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產品供貨合同(精選3篇)
機械產品供貨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上述內容可以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寫,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的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港)費用的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其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擔保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他約定的事項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機械產品供貨合同 篇2
甲方:
合同編號:________
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
經(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友好協商,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長期向乙方購買五金工具、零件和機械產品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業務關系
1、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單為甲方供應產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產品無國家標準的,經雙方協商確定。
3、質保期內實行質量“三包”。
4、包裝要求:產品包裝以保護貨物完整、不受損傷,包裝物不回收。
5、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按需提供采購清單,乙方按清單供貨,所有經濟責任均執行本協議規定,不再每次重新簽訂協議。
6、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后,甲方應在10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后出具驗收單。
7、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供貨價格
產品供貨價格由雙方根據市場行情協商確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協商后,確定付款方式為:現金、匯款或銀行承兌等方式 。
四、付款時間
1、甲方小批量購貨實行賒賬式購買,乙方憑發貨單(甲方確認及簽字)和甲方驗收單記賬。
2、乙方每月底為甲方所購貨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次月為乙方進行一次貨款結算。
3、結算貨款時,甲方按雙方約定預留 %的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在質保期滿,無責任賠償的情況下無息全額返還乙方。
五、產品運輸
乙方負責運送產品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錯發產品,遲發產品,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約定的標準),或者經驗收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退貨,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由于質量問題所發生的損失及費用。
2、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不準確,導致乙方發錯產品的,由甲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
七、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及具體購貨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則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中任何未盡適宜,雙方將以友好方式解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年
月 日日
機械產品供貨合同 篇3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為了維護合同的嚴肅性,保證合同雙方按約履行合同,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文件適用的范圍為公司與顧客簽訂的鋼鐵產品供貨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2 內部分工
2.1營銷或負責變更經辦人員負責變更單內容評審。
2.2業務部負責合同變更的操作和管理,以及相關單證的歸檔工作。
2.3財務部負責財務評審。
2.4股份公司、業務部或營銷部門人員負責運輸評審。
3 變更程序
3.1合同變更的責任
3.1.1所有與顧客簽訂的合同,公司為唯一的合同變更責任單位。
3.1.2 公司負責合同變更、合同逾期交貨賠款、合同變更規定的解釋工作。
3.2合同變更的內容
3.2.1合同標的的變更:品種、規格、鋼種、件重、合同量、技術要求等變更。
3.2.2合同運輸的變更:收貨單位、運輸方式、到站(港)的變更。
3.2.3合同履約時間的變更:供貨時間變更。
3.2.4合同解除的變更。
3.2.5合同逾期交貨賠款。
3.3 顧客原因的期貨合同變更
3.3.1合同標的的變更
期貨合同標的的變更以合同交貨期首日為第一天向前推
不收取變更費收取0.5%變更費收取1.5%變更費
冷軋60天以上(含60天)小于60天、大于45天小于、等于45天
熱軋50天以上(含50天)小于50天、大于35天小于、等于35天
線材50天以上(含50天)小于50天、大于35天小于、等于35天
鋼坯20天以上(含20天)小于20天、大于15天小于、等于15天
螺紋鋼25天以上(含25天)小于25天、大于15天小于、等于15天
中厚板50天以上(含50天)小于50天、大于35天小于、等于35天
不銹鋼60天以上(含60天)小于60天、大于45天小于、等于45天
3.3.2 合同運輸的變更
需變更運輸條款的未出貨時收取30元/噸變更費,出貨后收取40元/噸變更費。
3.3.3合同履行時間的變更
視同合同標的變更的特殊情況收取合同變更量總金額1.5%以下變更費。
3.3.4 合同解除的變更
期貨合同的解除經雙方同意后收取合同解除量總金額的5%的變更費。
3.4公司原因的期貨合同變更
3.4.1 合同標的的變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標的交貨,經與需方協商同意后,以所協商的標的交貨,不計變更費。
3.4.2 合同履行時間的變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履行時間交貨,經與顧客協商同意后,以所協商的時間交貨時,不計變更費,補償顧客由于交貨時間改變而產生的預付款利息。
3.4.3 合同解除的變更
由于公司原因而不能按照原合同約定履行交貨,經與顧客協商同意后,原合同解除不計變更費。
3.4.4合同逾期交貨賠償
公司根據逾期時間(以供方運輸部門成品出廠碼單為準)支付補償金見下表(僅限期貨)。 元/噸
10天以下(含)10天-1個月1個月以上-2個月2個月以上
鋼坯
熱軋、線材
冷軋
3.5現貨合同變更
3.5.1公司原因的合同變更,經與顧客協商同意后合同的解除不計變更費。違約補償金經雙方協商確定。
3.5.2顧客原因的合同變更視變更內容情況收取合同變更量貨款總金額3%以下的變更費。
3.6.附則
3.6.1 一份合同同時變更兩項以上的內容,變更費按高項計算,不累計收費。
3.6.2 因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外部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的,供方因顧客拖欠貨款而不履行合同或推遲履行合同的,不適用于本規定。
3.6.3 期貨合同變更時,顧客須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辦理有關手續,顧客要求變更的電報、傳真件作為變更依據保存,變更申請單需由相關人員按評審過程,對變更內容進行重新評審,并記錄在合同變更申請單上。顧客按變更草約付款清單(QAGA02013-02A)所需費用付費。
3.6.4 現貨合同變更時,業務部根據單據評審確認后,經公司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執行,無需與顧客簽訂變更合同,并不需相關部門評審確認。
3.6.5本規定未及部分及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