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儀器儀表租賃合同(通用3篇)
機械儀器儀表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證件類型及編號:
住所:
聯系方式: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證件類型及編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機械的基本情況
名稱:
規格:
型號:
產地:
配件:
數量:
使用地點: 。
第二條 甲方為租賃機械配備操作手 名,其每人工資為 元/月,由 方負責承擔,并負責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費用也由 方負責承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需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 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附件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2、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折合1個臺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 小時(甲方免收租金天數對應的臺班時間不計入累計時間),確因工作所需超出 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設備租賃費按月租結算 元/月, 元/小時,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超出工作小時加班部分,另計收加班費。
第六條 保證金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 (大寫: )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乙方交納保證金及第一期租金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機械的缺損賠償金后,保證金余額應退還乙方。
第七條 租賃機械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機械在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機械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機械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機械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機械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機械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于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最遲不超過交貨日期三天內,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機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八條 租賃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機械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燃油、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維修一次使用的配件 元以下由乙方負責承擔,在 元以上由甲方負責承擔。
2、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三天,如超過三天,每超一天,應免收乙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租金。
3、租賃機械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租賃機械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租賃機械運費的承擔
租賃機械的進退場的費用、運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機械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在當日停機,如付款后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 %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機械儀器儀表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交易管理條例》及《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及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具體事宜如下:
一、儀器基本情況:
型號:
租用數量:
出租方承諾:一年內有質量問題包換,終身免費維修;
二、租金及繳租方式。
上述儀器按日出租,每日元出租給承租方作為使用,租用期間的維修費由承租方承擔,押金需提前交給出租方,出租儀器按日計算方式租金從押金中扣除。
承租方付儀器押金元給出租方,(租期滿協議終止依據為儀器歸還出租方為準)租約期滿后儀器歸還出租方押金多退少補。
三、租期此儀器租期暫定為,出租方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儀器交付承租方使用,租期滿協議終止。
儀器歸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協議收回儀器。
1承租人擅自將儀器轉租、
轉讓或轉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儀器械進行非法活動的;
3承租人不履行協議的。
(以租代買者需在租期第一周內通知出租方方可有效)。
五、承租人在使用本中心所出租的儀器時,如發生任何意外,本中心概不負責。
六、租賃期間,承租人對儀器不得損壞,否則按價賠償;
七、雙方協商的其它事項:如果按小時租,1小時租金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結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結算。
八、租金:元,送貨費用:元,取貨費用:元,總金額:元。
九、協議未盡事宜,有雙方另行協商增補。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
