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經營權合同(精選20篇)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搞活________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將甲方原有的________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75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新合作經營的________大酒店共計資金100萬元,甲方占總股份49%,乙方占總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將__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并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在合同同意簽訂后,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業經營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后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后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51萬元注入________大酒店賬務(其中26萬元歸甲方獨有,25萬元為__大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后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自簽訂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2
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質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質物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對 經營權。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 與債權人 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處置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征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 質物保管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保存。
第四條 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生上述處分質物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商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置任何障礙。
3.質權人處分質物后,若有剩余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準。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文件、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續,并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生且不會發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和補償金等現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并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為:
①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發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并(或兼并)、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經營范圍或主營業務。
④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⑤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
⑥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承擔具有這
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下述事件,出質人將于該事件發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并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①發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 ②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生不利變化的。
④出質人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⑤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于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文件,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七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1.違約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①出質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定而作出的或于本
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準、同意、證書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②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停產、歇業、停業整頓、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被注銷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務范圍或者注冊資本的;
④出質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⑤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重大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導致對出質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⑥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通過贈與、交換、出售、發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⑦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⑧出質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或者損及質權人正當利益的行為。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在開發樓北側山墻建立廣告設施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承包前提:乙方在開發樓北側山墻建立廣告設施需經該樓專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占總人數的業主的'同意。乙方負責將開發樓北側山墻保暖層處理完整并粉刷一遍,該樓業主的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 承包期限:五年。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三、 建設標準:
四、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建設廣告設施。
(2) 乙方負責對廣告設施進行管理維護,如有破損應及時更換。因廣告設施所造成的人身傷害事件,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 乙方應按收費標準定期(每年 月 日)向甲方繳納廣告管理費,并負責甲方每天公益性廣告三個時間段,每個時間段不低于十五分鐘,具體按機關作息時間早晨上班時間開始15分鐘,下午上班時間
(4) 乙方不按標準定期繳納承包費,不按規定時間播放公益性廣告,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拆除該廣告設施,所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 乙方承包期間內,如政府動遷或開發商開發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 本合同期履約滿后,如甲方仍需將廣告位經營權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經營權。
七、 違約責任: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協議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依法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處理。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約_____畝土地(按田頭冊為準)承包經營權承包給乙方,從事黃梔子及其他經濟作物生產經營。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農戶整確提供給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黃梔子栽種后一個周內沒有提出書面要求的,以黃梔子實際種植范圍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承包租金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不承擔甲方其他有關稅費及社會負擔。
2、乙方對承包土地進行翻耕開墾和套種其他經濟作物,甲方及農戶不得干涉。如因國家建設和甲方村鎮建設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3、因乙方黃梔子基地建設需要在承包地內修建道路、水池、曬場等固定設施,甲方應給予協助和支持。固定設施用地由甲方協調,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樣。承包期外所有權和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產用水的權利。
5、乙方承包地建設所需的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就地優先解決。
6、乙方爭取到的支農優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農戶因給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撓、刁難。
7、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內的一切農作物甲方必須自行處理完畢,否則乙方有權處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終止,農作物自行處理。
9、如果甲方農戶建墳需要用地的,應該合理補償乙方的黃梔子成本費。
五、其他約定
1、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_____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如的確無法解決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店鋪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_________店鋪, ___________店鋪的經營范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店鋪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承包給乙方的店鋪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
2.店鋪現包括一幢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房及店鋪周圍甲方所有的附屬土地(甲方應提供所有的權屬證書);
3.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_____店鋪的財產進行清點。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店鋪全部移交給乙方。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權和所有財物(包括鏟車)均屬承包財產的范圍之列,甲方應同店鋪的營業執照一并移交給乙方,供乙方經營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
該店鋪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該店鋪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七條 責任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共同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二頁,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位于___________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結構為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潢時間___天,期間免交承包費。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第三條 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的具體支付方式及金額為_______。
