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通用17篇)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1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為了加快 酒系列產品及時面市,提高產品地區覆蓋率,甲乙雙方本著買賣公平,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建立良好的業務合作關系,經雙方協商同意,具體條款如下:
1.甲方確認乙方作為 地區 酒總經銷(買斷經營總經銷)。
2.甲方所有產品均按國標或企標生產,質量按標準驗收。
3.甲方按乙方訂貨規格、數量發送至乙方指定車站,運費由乙方承擔,卸貨發生的費用及短途費用由乙方承擔。
4. 酒單價: ;貨款總額: ;付款方式: ,款到 日內發貨;付款時間: 。
5.乙方兩年內因質量問題可換貨,換貨費用由甲方承擔。換貨產品甲方負責發送至乙方指定的火車站。
6. 。
7.標的: 。
8.每年 月進行年度結算。
9.甲方權利和義務
、偌追讲坏靡匀魏畏绞较蛞曳浇涗N區域進行銷售。
、谒胸浳镌谶\輸期間至乙方驗收之前,所發生的損壞、破碎均由甲方承擔。
、軆r格變動,由甲方承擔。
、萦袡嗬拓熑沃笇б曳綌U大市場覆蓋率、占有率。
、抻袡嗬拓熑螀f助乙方進行促銷人員的管理。
、咴谙铝星闆r下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a.在經營期間乙方出現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b.合同到期后;
c.乙方無法完成合同規定的事項。
10.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僭诩追街付ǖ膮^域內銷售,不得延伸周邊區域銷售。
、诰S護甲方品牌形象,不得低于出廠價銷售。
、圩龊檬袌鼍W絡鋪墊工作,鋪墊率達到自身網絡的90%以上。
、芗皶r向甲方提供市場動態,對可能發生的事宜及時通報甲方,以便及時處理,否則,一切后果乙方自負。
⑤驗收在24小時內提出異議,否則,后果自負。
、蕹小⒉惋嫎I上柜、促銷費用,書面通知甲方,以便解決處理。
⑦認真對促銷人員考核,不得有誤。
、嗉皶r與甲方市場銷售主管(經理)通報情況,研究問題。
、岙數卣奥毮懿块T的關系乙方全權協調。
11.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向守約方承擔 違約責任。
12.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①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谙 人民法院起訴。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2
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X)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X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X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1
1.裝運條件 1
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X! .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
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
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1
2.裝運通知 1
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
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
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1
3.交貨和單據 1
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
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離岸價(b)、貨交承運人價(a)、到岸價(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ce)來解釋! 1
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X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1
4.保險 1
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
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b)或貨交承人價(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
4.3 如果是出廠價(e)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1
5.運輸 1
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b)或貨交承運人價(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1
6.伴隨服務 1
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
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
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1
7.備件 1
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
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1
8.保證 1
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
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
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X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
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
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
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
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1
9.索賠 1
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
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缳u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2
1.價格 2
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2
2.變更指令 2
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
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2
3.合同修改 2
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2
4.轉讓 2
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2
5.分包 2
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
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
6.賣方履約延誤 2
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
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
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
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2
7.誤期賠償費 2
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
8.違約終止合同 2
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
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
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2
9.不可抗力 2
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
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
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
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
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3
2.爭端的解決 3
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
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e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
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
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
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3
3.合同語言 3