出租方: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聯系人:身份證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儀器儀表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商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總則
本租賃合同執行協議是與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該租賃合同履行的執行細則,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租賃物品
1.租賃物品是指由甲方出租,在租賃合同上列明需支付租金的租賃物品清單
(以下稱清單)上標明的物品,有乙方承租。
2.本租賃合同中由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______”所有。
第三條租賃期
1.租賃期起始:按照租賃合同之清單所記載內容執行,有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賃物品當日為租賃期起始日。
2.租賃期終止:按照租賃合同之清單所記載的內容執行,從乙方向甲方返還交付物品當日為租賃終止日。
3.除非租賃合同及本租賃合同執行協議中另有約定,在租賃合同所注的租賃期限期滿之前,如甲方要中止物品的租賃,應至少提前____________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乙方有責任在租賃合同所注租賃期限期滿前,至少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終止租賃服務,并安排運回物品,乙方自行承擔向甲方返還物品的'所有費用。如乙方未按時通知甲方終止租賃服務,甲方有權對實際超出租賃合同所注的租賃期的時間,按照租賃合同執行協議條款所約定的租金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4.租賃期以整______日/周/______月/______年為計算單位,在租賃合同中注明。
第四條.租賃期的延長
1.在租賃期限到期前的_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提出延長租賃需求的,在乙方未發生本協議條款第十三條所列之任何違約之行為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同意延長租賃期要求。
2.延長期間的租賃金,根據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執行,以整______日/周/______月/______年為單位計算。
第五條.租金
1.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租金。
2.如實際租賃時間少于約定的租賃期限,甲方將保留根據實際租賃時間重新設定租金標準,或者按照租賃合同原約定的全部租金數額收取租金的權利。
3.租金支付:租期為一個月以內的租賃合同,租金需在租賃物品交付前一次性支付。租賃超過一個______月的租賃合同,租金需在下一個月起始日前_______日支付。
4.如租賃合同中規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賃合同記載約定的運輸費用、消耗品費用以及其他費用的,乙方須在向甲方第一次支付租金的同時一次性付清上述全部費用。
第六條.保證金或押金(如有)
1.租賃合同中,甲方向乙方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或押金,以作為租賃合同的擔保,乙方須按照租賃合同之約定的時間、金額向甲方交納保證金或押金。甲方有權用此保證金或押金沖抵乙方對甲方應付的一切債務。
2.租賃期屆滿,乙方返還租賃物品并經甲方檢驗測試無誤后,甲方應返還乙方保證金或押金。
3.保證金或押金不計算利息。
第七條.物品交付及費用
1.甲方將物品運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僅限中國境內之國家行政區市級及以上城市。
2.乙方從甲方受領租賃物品后,應在受領物品當______日內填寫甲方規定內容之《接收表》,《接受表》乙方簽字蓋章后掃描發甲方,原件隨后寄回甲方。
3.甲方負責物品交付時的運輸,乙方負責物品返還時的運輸。交付和返還運送租賃物品所需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保管費、保險費、包裝費等)由各自負擔。
第八條.物品的驗收
1.甲方保證向乙方交付物品前,物品具有正常使用性能。
2.雙方可根據制造商的產品描述對物品進行檢查。
3.乙方有權對物品進行檢驗,檢驗應在物品運抵乙方或其指定地點之______日起一個工作______日內(以下簡稱“檢驗期”)完成。乙方應在檢測期內出具《接受表》,說明所接收到的物品名稱、數量、品質規格、技術性能等內容。
4.若乙方認為物品與租賃合同約定不符,應在檢測期內書面通知甲方。
5.乙方在檢測期內未出具《接收表》亦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物品驗收合格,于檢驗期后不得主張物品未經其驗收,且不得以此為理由拒收物品或拒付租金。
6.乙方返還租賃物品前,應保證租賃物品具有與接受時一致的使用性能并可正常使用
7.若甲方檢驗返還租賃物品與該物品交付時性能有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第九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保證提供的物品各項功能按需要配置并正常使用。
2.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物品在正常使用前提下的維護服務(發電機產品除外),及有償維修服務。由于發電機產品屬于高損耗產品,因此對于發電機產品,甲方可提供有償維護。維護價格以雙方確認為準。發電機產品保修條款參考發電機的保修手冊(含更換的原器件以及保修細則)。
3.如遇租賃物品維修周期超過______個工作日,甲方可提供替換的物品供乙方正常使用。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物品遷離租賃合同約定的指定使用地點。
5.當租賃物品需要檢查、維護、維修以及測試保養時,乙方同意甲方或其授權的代表對物品進行相關操作和處理。
6.乙方必須妥善使用和保管物品,并給予應有的保養,使物品保持正常狀態和使用性能,不得擅自拆卸物品和附加其他物件。
7.乙方須承擔以下成本費用和開支,包括但不限:查清物品下落的費用、從乙方或第三方手中重新獲得物品的費用以及乙方未按時歸還物品而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等。
8.乙方必須保證物品處于說明書中規定的工作環境內使用,不能錯誤使用物品,不能損壞、撕壞物品及附件,不得對物品進行與制造商建議相沖突的操作。
9.乙方必須保留物品上甲方和制造商留下的鑒定號碼、標記以及標示牌等任何標記信息,并確保此上述標記不得被除去或污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