第五條 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后簽字確認。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包括各行政部門及餐廳之房屋所有人)。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第九條 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并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后___日內仍未交付。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后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于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7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的店鋪(原為:____)轉讓給乙方繼續經營、使用,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租期自____年__月__日。租期屆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是否續租。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的租賃合同雙方已與____年__月__日協商解除。丙方與乙方約定,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__),按月支付,水費和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如:空調、熱水器等)歸乙方所有,并且乙方有權在不危及房屋安全和不破壞主體結構的前提下進行裝修。
四、甲方加盟____取得的相應權利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由乙方取得,甲方應全面地告知乙方因加盟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并應協助乙方與____辦理好相關變更手續。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甲方在轉讓前預收的服務費、會員費等須書面移交乙方并經乙方簽字認可,未經乙方認可的均由甲方承擔余額的退還義務。
六、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上述費用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七、丙方承諾所出租房屋為丙方所有,如違反該承諾,丙方應向乙方支付六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乙方若經營不善破產或轉讓,需提前告知丙方;乙方若私自轉讓或出租,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月__日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對_________至_________客運班線經營權進行招標,乙方經投標(遞交服務質量承諾書),取得該班線的經營權,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獲得的客運班線經營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
客運班線起訖點:_________至_________(往返);日發班次:_________;途經線路_________;班車類別:_________(直達或普通);客運班線類型:_________類班線;營運里程:_________(其中高速公路里程_________,占總營運里程_________%)客運班線起訖車站:_________(始發站)至_________(終點站)。
乙方投入營運客車_________輛,客車技術等級為_________,客車類型等級為_________,座位數為_________座。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在乙方就國家及省新規定與招投標文件有沖突時,甲方有權按照新規定提出要求,并對客運有關服務質量、運輸設備、經營行為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2.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經營期內的服務質量、運輸設備、經營行為、運輸證件、票據使用、車輛技術狀況、價格執行、交通規費繳納等定期進行考核。
3.甲方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市場要求,有權在經營權使用期內對同班線進行招標增加運力和班次。
4.經營權使用期滿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5.甲方應按照招投標文件盡快為乙方辦理有關營運手續。
6.甲方應依法維護乙方的正當權益,加強客運市場秩序管理,對干擾乙方正常經營的非法經營和不規范經營行為依法查處。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在審批后_________日內投入營運。
2.乙方須遵守道路客運管理有關法規,服從管理,守法經營。按照定線路、定站點、定班次、掛線路標志牌運行。
3.乙方須按照核定車輛、線路、班次、站點、運價運行,準點發車,不得沿途攬客,不得擅自改變、延伸線路、增減班次和增加客車座位。中途不得無故更換車輛,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攬客、繞行攬客或者將旅客移交他人運送。
4.乙方在經營權使用期內不得轉讓線路使用權。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進行轉包經營。高速線路經營權須實行公車公營。
5.乙方應嚴格履行投標文件或服務質量承諾書中承諾的事項。
6.乙方須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擔因政策和市場變化所可能產生的經營風險。經營權使用期內,不得隨意停發班次或終止運行,如確有難以維持經營情形的,須在停班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停止運行,停止運行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7.線路經營權使用期內,如遇特殊情況(如春運客運高峰期、戰備運輸、搶險救災等),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運管機構調派。
8.因經營權使用期滿或其他原因中標線路終止營運的,乙方自行安排其車輛、員工、設備等。
9.對甲方在管理和履行合同中出現的問題,乙方有權提出異議或向甲方上級部門反映或投訴。
10.因乙方過錯造成旅客漏乘、誤乘的,乙方應當按照旅客的要求退還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傷害或行李丟失損壞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1.乙方應當保持客車狀況達到國家二級以上標準,設施齊全,車容整潔,標志清晰,按核定人數載客。嚴禁超高、超寬、超重裝載行包。
12.乙方應當按規定繳納交通規費;執行由物價、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客運運價及有關收費標準,實行明碼標價。不得使用非法印制、偽造、涂改、倒賣的道路旅客運輸票據和證件。
13.乙方必須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人身意外傷害險。客運車輛未改變客運性質時不得退保。
14.乙方車輛駕駛員或乘務員應在發車前向乘客介紹安全乘車要求,在高速公路、山區道路和其他危險道路行駛時,應提醒注意安全,指導乘客采取安全措施。
15.運營客車不得設
置或放置妨礙安全駕駛的設施或物品,并應在車內漆噴乘車安全須知內容。
16.乙方應當在核定的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乙方逾期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逾期未投入營運,或經營期間擅自停班超過6個月的,視為自動放棄經營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將線路移交候補中標方經營或將線路流標,乙方投標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不按規定車輛、線路、班次、站點、運價運行或擅自轉讓線路經營權,以及轉交經營的,甲方按照規定進行處罰,并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經營權。
第五條甲方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或承諾書和招標線路經營服務承諾考核標準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標文件中有關服務質量、運輸設備、經營行為等方面要求及乙方投標文件或承諾書的承諾經營,按照考核標準接受甲方考核,并按照招標文件的相關條款接受處理。
第六條變更
乙方需要過戶、變更經營范圍、車輛更新的,必須經甲方批準,并按照規定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乙方歇業或停業的,應當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申請,經批準后,交回營運證牌和經營票據,辦理歇業和停業手續。
第七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甲方招標文件
2.乙方投標文件(承諾書)
3.招標線路經營權服務承諾考核標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9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____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租金為一次性交清,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甲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條款,并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應由甲方交納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____年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大寫: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經營場地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包括經營權)發包給乙方具體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發包的標的物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二、經營場所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的建筑面積約_____平方米。
三、甲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乙方應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用途
1、承包經營期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承包經營場所僅作為餐飲營業場所及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經營范圍使用。
3、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繼續承包經營,則必須在承包經營期滿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經營承包合同。
五、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除交納房屋租金以外,還應當向乙方交納承包金
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承包金為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承包金為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自第五年開始的年承包金是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承包經營期起算之日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每月_____日按年總承包金除以十二個月即每月的月承包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3、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六、承包經營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乙方應按時交納承包經營期間的水費、電費、氣費等一切費用(包括因經營承包行為而產生的其他稅費)。
七、房屋修繕與使用
1、甲方以本標的物交接之日交與付乙方,乙方應合理使用經營場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2、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及裝修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變動。
3、承包經營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提前退出承包經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八、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承包經營標的。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經營標的: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經營權轉讓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的;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無法預交房屋租金。
3、承包經營期滿前,乙方要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在承包經營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本次承包經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承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4、承包經營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十、承包標的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經營的場所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在交付給乙方時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維修義務屬于乙方,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于承包經營期滿后,將承包經營的場所及附屬設施、設備如數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承包經營的場所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一、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標的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承包金總額_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_____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經營標的,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乙方違約責任