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3
4.適用法律 3
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3
5.通知 3
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
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3
6.稅和關稅 3
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
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
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3
7.合同生效及其他 3
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
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返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同意就________代理的多種品牌布藝的集體采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參加乙方產品的集體采購,嚴格遵守采購流程,并嚴格對價格等敏感問題進行保密。
2.甲方必須申請集采號碼,憑集采號碼享受優惠價格。
3.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制定的付款方式按期完成付款。
4.甲方配合乙方到現場丈量尺寸。
5.甲方選定布號,校對尺寸,并予以書面確定或簽字蓋章。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愿為甲方組織的集體采購提供優質的產品以及相關配套服務,并為集體采購提供最優惠的價格。
2.乙方自愿保證做到在甲方組織集體采購期間保證對門市的零售價必須高于本次集體采購的_______%_______%。否則,甲方發現后乙方將賠償甲方繳納定金成員____元人民幣。
3.甲方確定貨號后,乙方需在____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是否有貨,并確定到貨時間。
4.乙方為甲方集體采購用戶五環內免費送貨,五環外加收________元不等。
三、本次集采優惠政策
買以下品牌的起定量為____以上均可達到以下折扣:
1.西班牙布藝的從優折扣為____折起。
2.德國布藝的從優折扣為____折起。
3.法國布藝的從優折扣為____折起。
4.美國布藝的從優折扣為____折起。
購買國產布藝價格從____元/起。
國產布藝品種繁多,價格極具優勢,適合工程用布。
凡定購____以上的客戶送價值____元飾品一份。
凡定購____以上的客戶送價值____元飾品一份。
凡定購____以上的客戶送價值____元飾品一份。
凡定購____以上的客戶送價值____元飾品一份。
特價____元/的布藝不送禮品。
四、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二日內交付總貨款的____%,合同自首付款到帳后生效。
2.方在所訂貨品全部到貨并安裝完畢當日付清全款。
3.數額達到____萬元以上者,首付款為____%。
4.特價貨品須一次付清。
5.貨品訂單作為合同的附件使用。
五、保修
窗簾軌道及窗簾桿保修____年,維修____年。
六、其他
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交由有關部門仲裁解決。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聯系方式: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4
買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購買乙方貨物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的名稱、商標、品牌、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甲乙雙方簽章確認。
為便于本合同的表述,本合同文中所述的“產品”、“貨物”、“貨”均指甲方向乙方采購的合同標的物。
第二條 合同標的質量
2.1 交付貨物的質量應符合產品制造廠商有關技術手冊、產品說明書的標準,并且不低于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
2.2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是產品原生產廠商制造的,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購時提出的工作需求。
2.3如因乙方提供的貨物硬件或軟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錯誤,或因乙方在現場的技術人員操作指導有錯誤而使貨物不能達到購銷合同規定的指標和技術性能,乙方應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和損壞的產品硬件或軟件,使貨物運行指標和技術性能達到本合同規定,由此發生的退貨、換貨、運輸等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于 98%。
2.5 乙方提供貨物采用廠商出廠包裝,并且符合該貨物的包裝運輸要求,能防潮、防震,確保運輸安全,在甲方驗收前不得拆封,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合同價款
本合同總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元(¥)。甲乙雙方變更供貨品種、規格及數量時,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均可作為雙方結算合同總價款的依據。
第四條 送貨時間、方式、地點
4.1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運貨時間:
第一種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附件一約定的全部產品。
第二種 本同簽訂后,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向乙方發出書面發貨通知,乙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后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產品。
4.2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運貨方式:
□第一種 甲方在乙方處自提貨物,并承擔相關費用;
□第二種 乙方代辦運輸,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三種 乙方送貨上門并承擔全部運輸費。
4.3 送貨地址: ;交貨聯系人: ,電話: 。若甲方改變送貨地、聯系人,應及時通知乙方。
4.4 乙方在送貨時應同時提供貨物所有隨附單證和資料。
第五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5.1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第一種 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若甲方增加產品需求量,則在乙方確認后,支付增加貨物的價款。
□第二種 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元(¥ );貨物余款在乙方全部供貨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 日內付清。
5.2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第一種 現金支付。
第二種 銀行轉賬。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額支付的首筆貨款后,向甲方出具合同價款全額增值稅票據;并于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出具該次收取款項的財務收據。對未付款項,則雙方掛賬記錄予以確認。
第六條 交貨及驗收
6.1 乙方將附件列明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按質按量交付到約定地點。
6.2甲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小時內按照貨物的種類、規格、數量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加蓋甲方或者其項目部印章及驗收人員簽字的收貨憑證;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6.3甲方對于已經驗收的產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12個月內提出。
6.4甲方對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應2日內給與更換,并承擔相關費用。
6.5 數量和質量均符合合同約定,方為驗收合格。全部貨物經驗收合格后,貨物的風險轉移到甲方,此前貨物滅失、損壞等風險由乙方承擔。
6.6如產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甲方應妥善保管并立即通知乙方,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甲方驗收不符合要求時,視為乙方未交貨,乙方如約交付符合要求的貨物之日確定為乙方實際交貨日。因乙方換貨退貨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乙方逾期交貨時,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貨15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項,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7.2 驗收不合格:如乙方提供的貨物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書面通知后 3日內解決,同時按照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未在該期限內解決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提供產品存在的缺陷不因甲方驗收合格而免除責任。
