔。如發現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
4.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工作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賣方,并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在雙方合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缺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質量標準與本合同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買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設備有上述問題并屬賣方責任時,應委托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如逾期,索賠立即成立。
賣方接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一個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設備或部件,其補交貨時間,屆時由雙方另議。
5.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方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賣方后,賣方應盡快補發,其費用由買方負擔。在檢驗中,如發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協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十六、保證,賠償與處罰:
1.如果設備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后一年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設備質量、規格、技術資料、圖紙符合買方的說明。如買方未能按合同規定開立信用證,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賣方造成了損失,買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賣方交付罰金。如賣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買方造成了損失,則賣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買方交付罰金。_________號協議中的賠償與處罰規定也適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賣雙方按_________協議規定辦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賣方遲交設備超過6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撤銷全部定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用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十九、仲裁:有關本合同和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通過簽約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應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仲裁應在被告方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責。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進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二十、效力條款:本合同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_簽字,有關合同生效,終止及其它規定與_________號“協議”規定相同。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口協議書 篇8
甲方(委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口代理。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的有關規定和外商組織簽訂相應進口合同并負責辦理進口對外付匯等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貨物品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付款方式:
1. 采用T/T付款方式,付匯款項由甲方支付相應貨款至乙方指定賬戶
2. 見B.乙方的責任中第二款
3. 付匯支付批次及比例依據買賣雙方正式簽訂外貿合同內規定的相關支付條款履行
裝運期:
A. 甲方的責任
1 甲方自行與國外發貨人商定貨物品質、數量及價格。
2 甲方按照海關及稅務機關的要求為乙方提供辦理進口報關、商檢等及付匯核銷手續所需的各類基礎數據及文件。
3 甲方保證乙方進口貨物申報的貨品及價值屬實,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與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甲方上述原因給乙方帶來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額賠償。
4甲方委托乙方選用貨運公司辦理進口報關及貨運事宜,國際運費、進口報關、送貨等費用均由甲方與貨運公司直接結算。對外付匯費用、外貿代理費、商檢費用、進口許可申報費用等均由甲方與乙方結算。此結算方式見乙方責任中第五款及第六款。
5.甲方作為貨物的實際收貨人,自行負責與國外發貨商洽談貨物品質、質量等技術條款以及付款方式、運輸方式、交貨日期等條款,如發生發貨商不能及時備貨出運而產生的裝運期延遲貨物價格變動等情況,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與損失。如因甲方上述原因給乙方帶來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額賠償。
6.甲方向乙方支付進口合同總金額的1.0%(折合人民幣)作為進口外貿代理費,此費用在貨物進口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戶上。
B. 乙方的責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外付匯并準備相應進口報關文件并協助貨運報關公司辦理進口手續。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對外付匯貨款后,將款項在三個工作日內匯出至甲方指定的國外發貨人賬戶,銀行手續費等費用按照實際發生的數額實報實銷。對外付匯數額按照實際付匯之日中國中央銀行外匯匯率結算并依據甲方預付款項多退少補實報實銷。若因國家政策變化,銀行匯率調整時,上述金額隨外幣與人民幣匯率比價調整幅度而調整。乙方在未收到甲方對外付匯款項前無義務向國外發貨人支付任何貨款。
3 乙方收取進口合同總金額的1.0%(折合人民幣)作為進口外貿代理費,此費用在貨物進口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戶上。
4 乙方在貨物報關進口前負責配合進口報關申報公司制作進口報關單據。
5 對外付匯費用、外貿代理費、商檢費用、進口許可申報費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代甲方與進出口檢驗檢疫局及相關單位直接結算,并應向甲方提供由相關單位出具的合法票據。待貨物清關且甲方與乙方將全部代理費一次結清后,甲方可以立即提貨。
6 甲方在對外付匯前應支付協議中貨款總金額的80%款項到乙方制定賬戶內,乙方在上述款項到賬后開始為甲方辦理對外付匯申請手續。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銀行蓋章的此票貨物境外匯款申請書后,甲方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剩余貨款總金額的20%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內。
乙方人民幣賬戶信息如下:
請按如下匯款路徑匯款:
收款人:
收款人開戶行:
賬號:
A/C:
甲方國外發貨人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戶:
C. 其他
1 本協議生效后如果甲方要求對協議內容進行變更,乙方將根據甲方提出的書面要求進行協商。
2 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
4 本協議傳真件有效。
甲方(委托方)(蓋章) :
授權代理人:
簽名:
日期:
乙方(受托方)(蓋章) :
授權代理人:
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