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標的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和天信公司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承包經營范圍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2、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中途擅自退出承包經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承包金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支付_____滯納金。
5、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經營標的。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三、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經營的場所,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交納_____元(人民幣)的定金。本合同簽訂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保證金_____元(人民幣),用于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若乙方在_____個工作日內無法足額交納 萬元的保證金,則本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乙方交納的_____元(人民幣)定金甲方不退還。本合同生效期滿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保證金由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2、甲方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經營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之后因本合同標的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承擔經營承包期間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工傷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火災安全事故、電氣安全事故、盜搶安全事故等等一切事故)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相關安全事故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11
發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透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務必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務必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能夠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職責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1、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2、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3、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4、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到達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擔任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3、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4、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5、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6、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對本廠的物質禮貌建設和精神禮貌建設負有全面職責。
2、務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3、務必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4、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5、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6、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7、自覺理解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推薦。
8、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必須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務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3、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2、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3、務必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務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指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2、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3、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4、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范圍按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礎。
第十九條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后,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能夠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職責,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職責。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理解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狀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職責
第二十七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職責。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職責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1、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2、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__%。
3、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4、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5、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
6、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職責,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發包、承包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狀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簽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12
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質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質物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對 經營權。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 與債權人 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處置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征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 質物保管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保存。
第四條 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生上述處分質物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商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置任何障礙。
3.質權人處分質物后,若有剩余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準。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文件、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續,并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生且不會發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和補償金等現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并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為:
①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發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并(或兼并)、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經營范圍或主營業務。
④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⑤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
⑥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承擔具有這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下述事件,出質人將于該事件發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并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①發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 ②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生不利變化的。
④出質人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⑤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于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文件,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七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1.違約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①出質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定而作出的或于本
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準、同意、證書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②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停產、歇業、停業整頓、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被注銷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務范圍或者注冊資本的;
④出質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⑤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重大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導致對出質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⑥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通過贈與、交換、出售、發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⑦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⑧出質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或者損及質權人正當利益的行為。
2.違約處理
如發生上款所訴任一違約事件,質權人有權宣布主債權提前到期,并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處分質物外,還可要求出質人支付違約金 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所受損失的,出質人應賠償質權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其他條款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任一方可以向質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期間,各方應繼續履行未涉及爭議的條款。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要補充的,可以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出質人執 份、質權人執 份。