7.3甲方逾期付款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權利保證
乙方保證提供的貨物不存在對任何第三方的侵權(包括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若發生侵權事件,則由乙方負責處理,乙方應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并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售后服務
自全部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所供貨物提供____個月的質保期(若產品說明書的質保期長于本合同約定時,則以本合同的約定期限為準),在質保期內乙方應提供本合同產品原廠家標準的售后服務。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尋找合理的解決方法,并盡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后果。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后三年內,若事先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認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雙方簽訂本合同的事實、本合同內容以及在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得到的對方的各種信息。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協議”、單方“承諾”等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特快專遞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3.3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3.5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3.6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貨商):
甲方向乙方采購下列商品:
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利益,并讓甲方用上安全衛生的放心食品及原材料,確保甲方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同簽訂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采購食堂食品原材料,價格隨行就市,如果甲方和乙方在價格上不一,合同自然停止。
2、乙方供期從20__年8月30日至20__年1月20日。
3、采購量視甲方食堂的學生開飯人數生定。
4、供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上門,每批食堂采購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須按期按質按量供應。
5、乙方所供須取得有關衛生許可證,同時要提供該批次合格證,并向甲方供應的食品原材料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6、交貨及驗收:
(1)交貨時間: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時間交貨。
(2)驗收:甲方按要求驗收。
7、結算方式:
酷算方式為月結。每月1-3日為結賬時間。
8、乙方應保證:若供應的產品有數量、質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存在著一定的缺陷,沒有通過甲方驗收或在使用中表現出一定的質量缺陷,乙方必須及時更換,如乙方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問題有異議,可由縣市有關質檢部門進行檢驗,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9、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期按質按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則每次向甲方償付壹仟元整的違約金。
(2)由于乙方所供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所在單位學生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除賠償甲方損失外,并處罰金壹萬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6
第一條合同雙方
收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收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收購標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向乙方收購乙方絨毛,數量:39000公斤;價格:210元/公斤;交(提)貨時間:于20__年2月22日下午前交貨;地點:甲方前往乙方所在處收購絨毛。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人名幣八佰一拾玖萬元整,¥:8190000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絨毛含絨量達到90%以上,貨物要保持干燥,并且絨毛內不得摻雜雜物。
第四條收購價格:以基準價為基礎,按收購時的市場聚格作適當調整。
第五條收購辦法
甲方在收購時限內應合理安排收購時間、數量,采用電話通知或公共通知形式,分時間段預約收購。乙方應根據甲方通知要求,及時按指定的質量和數量交貨。交貨時,乙方的產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質量、數量要求,甲方應當在當日予以收購,并開具收購單。因數量、質量或交貨期限不符合規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運回;乙方拒絕運回的,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貨款結算方式
由乙方憑收購單到甲方領取現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即為違約。
、迦艏追轿茨馨幢竞贤谒臈l規定按期支付收購款,每延遲一天,按應付款項的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㈡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構)筑物,每延遲一天,按應付款額的3‰賠償甲方損失。
、缛粢蚣住⒁胰魏我环皆蛟斐杀竞贤荒苈男校`約方按本合同約定土地收購款總額的13‰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免責條款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六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商定可簽訂補充協議。若因本合同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于20__年__月__日在______市___區簽訂,壹式陸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7
買受人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
│設備 │ │計量│ │數│ │要求│ │合同 │單價: │合同│
│
│(配件)│ │單位│ │量│ │交貨│ │價格 ├────┤交貨│
│
│名稱 │ │
│ │ │ │期 │ │(萬元)│總價: │期 │
│
├───┴─┴──┼─┴─┴─┴──┴─┴┬──┴────┴──┴──┤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
│
出賣人
│
│
├─────┬─────┼─────┬───────┤
│
│訂貨單位 │
│供貨單位 │
│
│
├─────┼─────┼─────┼───────┤
│
│單項工程 │
│通訊地址 │
│
│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
├─────┼─────┼─────┼───────┤
│
│郵政編碼 │
│委托代理人│
│
│
├─────┼─────┼─────┼───────┤
│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
│
│
├─────┼─────┼─────┼───────┤
│
│電
話 │
│傳
真 │
│
│
├─────┼─────┼─────┼───────┤
│
│傳
真 │
│開戶銀行 │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
│
├─────┼─────┼─────┼───────┤
│
│帳
號 │
│
│
│
├───┬──┬─┴┬──┬─┴┬────┼─────┴───────┤
│運輸 │
│驗收│
│結算│
│質量標準:
│
│方式 │
│方式│
│方式│
│質量保證期:
│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
│交(提)│
│包裝│
│到站│整車: │驗收方法及期限:
│
│貨地點│
│方式│
│
│零擔: │運雜費用承擔:
│
├───┼──┴──┴──┴──┴────┤包裝費用承擔:
│
│違約 │
│
│
│責任 │
│
│
├───┼─┬──┬───────────┼─────────────┤
│選擇 │ │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鑒(公)證意見:
│
│供貨 │ │解決│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鑒(公)證機關(章)
│
│廠家 │ │方式│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經辦人:
│
│
│ │
│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
│
│
│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年 月 日│
