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勞務派遣服務公司合同(精選3篇)
酒店勞務派遣服務公司合同 篇1
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__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_________個月。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勞務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酒店勞務派遣服務公司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本合同簽署時,乙方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從事工作。乙方應根據崗位、職務和職級所確定的責任,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三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則,及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體力、業績等)和工作態度,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職務作必要調整,調整要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調整包括將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關聯企業(甲方參股投資的公司)相應的崗位和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工作時間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的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每周總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標準,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并根據經營需要總體安排,在核定的工作計算周期內,員工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并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和職責,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經營需要,并經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后,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調整的,相應的工作時間也將發生調整。
第五條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按甲方現行的工資制度,乙方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組成,其中基本工資為,崗位工資為_______元,補貼為_______元,試用期每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元,補貼為_______元。員工加班和請假的計算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予以核算。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與員工協商一致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條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貨幣形式按規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有更改,提前下發通知)
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發薪時依法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和勞動工具,配發必要的安全、適用、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健康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九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險福利
第十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實行計劃生育以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有關費用和相關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醫療期、醫療費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利益。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本合同訂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根據甲方所作出的試用期評估結果確定);;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當于一個月工資替代其義務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不善等經濟性原因,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合同即告終止。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職將按曠工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錄用乙方的工作單位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且不再續訂或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后,乙方應按照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手續。
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三條若乙方經崗位評估,被確定為涉密崗位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經濟補償及相關的違約責任等,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訓和服務期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內,若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甲方可與乙方另行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具體內容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為準,該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確定。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或因嚴重違紀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具體金額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準。
第二十九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經過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它
第三十一條甲方以上述協議及現行制定、今后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二條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變更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雙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合同期滿時,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意向終止勞動合同,則自然延續一個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則自動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承諾,簽訂本合同時,本人已詳細閱看,并對本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時閱看、理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職務說明書》等公司相關規定,并保證予以遵守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酒店勞務派遣服務公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簽定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合同關系
l、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并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
2、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示、指令、和要求。
三、聘用合同義務和權力
l、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作程序、操作規范、獎懲條例、管理辦法、考核標準和各項工作要求、標準、條例、規定、規范、制度的義務和權力,并以此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法律依據。
2、甲方有根據崗位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或進行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規章制度、崗位紀律等方面學習或培訓的義務和權力。
3、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的形式按時支付給乙方工資待遇的義務。
4、甲方有根據乙方的工作效率的高低及工作態度、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的`好壞,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資進行調整和升降的權力。
5、甲方有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本行業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和工作時間的權力。
6、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進行批評教育或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的權力。
7、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條例、標準、規范、要求、規定、紀律、職責、程序、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的義務。
8、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和因工作需要,為乙方辦理的各相關證明、證件,全部由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個人應承擔繳納的部分,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但應及時告知乙方并說明。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9、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0、因工作需要或因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聲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并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
1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一切責任乙方自負承擔:
12、連續曠工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累計曠工三次者;
1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1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刑事處罰的;
15、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而又拒絕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16、凡自愿在本酒店工作,年齡16歲以上,身體健康的公民,經面試合格者;每月享有帶薪休息日,試用期前三個月休息二天,滿三個月后休息三天;凡經考核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酒店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及服裝費;
17、酒店員工應保守酒店的各項商業機密,如有泄漏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工作期間,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并終止合同,工資及服裝費一并扣除;
18、乙方在合同期與同事不團結,造成打架先動手罰100元,后動手50元,醫藥費自付,與本店無關,吵架先動口50元,后動口30元;
19、乙方在本店撿到任何東西一律上交,違者按財物10%賠償,如顧客消費未打拆,乙方不自尊,并還在顧客名下開單、酒、煙,作開除處理,并不退工作服費和工資;
20、在下班店內期間造成愛傷事件,酒店概不負責;
21、乙方不尊敬上級領導與領導頂撞每次罰款100元;
22、乙方在上班期間顧客投訴每次20元;
23、乙方上班期間離崗、玩手機每次罰10元;
24、乙方因不認真、細心,造成顧客未買單后果乙方自負。
25、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6、經甲方考核不合格又拒絕調整工作崗位的,或雖同意調整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結清工資處理。
27、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
28、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規定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月內辦理。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