4.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約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以下無正文)
出質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13
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質權人:
證件號碼:
第三人:
證件號碼: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債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 質物
本協議的質押物為出質人對經營權。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人簽訂的合同編號為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第三條 履行方式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土地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保存,并由第三人登記備案。第三人應監督出質人的經營行為,確保質押物不被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如發現出質人有以上任何行為的,應及時通知質權人。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手續。
第四條 質權人權利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如發生上述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商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臵任何障礙。
第五條 出質人義務
1、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2、出質人保證質權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并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權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3、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4、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于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文件,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1、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2、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通過贈與、交換、出售、發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3、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二)違約處理
如發生上述任一違約事件,質權人有權宣布主債權提前到期,并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處分質物外,還可要求出質人支付違約金受損失的,出質人應賠償質權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任一方可以向質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期間,各方應繼續履行未涉及爭議的條款。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要補充的,可以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出質人、質權人、第三人各執一份。
出質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第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訂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____市____路____號,面積共____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____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____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____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____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____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__鄉__村__組的__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并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__。
二、轉包期限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導致甲方不再擁有該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轉包期限為_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甲方應于_年_月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后,甲方繼續擁有該地的承包經營權,則土地轉包期限為自_年_月_日至下輪承包期最后一年的__月__日。
三、轉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__公斤,共__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元,共__元。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
轉包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__%,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__%,且每年遞增__%。
3、一次性支付,即于_年_月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后,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并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轉包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⑴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⑶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⑷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⑴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⑶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采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說明的事項:__。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16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甲方以在經營的網吧權作為質押向乙方借款。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做以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下出質的權力是完全的、有效地、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而且本合同的質押不收任何限制。
第二條借款金額、利率及還款方式
本質押合同主債權為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陸萬元整。每萬元月利率為2。5%,每月10日前還利息,借款期滿一次性給乙方歸還本金。
第三條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人的'權利為出質人位于的網吧經營權,權利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其屆滿收回貸款時未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依法行使網吧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其他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權力時,甲方應予以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在質權收到可能來自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并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網吧設備減少,經營利潤走低。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貸款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嘉峪關市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附則
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出質人:
質權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20xx年月日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17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街號的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房主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房主履行該租賃合同。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八臺桌球和電腦記費系統及附帶設施)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房主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轉讓費)為元人民幣(大寫)。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的營業執照由乙方轉讓后,甲方將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18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2、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范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2、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3、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4、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并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3、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治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范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 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并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酒店經營權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_____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 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庫房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為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年__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____年__月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______、
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于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計___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_____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_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_____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_____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并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于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_____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________、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種方式:_____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_______、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____、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