│
│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
├───┼─┴──┴───────────┴─────────────┤
│其他約│
│
│定事項│
│
├───┴──┬───────────────────────────┤
│承包單位(章)│此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鑒(公)證機關 份。│
└──────┴───────────────────────────┘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說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8
甲方(買方):_________
地址:
乙方(賣方):_________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 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向甲方提供商品:
第二條交貨時間和地點:20年月日前交貨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
第三條質量要求:乙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須符合標準。
第四條驗收交付:
(1)甲方經驗收并在乙方交付貨品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后方與足額付給乙方貨款。
(2)對于不符合要求的貨品,乙方負責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免費更換。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總貨值的____%償付甲方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貨款中扣取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甲方未按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天按總貨款的%償付乙方違約金。
(2)如乙方收取定金且不能履行合同時,應雙倍償還甲方定金;若甲方解除或不能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先自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9
采購人:
供貨人:照明器材廠(夏玉山)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確保合同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和價格:
第二條 上述產品不負責運輸、稅票、安裝,由采購人自主上門提貨,采購方未付清貨款前,貨物屬供貨方所有。
第三條 產品的技術標準,按照技術參數圖同行業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采購人付給供貨人預付40%的定金(¥160000.00),余款貨到付50%,10%路燈安裝好后一次性付清
(貨到后采購人不按合同付款,供貨人拒絕卸貨、安裝。
第五條 違約責任:如有一方違約,所受損失由違約方負責全部賠償。
第六條 燈具重量和長度根據改變后的參數為標準,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11米燈桿厚度為3.5mm,9m燈桿厚度為3mm。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采購人:供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年月日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10
1.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
┌──┬──┬──┬──┬─┬─┬─┬─┬─┬───────────┐
│序 │
│
│
│牌│計│ │ │ │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
│
│產品│規格│適用│號│量│數│單│金├──┬──┬──┬──┤
│號 │名稱│型號│車型│商│單│量│價│額│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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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位│ │ │ │ 度│ 度│ 度│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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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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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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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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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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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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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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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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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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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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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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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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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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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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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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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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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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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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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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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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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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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_________年以前設計的產品按JB2261-77“汽車拖拉機用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執行;_________年后設計的產品按ZBT35001-87“汽車電器設備技術條件”執行。
3.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一年。
4.交貨地點、交貨方式
_________。
5.運輸方式、運雜費
_________路運輸,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
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
7.包裝
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包裝物不回收。
8.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后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并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
9.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10.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于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
11.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解決爭議的辦法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選擇一種方式)。
13.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產品品種、數量、價格
甲方
二、甲方交貨時間為__年__月起,分三個月內交完。每月__日前交貨。交貨地點位于__。運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收貨時應驗收貨物,并在收貨單上簽字交甲方。
三、付款方式、金額分二期付款,第一期付款于第一月交貨后,付貨款總額__%,第二付款于最后一個月交貨完畢后付__%。
四、產品質量按國家規定執行,若產品不合格,乙方有權退回,若有爭議,應按檢測部門的結論執行。
五、若甲方不能交貨,按15%付違約金,延期交貨支付__%的違約金,乙方不依法或不按合同要求而終止合同,乙方應按總額15%支付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1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經費科目:
乙方在( )的湖南大學( )設備采購及服務招標中(招標編號為:),中標下列設備/儀器:
[第一條]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原產地列下表:(單位:人民幣)
序號序號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原產地
合計金額:(大寫)(¥:)
進口設備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合同金額:進口設備(儀器)合同價款總額為人民幣(¥:)
[第三條]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五日內,甲方將合同價款總額的95%即人民幣
匯入乙方保證金帳戶(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時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換匯手續和到銀行開出信用證;余款5%即人民幣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15天內支付。
[第四條]設備/儀器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送到湖南大學內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設備/儀器交貨日期:第一筆貨款支付后天內交貨。
[第六條]設備/儀器技術質量要求、人員培訓及售后服務:詳見技術協議。
[第七條]甲、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負責與國外供貨商洽談貨物配置清單,并將與外商商談確定后的貨物配置清單及相關技術要求交乙方。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提供相應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對外交涉。
合同貨物到達甲方后,如發現包裝及貨物殘缺,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等情況,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時向當地進出口商檢局提供檢驗,取得商檢證書后,在對外索賠有效期內(90天)對外交涉索賠。
負責將進出口機電產品申請表,免稅申請表蓋章后交乙方辦理機電批文,并負責提供免稅證明材料、申請免稅報告。
若海關要求現場查貨,甲方應派技術人員陪同。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負責對外簽訂外貿購貨合同,并確保合同的有關條款符合國際貿易慣例。
負責辦理對外購貨合同的填單、開證,催貨,審查單據,及時對外支付貨款等相關手續。
負責合同項目下進口貨物進口機電批文,海關免稅,商檢和長沙報關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負責辦理對外索賠手續及解決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其它問題。
貨物交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與甲方辦理財務結算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退貨及收回已付貨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無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設備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無故逾期支付設備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三)甲方或乙方違約金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十。
[第九條]索賠:
乙方應負責代理甲方向供貨方進行索賠。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采用下面一種或綜合的方式理賠:
同意拒絕收貨并且退還給甲方拒收貨物的金額,同時承擔所有直接的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報關費、倉儲費、對拒收貨物的監管、保護費用等。
根據貨物不符合合同及技術協議的程度,損壞的程度,甲方損失的金額,降低貨物的價格。
替換新的與合同中所規定的規格質量一致的部件,承擔所有的費用和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賠30天后沒有回復,則將視為乙方已經默許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賠。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執行合同的各項工作。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合同附件:
甲方:湖南大學
乙方:
項目單位(院、系)領導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合同簽訂地:湖南省長沙市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13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中鐵二十五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九景衢鐵路JQJ-ZQ-2標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和鄱陽縣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名稱、品種、型號、規格
1.1本合同物資規格型號、單價及數量:見附件一《訂貨明細表》。
2.質量要求及質量保證期
2.1 質量按下列第 2.1.3 、2.1.4 項執行:
2.1.1 按照 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最新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1.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2.1.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 符合甲方施工質量要求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2.1.4 甲方和乙方必須共同對材料進行取樣送 甲方指定地點 進行全項試驗,取樣試驗需達到設計強度。
2.2質量保證期為 12 月,從建設項目經主管部門初驗運行之日起計算。
3.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3.1 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方 。
3.2交貨數量原則上以乙方攪拌站出站銷售單據上數量為準,由甲方現場指定收方人員核實簽字后生效,若經甲方現場實際收方發現與銷售單據上數量不符時,以甲方現場實際量方為準。供貨過程中雙方對供貨數量若有爭議,由甲方隨機抽取供貨車輛到甲方指定地點過磅核實,若出現數量不足,本批次供貨數量按此抽檢缺少比例逐車扣減數量。
4.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4.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由誰負擔)
4.2 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銹蝕,乙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4.3 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4.4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5.供貨方式
5.1 供貨時間及地點: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計劃數量安排組織生產、
加工和運輸,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時內送貨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點(地點)。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設方計劃調整,臨時調整需求計劃(包括暫時停止供貨),乙方在收到調整計劃后必須及時調整供應計劃,以滿足甲方要求。
5.2 運輸方式及保險:
5.2.1乙方負責辦理物資在運抵目的地途中的運輸和保險;如甲方負責安裝的,則貨物運抵現場移交后的保險責任仍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物資完好無損地運送到合同約定地點。
5.2.2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人員毀損、傷亡等安全事故或發生對周圍環境、水流、道路、樹木、作物等損害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各種賠償費用,并由乙方與承運人、承保人辦理理賠事宜。
5.2.3 乙方應在物資裝車/船前24小時之內以傳真形式將合同號、物資名稱、數量、運輸工具名稱、車/船號及啟運日期通知甲方現場聯系人。
6.驗收
6.1 乙方將甲方通知所需材料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后,通過甲方授權的現場材料負責人 彭紅波 及現場質檢人員 馬志龍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驗收。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約定,應及時告知乙方,由此產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確認合格后以過磅(或驗方)方式進行計量,計量結果經乙方送貨人員復核無誤后,現場材料負責人開具收料單據,送貨人員簽認,乙方送貨人員簽認應有乙方書面身份確認證明并交甲方,作為結算依據。
6.2甲方抽樣送檢復測以甲方所在工程監理部門認可的試驗室檢測結果為準,乙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以甲乙雙方認可或共同選擇的省級或以上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結果為準。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物資不能滿足技術規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該物資,乙方應更換被拒絕的物資,并承擔該物資在檢測期間存放于甲方場內的保管及倉儲費、該部分物資的檢驗費用、該部分物資相關退場費用。
7.結算及付款方式
7.1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在交貨點驗合格后,憑甲乙雙方確認的收料單及已交貨且未結算物資的全額發票、運雜費發票及付款申請書按月(季)向甲方結算貨款。
7.2 甲方對單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實后,作為支付的依據。如甲方資金周轉困難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時,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7.3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義務的,甲方在質量保證期滿后三個月內,確認無任何質量問題(但并不解除乙方對物資該負的質量責任)時不計息按規定返還質量保證金。如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糾紛,且質量糾紛的解決日期超出質量保證期,則質量保證金待糾紛最終解決后30日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資質量的保證無責。
7.4合同階段性貨款結算支付比例同時遵循建設單位對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物資結算比例的原則,即物資結算支付的貨款不超過建設單位對甲方所支付的對應的工程進度款。
8.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8.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 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2 個工作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9.雙方責任
9.1 甲方
9.1.1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9.1.2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1.3 受業主或建設單位影響調整工程項目計劃,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調整相應的供貨計劃及付款時間,乙方應按調整后的計劃履行。
9.1.4甲方不得以何種形式索拿卡要、收受乙方的任何好處和利益輸送;乙方不得以何種形式向甲方輸送利益和好處,一經發現,將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和追究當事人責任。
9.2 乙方
9.2.1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9.2.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9.2.3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2.4乙方在收到甲方物資需求計劃后必須按照要求開始供貨;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設方計劃調整,臨時調整需求計劃(包括暫時停止供貨),乙方在收到調整計劃后必須及時調整供應計劃,以滿足甲方要求。
9.2.5 在沒有甲方事先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不能分包、轉包。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約責任
10.1.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交貨日期順延,如7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10.1.2乙方按甲方供貨計劃發貨,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甲方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及其他實際損失。
10.1.3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10.1.4 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10.1.5 其它約定: 無 。
10.2 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 乙方保證有能力按照合同約定的.“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完成供料,如乙方供料不能滿足合同要求,應向甲方償付本合同總價款的 10%(5%-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造成的損失的,還須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
10.2.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給甲方造成停工待料時,乙方應立即無條件的將不合格材料清理出施工現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2.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0.2.4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同意代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10.2.5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10.2.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 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10.2.7 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貨物后,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仍可追究乙方質量責任,并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8 其它: 無 。
11.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 2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2.不可抗力
12.1如發生不可抗力,則采取下列方式進行解決。
12.1.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內自動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遭受懲罰或承擔責任。
12.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2.1.3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公正解決方案,并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3.稅費
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14.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產生于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冊所在地的鐵路法院(無鐵路法院的在甲方法人注冊所在地管轄法院)起訴。
15.其他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并提交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雙方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5.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并提交甲方合同審查部門蓋章后生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蓋章) (蓋章)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業務聯系人: 業務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稅 號: 稅 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公章)
審查部門負責人:
訂貨明細表 (略)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14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合同:
.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寬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合同: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寬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離岸價”、“貨交承運人價”、“到岸價”、“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或貨交承人價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或貨交承運人價交貨,和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交貨地點;和/或
.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15
供方:
需方:
簽訂時間: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在供需雙方承諾嚴格履行雙方簽訂的《物資采購通則》諸規定的情況下,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采購內容:產品名稱、型號、商標、數量、金額、供貨時間要求、條款說明。
一、產品標示要求:供方的產品原則上要具有需方認可的永久性標志、廠家代碼標志、生產時間標志。
如體積小,無注明標志的,應使用雙方共知的符號,以區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包裝標準、驗收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按雙方確認的國際通用編碼、圖紙、樣品進行生產和質量檢驗。
因不符合圖紙和樣品的要求而引起的索賠、補償均由供方承擔。
二、交提(貨)地點、方式:需方指定倉庫
三、結算方式:月結。
本月發的貨物,需方將在收到供方正式開具的增值稅發票,需方將在收到供方發票一個月內付款,即付款周期為見票后一個月內,如需方資金緊張時,付款允許延期7天,如再無法付款而與供方協商不成的,供方可向需方按超過付款緩沖期天數每天按該批應付款的1%收取延遲費用。
(備注:付款可分為承兌和電匯,電匯手續費由需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供方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數量、包裝等不符合合同要求,需方有權拒收和退貨。
供方延期交貨時,因提前10天通知需方。
需方中途變更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供方并與其協商解決,如一方終止合同,必須提前20天提出,雙方同意簽字后方能有效。
當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執行合同時,經有關機關證實后,方可免除經濟責任。
五、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①種方式解決:①仲裁機構②人民法院。
六、未明事項,按《民法典》辦理。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
復印件和傳真有同等法律效果。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細節:銀行細節:
稅號:稅號:
年 月 日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16
甲方(買方):____
乙方(賣方):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向乙方購買________產品達成如下協議:一、購買產品的內容及價格
采購產品的內容和價格如下:
合同號:
以上價格已包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和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元整)。其中,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系統調試正常運行,乙方向甲方提供與支付總額一致的發票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支付總額的____%即人民幣(大寫:人民幣____元整);購買總價的剩余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元整),由甲方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后3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日違約金為逾期付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賬戶名稱:____賬號:____銀行:____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是(到岸價格、離岸價和其他________市/縣)。
2、交貨時間和地點:之前所有物資已完成(交貨地點: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倉庫)。
3、因乙方遲到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提前付款,有權向乙方索賠。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收據收據發回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根據乙方產品的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貨物安裝完畢且工作正常后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不合格驗收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意見不得作為乙方在保修期內對其提供的產品免除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術語:
色溫:4500—6500k;
與PLC智能控制系統兼容。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安裝完畢后的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提供的產品的技術參數不得低于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乙方應承擔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
3、如果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的產品維修/更換請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請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維修/更換產品。如果乙方延遲或拒絕維修/更換其產品,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損失。如甲方提前賠償損失,有權向乙方追償、
4、如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產品經乙方維修/更換兩次后仍不符合技術參數要求,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產品,維修/更換產品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提前墊付,可先從保修金中扣除,如超過保修金,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系列產品采購合同 篇17
供方: 簽約地點: 需方: 簽約時間:
一、質量要求:供方須提供質保書或貨產品化驗單,其品質應符合以下要求:Fe≥68%、Sio2≤6%、AL2O3≤0.06%、P≤0.05%、貨物以干基計算
二、Sio2、AL2O3含量每增加0.1%、扣減2元/噸;S、P每增加0.01%,扣減2元/噸;Fe含量低于68%時,每低0.1扣減2元/噸,如果Fe含量高于68%時,每高于0.1%增加2元/噸。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需方指定地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運、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以需方過磅為準,貨物運至需方院內后,需方在供方的監督下進行取樣化驗,如供方貨物不能達到上述約定的確質量要求,需方有權按第二條款約定從供方貨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化驗單出來當天提出并送權威部門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算依據,提出異議方應承擔皂民的復檢費用。
六、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憑需方付磅單位、化驗單位結算。
七、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簽約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友好協商。
供方: 合同編號:20xx-1-15 需方:徐州市興譚爐料廠 簽訂日期:20xx年1月15日 質量商定標準: 簽訂地點:徐州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